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金天部落
姒启站起来后走到尸牛的身旁一顿乱砍确认尸牛已经死亡后就走到李壬虚身边:“师傅,干掉了。”
李壬虚则是一脸嫌弃道:“你别靠近我,真臭。”
姒启看了看自己的身体,上面遍布绿色的液体,忽然,一股钻心的疼从身体各处传来。
“啊!”姒启疼的叫了起来,但这并不能减缓他的疼痛。
“师傅,师傅,我疼,救救我。”姒启只能向李壬虚求救。
李壬虚则是笑眯眯的对姒启说:“启儿啊,这点痛只是小痛,以后比这痛的多的是,你要习惯面临这样的痛苦,所以,坚持住,这点东西凡一练的身体还是能挺过去的。”
姒启看着身上那绿色的液体在腐蚀自己的身体,在身上腐蚀出了一个个小洞,而那些小洞也在一点点冒着肉芽,修复着自己的身体。
在这样腐蚀再修复,修复在腐蚀的过程中,姒启昏睡了过去。
李壬虚看着昏睡过去的姒启,“昏了吗?嗯,这样也好,接下来估计没法照看他。”
李壬虚看着周围的黑暗,哼的一声,一股仙帝威压笼罩在了除姒启以外的所有地方。
“砰砰砰!”一团团肉体爆裂的声音从各处传来。一道绿色的液体从墓室的每个角落流向四处。
李壬虚在姒启外面设了一个防护罩就离开了墓室。
在在这黑暗的环境下迅速奔跑着,好似对这里的环境极其熟悉。
最终,他到了一处极为宽敞的墓室,他打了一个响指,四处瞬间灯火通明。
而那樽墓室中间的棺材的盖子已然掀开,里面散发着股股黑气。
似乎感受到李壬虚的到来,那樽棺材剧烈的抖动起来。
棺材盖瞬间飞起,直撞李壬虚。
“哼。”李壬虚一声冷哼,一拳轰向那棺材盖。
“轰!”棺材盖在与李壬虚拳头接触的一刹那直接碎成了无数碎片,四散开来。
而那樽棺材里则坐起了一具浑身散发黑气的尸体。
“哎呀,被发现了呢!让我看看,哟,竟然是四师叔来了。师叔打架光临,让寒舍逢毕生辉啊!”那具尸体以有种极其挑衅的语气对李壬虚说道。
“黑鸦,真当你有四族守护就肆无忌惮了吗?你是在触犯本帝的底线!”一股强大的气息从李壬虚身上散发出来,他那满头白发全都倒竖起来。
“哟哟哟,四师叔生气了呢!消消气,要是气走了那人族可就少了一员大将了呢!可惜四师叔来的早,这具身躯才融合到圣仙境,真是可惜了呢!”那就尸体继续挑衅着李壬虚。
“千年以降,你们异兽也只出了你一个黑鸦罢了,而我们人族,却在源源不断的出现强大的新人,我相信不久之后,你们异兽,终将败北。好了,不说了,你该上路了。”李壬虚挥拳向尸体砸去。
“呵呵,李老儿,你可真是小觑天下人了呢!这次这具尸体就送给你吧,我们来日方长,哈哈哈!”黑鸦操控着这具尸体自爆了!
自爆的冲击朝四周扩散开来,“淦,还是大意了,应该先把他送到地面上的。”
李壬虚为了不让这爆炸的能力伤害到姒启,将这爆炸的冲击全部扛了下来。
“哈哈哈,就凭你们人类这样以生命守护小辈,迟早得完!”这句话说完,一团黑色的虚影消散在了天地间。
“噗!”李壬虚口吐鲜血,身前更是千疮百孔,但是,很快那些伤口就全都愈合,结痂,最后脱落,形成表面完好的皮肉。
李壬虚目光闪烁,轻声道:“呵呵,还行,异兽,猖狂不了几年了!”
