你的好友以上线,请查收!!
你的好友大包子回来了,掌声在哪里?!
废话不多说,赶紧系好安全带,马上发车,带着大家去往新的都市世界
滴滴~~
出发!!
第一章:天子重生
“鑫哥,他……他死……死了?”
在这个漆黑阴森的夜晚,一群人群殴打死了人。
“什么,死了?!怎么可能?不就是踢了他两脚吗?怎么就死了呢?这他妈的也太不禁打了吧。”
一个人或许打不死,可一群人拳打脚踢,棍棒相加,想不死都难。
那人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浑身都是血,身体也逐渐变得冰凉起来,孙炳鑫咧嘴说道:“草,这废物竟敢打老子,就这么死了,太便宜他了吧。”
说着,那叫孙炳鑫的男人上前踹了两脚,又吐了口唾沫才算罢休。
此时身旁的小弟提醒道:“鑫哥,咱们……好像……杀人了。”
话音刚落。
夜空忽地一道闪电劈来,短暂的照亮了被黑暗笼罩的大地,雷声亦是随之而来。
啪嗒~啪嗒~
此时,天空下起了雨,雨越下越大,不到一刻钟,暴雨倾盆,淋湿了所有人。
“下雨了?不会是那废物哭泣的泪水吧?”
此话一出,所有人的鸡皮疙瘩都竖立起来,又闻呼啸作响地阴风,无不害怕极了。
他们还是学生,欺负同学他们拿手,要说杀人?一群连杀鸡宰牛都怕的人,他们又如何敢杀人呢。 可事实却是他们失手杀了人。
“大哥,怎……怎么么办?杀人可是要坐牢的?我……害怕,万一被抓进去,一辈子可就完了。”
别看他们是一群班痞,要说真的杀了人,不害怕那是假的。
“一群怂逼,怕什么?他死了活该,谁让他打老子的,反正这废物没爹没娘,就算死了也没人管,只要把他找地方埋了,神不知鬼不觉,谁会知道是咱们干的?”
“会不会不太好吧,他毕竟是咱们的同学。”
“都什么时候了,还他妈狗屁同学,就算他现在不死,得罪了徐祥杰,早晚也是死,到那时候连给他埋尸的人都没有,咱们现在埋了他,也算做好事。别废话,赶紧搭把手。”
于是,一群学生痞子,在暴雨之中抬着一具尸体来到了公墓林,随便地找了个空地,把他给埋了,完事后,一面念着“阿弥陀佛”,一面拔腿就跑。
这一晚,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河水倒灌,大有灭世之象。
公墓林。
死人埋骨之地,阴煞气重,白昼少有人至此,更别说晚上。
坟墓深处,不时传来女子啜泣隐隐地声音,此中氛围,可比看恐怖片还要恐怖。轰!!
时至凌晨,一道闪电披在了死人的坟头上,不多时,突然,从墓地中伸出一只手来,那只颤巍地手缓缓地扒开坟墓,从坟中爬了出来。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被孙炳鑫等人打死的年轻人。原本已死之人,竟然莫名地活了,从坟中爬了出来,晃悠悠地走了两步。
“这……这是什么地方?难道是地府?”那人环顾四周,漆黑一片,周围皆是坟墓。
而此时,一群白骨骷髅嗅到了活人的气息,从其他的坟头中冒了出来,正是慢慢地向他靠近。
“阴煞生白骨,必有亡魂操控,这里不是地狱,是人间!!”
那人说道,地府归十殿阎罗掌管,白骨骷髅这等残次品难登阎罗大殿?地府也从不收野鬼亡魂,有此之物,也只有人间才有。
他冷声一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任由那些骷髅朝着自己走来。
“一群吸食活人魂魄的骷髅,竟把主意打到了本天子的身上?那就看看你们有没有这个本事!!”
只见那些骷髅将要靠近来,不及抻手吸人魂魄,那人深邃幽暗的双眸忽地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光芒所及之地,骷髅顿时化作了齑粉,发出凄厉般的惨叫。
那光芒照亮阴暗的墓林,如烈焰般灼热,只听藏于暗处的女鬼发出求饶地呼声:“饶命啊!饶命啊!……”
“原来是个女鬼,哼!区区孤魂野鬼亦敢觊觎本天子的身躯?待我送你最后一程。“
在双眸灵光的照耀下,怨气凝聚的厉鬼被焚烧殆尽。
邪祟清除,而此时,那人抬头望着天空,道:“不好,天维之门很快就要关闭了,如若不能折返天界,只怕再也回不去啦。”
说罢,他便是想要飞身冲向天空,方才纵身跃起便是狠狠地摔了下来。
“我的法力……消失了?!”
