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尖压麦芒 作者:drsolo
分卷阅读65
☆、第 46 章
我一直在反省,到底哪里不对?我追人的姿势到底哪里有问题?为什么他明明对我也有好感却不肯接受我?我有差到让人就算喜欢也不敢要吗?去他妈的单身主义者,我他妈没见过你这样的单身主义者!
隔天的早上我是被老七一巴掌拍屁股上给打醒的。
“卧槽你不是每天晨跑的吗,这都几点了还睡啊?”
我把脑袋蒙在枕头下:“以后不晨跑了……”
“我就知道,”老七给了我一记白眼,“没毅力。”
“没说不跑……”我从枕头缝下睡眼惺忪地瞪着他,“我以后改傍晚跑。”
翻了个身我继续睡,好不容易养成了跑步的习惯,不能因为这就破功,这半年我体能提高了不少,半途而废太不划算了。我就是怕晨跑的时候再碰到他。
周末的傍晚我一个人在操场跑步,偶尔还是会感觉凌霄仿佛在哪里看着我,然而每一次停下脚步,只看到黄昏下延伸的跑道。傍晚的跑道是热烈的金色,像我的主场,而清晨的跑道是寂寞的蓝色,是凌霄的主场,我们跑在同一条跑道上,以后却再不会有交集了。
跑着跑着忽然就受不了了,一咬牙发足狂奔起来,红色的跑道被我甩在身后,迎头而来是树林小径,金子一样的碎光被风刮到我身上,酣畅淋漓。
直到基地高高的围墙挡在我面前。
我想起那时他猫一样跃上这堵墙头,蹲在上面思考要不要拉我,身后是朦胧的月光,而我仰头看着他,像看见小说里走出来的闷油瓶,对我来说,那么神秘,又那么吸引我。
话说回来,他那天是怎么跳上去的啊?
我试着模仿他的动作,可能是这段时间加练了不少,也观察了他不少,脚下敏捷轻盈了许多,竟然不费力也跃了上去。
我骑在墙头,想也没想就翻墙出了基地,漫无目的地走到山下,经过我们曾一起锁自行车的车棚,一起等车的公交车站,来到车水马龙的主干道边,才发现我还穿着跑步时的运动衫,钱包手机啥也没带。
半个多小时后,我还是站在了酒吧街,身上没钱,也不能买醉,只能随便逛逛,闻闻这灯红酒绿的味道解解闷了。
身后有车喇叭声,我回头,姨太太从他的小甲壳虫中探出头来:“乔麦?你怎么在这儿?”
姨太太你简直是我的救星!
我问他你到底有没有走出阴影啊,为什么还往酒吧跑啊?现在酒吧这地方对我来说就是失恋的失意的才该来的地方。
“我习惯每个周末都来这边喝个小酒,找聊个天,放心,你姨太太我没这么脆弱,这都多久了,还借酒浇愁呢,你呢?”他看我一身运动衫,“你梦游到这里来了?”
我昂首挺胸:“我失恋了。”
***
在姨太太面前我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我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喝着以前从没喝过的花样百出的鸡尾酒,可比凌霄靠谱多了,说上什么酒就上什么酒,度数要多高给多高,绝不含糊。
我一杯接一杯喝着酒,满脑子都是凌霄拒绝我时的眼神,他那种不解风情的冰山死面瘫,在听过我的吉他,听过我的歌后,能露出那样柔软的眼神,多么令我鼓舞。用这种眼神拒绝我,我多不甘心。
换了别人,吧唧我一口又说让我离他远点儿,我会想你丫有病吧?可是凌霄不是别人,他就是那种可以亲吻你,又可以残忍地拒绝你的类型。喜欢上他算我倒霉。
我不记得姨太太和我说了什么,就记得他隔一会儿就藏我酒杯,全程我都在找酒杯,找得眼前都眩晕了,一脑门栽在吧台上。
姨太太奸计得逞,劝慰我:“天涯何处无芳草,乔麦,你明天还有队内对抗吧,还是别喝了,早点回去吧。”
“我喝醉了也能赢他!醉剑你懂吗?!”我不服气,“你知道吗,他说他都是让着我的,谁特么要他让啊!这个牛是不是吹得太大了?第三次明明是我让着他好吗,我让着他他还是输了,这能说明什么,说明就算我们彼此对对方放水,我还是能赢他!”
“好好好,你能赢!你最棒!棒棒哒!”
姨太太没头没脑削了我两巴掌,又转头自个儿打起电话,我捂着脸气不打一处来,抓了他的手机拍吧台上:“你就不能专心听我说个话,太……太不尊重人了!”
“行行行,尊重你,你说你说,你说什么我都听!”
