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小队在经过十几天时间的搜索,终于在一处湖泊旁边找到了一个很大的土人部落。担心引起土人的误会,百人小队没敢靠近这个部落。
画好地形图之后,百人小队返回了垦殖定居点,侯显决定亲自去拜访一下这个土人部落,跟港口的土人接触了这么长时间,他能听懂一些简单的土人语言。
向大兴非常反对侯显前去土人部落冒险,这要是把侯公公搭进去,那大明的脸可就丢大了。侯显在南平州就代表着皇帝的尊严,让侯显受了屈辱那就是打皇帝的脸,到时候不想打都得打了。
都说是这阉竖贪生怕死,贪财好利,怎么宣德朝的太监一个比一个猛,海军的两位主官就不说了,那派到辽东的王彦与亦失哈放到哪里都是一顶一的人才。
这些宦官可都是太宗先帝培养出来的,不得不说先帝的识人之明。对于向大兴的反对,侯显知道他是好意,不过这件事只能他亲自去才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从港口要来一个机灵的土人劳工做翻译,在百人小队的带领下,侯显带着一箱瓷器前往土人部落,这一刻侯显身上的外交基因被激活。
一行人来到土人部落的聚居地外,侯显站在一处高坡仔细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土人部落。
土人住的很松散,树枝扎的篱笆墙里养着各种牲畜,一座座的像是大明粮仓的房子,泥巴砌成的墙壁,房顶上覆盖着厚厚的芦苇。
大概是冬天的原因,部落里很少有孩子在户外活动,只有带着脚镣的奴隶在照顾着篱笆墙里牲畜。
这些奴隶一般情况下都是部落战争中的失败者,他们若是想摆脱奴隶身份,那就要在下一次的战斗中,为新的部落主抓住新的奴隶,战胜敌对的部落。
看着这个比大明一个村子大不了多少的部落,侯显却丝毫不敢小瞧。越是这种原始的部落,战斗力越是凶悍。因为战斗对于他们来说就是获取食物的方式,只有在战斗中获得胜利的一方,才能取得食物的分配权。
战斗对于土人来说,就是一场狩猎,敌人也是一种猎物,这种原始的力量即使是到了十九世纪,大英帝国的全副武装的近代化军队也会在土人的攻击下折戟沉沙。
当然一场战斗的胜负到了近代的时候,已经决定不了强弱,有强大的工业能力与组织能力才是近代化的重要标志。
侯显让跟来的土人去部落里联系他们的头人,土人头摇的像拨浪鼓,死活都不肯去。
侯显见土人死活都不进部落,便问他:“小伙子,为何不愿意帮助咱家去传个话呀?”
土人连忙跪倒在地说道:“他们会杀了我的,我还想活着!”
土人的语言学习能力很强,在港口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已经能够掌握基本汉语对话。
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与他们长得完全不一样,略显女性化的男人,是一个很有权力的人,是他们这个部落的王,不过这个王更喜欢别人称他‘公公’!
没有这些皮肤怪异的人的庇护,自己一旦进了部落就别想再出来,部落里尊敬战死的英雄,瞧不起逃跑的懦夫。他这样在战场上逃跑的懦夫,无论是被胜利者还是失败者抓住都会处死。只有死亡的鲜血才能洗刷懦夫肮脏的灵魂。
侯显看着这个长得五大三粗却生了一副胆小的灵魂的土人青年,摇摇头说道:“既然你不敢进部落,那就在部落外面帮咱家喊个话,就说我们是来自遥远的东方,是带着友谊而来。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你把这套我们东方的宝贝交给他们的首领,这是咱家的诚意!”
侯显说完从身后的随从手里接过一个大蓝边白瓷碗,交到土人青年手中说道:“一定要拿好了,此物金贵落地即碎,一旦碎了可就亵渎了神灵!”
土人青年双手碰过瓷碗,看着在阳光下反射着光芒的瓷碗,眼中贪婪的目光一闪而过。这一次他无法推脱,只能前去部落联系部落首领。
土人青年刚走到部落的寨门口,就被看守寨门的土人发现,十几个土人手持石矛与弓箭将土人青年围住,一人看清了土人青年的长相之后,惊呼道:“弗洛伊德你还活着?”
“是的!我还活着!”
