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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景也不生气,既然顾宁不来亲他,拿他就主动往顾宁身上凑,“你害羞啊,不要紧,那我来好了。”
    顾宁站起来避开,“别闹了。”顿了顿,她想到了什么又说,“你站着别动啊,我有正事要做。”
    何景厚着脸皮的又说,“我们现在做的不是正事吗?我是很正经的亲你。”
    相处了一段时间,招牌的厚脸皮有出来了。
    顾宁没理她,蹲了下来,低着头从电视下面的抽屉里拿了软尺走了过来,“把手张开,站着不许动,我帮你量尺寸。”
    何景有些意外,“做什么?”
    “我最近在家闲着没事,在学写织毛衣。”
    何景眼睛一亮,“你要帮我织毛衣?”
    天,也太贤惠了吧,幸福来得不熬太快。
    顾宁有些犹豫的说,“嗯,虽然,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搞定。”
    何景站着果然不动了,呵呵的傻笑,“你对我真好,媳妇儿你放心,就算是你织的毛衣再丑,我也当宝贝疙瘩一样套在身上。”
    顾宁顿了下,扬了扬眉,“胡说八道,你怎么知道我织的毛衣不好看了。”
    何景忙改口,“是我胡说,你织毛衣一定是最好看,最漂亮的。”
    顾宁笑了下,也觉得何景这夸奖有些太敷衍了。
    她快速的量完了尺寸,在何景的额头上飞快的碰了下,在何景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说,“快走吧。”
    “哦。”
    何景还是有些懵。
    事实证明,何景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
    一直到冬天快结束了,顾宁也没能成功的织出毛衣,她中途改了主意,觉得织毛衣太麻烦了,当然,主要是难度太大了,她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显然,在织毛衣上,她并没有什么天份。
    所以顾宁就这织好的一只袖子,改了改,给何景织了一条围巾。虽然那条围巾的针脚比较凌乱,并不美观,甚至是有些厚重,顾宁完成作品后,自己试着带了下,有些压脖子,但是也正因为厚重,所以很保暖。
    当然,这些并不妨碍何景喜滋滋的每天带着,而且赞不绝口,顾宁听着何景一脸真诚的夸奖,开始觉得不靠谱,但是后来,竟然也渐渐也被何景洗脑了,认为自己的手工做得不错。
    知道有天,陈展约顾宁逛街,何景来接人的时候,陈展看到了何景脖子上的围巾,当时就不客气的说,“顾宁,你男朋友脖子上那一坨是什么啊?这是围脖还是围巾啊,怎么这么丑啊。”
    “丑吗?我觉得还行啊?”被陈展这么一说,顾宁觉得本来都看顺眼了的东西,突然又变得不顺眼了起来。
    陈展仔细的打量了下,“这个应该不是买的,这个造型是绝对卖出去的,顾宁,这不会是给他织的吧,你也太有才了!哈哈,都成这样了,还不浪费的让他带出来,何景对你绝对是真爱啊,居然半点也不嫌弃,这么狠心的糟蹋自己。”
    顾宁当时脸色就很不好,看着何景脖子上的那一团东西,脸色很差。两个人一回来,顾宁就伸手去扯何景脖子上的围巾。
    何景紧紧的护着,“你这人怎么这么粗暴,送出去的东西,还能收回去吗?”
    “你行啊!”