虽然身体上的伤害弥补了,但李壬虚仍旧面色苍白。
“唉,这么好的肉,就这么浪费了。”李壬虚从裤裆里拿出了一块硕大的心脏开始啃了一来。
他的面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润了起来,身上的气息也愈发强大。
“唉,不能吃了,在吃得飞升了。”李壬虚将心脏丢回了须弥袋,“回头可以多去猎杀些小牛,用来疗伤可真不错。”
李壬虚将四周的灯熄灭了就带着姒启回到了地面。
过了一会儿,姒启醒来了,看着坐在一旁的李壬虚,别过头,老子都不想理你。
李壬虚也不说什么他知道姒启对自己有些怨气,这样的情况还是很好解决的。
李壬虚拿出前两天搞到的精水珠,递给姒启,道:“这是精水珠,有避水,去热的功效,就当是给你的补偿吧。”
姒启在经历了一翻思想对抗后,最终选择接下了精水珠,毕竟有好处不拿白不拿,痛已经受过了,怎么能白受呢?
在接触到精水珠那一刹那,姒启感受到一阵凉气袭来,和之前他所感受到的温度简直是天差地别。
他么的,这个老匹夫,有这么好的东西之前不早点拿出来,但他转念一想,他又凭什么把这个给自己呢?
作为师傅,他已经给了一片黄百叶了,没必要再多给自己什么。
“要到春节了,我们加快点脚步,争取在春节前到金天部落。”李壬虚说道。
“金天部落?那是哪里?”姒启问。
“金天部落,这是人类最大的几个部落之一,首领少昊,又称朱帝,之前当过人族帝王,境界是仙帝境,实力还行,但肯定是比不过你爷爷我的啦。”李壬虚解释道。
五天后。
李壬虚和姒启到了一处城门前,城门口有一队人在看守,盘问。
李壬虚和姒启进入金天城后发现城的面积很大,可能是因为快要到春节的原因,街上人山人海,各种商品在街上摆满了。
姒启看向那些人,发现他们大部分人都是身穿黑色的布衣,十分单调。
不是说螺祖发明了养蚕取丝的技术了吗?怎么还有那么多人穿的是布衣?姒启心里很疑惑。
之前在耕元部落时虽然他们穿的也是布衣,但姒启并不觉得奇怪,因为在那个地方完全没有桑树,而且人们基本都不会离开部落很远。
但金天部落呢?这么大的部落引进桑树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吧,为什么人们还是穿的布衣?
街上的人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可能他们认为有衣服穿就好,衣服不必多漂亮,能保暖就好,有东西吃就好,没必要有多好吃,能填饱肚子就好。
这是多么质朴的生活需求啊。
(本章完)
姒启站起来后走到尸牛的身旁一顿乱砍确认尸牛已经死亡后就走到李壬虚身边:“师傅,干掉了。”
李壬虚则是一脸嫌弃道:“你别靠近我,真臭。”
姒启看了看自己的身体,上面遍布绿色的液体,忽然,一股钻心的疼从身体各处传来。
“啊!”姒启疼的叫了起来,但这并不能减缓他的疼痛。
“师傅,师傅,我疼,救救我。”姒启只能向李壬虚求救。
李壬虚则是笑眯眯的对姒启说:“启儿啊,这点痛只是小痛,以后比这痛的多的是,你要习惯面临这样的痛苦,所以,坚持住,这点东西凡一练的身体还是能挺过去的。”
姒启看着身上那绿色的液体在腐蚀自己的身体,在身上腐蚀出了一个个小洞,而那些小洞也在一点点冒着肉芽,修复着自己的身体。
在这样腐蚀再修复,修复在腐蚀的过程中,姒启昏睡了过去。
李壬虚看着昏睡过去的姒启,“昏了吗?嗯,这样也好,接下来估计没法照看他。”
李壬虚看着周围的黑暗,哼的一声,一股仙帝威压笼罩在了除姒启以外的所有地方。
“砰砰砰!”一团团肉体爆裂的声音从各处传来。一道绿色的液体从墓室的每个角落流向四处。
李壬虚在姒启外面设了一个防护罩就离开了墓室。
在在这黑暗的环境下迅速奔跑着,好似对这里的环境极其熟悉。
最终,他到了一处极为宽敞的墓室,他打了一个响指,四处瞬间灯火通明。
而那樽墓室中间的棺材的盖子已然掀开,里面散发着股股黑气。
似乎感受到李壬虚的到来,那樽棺材剧烈的抖动起来。
棺材盖瞬间飞起,直撞李壬虚。
“哼。”李壬虚一声冷哼,一拳轰向那棺材盖。
“轰!”棺材盖在与李壬虚拳头接触的一刹那直接碎成了无数碎片,四散开来。
而那樽棺材里则坐起了一具浑身散发黑气的尸体。
“哎呀,被发现了呢!让我看看,哟,竟然是四师叔来了。师叔打架光临,让寒舍逢毕生辉啊!”那具尸体以有种极其挑衅的语气对李壬虚说道。
“黑鸦,真当你有四族守护就肆无忌惮了吗?你是在触犯本帝的底线!”一股强大的气息从李壬虚身上散发出来,他那满头白发全都倒竖起来。
“哟哟哟,四师叔生气了呢!消消气,要是气走了那人族可就少了一员大将了呢!可惜四师叔来的早,这具身躯才融合到圣仙境,真是可惜了呢!”那就尸体继续挑衅着李壬虚。
“千年以降,你们异兽也只出了你一个黑鸦罢了,而我们人族,却在源源不断的出现强大的新人,我相信不久之后,你们异兽,终将败北。好了,不说了,你该上路了。”李壬虚挥拳向尸体砸去。
“呵呵,李老儿,你可真是小觑天下人了呢!这次这具尸体就送给你吧,我们来日方长,哈哈哈!”黑鸦操控着这具尸体自爆了!
