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晚会
其实不是三英,是四英,还有个新生联谊会。
但路明非想了想,觉得这个还是没必要拿出来,确实和前三个选项没什么可比性,就好比中美俄上三常勾心斗角,只为一代天骄,结果这种时候印度跑来凑热闹。
那不开玩笑吗?
“其实很好理解,毕竟你路某人所作所为实在匪夷所思,开学还没三天就已经连续创下记录,3e考试最高分,今天又在图书馆立下汗马功劳,连校长都亲自给你颁发奖金。”芬格尔起身踱步,“换做在古代,这可都是有资格自己挑选堂口的高级马仔,大家都想拉拢你,也许这就是领袖魅力……”
最后几个字芬格尔声音越发低下,只怕连他自己都觉得这话根本不靠谱。
路明非这厮无论从哪里看,都实在和领袖魅力没什么关系。
“领袖魅力?我?”路明非自己也耷拉着脑袋。
“确实我得承认,你看起来最多算是拍马屁的马仔。”
芬格尔摇摇头。
“不过呢,相比起来我觉得还是楚子航的开价更加诱人,他是要培养你为他的继承人啊。狮心会在学院的地位其实还在学生会之上,因为大家都默认狮心会的会长基本上总是学院里最有天赋的年轻人——听说校长的大哥梅涅克就是狮心会的第一任会长。”
“那岂不是相当于皇帝的东宫吗?”
“但问题是,高逡是昂热的亲传门徒,地位和狮心会会长有异曲同工之妙。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楚子航虽然堪比皇帝的嫡子,但是太子位还是高逡,他们都一致的对你表示好感——你小子不会做了什么不道德的事情吧?”
芬格尔有点狐疑。
“都说红颜祸水,我看你这……也不是什么红颜啊?”
“停停停,别在我头上安置什么奇奇怪怪的标签,我只是想问问你的意见那个山头最好而已。”
路明非翻了个白眼。
“就那样咯,学生会有知名的白丝芭蕾团,狮心会实力强劲,年年稳居学院社团之首,至于高逡……”芬格尔摊手,“他是昂热的大徒弟,地位堪比孙悟空。”
“其实我还是蛮喜欢白丝芭蕾团来着……”
“那你要选择学生会了吗?”
“还是选择高逡师兄吧。”
“……”
芬格尔抄起一个枕头砸到路明非脸上。
你特么早有选择了还问?
“主要是我也不了解学校,师兄你身为前辈我问问还不行吗!”
路明非义正言辞。
“给我死!”
遥远的大洋彼岸,一架飞机从航道起飞,正是曼斯教授一行人。
没有人说话,关上窗帘各自假寐,即便是混血种也需要调整生物钟。
高逡把玩着手上的一枚戒指,心中若有所思。
这不是他的东西,他也从没有带任何装饰品的习惯——这是叶胜两人送他的订婚礼物。
在前几日的晚会上,叶胜和酒德亚纪主动和昂热说明了情况,申请了转岗,互相爱恋的他们已经不足以继续这个任务了。
他们不希望因为自己的问题造成任何其他人的损失。
后来,赶在离开之前,他们邀请了高逡下船一起去吃了夜宵。
没办法,叶胜和酒德亚纪都已经是执行部的专员了,有自己的任务要做,没办法和高逡一起到处跑,能有今日的缘分已经实属难得。
就在那天晚上,叶胜邀请高逡来参加他们的婚礼。
“喂?没搞错吧?你不是只比我大几岁吗?都要结婚了?”高逡感到很受伤。
“是啊……男人年纪到了,就要负起自己的责任了。”
叶胜笑的很开心,眼中也满是醉意,但不知道为什么,高逡总觉得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很认真。
一个男人一辈子能对得起一两句话,他也算没白活了。
“我知道,师兄。”高逡默默点点头,感觉自己已经饱的不能再饱了。
“屠龙不是个简单的事情,高逡。”叶胜回头看着亚纪,露出一个大大的笑。“我需要对我的女孩子负责的,如果我死了,谁来照顾她呢?”
