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洄撑着笑容,连连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既然是跟着上人出去自然全凭上人做主。”
说罢,就要起身跟着沧澜越衡出去斗上几招。
这简直就是瞌睡有人送枕头,沧澜越衡想要了解她的实力,她何尝不想摸一摸沧澜越衡的底呢?
因此,就连面上的笑容都真成了许多。
只两人刚刚起身,便有侍者进来禀报,说是又有一位练气大圆满的女子前来应征。
沧澜越衡看看刚刚站起身的赢洄,压了压手,让她重新坐了回去。
“又有位道友过来,且耽误应道友一会,我先和这位新来的道友聊上一聊,若是合适,再一起过上几招。”
赢洄自然只能听从,重新坐了回去。
便见门外有侍者带路,引进一人,其人骨肉匀称,肌肤欺霜赛雪,面容沉寂,漂亮是极漂亮的,就是不够亲和,望之便自惭形秽。
赢洄随意一瞥,本来并未在意,只看清对方容貌之后,一股熟悉感便挥之不去。
当下便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越看,那熟悉便越发的强烈。
直到赢舒的声音突然在她脑海中突然响起。
“这位姑娘我看着怎么与你先前的容貌有几分相似?”
赢舒的一句话,终于打开了赢洄记忆的大门,她也终于想起了这位姑娘到底是何人。
正是她那天姿优异,拜入青云宗的长姐赢汐。
赢汐比赢洄大了七岁,在她出生之时,就已经进了青云宗,顶级宗门,入宗满十年,或是修为练气圆满之后,方可下山。
前世,赢洄拜入的栖云门只是二等宗门,倒没有这般严苛,只是她那时候和家里置气,硬是再没有回去过,也不知道这位长姐到底有没有回过家。
所以,两人是根本没有真的见过面。
赢洄之所以还能知道赢汐到底长个什么样,还多亏了大夫人思念女儿,时常将赢汐的画像拿出来看看,她有幸也看过几眼,这才隐约记得。
只是按照琅嬛界的情形,赢汐那九寸单灵根可是比赢洄的五灵根不知好上多少。
那可是顶顶好的资质,又拜入了顶级大派,这样的人物,二十左右就能筑基,可如今赢汐已经有二十六了,却还只是练气大圆满,这就十分反常了。
赢洄不是没有怀疑过赢汐是不是隐藏了修为,但不论是她还是赢舒,无论怎么看,都没有看出一丝异常。
她自己伪装成散修,是为了接近沧澜越衡,杀他报仇,那赢汐若当真是隐藏了修为,又是为了什么呢?
赢洄压下心中纷乱思绪,只得以不变应万变。
先看看这位大姐姐到底想要做什么,若是和沧澜越衡无关,自是最好,若是她要保沧澜越衡,那就休怪她不认姐妹之情。
赢洄这边定下心来,那边沧澜越衡已经与赢汐商谈妥当,看起来两人似乎并不认识,也没有什么渊缘,赢汐更是如赢洄一般,报了个假名,唤作连汐。
而连便是赢汐母亲的姓氏,这也坐实了赢洄对赢汐身份的猜测。
沧澜越衡带着两人一同来到斗法场,姿态轻松写意,将自己的修为压到炼气大圆满后,让两人尽全力出手攻击他。
赢洄趁手的常用法宝自然是不敢拿出来的,否则这么多珍贵法宝,简直让人一眼便能看穿身份。
她扒拉出一柄中品法器火红色朱玉长剑当即就灌满了灵力,一剑刺出,便有一条火龙自剑尖飞腾而出,直奔沧澜越衡而去。
赢汐则手持一条冰蓝长鞭,在赢洄出手的同时也甩了出去。
只见长鞭甩出的同时,有蓝色冰锥恍若倒刺一般在长鞭之上长出,更是冒着丝丝雾气,可见其上温度之冰寒。
赢洄的长剑也就算了,不过是中品法器,实在是平平无奇,那火龙更是虚张声势。
不过,虽然法器平平,但是对方会的各系法术让人眼花缭乱,其中也有几样威力甚大的,或困或攻或守,倒是个全能型的人才。
让沧澜越衡还算满意。
但是赢汐的长鞭则不同,那可是一件极品法器。