自爆的冲击朝四周扩散开来,“淦,还是大意了,应该先把他送到地面上的。”
李壬虚为了不让这爆炸的能力伤害到姒启,将这爆炸的冲击全部扛了下来。
“哈哈哈,就凭你们人类这样以生命守护小辈,迟早得完!”这句话说完,一团黑色的虚影消散在了天地间。
“噗!”李壬虚口吐鲜血,身前更是千疮百孔,但是,很快那些伤口就全都愈合,结痂,最后脱落,形成表面完好的皮肉。
李壬虚目光闪烁,轻声道:“呵呵,还行,异兽,猖狂不了几年了!”
虽然身体上的伤害弥补了,但李壬虚仍旧面色苍白。
“唉,这么好的肉,就这么浪费了。”李壬虚从裤裆里拿出了一块硕大的心脏开始啃了一来。
他的面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润了起来,身上的气息也愈发强大。
“唉,不能吃了,在吃得飞升了。”李壬虚将心脏丢回了须弥袋,“回头可以多去猎杀些小牛,用来疗伤可真不错。”
李壬虚将四周的灯熄灭了就带着姒启回到了地面。
过了一会儿,姒启醒来了,看着坐在一旁的李壬虚,别过头,老子都不想理你。
李壬虚也不说什么他知道姒启对自己有些怨气,这样的情况还是很好解决的。
李壬虚拿出前两天搞到的精水珠,递给姒启,道:“这是精水珠,有避水,去热的功效,就当是给你的补偿吧。”
姒启在经历了一翻思想对抗后,最终选择接下了精水珠,毕竟有好处不拿白不拿,痛已经受过了,怎么能白受呢?
在接触到精水珠那一刹那,姒启感受到一阵凉气袭来,和之前他所感受到的温度简直是天差地别。
他么的,这个老匹夫,有这么好的东西之前不早点拿出来,但他转念一想,他又凭什么把这个给自己呢?
作为师傅,他已经给了一片黄百叶了,没必要再多给自己什么。
“要到春节了,我们加快点脚步,争取在春节前到金天部落。”李壬虚说道。
“金天部落?那是哪里?”姒启问。
“金天部落,这是人类最大的几个部落之一,首领少昊,又称朱帝,之前当过人族帝王,境界是仙帝境,实力还行,但肯定是比不过你爷爷我的啦。”李壬虚解释道。
五天后。
李壬虚和姒启到了一处城门前,城门口有一队人在看守,盘问。
李壬虚和姒启进入金天城后发现城的面积很大,可能是因为快要到春节的原因,街上人山人海,各种商品在街上摆满了。
姒启看向那些人,发现他们大部分人都是身穿黑色的布衣,十分单调。
不是说螺祖发明了养蚕取丝的技术了吗?怎么还有那么多人穿的是布衣?姒启心里很疑惑。
之前在耕元部落时虽然他们穿的也是布衣,但姒启并不觉得奇怪,因为在那个地方完全没有桑树,而且人们基本都不会离开部落很远。
但金天部落呢?这么大的部落引进桑树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吧,为什么人们还是穿的布衣?
街上的人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可能他们认为有衣服穿就好,衣服不必多漂亮,能保暖就好,有东西吃就好,没必要有多好吃,能填饱肚子就好。
这是多么质朴的生活需求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