    何景想了想,一脸真诚的说,“我真的觉得挺好看的,不是谎话。”
    “呵呵。”
    后来在顾宁的强烈干扰下,何景倒是没有再带过那条围巾,那条围巾被顾宁态度强硬的要了回来,好在围巾够大,真材实料,顾宁冬天在沙发上看书的时候,经常用来盖膝盖,也不是没用途,总算是不浪费。
    后来,在何景看那条围巾戚戚然的眼神下,顾宁觉得愧疚,想了想,又决定给何景绣一个钱包。
    那时候全国上下,突然就流行起了一种叫“十字绣”的东西,大家都撸起袖子开始做起了针线活,按照格子把线填上去就可以,看着挺唬人的。
    很多手残党都会产生“我怎么这样有才”的错觉,其中也包括……顾宁。
    顾宁把绣好的钱包送给了何景,何景随身揣着,之后很多年都没有换下来,尽管钱包已经被磨的掉了颜色,周围也起了毛,但是功能没有消失。
    很多人看到何景突兀的钱包,都会觉得诧异。毕竟这个破旧的钱包,和当时的何景身份地位十分的不相衬,这么一类的东西,若是没有特殊的意义,又怎么会随身带着。
    而每次何景都会说,这是我家那位和我谈恋爱的时候送给我的,亲手绣了好几个月呢,我要是不用了,她会不开心。说得时候一脸的勉为其难,其实心里早乐开了花,翘起的嘴角透露出了得意和炫耀。
    不过这些都是很久以后的事情。
    顾宁在国外读书的几年,何景每个月都回去,闲的时候,就一个月三次,忙的时候,一个月一次也怎么都是要的。
    顾宁读完了书回来的那天,何景把顾宁从机场接了回来,抱着顾宁感慨的说,“你还不嫁给我,你看这几年我坐飞机的路程,都能绕地球好多好多圈了,比着唐僧取经的路要多好多倍,感情我还不如一个和尚。”
    顾宁哭笑不得,“你这出息,要和他比你还没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要不再磨练磨练?”
    “那坚决不同意,我不能等了,好不容易等到你读完书了。”何景紧张的说。
    顿了顿,他看着顾宁,“你说,要不咱们把婚结了吧,这样我心里就踏实了,你再干什么,我都可以不管了。”
    顾宁想了想说,“明天我们一起回家吧,你也该见见我的妈妈了。”
    何景笑着说,“好啊,确实应该去见咱妈的,你放心,我绝对会把她哄得开开心心的,咱们结婚后,她也就是我妈了,我会好好孝顺她的,谢谢她替我养了一个这么好的老婆。”
    沈阑一直有感觉,顾宁有一个交往了很久的男朋友,不过顾宁不说,她也就不问。
    她的这个女儿,一直比同龄人要成熟很多,是个有主见的孩子,这点她从来不担心。
    她又怎么会不了解自己女儿,也许是因为她这个当妈妈的婚姻的失败,所以顾宁这方面的防心很重。能让顾宁卸下了心房的人,一定不会差的。会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沈阑也觉得好奇。
    沈阑有些期待,同时又有些抗拒,可谓是心情复杂。
    首先,她当然也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有一个好的归宿,顾宁读完了书,她也正在琢磨,怎么和顾宁说这件事,不想她还没有开口,那边顾宁就主动打电话过来,说让要带人回家,
    既然都到了往家里带的地步,也就到了好事将近了,而且顾宁的年纪也到了待嫁年纪。
    女儿要嫁人,终归是舍不得的。
    两个人回去这天,何景好好的打扮了一番,穿着一件剪裁合体的白衬衫,衬得眉目俊朗,看着有些斯文,倒真的像是那么回事。连着顾宁也不由的多看了两眼。
    何景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他不知道丈母娘喜欢什么,索性就什么类型都买一些,广撒网,总会有自己丈母娘喜欢的,这样也显得隆重些。
    两个人到家的时候,沈阑正在厨房张罗,开门的时候身上还系着围裙。
    沈阑刚一打开门,何景就露出了一个大笑脸,“阿姨您好,经常听宁宁提起你,我早就想来看你了。”
    沈阑不动声色的打量了一眼何景,身高模样都不错,这个看脸的世界,她给何景打了个八十分的印象分,算是一个高分了。
    沈阑笑着说,“快进来吧,厨房里还炖着汤,马上就能吃饭了,都饿了吧。”
    “谢谢阿姨,本来不饿,但是阿姨做得菜味道好香啊,我一进门就觉得有些饿了。”
    沈阑笑得更开心了,“等我把汤端出来就开饭。”
    自己女儿眼光不错,这个人挺会有说话的,也有礼貌,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三个人边吃边聊,毕竟是女儿的男朋友,沈阑旁敲侧击的问了许多,经历使然,她其实不太在乎对方是家室什么的,更看重人品。
    何景吃饭的时候,眼睛一直没离开顾宁,可见这个人对自己女儿是真心的,她活了几十年,又离过婚,这点还是看得很准的,沈阑想,这个孩子对顾宁用情很深呢,光是这点,就能让她放心。
    吃完了饭,何景主动的跟进了厨房,抓紧机会表现自己,“阿姨,我来洗碗就好。”
    沈阑一怔,“你一个大男人,还是出去吧,而且你是客人,我怎么能让你洗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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