那人惊骇地说道,如今他法力近消殆尽,别说腾云驾雾,就算简单的纵身飞云都难,根本无法飞入‘天维之门’。
最后,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天界与人界唯一的通道‘天维之门’缓缓闭上。
“可恶!!”
那人一拳打在树上,竟是一拳把腿粗壮的大树给打断了,尽管没有了法力,身体却也是人类不能比的,毕竟他可是执掌仙界的玉皇大帝的儿子——林凡,未来仙界的唯一继承人。
此次下凡,本是奉玉皇天命,收服东海嗜血蛟。结果,在穿越天维之门的时候,林凡被自己的表弟林浩天暗下黑手,剥夺了神格,并被‘天维风暴’毁掉肉身,只剩下一缕残魂坠入人间,刚好是附身在了被同学打死之人的身上。
“混蛋!!”
林凡又是骂了一句。
事已至此,林凡也不是消极倦怠之人,既然回不去,他自然不会坐以待毙,趁着休憩的片刻,他立刻融合被自己附身男子的记忆。
……
林凡,男,18岁,潍城一中高三的学生,成绩全校倒数第一,十足的学渣。而且家境贫寒,自幼父母双亡,有一个体弱多病的妹妹。
白天学校里被人欺负,晚上还经常幻想自己跟班花发生一些爱爱的事情,用三个字形容他。
“穷屌丝”
有一天,不知林凡脑子犯浑,竟然跟班上的班花表白,其结果可想而知。
“林凡,你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瞧瞧自己那副德行,穿的跟个乞丐似的,你配得上我吗?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白日做梦。”班花王小欢说道,“连自己都养活不起的穷逼,我跟了你岂会连饭也吃不上。”
“小欢,我真的喜欢你。”
王小欢捂着鼻子,说道:“臭死了,臭死了,你离我远点,跟你同班简直就是我的耻辱。”
“我……”
“请不要再张开你那张口臭的嘴说喜欢我,看见你,我只想说两个字,穷逼。”
从哪以后,林凡成为了全校人的笑柄,就连老师也是看不起他,甚至在背后嘲笑她。
而令人没想到的是,林凡班上的班花竟然是校霸徐祥杰的马子。
消息被徐祥杰知道以后,派人找过他不少麻烦,也没少挨揍,事后还扬言要玷污他的妹妹。
林凡是个怂包和屌丝不假,可是他非常痛爱自己的妹妹,因为没爹没娘,家里面又没有收入,为了给妹妹治病,他白天上学,晚上在小餐馆打工。
常年穿着一件浑身都是补丁的校服,挣来的钱从不舍得给自己买新衣服,就算被全校师生看不起也无所谓,只要妹妹重病能够康复。
可徐祥杰竟然真的想要对他的妹妹进行施暴,无疑是触及到了他的逆鳞。而终于有一天,一向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屌丝林凡爆发了,为了救自己的妹妹,他拿着刀砍伤了徐祥杰,其结果是虽然救了妹妹,而自己却被巡捕抓了进去,关了十五天。
出来后,林凡被徐祥杰的人打断了一条腿,成了残废。入学后,非但没有人可怜他,同学们更嘲笑他叫‘林瘸子’。
外人的冷眼嘲讽他不在乎,自己活着,妹妹就能活着,为了给妹妹治病,晚上依旧兼职打零工,好不容易挣了500块钱,准备给妹妹买药。 结果,500块钱被班痞孙炳鑫抢了去,说是保护费,林凡不给,孙炳鑫就拿起铁棍打断了他一条胳膊,把钱被抢走了。
而他也被餐馆老板开除了,理由很简单,腿和胳膊断了不吉利,影响客人食欲。
工作丢了,为了挣钱给妹妹治病,林凡就到医院卖血,可没想到,卖血的钱又被孙炳鑫抢了去,这一次,林凡彻底的爆发了,他一气之下,打了孙炳鑫
放学后,睚眦必报的孙炳鑫找了一群班上的混混,到了晚上,将他围堵在巷子里面活生生的打死了。
到此为止,就是屌丝‘林凡’的全部记忆。
……
融合了屌丝林凡的记忆后,天帝之子林凡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说出了两个字:“失败!”