“把他抓起来,这是一个可耻的懦夫!”认识弗洛伊德的土人喊道。
“等等!请先别难为我,我给你们的王带来了神灵的礼物!”说着弗洛伊德双手将瓷碗顶在头上跪倒在地,请土人们看仔细了。
无论什么时候,人类都对能够闪闪发光的东西有兴趣,虽然蓝边白瓷碗在大明是最普通的瓷器,但是对于没有见过瓷器的土人来说就是一件神器。
看到这样一件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好东西,土人们不敢再难为弗洛伊德,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拿到神物。
土人们互相商量了一下,无法做出最后的决定,只能安排一个人进部落里通知他们的王,其余人围住弗洛伊德防止他逃跑。
土人带着瓷碗去见土王,土王可比这些土人有见识的多,虽然他不知道这个瓷碗是怎么造出来的,但是不妨碍他明白这是人类的作品。
询问了这个碗的来历,土王马上就意识到他要面对一个新的部落了。从这个部落给他送礼的举动来看,对方应该没有恶意,还是先去看看什么情况再定夺吧!
土王带着随从来到部落外,就一眼看到了被围在中间的弗洛伊德,土王挥挥手让弗洛伊德去报信,他愿意与新来的部落首领谈一谈。
弗洛伊德如蒙大赦,掉头一溜烟跑了回去,在高坡后等待的侯显看到满头大汗跑回来的弗洛伊德,问道:“小伙子!那部落头人怎么说?”
“他们的王说愿意和您谈一谈!”
侯显一颗心放了下来,只要能谈就是突破,就怕的是对方根本不给谈的机会,直接就使用武力攻击。
在弗洛伊德的指引下,侯显带着百人小队来到部落门前。双方人马都保持这高度的戒备,都害怕对方会突然发起攻击。
“远方的客人来到我的部落可有什么事吗?”土王率先打问。
听了弗洛伊德的翻译之后,侯显打量了一下土王,发现这是个看不出多大年龄的胖子,头上戴着一顶用各种鸟类的羽毛编织的帽子,身上穿着豹纹的兽皮,胸前的细绳上绑着一颗足有鸽子卵大小的天然纯无色钻石,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当然侯显并不认识钻石,钻石在大明也不受追捧,这东西在大明最主要的功能其实是用做钻头,也就是俗话说的‘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看着如野人一般打扮的土王,侯显叉手抱拳道:“咱家是大明南平州总督,我们的领地在你们部落的南方,需要走一天多的时间。
今天拜访贵部是想与贵部建立友好的关系,我们之间可以互通有无,比如咱家送给你的礼物,如果头领愿意用你们牛羊牲畜等物资与我们交换,我们可以给你们提供更多这样的礼物。”
首领听完弗洛伊德的翻译,眼前一亮,这样的东西他完全可以转手卖给更远一些的部落,能够让他的部落收获更多的物资。
“你们只有这样一种东西吗?这样用来祭祀的神器,我们需要不多,若是没有其他更有用的东西,这交易不去不做!”
“当然还有别的商品,今天来拜访贵部并未多带商品,若是头人有意交易,可以赶着牛羊南下我们的领地进行交易!
当然我们也可以带着商品来贵部交易,完全由贵部自己做决定。”
土王觉得自己部落带着牛羊物资走一天的路程去交易不安全,万一被这个不知名的部落给袭击了,岂不是什么都没有了。
“还是你们带着物资来我的部落交易吧,你这种东西要怎么交易?”土王举着侯显送给他的碗问道。
“一头牛就可以换一个这样的碗,怎么样很划算吧!”侯显觉得这瓷器是土人无法制造的商品,卖贵一些也无所谓。
土王居然认真的点头说道:“这个交换方式很公平,不知你们部落能够带给我部落多少这样的商品?”
“瓷碗制作不易,需要从遥远的东方运来,光是路上的时间就要走半年,我们现在存货不多,具体有多少要咱家回去清点一下才知道!”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交易?”