沧澜越衡虽然已经是筑基修士,但沧澜家说到底也就是比赢家强一些罢了。
他自己也仅仅只有一件灵器,还不是攻击型的灵器。
就这还是因为他筑基时年岁较轻,有望结丹,家族才额外奖励他的。
至于他现在所用的攻击法宝,不过堪堪一件极品法器而已。
甚至,论起精妙,还不如赢汐所用。
当即心中便有些难堪,实在想不到,就连一个散修,都能与他堂堂修仙家族的公子相提并论。
随后,沧澜越衡的眼眸变得深沉,他还真是小瞧了这些散修,或许,此行除了蓝焰凤凰翎之外,还能有点别的收获。
心中不堪的念头闪过,眼中划过一抹贪婪之色,便迅速的恢复成翩翩公子的模样。
结束了这一场斗法试探,沧澜越衡表示对两人都十分满意,更是给两人安排了住所,让两人在他府邸中休息,等到招募的人凑齐了,会再派人来请。
私底下却是派人去查了查他们两人的来路。
掌柜自然也被叫来问话,掌柜的作为赢洄的契约奴,自然是绷足了劲给赢洄说好话,大略确定两人没有大问题,他这才放心,更是替这两人想好了任务结束的归宿。
其实要是本地散修还好说一些,都是有根有底有家有口的。
这种外来的散修,实在很难查出来什么问题,基本就算走个形式,有个心里安慰罢了。
赢洄本想趁这个机会和赢汐套套近乎,探探她的口风,可惜赢汐对赢洄根本不假辞色,整日闭门不出。
赢洄无奈,便调出主仆契约的契约玉简,将赢汐的容貌画了上去。
那契约玉简上的东西,直接便能出现在掌柜识海之中,想忘都忘不掉,当即就按照赢洄的指示,在沧澜港悄悄地查找起来。
可惜,除了对方是两天前刚刚乘船从外海到达的沧澜港之外,其他的一无所获。
赢洄只得放弃,想着走一步看一步。
说罢,就要起身跟着沧澜越衡出去斗上几招。
这简直就是瞌睡有人送枕头,沧澜越衡想要了解她的实力,她何尝不想摸一摸沧澜越衡的底呢?
因此,就连面上的笑容都真成了许多。
只两人刚刚起身,便有侍者进来禀报,说是又有一位练气大圆满的女子前来应征。
沧澜越衡看看刚刚站起身的赢洄,压了压手,让她重新坐了回去。
“又有位道友过来,且耽误应道友一会,我先和这位新来的道友聊上一聊,若是合适,再一起过上几招。”
赢洄自然只能听从,重新坐了回去。
便见门外有侍者带路,引进一人,其人骨肉匀称,肌肤欺霜赛雪,面容沉寂,漂亮是极漂亮的,就是不够亲和,望之便自惭形秽。
赢洄随意一瞥,本来并未在意,只看清对方容貌之后,一股熟悉感便挥之不去。
当下便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越看,那熟悉便越发的强烈。
直到赢舒的声音突然在她脑海中突然响起。
“这位姑娘我看着怎么与你先前的容貌有几分相似?”
赢舒的一句话,终于打开了赢洄记忆的大门,她也终于想起了这位姑娘到底是何人。
正是她那天姿优异,拜入青云宗的长姐赢汐。
赢汐比赢洄大了七岁,在她出生之时,就已经进了青云宗,顶级宗门,入宗满十年,或是修为练气圆满之后,方可下山。
前世,赢洄拜入的栖云门只是二等宗门,倒没有这般严苛,只是她那时候和家里置气,硬是再没有回去过,也不知道这位长姐到底有没有回过家。
所以,两人是根本没有真的见过面。
赢洄之所以还能知道赢汐到底长个什么样,还多亏了大夫人思念女儿,时常将赢汐的画像拿出来看看,她有幸也看过几眼,这才隐约记得。
只是按照琅嬛界的情形,赢汐那九寸单灵根可是比赢洄的五灵根不知好上多少。
那可是顶顶好的资质,又拜入了顶级大派,这样的人物,二十左右就能筑基,可如今赢汐已经有二十六了,却还只是练气大圆满,这就十分反常了。
赢洄不是没有怀疑过赢汐是不是隐藏了修为,但不论是她还是赢舒,无论怎么看,都没有看出一丝异常。
她自己伪装成散修,是为了接近沧澜越衡,杀他报仇,那赢汐若当真是隐藏了修为,又是为了什么呢?