“我不希望能有任何人代替这个角色。”
“亲吻她,拥抱她,挽着她上街……这些是我的事情。”
“师兄,你是不是喝醉了?”
高逡叹了口气,这话可不是一个男人会经常摆在嘴上说的。
“混血种的好处之一就是我们一般不会喝醉,除非,”叶胜和高逡轻轻碰了一杯,“酒不自醉,人自醉咯。”
“哈哈哈。”
那枚戒指,是叶胜悄悄塞给高逡的,不值钱,但是那是叶胜母亲送给他的礼物,只能送给最好的朋友。
“高逡,你长得这么好看,以后不要辜负女孩子。”
那一天晚上,所有人似乎都喝醉了,高逡却没有,因为这点度数的酒连他的防御都破不开。
上了飞机一直到现在,他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该不该谈念爱呢?
他不清楚,自己都还不知道能呆多久,谈念爱,不是必定会辜负别人吗?
想不明白。
“滴滴……”
短而急促的手机铃声,高逡取出来一看,是一封凯撒发给他的邮件。
“尊贵的高逡先生
你好,
这里是学生会,明晚我们将在安珀馆举行晚宴和社交舞会,邀请学校中的各大英才参加,时间是18:00,如果您有时间的话,我们希望您能前来参加晚宴,恺撒先生说他想和您交流。
请务必穿着正装,您的请柬已经随信送到您的寝室。
学生会助手。”
这算什么?高逡收回手机,没搞明白凯撒什么意思。
他们有什么交流的?
……
回到学校的第一天,什么都没有发生。
本来他的社交圈就小,大多数人除了知道有他这号人以外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
路明非?
他忙得很,一个有早八的大学生凑不出十五分钟的休息时间,一天全是课,能在晚上抽出时间去凯撒的晚会就不错了。
高逡也要上课。
当晚,高逡带着一件超级加大码的西装赶到了路明非的宿舍。
路明非有他送的衣服,不至于丢人,但……芬格尔这厮连可乐都恨不得无限续杯,怎么可能有钱定制一身衣服?
还是得靠他救场。
但路明非想了想,觉得这个还是没必要拿出来,确实和前三个选项没什么可比性,就好比中美俄上三常勾心斗角,只为一代天骄,结果这种时候印度跑来凑热闹。
那不开玩笑吗?
“其实很好理解,毕竟你路某人所作所为实在匪夷所思,开学还没三天就已经连续创下记录,3e考试最高分,今天又在图书馆立下汗马功劳,连校长都亲自给你颁发奖金。”芬格尔起身踱步,“换做在古代,这可都是有资格自己挑选堂口的高级马仔,大家都想拉拢你,也许这就是领袖魅力……”
最后几个字芬格尔声音越发低下,只怕连他自己都觉得这话根本不靠谱。
路明非这厮无论从哪里看,都实在和领袖魅力没什么关系。
“领袖魅力?我?”路明非自己也耷拉着脑袋。
“确实我得承认,你看起来最多算是拍马屁的马仔。”
芬格尔摇摇头。
“不过呢,相比起来我觉得还是楚子航的开价更加诱人,他是要培养你为他的继承人啊。狮心会在学院的地位其实还在学生会之上,因为大家都默认狮心会的会长基本上总是学院里最有天赋的年轻人——听说校长的大哥梅涅克就是狮心会的第一任会长。”
“那岂不是相当于皇帝的东宫吗?”
“但问题是,高逡是昂热的亲传门徒,地位和狮心会会长有异曲同工之妙。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楚子航虽然堪比皇帝的嫡子,但是太子位还是高逡,他们都一致的对你表示好感——你小子不会做了什么不道德的事情吧?”
芬格尔有点狐疑。
“都说红颜祸水,我看你这……也不是什么红颜啊?”
“停停停,别在我头上安置什么奇奇怪怪的标签,我只是想问问你的意见那个山头最好而已。”
路明非翻了个白眼。
“就那样咯,学生会有知名的白丝芭蕾团,狮心会实力强劲,年年稳居学院社团之首,至于高逡……”芬格尔摊手,“他是昂热的大徒弟,地位堪比孙悟空。”
“其实我还是蛮喜欢白丝芭蕾团来着……”
“那你要选择学生会了吗?”