“这样吧!五天后咱家带着商品前来与贵部交易,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本次交易不管最后达成多少交易,咱家都送给首领一成交易额。”
土人显然很难理解这一成是多少,不过不妨碍土王知道侯显是在给他好处。
土人性子比较直爽,一旦确定了交易,就希望尽快完成交易。定下交易日期之后,侯显带着人马赶紧返回港口,五天时间很紧张,在这南平州一切行动都要依靠两条腿丈量,让侯显无比的想弄几匹马过来。
回到港口与郑和一说这关于与土人交易的事情,郑和提醒道:“暂时因为我们需要耕牛等大牲畜,可以与土人交易一些,但是一定要控制总量,若是对土人抽血太多,造成他们的贫困,甚至出现饿死人的情况,土人肯定会把怨气撒在我们的身上。
这与我们与土人友好相处的宗旨背道而驰,若是我们陷入与土人无休止的战争中,会极大的浪费我们的精力。
土人的财富没有多少,想要获得稳定的收益,我们还要帮助土人获得财富,人类之间的矛盾大多数时候都是因为利益分配不均。
若是土人发现他们越是与我们交易,日子就过的越穷,他们就会反思是不是他们穷苦的日子是我们造成的。一旦出现这样的苗头,土人就不会再将我们视为可以信赖的人。”
侯显认真的点头道:“前辈说的是,大明来到这里若是不能带给土人更好的生活,土人肯定会对我们产生敌意,不过这些土人还处于非常低端的生存水平,晚辈估计他们现在连耕种都不会。
想要让土人过上好日子,首先就要教会他们如何耕种土地,只有有了稳定收入,土人才不会被饥饿威胁。”
为了不过度的让土人部落的财富流失,侯显为交易准备一百件各式的瓷器,以及布匹等大明的手工产品,五天后准时的出现在土人部落村寨之外。
土王挨个的挑选了一遍所有的瓷器,发现没有什么问题之后,便将准备好的牛群赶了过来。土人所养的牛是桑格牛的一个分支类型,特点就是长着一对大角。
看惯了大明以及蒙古草原的小角黄牛(蒙古牛)、以及江南水牛的侯显,看到这些大角的桑格牛,有些怀疑这些牛是否能够胜任耕田的工作。
不过负责保护交易不受侵袭的卫所官兵却对身体高大的桑格牛非常喜欢,对于侯显的疑问,跟来观摩交易的向大兴笑道:“公公放心,再厉害的牛只要给它戴上鼻环,它就得乖乖的听话。有了这些牛,经过调训之后,很快就能下地耕田。”
听向大兴这么一说,侯显算是放下心来,要不这么些天,买回去的牛不能用来耕田,岂不是百耽误工夫了。
土王交易完瓷器之后,对于布匹等商品的兴趣不高,便带着瓷器毁了部落,留下部落的土人开始用自家的各种他们认为值钱的东西,来集市上挑选自己喜欢的东西。
甚至有人能够拿出小孩儿拳头大小的金块,当然这样的金块肯定纯度不高,没想到这个地方还有金矿,这是个重要的发现。
土人们虽然文明开化程度不高,但是并不意味他们傻。他们发现这些与他们长得不一样的部落的人,喜欢他们手中的软石头,纷纷抬高自己软石头的价钱。
侯显对于土人的抬价,非常痛快的就答应了土人的坐地起价。就土人手里那一块儿小孩儿拳头大小的金块,已经收回了今天所有交易的成本。
画好地形图之后,百人小队返回了垦殖定居点,侯显决定亲自去拜访一下这个土人部落,跟港口的土人接触了这么长时间,他能听懂一些简单的土人语言。
向大兴非常反对侯显前去土人部落冒险,这要是把侯公公搭进去,那大明的脸可就丢大了。侯显在南平州就代表着皇帝的尊严,让侯显受了屈辱那就是打皇帝的脸,到时候不想打都得打了。
都说是这阉竖贪生怕死,贪财好利,怎么宣德朝的太监一个比一个猛,海军的两位主官就不说了,那派到辽东的王彦与亦失哈放到哪里都是一顶一的人才。
这些宦官可都是太宗先帝培养出来的,不得不说先帝的识人之明。对于向大兴的反对,侯显知道他是好意,不过这件事只能他亲自去才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从港口要来一个机灵的土人劳工做翻译,在百人小队的带领下,侯显带着一箱瓷器前往土人部落,这一刻侯显身上的外交基因被激活。
一行人来到土人部落的聚居地外,侯显站在一处高坡仔细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土人部落。
土人住的很松散,树枝扎的篱笆墙里养着各种牲畜,一座座的像是大明粮仓的房子,泥巴砌成的墙壁,房顶上覆盖着厚厚的芦苇。
大概是冬天的原因,部落里很少有孩子在户外活动,只有带着脚镣的奴隶在照顾着篱笆墙里牲畜。
这些奴隶一般情况下都是部落战争中的失败者,他们若是想摆脱奴隶身份,那就要在下一次的战斗中,为新的部落主抓住新的奴隶,战胜敌对的部落。
看着这个比大明一个村子大不了多少的部落,侯显却丝毫不敢小瞧。越是这种原始的部落,战斗力越是凶悍。因为战斗对于他们来说就是获取食物的方式,只有在战斗中获得胜利的一方,才能取得食物的分配权。
战斗对于土人来说,就是一场狩猎,敌人也是一种猎物,这种原始的力量即使是到了十九世纪,大英帝国的全副武装的近代化军队也会在土人的攻击下折戟沉沙。
当然一场战斗的胜负到了近代的时候,已经决定不了强弱,有强大的工业能力与组织能力才是近代化的重要标志。
侯显让跟来的土人去部落里联系他们的头人,土人头摇的像拨浪鼓,死活都不肯去。
侯显见土人死活都不进部落,便问他:“小伙子,为何不愿意帮助咱家去传个话呀?”
