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上哪儿花钱呢?
    林初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哎,听说了吗,前阵儿新开了家绣庄,叫什么万里河山,说是要把万里河山的锦绣风光都穿在身上!好大的口气!”
    “怎么,你才知道?”说话的人叹息地摇摇头,“那真是可惜,你错过了万里河山的时装首秀,那场面,嚯,人山人海人挤人,个个都挤着上前看,我就从没见过这么多人。”
    “什么时装首秀?”
    “就是时装秀,开店头一场就叫时装首秀,每月初三走一场。嗨,别说,那是真好看,娇滴滴的美人儿穿着飘逸靓丽的新衣在台上走得那叫一个婀娜多姿,长腿纤腰,看着多赏心悦目啊。我家那位嚷着要买同款,我看着也眼馋,我就给她买买买!”
    林初突然听到路过的两个人闲谈起这桩儿,心情愉悦地勾起了唇角,秦可不赖嘛!
    逛来逛去,林初决定去茶楼听书。
    一案,一醒木,一说书人。醒木一拍,好戏就来。
    “话说,天山山脉有一峰头叫九天玄峰,这九天玄峰上住着一雪山狐妖,唤九千秋。”
    “又说那天山半腰处,有一药庐炊烟袅袅,药庐里住着一位神医,名风隐。”
    “有一天,神医风隐为采天山雪莲爬到这九天玄峰上,惊扰了在洞中修炼的雪山狐妖九千秋,九千秋怒而出府,与神医风隐碰了个照面,知他要采她的宝贝天山雪莲,更是怒不可遏,道,‘要采我的天山雪莲,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风隐立于原地,雪风吹动他衣袍,猎猎作响,一时无话。半晌,风隐向九千秋欠了欠手,淡然道,‘得罪了’,说罢便出手向九千秋袭去。”
    “二人便在这九天玄峰上大打出手,大战了三百回合还没分出胜负,最终风隐不得不使用暗器偷袭重创了九千秋,九千秋折了千年修为,再无力维持人形,化为原形从空中坠落。”
    “风隐足尖轻点飘雪,飞身上前接住了落下的九千秋,叹道,‘抱歉,我本无意伤你,但这天山雪莲我今日必取。今次,终是我欠你的,我会医好你的伤。’话落便掠身飞向峰顶取走了天山雪莲,一手抱着化为狐形的九千秋,一手托着天山雪莲下山去了。”
    林初觉得这个故事有点上头,这个说书人有点不一般。
    “原来,神医采天山雪莲是为他妻子治病。未料,伤势好转的九千秋为报复神医夺她天山雪莲又损她千年修为,某日,趁神医不在家杀了他妻子,然后转身轻飘飘地回到了九天玄峰。”
    卧槽卧槽卧槽,林初为这个故事的走向大感震惊。
    “神医回家后看见倒在地上了无声息的妻子,悲痛欲绝,撕心裂肺的呐喊声震啸九天——‘九千秋!我誓杀你!’神医安葬了妻子后,便杀上九天玄峰。”
    “九千秋本就受了伤,还未好全,全盛时期的她都不是风隐的对手,盛怒之下的风隐她又怎么打得过。无奈,为保住性命,九千秋只好撒谎说她有办法可以让他的妻子起死回生。”
    “风隐信了九千秋的话,将人带回医庐,囚禁起来,要她生不如死。一日不见他妻子复生,便一日不放九千秋,日日折磨,手段十分残酷。九千秋求死不能,万分悔恨,还不如当日让他给打死算了。”
    “九千秋受不了酷刑折磨,最终道出真相,说她骗了他,其实,她根本没有办法让他妻子起死回生,求他杀了她。但是风隐不相信,刑罚变本加厉。”
    “几十年之后,垂垂老矣的风隐,最后一次来到九千秋的面前,说,‘人死不能复生,我早该明白的。当日我便应该杀了你。今日是我的死期,亦是你的死期。’说罢一剑刺穿了九千秋的心脏。”
    “这边,回到了三十三重天紫宸宫重霄殿,沉睡的紫霄神君随着回归仙身的魂魄而悠悠醒转,参悟了爱恨嗔痴的他,愈发无悲无喜。”
    “啪”的一声,醒木一落,说书人缓缓道:“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林初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终打赏了一张一千两的银票。
    回到客栈,林初便见秦可朝她扑来:“阿言姐姐!你终于回来了!”
    林初回抱了她,“嗯,路上我听人说起万里河山了,时装首秀的反响很好啊,你真是太棒了!”
    秦可有点不好意思:“我也没做什么,我都是按你说的去做而已。”
    “这就很棒啦。接下来……”
    “月姑娘今日在茶楼听书打赏了一千两,然后回客栈休息了,没再出来。”
    “嗯。”
    窗外是银装素裹,北风呼啸,窗内是暖炉缭绕,情色喧嚣。
    书房里,案桌前,地板上,林初赤身裸体,周身环着一圈火炉。
    双腿分开似坐而未完全坐落,左手撑地支起上半身,右手执笔在平铺于地的毛边纸上一笔一划地落下。
    视线再转到下半身,股间下方是一方色紫质润的端砚,砚台上方的小口含着一根漆黑的墨条,墨条上裹着一层亮泽,透着靡靡色情,说不出的撩人。
    “啊!”一根白色丝线绷直于半空中,始于林初阴蒂上的银环,越过火炉与案桌,终于谢长庭的指间,引得林初一声惊叫。
    林初颤抖着把笔放在一旁的笔架上,伴随着抑制不住的呻吟与错乱的呼吸,缓缓地伏下身,好像这样就能好受一点。
    “啊!哈啊,啊,哈啊……”发丝散落在背后,掩于身侧,半遮住身前垂下的雪峰盛景,双拳紧握,脚趾微蜷,娇躯乱颤,银铃声跃舞其间。
    某一刻,林初突然抬起了头,用力地后仰,露出汗湿涔涔的小脸,脸上是痛苦与欢愉交杂的色彩。在体内一股放荡不羁的淫流奔腾直下后,才失神又失力地重落于臂弯间。
    湿滑的液体顺着黑色的墨条流下,透明与白与黑,分外鲜明,声色情调十足。
    墨条被水流冲击得滑了出来,将将触碰到砚台。一声轻响,林初回了神,低下臀,借助砚台的抵力将墨条重新含了进去,只留一截在外。
    然后,腰臀微微用力,顺着时钟的方向轻轻扭动起来,墨条垂直地落在砚台上,一圈一圈地研着墨,直到透明液体与白色粘液彻底溶于黑墨之中不见踪影才停下来。
    研完墨,林初稍微缓了一会儿便撑着手,直起身,提起笔,继续练字。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短短的二十八个字,她写了很久很久,一笔一划地模仿那张用镇纸压在前方的地上的毛边纸上的字,那是谢长庭的字,也是她的字帖。方正的楷体,字迹工整,遒劲有力。
    没有基础的从楷体开始练最好,就像她这样,不得不说谢长庭挺会教学的,因材施教做得很好。林初不禁想他要不是个王爷可以整天游手好闲,去教书育人也不错。算了,变态只会误人子弟。
    一折二破三撇捺,落下最后一笔,林初抬眼看到了谢长庭,不知何时出现在她面前,只见他瞥了一眼地上的字,淡淡地说了一句“重写”,便转身离去。
    “重写。”
    “重写。”
    ……
    当林初第八次写完一张时,谢长庭终于勉强地颔了颔首。
    林初泄力地趴在地上,想:要得到谢长庭的点头肯定可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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