“我明天要把他杀个片甲不留,谁让他这么撩我的?不喜欢我你就朝我吐一口唾沫,让我滚,我乔麦要不圆润地离开我就不姓麦!”
“毕竟是队友嘛,他也不好让你下不来台啊……”
“我说你怎么老看手机啊?……知道了,是不是又有新欢了?”我指着姨太太,了然地笑了,末了又有点羡慕,这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啊,我拍拍他的肩,也不知道怎么一拍就把他拍矮了几分,我又把他提起来,郑重地说,“那兄弟我就在这里祝福你了!我这边也没什么事了,再喝个两杯就走了,你甭管我了,去把握好你的第二春吧!”我把他推下座位,“记得啊,要是那人对你不好就来找我,怎么说我也是和你无实有名过的!”
“乔麦,你行行好,这里是gay吧,你这样太惹眼了……”
“就是gay吧我才好抱怨啊,我去一正常酒吧抱怨我被男人甩了我还要不要脸了?哎呀好了好了,我不抱怨了,今天的酒钱算我账上,改天还你,你去吧……”
我脑子有点乏了,下巴搁在吧台上,转着酒杯细细的玻璃腿,往右转了90度,明亮的杯身上忽地映出一抹白色的身影——比雪还白的衬衫,扣得一丝不苟的领口,笔直的黑色长裤,像覆着一层雪的芝兰玉树,又挺立又明亮。我心说要完,这都产生幻觉了啊,不过既然是幻觉,那就再多来点儿吧。可是不管怎么转酒杯,都看不清他的脸。
“麦子,”已经走了的姨太太忽然又回来了,“你把先前说的那些话再说一遍,以表决心!”
“表决心啊……好!”我盯着杯子上凌霄的幻象,吸了吸鼻子,说,“凌霄啊……”
喊出这个名字,酒吧里的嘈杂声好像都消失了。我把杯子拿近了点儿,放在眼前,盯着杯子里的幻象,一字一句地说;
“凌霄,你特么就是一个傻逼,小爷我从十五岁就喜欢你了,这么多年我追追追,你干嘛了?你知道我练吉他练了多久吗?我每天训练完回去累得像条狗,我还要狗刨吉他……还有那代言,老实说我根本不稀罕,要不是为了你我才懒得代言那手机呢,那么丑绝人寰的手机,还要审审审审半天…
分卷阅读65
-
分卷阅读65
☆、第 46 章
我一直在反省,到底哪里不对?我追人的姿势到底哪里有问题?为什么他明明对我也有好感却不肯接受我?我有差到让人就算喜欢也不敢要吗?去他妈的单身主义者,我他妈没见过你这样的单身主义者!
隔天的早上我是被老七一巴掌拍屁股上给打醒的。
“卧槽你不是每天晨跑的吗,这都几点了还睡啊?”
我把脑袋蒙在枕头下:“以后不晨跑了……”
“我就知道,”老七给了我一记白眼,“没毅力。”
“没说不跑……”我从枕头缝下睡眼惺忪地瞪着他,“我以后改傍晚跑。”
翻了个身我继续睡,好不容易养成了跑步的习惯,不能因为这就破功,这半年我体能提高了不少,半途而废太不划算了。我就是怕晨跑的时候再碰到他。
周末的傍晚我一个人在操场跑步,偶尔还是会感觉凌霄仿佛在哪里看着我,然而每一次停下脚步,只看到黄昏下延伸的跑道。傍晚的跑道是热烈的金色,像我的主场,而清晨的跑道是寂寞的蓝色,是凌霄的主场,我们跑在同一条跑道上,以后却再不会有交集了。
跑着跑着忽然就受不了了,一咬牙发足狂奔起来,红色的跑道被我甩在身后,迎头而来是树林小径,金子一样的碎光被风刮到我身上,酣畅淋漓。
直到基地高高的围墙挡在我面前。
我想起那时他猫一样跃上这堵墙头,蹲在上面思考要不要拉我,身后是朦胧的月光,而我仰头看着他,像看见小说里走出来的闷油瓶,对我来说,那么神秘,又那么吸引我。
话说回来,他那天是怎么跳上去的啊?
我试着模仿他的动作,可能是这段时间加练了不少,也观察了他不少,脚下敏捷轻盈了许多,竟然不费力也跃了上去。
我骑在墙头,想也没想就翻墙出了基地,漫无目的地走到山下,经过我们曾一起锁自行车的车棚,一起等车的公交车站,来到车水马龙的主干道边,才发现我还穿着跑步时的运动衫,钱包手机啥也没带。
半个多小时后,我还是站在了酒吧街,身上没钱,也不能买醉,只能随便逛逛,闻闻这灯红酒绿的味道解解闷了。
身后有车喇叭声,我回头,姨太太从他的小甲壳虫中探出头来:“乔麦?你怎么在这儿?”