土人连忙跪倒在地说道:“他们会杀了我的,我还想活着!”
土人的语言学习能力很强,在港口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已经能够掌握基本汉语对话。
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与他们长得完全不一样,略显女性化的男人,是一个很有权力的人,是他们这个部落的王,不过这个王更喜欢别人称他‘公公’!
没有这些皮肤怪异的人的庇护,自己一旦进了部落就别想再出来,部落里尊敬战死的英雄,瞧不起逃跑的懦夫。他这样在战场上逃跑的懦夫,无论是被胜利者还是失败者抓住都会处死。只有死亡的鲜血才能洗刷懦夫肮脏的灵魂。
侯显看着这个长得五大三粗却生了一副胆小的灵魂的土人青年,摇摇头说道:“既然你不敢进部落,那就在部落外面帮咱家喊个话,就说我们是来自遥远的东方,是带着友谊而来。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你把这套我们东方的宝贝交给他们的首领,这是咱家的诚意!”
侯显说完从身后的随从手里接过一个大蓝边白瓷碗,交到土人青年手中说道:“一定要拿好了,此物金贵落地即碎,一旦碎了可就亵渎了神灵!”
土人青年双手碰过瓷碗,看着在阳光下反射着光芒的瓷碗,眼中贪婪的目光一闪而过。这一次他无法推脱,只能前去部落联系部落首领。
土人青年刚走到部落的寨门口,就被看守寨门的土人发现,十几个土人手持石矛与弓箭将土人青年围住,一人看清了土人青年的长相之后,惊呼道:“弗洛伊德你还活着?”
“是的!我还活着!”
“把他抓起来,这是一个可耻的懦夫!”认识弗洛伊德的土人喊道。
“等等!请先别难为我,我给你们的王带来了神灵的礼物!”说着弗洛伊德双手将瓷碗顶在头上跪倒在地,请土人们看仔细了。
无论什么时候,人类都对能够闪闪发光的东西有兴趣,虽然蓝边白瓷碗在大明是最普通的瓷器,但是对于没有见过瓷器的土人来说就是一件神器。
看到这样一件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好东西,土人们不敢再难为弗洛伊德,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拿到神物。
土人们互相商量了一下,无法做出最后的决定,只能安排一个人进部落里通知他们的王,其余人围住弗洛伊德防止他逃跑。
土人带着瓷碗去见土王,土王可比这些土人有见识的多,虽然他不知道这个瓷碗是怎么造出来的,但是不妨碍他明白这是人类的作品。
询问了这个碗的来历,土王马上就意识到他要面对一个新的部落了。从这个部落给他送礼的举动来看,对方应该没有恶意,还是先去看看什么情况再定夺吧!
土王带着随从来到部落外,就一眼看到了被围在中间的弗洛伊德,土王挥挥手让弗洛伊德去报信,他愿意与新来的部落首领谈一谈。
弗洛伊德如蒙大赦,掉头一溜烟跑了回去,在高坡后等待的侯显看到满头大汗跑回来的弗洛伊德,问道:“小伙子!那部落头人怎么说?”
“他们的王说愿意和您谈一谈!”
侯显一颗心放了下来,只要能谈就是突破,就怕的是对方根本不给谈的机会,直接就使用武力攻击。
在弗洛伊德的指引下,侯显带着百人小队来到部落门前。双方人马都保持这高度的戒备,都害怕对方会突然发起攻击。
“远方的客人来到我的部落可有什么事吗?”土王率先打问。
听了弗洛伊德的翻译之后,侯显打量了一下土王,发现这是个看不出多大年龄的胖子,头上戴着一顶用各种鸟类的羽毛编织的帽子,身上穿着豹纹的兽皮,胸前的细绳上绑着一颗足有鸽子卵大小的天然纯无色钻石,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当然侯显并不认识钻石,钻石在大明也不受追捧,这东西在大明最主要的功能其实是用做钻头,也就是俗话说的‘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看着如野人一般打扮的土王,侯显叉手抱拳道:“咱家是大明南平州总督,我们的领地在你们部落的南方,需要走一天多的时间。
今天拜访贵部是想与贵部建立友好的关系,我们之间可以互通有无,比如咱家送给你的礼物,如果头领愿意用你们牛羊牲畜等物资与我们交换,我们可以给你们提供更多这样的礼物。”
首领听完弗洛伊德的翻译,眼前一亮,这样的东西他完全可以转手卖给更远一些的部落,能够让他的部落收获更多的物资。
“你们只有这样一种东西吗?这样用来祭祀的神器,我们需要不多,若是没有其他更有用的东西,这交易不去不做!”