“还是选择高逡师兄吧。”
“……”
芬格尔抄起一个枕头砸到路明非脸上。
你特么早有选择了还问?
“主要是我也不了解学校,师兄你身为前辈我问问还不行吗!”
路明非义正言辞。
“给我死!”
遥远的大洋彼岸,一架飞机从航道起飞,正是曼斯教授一行人。
没有人说话,关上窗帘各自假寐,即便是混血种也需要调整生物钟。
高逡把玩着手上的一枚戒指,心中若有所思。
这不是他的东西,他也从没有带任何装饰品的习惯——这是叶胜两人送他的订婚礼物。
在前几日的晚会上,叶胜和酒德亚纪主动和昂热说明了情况,申请了转岗,互相爱恋的他们已经不足以继续这个任务了。
他们不希望因为自己的问题造成任何其他人的损失。
后来,赶在离开之前,他们邀请了高逡下船一起去吃了夜宵。
没办法,叶胜和酒德亚纪都已经是执行部的专员了,有自己的任务要做,没办法和高逡一起到处跑,能有今日的缘分已经实属难得。
就在那天晚上,叶胜邀请高逡来参加他们的婚礼。
“喂?没搞错吧?你不是只比我大几岁吗?都要结婚了?”高逡感到很受伤。
“是啊……男人年纪到了,就要负起自己的责任了。”
叶胜笑的很开心,眼中也满是醉意,但不知道为什么,高逡总觉得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很认真。
一个男人一辈子能对得起一两句话,他也算没白活了。
“我知道,师兄。”高逡默默点点头,感觉自己已经饱的不能再饱了。
“屠龙不是个简单的事情,高逡。”叶胜回头看着亚纪,露出一个大大的笑。“我需要对我的女孩子负责的,如果我死了,谁来照顾她呢?”
“我不希望能有任何人代替这个角色。”
“亲吻她,拥抱她,挽着她上街……这些是我的事情。”
“师兄,你是不是喝醉了?”
高逡叹了口气,这话可不是一个男人会经常摆在嘴上说的。
“混血种的好处之一就是我们一般不会喝醉,除非,”叶胜和高逡轻轻碰了一杯,“酒不自醉,人自醉咯。”
“哈哈哈。”
那枚戒指,是叶胜悄悄塞给高逡的,不值钱,但是那是叶胜母亲送给他的礼物,只能送给最好的朋友。
“高逡,你长得这么好看,以后不要辜负女孩子。”
那一天晚上,所有人似乎都喝醉了,高逡却没有,因为这点度数的酒连他的防御都破不开。
上了飞机一直到现在,他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该不该谈念爱呢?
他不清楚,自己都还不知道能呆多久,谈念爱,不是必定会辜负别人吗?
想不明白。
“滴滴……”
短而急促的手机铃声,高逡取出来一看,是一封凯撒发给他的邮件。
“尊贵的高逡先生
你好,
这里是学生会,明晚我们将在安珀馆举行晚宴和社交舞会,邀请学校中的各大英才参加,时间是18:00,如果您有时间的话,我们希望您能前来参加晚宴,恺撒先生说他想和您交流。
请务必穿着正装,您的请柬已经随信送到您的寝室。
学生会助手。”
这算什么?高逡收回手机,没搞明白凯撒什么意思。
他们有什么交流的?
……
回到学校的第一天,什么都没有发生。
本来他的社交圈就小,大多数人除了知道有他这号人以外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
路明非?
他忙得很,一个有早八的大学生凑不出十五分钟的休息时间,一天全是课,能在晚上抽出时间去凯撒的晚会就不错了。
高逡也要上课。
当晚,高逡带着一件超级加大码的西装赶到了路明非的宿舍。
路明非有他送的衣服,不至于丢人,但……芬格尔这厮连可乐都恨不得无限续杯,怎么可能有钱定制一身衣服?
还是得靠他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