姨太太你简直是我的救星!
我问他你到底有没有走出阴影啊,为什么还往酒吧跑啊?现在酒吧这地方对我来说就是失恋的失意的才该来的地方。
“我习惯每个周末都来这边喝个小酒,找聊个天,放心,你姨太太我没这么脆弱,这都多久了,还借酒浇愁呢,你呢?”他看我一身运动衫,“你梦游到这里来了?”
我昂首挺胸:“我失恋了。”
***
在姨太太面前我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我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喝着以前从没喝过的花样百出的鸡尾酒,可比凌霄靠谱多了,说上什么酒就上什么酒,度数要多高给多高,绝不含糊。
我一杯接一杯喝着酒,满脑子都是凌霄拒绝我时的眼神,他那种不解风情的冰山死面瘫,在听过我的吉他,听过我的歌后,能露出那样柔软的眼神,多么令我鼓舞。用这种眼神拒绝我,我多不甘心。
换了别人,吧唧我一口又说让我离他远点儿,我会想你丫有病吧?可是凌霄不是别人,他就是那种可以亲吻你,又可以残忍地拒绝你的类型。喜欢上他算我倒霉。
我不记得姨太太和我说了什么,就记得他隔一会儿就藏我酒杯,全程我都在找酒杯,找得眼前都眩晕了,一脑门栽在吧台上。
姨太太奸计得逞,劝慰我:“天涯何处无芳草,乔麦,你明天还有队内对抗吧,还是别喝了,早点回去吧。”
“我喝醉了也能赢他!醉剑你懂吗?!”我不服气,“你知道吗,他说他都是让着我的,谁特么要他让啊!这个牛是不是吹得太大了?第三次明明是我让着他好吗,我让着他他还是输了,这能说明什么,说明就算我们彼此对对方放水,我还是能赢他!”
“好好好,你能赢!你最棒!棒棒哒!”
姨太太没头没脑削了我两巴掌,又转头自个儿打起电话,我捂着脸气不打一处来,抓了他的手机拍吧台上:“你就不能专心听我说个话,太……太不尊重人了!”
“行行行,尊重你,你说你说,你说什么我都听!”
“我明天要把他杀个片甲不留,谁让他这么撩我的?不喜欢我你就朝我吐一口唾沫,让我滚,我乔麦要不圆润地离开我就不姓麦!”
“毕竟是队友嘛,他也不好让你下不来台啊……”
“我说你怎么老看手机啊?……知道了,是不是又有新欢了?”我指着姨太太,了然地笑了,末了又有点羡慕,这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啊,我拍拍他的肩,也不知道怎么一拍就把他拍矮了几分,我又把他提起来,郑重地说,“那兄弟我就在这里祝福你了!我这边也没什么事了,再喝个两杯就走了,你甭管我了,去把握好你的第二春吧!”我把他推下座位,“记得啊,要是那人对你不好就来找我,怎么说我也是和你无实有名过的!”
“乔麦,你行行好,这里是gay吧,你这样太惹眼了……”
“就是gay吧我才好抱怨啊,我去一正常酒吧抱怨我被男人甩了我还要不要脸了?哎呀好了好了,我不抱怨了,今天的酒钱算我账上,改天还你,你去吧……”
我脑子有点乏了,下巴搁在吧台上,转着酒杯细细的玻璃腿,往右转了90度,明亮的杯身上忽地映出一抹白色的身影——比雪还白的衬衫,扣得一丝不苟的领口,笔直的黑色长裤,像覆着一层雪的芝兰玉树,又挺立又明亮。我心说要完,这都产生幻觉了啊,不过既然是幻觉,那就再多来点儿吧。可是不管怎么转酒杯,都看不清他的脸。
“麦子,”已经走了的姨太太忽然又回来了,“你把先前说的那些话再说一遍,以表决心!”
“表决心啊……好!”我盯着杯子上凌霄的幻象,吸了吸鼻子,说,“凌霄啊……”
喊出这个名字,酒吧里的嘈杂声好像都消失了。我把杯子拿近了点儿,放在眼前,盯着杯子里的幻象,一字一句地说;
“凌霄,你特么就是一个傻逼,小爷我从十五岁就喜欢你了,这么多年我追追追,你干嘛了?你知道我练吉他练了多久吗?我每天训练完回去累得像条狗,我还要狗刨吉他……还有那代言,老实说我根本不稀罕,要不是为了你我才懒得代言那手机呢,那么丑绝人寰的手机,还要审审审审半天…
分卷阅读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