的确,屌丝林凡的生前非常失败,一辈子活的窝囊,被人欺负也不敢吱声,最后,竟是以如此方式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人生。
不过,他死前还算是个男人,为了自己的妹妹,不惜被人打死了
‘屌丝’林凡死了,被人活生生的打死了;天帝之子林凡复活了,他说道:“既然活着,就不能白活,接下来就是讨债的时候。”
“兄弟,我不会让你白死的,你曾经受过的侮辱、嘲讽和谩骂,我会替你讨还回来。那些曾经瞧不起你的人,我要让他们跪在你的脚下摇尾乞怜;还有你最爱的妹妹,我一定不会让她受到任何伤害,我保证!!”林凡对自己坚定地说道。
“还有你,林浩天!!早晚有一天,我一定会杀回天界,你以为我会认命?等着瞧吧,待我重临天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
翌日。
林凡照常来的学校,依旧是那身满是补丁的校服,依旧是脏乱不堪的屌丝模样,依旧是被人冷眼嘲笑,可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腿不瘸了。
“快看,林瘸子来了。”
“咦?他的腿怎么不瘸了?”
“瘸子不是瘸子,还真是好笑,看来以后不能再叫‘林瘸子’,应该改名叫‘林傻子’,哈哈~~”
“请不要侮辱傻子,那废物连傻子都不如。”
......
嘲讽之声不绝于耳,林凡则置若罔闻,并不是他不在乎,接下来,他要用实际行动准备,昔日的林凡已死了,如今的自己,乃是天之骄子。
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下,本不愿招惹是非,奈何是非如影随形,悄然而至。
林凡正准备进教学楼的时候,迎面走来了三五个青年男女,男的痞子打扮,女的花枝招展,形如骚女,嫣然没有学生应该有的模样。
读取死去林凡的记忆,记得他们,他们就是把林凡腿打断的徐祥杰,以及他的马子王小欢,这对狗男女见林凡走了过来,便是将其拦了下来。
“呦,这不是林废物吗?你他娘的脸皮也是够厚的,被甩了,腿断了,手折了,竟然还有脸来学校。”徐祥杰冷嘲热讽地说。
王小欢依偎在徐祥杰的怀中,一脸不屑地看着林凡,看到他穷了吧唧的样子就觉得恶心,说道:“换做是我,早就没脸活着了,垃圾!!”
这两个人一唱一和,还真是对得起“狗男女”这三个字。
林凡不愿理会他们,转身就要走,徐祥杰遭到无视,王小欢从旁怂恿道:“老公,你看,那废物无视你。”
要不是她说,徐祥杰还不觉得什么,结果王小欢那婊子怂恿,让他大为怒火:“我草,你聋了?我跟你说话呢?”
“老公,弄死他,打断他的另一条腿。”王小欢看热闹不嫌事大,说。
林凡依旧不理,徐祥杰使了一个眼神,身旁的小弟将他围了起来,徐祥杰骂道:“草,胆肥了,竟敢无视我,找死是吧?”
自始至终,林凡一句都没有,却听他们两个冷嘲热讽,终于是忍不住了,说道:“你们两个,说完了没有,说完了就起开。”
“呦,胆肥了,敢这么跟我说话,想死是吧?”
“让开!!”
徐祥杰一副玩世不恭的神态,咧嘴说:“想要让开?好啊,从爷爷的裤裆地下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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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哥,他……他死……死了?”
在这个漆黑阴森的夜晚,一群人群殴打死了人。
“什么,死了?!怎么可能?不就是踢了他两脚吗?怎么就死了呢?这他妈的也太不禁打了吧。”
一个人或许打不死,可一群人拳打脚踢,棍棒相加,想不死都难。
那人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浑身都是血,身体也逐渐变得冰凉起来,孙炳鑫咧嘴说道:“草,这废物竟敢打老子,就这么死了,太便宜他了吧。”
说着,那叫孙炳鑫的男人上前踹了两脚,又吐了口唾沫才算罢休。
此时身旁的小弟提醒道:“鑫哥,咱们……好像……杀人了。”
话音刚落。
夜空忽地一道闪电劈来,短暂的照亮了被黑暗笼罩的大地,雷声亦是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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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天空下起了雨,雨越下越大,不到一刻钟,暴雨倾盆,淋湿了所有人。
“下雨了?不会是那废物哭泣的泪水吧?”