“当然还有别的商品,今天来拜访贵部并未多带商品,若是头人有意交易,可以赶着牛羊南下我们的领地进行交易!
当然我们也可以带着商品来贵部交易,完全由贵部自己做决定。”
土王觉得自己部落带着牛羊物资走一天的路程去交易不安全,万一被这个不知名的部落给袭击了,岂不是什么都没有了。
“还是你们带着物资来我的部落交易吧,你这种东西要怎么交易?”土王举着侯显送给他的碗问道。
“一头牛就可以换一个这样的碗,怎么样很划算吧!”侯显觉得这瓷器是土人无法制造的商品,卖贵一些也无所谓。
土王居然认真的点头说道:“这个交换方式很公平,不知你们部落能够带给我部落多少这样的商品?”
“瓷碗制作不易,需要从遥远的东方运来,光是路上的时间就要走半年,我们现在存货不多,具体有多少要咱家回去清点一下才知道!”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交易?”
“这样吧!五天后咱家带着商品前来与贵部交易,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本次交易不管最后达成多少交易,咱家都送给首领一成交易额。”
土人显然很难理解这一成是多少,不过不妨碍土王知道侯显是在给他好处。
土人性子比较直爽,一旦确定了交易,就希望尽快完成交易。定下交易日期之后,侯显带着人马赶紧返回港口,五天时间很紧张,在这南平州一切行动都要依靠两条腿丈量,让侯显无比的想弄几匹马过来。
回到港口与郑和一说这关于与土人交易的事情,郑和提醒道:“暂时因为我们需要耕牛等大牲畜,可以与土人交易一些,但是一定要控制总量,若是对土人抽血太多,造成他们的贫困,甚至出现饿死人的情况,土人肯定会把怨气撒在我们的身上。
这与我们与土人友好相处的宗旨背道而驰,若是我们陷入与土人无休止的战争中,会极大的浪费我们的精力。
土人的财富没有多少,想要获得稳定的收益,我们还要帮助土人获得财富,人类之间的矛盾大多数时候都是因为利益分配不均。
若是土人发现他们越是与我们交易,日子就过的越穷,他们就会反思是不是他们穷苦的日子是我们造成的。一旦出现这样的苗头,土人就不会再将我们视为可以信赖的人。”
侯显认真的点头道:“前辈说的是,大明来到这里若是不能带给土人更好的生活,土人肯定会对我们产生敌意,不过这些土人还处于非常低端的生存水平,晚辈估计他们现在连耕种都不会。
想要让土人过上好日子,首先就要教会他们如何耕种土地,只有有了稳定收入,土人才不会被饥饿威胁。”
为了不过度的让土人部落的财富流失,侯显为交易准备一百件各式的瓷器,以及布匹等大明的手工产品,五天后准时的出现在土人部落村寨之外。
土王挨个的挑选了一遍所有的瓷器,发现没有什么问题之后,便将准备好的牛群赶了过来。土人所养的牛是桑格牛的一个分支类型,特点就是长着一对大角。
看惯了大明以及蒙古草原的小角黄牛(蒙古牛)、以及江南水牛的侯显,看到这些大角的桑格牛,有些怀疑这些牛是否能够胜任耕田的工作。
不过负责保护交易不受侵袭的卫所官兵却对身体高大的桑格牛非常喜欢,对于侯显的疑问,跟来观摩交易的向大兴笑道:“公公放心,再厉害的牛只要给它戴上鼻环,它就得乖乖的听话。有了这些牛,经过调训之后,很快就能下地耕田。”
听向大兴这么一说,侯显算是放下心来,要不这么些天,买回去的牛不能用来耕田,岂不是百耽误工夫了。
土王交易完瓷器之后,对于布匹等商品的兴趣不高,便带着瓷器毁了部落,留下部落的土人开始用自家的各种他们认为值钱的东西,来集市上挑选自己喜欢的东西。
甚至有人能够拿出小孩儿拳头大小的金块,当然这样的金块肯定纯度不高,没想到这个地方还有金矿,这是个重要的发现。
土人们虽然文明开化程度不高,但是并不意味他们傻。他们发现这些与他们长得不一样的部落的人,喜欢他们手中的软石头,纷纷抬高自己软石头的价钱。
侯显对于土人的抬价,非常痛快的就答应了土人的坐地起价。就土人手里那一块儿小孩儿拳头大小的金块,已经收回了今天所有交易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