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但有些见识的都清楚,有时候就算亲眼见到也是不牢靠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障眼法和骗术大行其道了。
    东莱城一战,龙蛇圣君表现出的战力夸张得不行,但也没有真正吓破狼山大寇的胆。
    许朗甚至有一种惊人的猜测,就是这龙尾,其实是一种障眼法。
    而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他决定亲自试试。
    “看得出来,这次东莱起事十分仓促,龙蛇圣君虽然获得不少家族的支持,却没有真正掌控边军的核心力量。
    彭东来虽然身死,但东莱不少的旧部哪怕明知不敌,依旧选择抵抗。
    除了这些军伍,还有城里不少受边军庇护的家族、商贾,也都在自发的进行反抗。
    虽然城外大战已了,城内却乱成一团,可这位龙蛇圣君兹当看不见,直接躲进城主府里,任凭兵锋肆虐。”
    许朗语气幽幽,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天:“那天的东莱城,处处都是烟尘火光,拼杀叫喊,他却在城主府里同掳来的女眷淫乐不停!
    没有规矩,没有道义,只有凶暴。
    而他就在城主府里,不管也不问,只是快活。
    我隐匿身形,直到深夜,等到屋里动静彻底消停,才摸黑动的手...”
    “结果怎么样?”
    许辽眼中先是期盼,他特别想从兄长口中听见,那龙蛇圣君只是掌握了什么奇异的秘术,还是有很多缺点云云。
    但旋即,他好像意识到什么,又是一阵失魂落魄。
    若真是这样的好消息,许朗又怎会力排众议,抛了狼山百年基业不要,都要投效对方呢。
    “我动手时,那位还在呼呼大睡,龙尾也不存在。”
    看着自家兄弟意识到什么,许朗才缓缓说道:“可就在我刚靠近府苑,那条龙尾却忽地出现......”
    说到这儿,许朗扭身握着那柄插在刀鞘中的狼头宝刀,“仓哴”出窍,精钢宝刀,只剩两尺残刃:“若非我足够小心,又有宝刀护身,恐怕下场,与彭东来没两样。”
    “这世上,真有天生圣人?”
    许大当家的故事,听得许辽头皮发麻。
    明明已经纵欲过度呼呼睡去,那龙尾却能自信护主,削铁如泥的精钢宝刀仿佛纸片般被钳断。
    这种完全已经超出武道范围的事情,除了归咎于天,许辽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了。
    “是不是天生圣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东莱那位圣君,比咱们以前见过的,听过的,所有的传说武者,都要更强!
    即便是五大学宫中那些个所谓圣师,在这条青色龙尾面前,也讨不了好。”
    许朗随手将残刃归鞘,平静道:“眼下世人皆道自己眼明,还以为对方只是在胡吹大气,所以我们举族去投效还能混几分情义。
    若是等到所有人都看清此人强横,那他身旁哪有还咱们兄弟容身的余地。”
    “咱...明白了!”
    许辽长出一口气,认真道:“大哥,接下来要怎么做?”
    “既然是要投效,那便要有功劳,圣君都将舌头派来了,目标还不清楚么。”
    “大哥的意思是,圣君要攻崇明城?”
    “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么!”
    许朗目光深邃:“我们就是圣君按在此处的前站,圣君出征时,便会将狼山作为圣君行宫本部,所以,必须要做到令行禁止,东莱的混乱,不能在崇明上演。
    两相比较下,圣君自然看清,谁才堪大用!”
    “这事儿好办,三山二十四洞大半都是咱们扶植起来的,只要我们一声令下,他们还不是指哪打哪。”
    对于这件事,许辽表现得十分自信,且乐观。
    但对于许朗来讲,这还远远不够:“光听话,还不够。能躲进狼山的,多是有些本事又不服管束的亡命之徒,可既要投靠圣君,那狼山就是我们兄弟的根本,这些人,就必须得学会服从!”
    “咱明白了!”
    许辽咧嘴笑道:“大哥放心,只要给咱几天的时间操练,保管三山二十四洞的崽子全都老实服帖!”
    “除了这个,还有另外一件事。”
    许朗点头道:“这几天把布外的线头子全都召集起来,再把山上踏线的全派出去。
    圣君好色,在他来之前,记得把十里八乡的美人全都掳到山上来,讨个好彩儿!”
    行动能力强得下属一定能得上峰属意么?
    这事儿并不一定。
    但一个会来事的下属,一定能得上官青睐。
    既然决定剧组投效,许朗便要将事情做到最好,这也是狼山寨大当家一贯的风格了。
    “大哥高明,咱这就去办!”
    许辽眼睛一亮,心领神会。
    ……
    风调雨顺的年景,收成却极差。
    通常这种时候,民间便以为是天罚,所以会请云游的道士或庙里的和尚开坛做法,备三牲以祭天。
    通常这种时候,全部村民都会出席,包括女眷。
    而这种时候,也就是狗娃、赖九两人大丰收的时候。
    毕竟祭天么,总得有人在高人升边吹拉弹唱,卖卖力气,打打下手。
    但百姓又很淳朴,觉得祭天的时候要是自己不跪着,那就得不到神灵的宽恕。
    所以这种时候,没有田产的闲汉们就变得吃香了。
    他们作为祭天时的陪衬,需要充当“瘟神”的代表。
    脸上画着恶鬼般的油彩,然后在高人做法时舞舞揸揸。
    等到做法结束,高人将“瘟神”打倒,以此表示战胜灾荒。
    而通常这样的活计,寻常人家都是不愿意干得,就便宜了像狗娃这样的孤儿。
    毕竟神灵吃三牲,主要是吃个烟气,等到法坛结束,这没了烟气的祭品还是要落入百姓腹中的么嘛。
    道长法师们自然要拿大头,但是像他们这样的法坛帮工,不说一人分条猪腿,至少也有几斤猪肉。
    对于没有产业的两人来讲,无疑是场大大的收获。
    只是这种好活计,却因为赖九的不努力而大打折扣,你说气人不气人。
    “跳个大神都能走神,咋不摔死你呢。”
    狗娃用手指戳着赖九脑袋道:“那老道已经甩了好几个眼色了,再偷懒,还想不想吃肉了。”
    “狗哥...我看见她了...”
    相较于吃肉,脸上画着油彩的赖九显然有别种哀愁。
    “看你这作死的样!”
    狗娃无语,知道对方是因为看到了巴老爷的小妾而魂不守舍,怒其不争道:“能不能专心点儿,这活可关系到好几斤肉呢?”
    “狗哥,我真看见了,娇莲一点儿也不开心,她一点儿也不开心!”
    “狗屁不开心,这是祭天,多严肃的事,哪家女眷敢笑嘻嘻的,这就叫不开心呐?”
    狗娃骂道:“我看你就是脑子有大病!”
    “真的狗哥,我能感受得到!”
    “感受个屁,问问人家认识你么你就感受?你咋这么能感受呢!?”
    随着烟尘升空,第二段神舞即将开始,狗娃两人又得要上祭坛,下达最后通牒:“专心跳神,耽误拿肉,我让你以后再也没法感受!”
    女人哪有吃肉香,这货脑子就是有大病!
    礼乐响起,狠狠瞥了眼小弟,如修罗般壮硕的男子,蹭地一下跳上祭台。
    祭祀继续,法坛上做法的做法,跳神的跳神。
    法坦下,祈祷的祈祷,质朴的村民认为如此便能感动上苍。
    只是谁都看不见在这繁忙的虔诚中,一双双眼睛,来回在村民女眷的身上游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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