此话一出,所有人的鸡皮疙瘩都竖立起来,又闻呼啸作响地阴风,无不害怕极了。
他们还是学生,欺负同学他们拿手,要说杀人?一群连杀鸡宰牛都怕的人,他们又如何敢杀人呢。 可事实却是他们失手杀了人。
“大哥,怎……怎么么办?杀人可是要坐牢的?我……害怕,万一被抓进去,一辈子可就完了。”
别看他们是一群班痞,要说真的杀了人,不害怕那是假的。
“一群怂逼,怕什么?他死了活该,谁让他打老子的,反正这废物没爹没娘,就算死了也没人管,只要把他找地方埋了,神不知鬼不觉,谁会知道是咱们干的?”
“会不会不太好吧,他毕竟是咱们的同学。”
“都什么时候了,还他妈狗屁同学,就算他现在不死,得罪了徐祥杰,早晚也是死,到那时候连给他埋尸的人都没有,咱们现在埋了他,也算做好事。别废话,赶紧搭把手。”
于是,一群学生痞子,在暴雨之中抬着一具尸体来到了公墓林,随便地找了个空地,把他给埋了,完事后,一面念着“阿弥陀佛”,一面拔腿就跑。
这一晚,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河水倒灌,大有灭世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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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埋骨之地,阴煞气重,白昼少有人至此,更别说晚上。
坟墓深处,不时传来女子啜泣隐隐地声音,此中氛围,可比看恐怖片还要恐怖。轰!!
时至凌晨,一道闪电披在了死人的坟头上,不多时,突然,从墓地中伸出一只手来,那只颤巍地手缓缓地扒开坟墓,从坟中爬了出来。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被孙炳鑫等人打死的年轻人。原本已死之人,竟然莫名地活了,从坟中爬了出来,晃悠悠地走了两步。
“这……这是什么地方?难道是地府?”那人环顾四周,漆黑一片,周围皆是坟墓。
而此时,一群白骨骷髅嗅到了活人的气息,从其他的坟头中冒了出来,正是慢慢地向他靠近。
“阴煞生白骨,必有亡魂操控,这里不是地狱,是人间!!”
那人说道,地府归十殿阎罗掌管,白骨骷髅这等残次品难登阎罗大殿?地府也从不收野鬼亡魂,有此之物,也只有人间才有。
他冷声一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任由那些骷髅朝着自己走来。
“一群吸食活人魂魄的骷髅,竟把主意打到了本天子的身上?那就看看你们有没有这个本事!!”
只见那些骷髅将要靠近来,不及抻手吸人魂魄,那人深邃幽暗的双眸忽地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光芒所及之地,骷髅顿时化作了齑粉,发出凄厉般的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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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惊骇地说道,如今他法力近消殆尽,别说腾云驾雾,就算简单的纵身飞云都难,根本无法飞入‘天维之门’。
最后,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天界与人界唯一的通道‘天维之门’缓缓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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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下凡,本是奉玉皇天命,收服东海嗜血蛟。结果,在穿越天维之门的时候,林凡被自己的表弟林浩天暗下黑手,剥夺了神格,并被‘天维风暴’毁掉肉身,只剩下一缕残魂坠入人间,刚好是附身在了被同学打死之人的身上。
“混蛋!!”
