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账号爱上我 作者:Mi

    分卷阅读4

    失去火焰,黯淡下来,跌落在地上碎裂成一堆破石块。

    “地狱火的攻击力还是不够看。”以斐有些遗憾地打了个响指,名叫阿兹达克雷斯的小鬼(imp.)顿时满身火焰地从他的传送阵里走了出来。

    林清咽了口口水:好像这只小鬼死了之后就轮到他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bsp;坐等冤大头上钩

    让林清比较欣慰的是,这里的蛮牛也就十来只,以斐一发混乱箭能轰八个,小鬼随手扔两把火就搞定了。

    只要小鬼不死一切好说!他想。

    黑暗精灵俯下身来,慢条斯理地念了一段咒语,那只佩戴着黑漆漆的皮革手套的手顿时发起一阵亮光。他从蛮牛的眼眶里挑出惨绿色的一对眼珠——林清蹩起眉来,那双眼珠还连着一些组织,湿哒哒地往下淌血——,将它们随手扔进一个装着灰色液体的小瓶子里,盖上瓶盖,站起身来。

    “我们走吧。”

    “走……去哪?”林清愣了愣。

    “提里斯安。”黑暗精灵漫不经心地说,“那有一家拍卖场。”

    “去那干什么?”林清问,难不成他是要将那些眼珠再转手卖出去吗?

    “卖血。”以斐说。

    “啥?”

    提里斯安。

    林清打量着这座城市,它的建筑风格非常奇异,与银月城有点异曲同工之妙。主要风格是金色配上红色,放眼望去,金灿灿的一片,不显得俗气,反而高贵得要命。据以斐说,这是有钱人来的地方,如果不是托他的福,他一辈子也来不了一次。

    林清:……

    你他妈兜里的八十万金都是老子一个铜板儿一个铜板儿挣出来的你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

    腆着脸说老子没钱老子穷逼,你他妈良心被狗吃了是怎么的!

    操!此仇不报非君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他妈等着你!

    “你刚刚说的……”跟着以斐走了大约十分钟,林清终于忍不住了。

    “嗯?”以斐随口道。

    “你刚刚说的卖血是什么意思?”林清问。

    “字面意思。”以斐说。“当然,以你的智力水平,我是不指望你能理解这么深奥的通用语词汇的。”

    林清:“……”

    你他妈身上穿的加智力的装备都是老子一个本一个本给你刷出来的你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

    提里斯安拍卖场似乎是以斐很常去的地方,他甚至掏出一张会员卡交给了门口的会场守卫。

    林清默默地想:草,为什么我玩游戏的时候拍卖行没有会员卡一说?

    以斐弯曲食指,用指节敲了敲柜台的桌子,发出一声轻响。

    唇角翕动,他低声说:“我要卖点东西。”

    “您要卖什么?”

    “一瓶血。”以斐提起唇来,随手摸出一小瓶试剂一样的东西,激荡的液体剧烈地晃动了两下,林清留意到那些血液有着接近于邪能的绿色,还不断地冒着泡,好像女巫坩埚里的炼金合剂。“六百六十六金币,没有竞拍价。”

    林清诧异地看了那小瓶一眼——这么多天了,他也差不多了解了这边的物价。那瓶子里,充其量装了百来毫升的东西,价格居然这么昂贵?龙血都卖不到这个价格吧……

    对面看着那瓶血愣了愣,面露了然之色,飞快地说:“好的。”

    林清奇怪地想:对面还真同意了?看以斐这张写满了坐等冤大头上钩的脸,好像还挺有自信,不会这血真是上古魔神血之类的玄乎玩意吧?

    作者有话要说:

    ☆、bsp;这算接客一种吗

    林清后来才了解到,这个“卖血”是相当于一种特殊的信号,一个术士卖出一瓶他手下恶魔的新鲜血液,标价六六六,基本就相当于一只术士正在等待雇佣的意思,假如有人买下它,这瓶血能让血的主人为买主做一件不超过原则的事。

    实际上,术士的一次效忠非常有用,他们的一些邪门歪道甚至能让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强大得不像话,就算要求黑龙血他们也能给你弄来。假如你在拍卖会场看见了这样东西,请务必将它拍下来。

    林清:“这算接客的一种吗?”

    以斐:“接客是什么?”

    林清:“你猜?”

    以斐:“想想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词。你想尝尝暗影鞭笞吗?”

    林清:“我读书少你别唬我,那不是暗牧的技能吗?”

    以斐:“那并不代表一个术士就没法学会它们。”

    林清:“……”你大爷!

    林清默默地想:你妈。

    老子玩!你!的时候你丫怎么不放个暗影鞭笞给我看看啊?恶心我的时候你怎么什么金手指都开上了,操,什么行为这是。

    以斐睨他一眼:“我还得在这等会儿,那瓶血要卖出去估计要一周之后了,毕竟不是每天都有人来雇人办事。”

    林清说:“你在这儿等把我放走成不?”

    以斐轻描淡写道:“这里的两个出口,向南的通往一座叫做dark&ernal的地方,曾经是个乱葬岗,现在有些亡灵法师到了那里,并利用坟场的尸体制造源源不断的骷髅与行尸,而且据我所知,起码有三头骨龙守在那里。向北的通往兽人的据点,sandflash,假如你觉得你能战胜一头比蒙巨兽的话,那么就请你往北方去吧。”

    林清想了想游戏里的骷髅和半兽人,以及比蒙和骨龙,心都碎了,泪流满面地说:“我突然觉得你长得可真帅……”

    以斐脸色稍霁,继续冷哼道:“对了,这里往西走没多远就是恶魔的地盘儿,如果你真的要往那边去的话,我会嘱咐他们带回你的心脏的。”

    又他妈是心脏!

    林清觉得自己就仿佛一个容器,容器里泡着刺鼻的福尔马林,装着一颗脉络分明的心脏。而以斐呢,就等着这个容器的盖子打开,并取出那颗心脏,献祭给一个所谓的熵魔。

    林清想:妈的,人活到他这份上也是很不容易。

    事实上,住在提里斯安这样的大城市还是比较有好处的。比如说林清终于不用每天啃黑面包了,而是改吃白面包了,不用睡帐篷了,改睡软绵绵的旅店小床了,生活水平堪称飞跃。

    林清表示:这样的日子再多点多好!不要因为他是朵娇花就怜悯他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bsp;我读书少别骗我

    当林清看见以斐慢条斯理地从邮箱里抽出一封有着拍卖行标志的邮件和一袋鼓鼓囊囊的金币时,他就知道他的好日子已经到头了。

    以斐收起金币:“五天?还不算太慢。”

    林清一直有点好奇,买下血的人究竟该怎么联络以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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