赢洄压下心中纷乱思绪,只得以不变应万变。
先看看这位大姐姐到底想要做什么,若是和沧澜越衡无关,自是最好,若是她要保沧澜越衡,那就休怪她不认姐妹之情。
赢洄这边定下心来,那边沧澜越衡已经与赢汐商谈妥当,看起来两人似乎并不认识,也没有什么渊缘,赢汐更是如赢洄一般,报了个假名,唤作连汐。
而连便是赢汐母亲的姓氏,这也坐实了赢洄对赢汐身份的猜测。
沧澜越衡带着两人一同来到斗法场,姿态轻松写意,将自己的修为压到炼气大圆满后,让两人尽全力出手攻击他。
赢洄趁手的常用法宝自然是不敢拿出来的,否则这么多珍贵法宝,简直让人一眼便能看穿身份。
她扒拉出一柄中品法器火红色朱玉长剑当即就灌满了灵力,一剑刺出,便有一条火龙自剑尖飞腾而出,直奔沧澜越衡而去。
赢汐则手持一条冰蓝长鞭,在赢洄出手的同时也甩了出去。
只见长鞭甩出的同时,有蓝色冰锥恍若倒刺一般在长鞭之上长出,更是冒着丝丝雾气,可见其上温度之冰寒。
赢洄的长剑也就算了,不过是中品法器,实在是平平无奇,那火龙更是虚张声势。
不过,虽然法器平平,但是对方会的各系法术让人眼花缭乱,其中也有几样威力甚大的,或困或攻或守,倒是个全能型的人才。
让沧澜越衡还算满意。
但是赢汐的长鞭则不同,那可是一件极品法器。
沧澜越衡虽然已经是筑基修士,但沧澜家说到底也就是比赢家强一些罢了。
他自己也仅仅只有一件灵器,还不是攻击型的灵器。
就这还是因为他筑基时年岁较轻,有望结丹,家族才额外奖励他的。
至于他现在所用的攻击法宝,不过堪堪一件极品法器而已。
甚至,论起精妙,还不如赢汐所用。
当即心中便有些难堪,实在想不到,就连一个散修,都能与他堂堂修仙家族的公子相提并论。
随后,沧澜越衡的眼眸变得深沉,他还真是小瞧了这些散修,或许,此行除了蓝焰凤凰翎之外,还能有点别的收获。
心中不堪的念头闪过,眼中划过一抹贪婪之色,便迅速的恢复成翩翩公子的模样。
结束了这一场斗法试探,沧澜越衡表示对两人都十分满意,更是给两人安排了住所,让两人在他府邸中休息,等到招募的人凑齐了,会再派人来请。
私底下却是派人去查了查他们两人的来路。
掌柜自然也被叫来问话,掌柜的作为赢洄的契约奴,自然是绷足了劲给赢洄说好话,大略确定两人没有大问题,他这才放心,更是替这两人想好了任务结束的归宿。
其实要是本地散修还好说一些,都是有根有底有家有口的。
这种外来的散修,实在很难查出来什么问题,基本就算走个形式,有个心里安慰罢了。
赢洄本想趁这个机会和赢汐套套近乎,探探她的口风,可惜赢汐对赢洄根本不假辞色,整日闭门不出。
赢洄无奈,便调出主仆契约的契约玉简,将赢汐的容貌画了上去。
那契约玉简上的东西,直接便能出现在掌柜识海之中,想忘都忘不掉,当即就按照赢洄的指示,在沧澜港悄悄地查找起来。
可惜,除了对方是两天前刚刚乘船从外海到达的沧澜港之外,其他的一无所获。
赢洄只得放弃,想着走一步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