林凡又是骂了一句。
事已至此,林凡也不是消极倦怠之人,既然回不去,他自然不会坐以待毙,趁着休憩的片刻,他立刻融合被自己附身男子的记忆。
……
林凡,男,18岁,潍城一中高三的学生,成绩全校倒数第一,十足的学渣。而且家境贫寒,自幼父母双亡,有一个体弱多病的妹妹。
白天学校里被人欺负,晚上还经常幻想自己跟班花发生一些爱爱的事情,用三个字形容他。
“穷屌丝”
有一天,不知林凡脑子犯浑,竟然跟班上的班花表白,其结果可想而知。
“林凡,你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瞧瞧自己那副德行,穿的跟个乞丐似的,你配得上我吗?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白日做梦。”班花王小欢说道,“连自己都养活不起的穷逼,我跟了你岂会连饭也吃不上。”
“小欢,我真的喜欢你。”
王小欢捂着鼻子,说道:“臭死了,臭死了,你离我远点,跟你同班简直就是我的耻辱。”
“我……”
“请不要再张开你那张口臭的嘴说喜欢我,看见你,我只想说两个字,穷逼。”
从哪以后,林凡成为了全校人的笑柄,就连老师也是看不起他,甚至在背后嘲笑她。
而令人没想到的是,林凡班上的班花竟然是校霸徐祥杰的马子。
消息被徐祥杰知道以后,派人找过他不少麻烦,也没少挨揍,事后还扬言要玷污他的妹妹。
林凡是个怂包和屌丝不假,可是他非常痛爱自己的妹妹,因为没爹没娘,家里面又没有收入,为了给妹妹治病,他白天上学,晚上在小餐馆打工。
常年穿着一件浑身都是补丁的校服,挣来的钱从不舍得给自己买新衣服,就算被全校师生看不起也无所谓,只要妹妹重病能够康复。
可徐祥杰竟然真的想要对他的妹妹进行施暴,无疑是触及到了他的逆鳞。而终于有一天,一向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屌丝林凡爆发了,为了救自己的妹妹,他拿着刀砍伤了徐祥杰,其结果是虽然救了妹妹,而自己却被巡捕抓了进去,关了十五天。
出来后,林凡被徐祥杰的人打断了一条腿,成了残废。入学后,非但没有人可怜他,同学们更嘲笑他叫‘林瘸子’。
外人的冷眼嘲讽他不在乎,自己活着,妹妹就能活着,为了给妹妹治病,晚上依旧兼职打零工,好不容易挣了500块钱,准备给妹妹买药。 结果,500块钱被班痞孙炳鑫抢了去,说是保护费,林凡不给,孙炳鑫就拿起铁棍打断了他一条胳膊,把钱被抢走了。
而他也被餐馆老板开除了,理由很简单,腿和胳膊断了不吉利,影响客人食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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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屌丝’林凡死了,被人活生生的打死了;天帝之子林凡复活了,他说道:“既然活着,就不能白活,接下来就是讨债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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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你,林浩天!!早晚有一天,我一定会杀回天界,你以为我会认命?等着瞧吧,待我重临天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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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凡照常来的学校,依旧是那身满是补丁的校服,依旧是脏乱不堪的屌丝模样,依旧是被人冷眼嘲笑,可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腿不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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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讽之声不绝于耳,林凡则置若罔闻,并不是他不在乎,接下来,他要用实际行动准备,昔日的林凡已死了,如今的自己,乃是天之骄子。
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下,本不愿招惹是非,奈何是非如影随形,悄然而至。
林凡正准备进教学楼的时候,迎面走来了三五个青年男女,男的痞子打扮,女的花枝招展,形如骚女,嫣然没有学生应该有的模样。
读取死去林凡的记忆,记得他们,他们就是把林凡腿打断的徐祥杰,以及他的马子王小欢,这对狗男女见林凡走了过来,便是将其拦了下来。
“呦,这不是林废物吗?你他娘的脸皮也是够厚的,被甩了,腿断了,手折了,竟然还有脸来学校。”徐祥杰冷嘲热讽地说。
王小欢依偎在徐祥杰的怀中,一脸不屑地看着林凡,看到他穷了吧唧的样子就觉得恶心,说道:“换做是我,早就没脸活着了,垃圾!!”
这两个人一唱一和,还真是对得起“狗男女”这三个字。
林凡不愿理会他们,转身就要走,徐祥杰遭到无视,王小欢从旁怂恿道:“老公,你看,那废物无视你。”
要不是她说,徐祥杰还不觉得什么,结果王小欢那婊子怂恿,让他大为怒火:“我草,你聋了?我跟你说话呢?”
“老公,弄死他,打断他的另一条腿。”王小欢看热闹不嫌事大,说。
林凡依旧不理,徐祥杰使了一个眼神,身旁的小弟将他围了起来,徐祥杰骂道:“草,胆肥了,竟敢无视我,找死是吧?”
自始至终,林凡一句都没有,却听他们两个冷嘲热讽,终于是忍不住了,说道:“你们两个,说完了没有,说完了就起开。”
“呦,胆肥了,敢这么跟我说话,想死是吧?”
“让开!!”
徐祥杰一副玩世不恭的神态,咧嘴说:“想要让开?好啊,从爷爷的裤裆地下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