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方才说起那妖道宫崇。
“宫崇妖道是当初东吴于吉的徒弟,其与于吉所著之太平要术,便是当年张角为祸天下的手段。”
此时单独与刘备,且又已经在刘备这里建立起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林书航这才把自己被宫崇用迷药迷翻抓去地牢,然后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等事说了。
刘备曾征讨过黄巾,虽然深知张角几兄弟妖术的厉害, 但毕竟已经习惯,倒也不太放在眼里。
“这于吉我也曾听说过,以符箓之水救治百姓,在江东名望极高,不想教出来的徒弟竟然如此。”刘备笑着说道:“妖道妖术,多是邪秽之力,当年我与云长翼德起兵时, 多曾遭遇, 只要心中正念、无所畏惧,那些妖术便要失去大半作用,明日有云长出马,军师勿忧,也不必随行,只管在新野高坐,谅区区妖道,不足为虑尔。”
“地牢中关押的百姓或还有可救者,且下方蛊虫遍布、恶鬼横行,没有通晓法术的人怕是不好收拾,我自当与关将军同去。”
林书航本就是准备辞行的,怎么可能不去?
只是,如何辞别刘备是得有讲究的。
他还指着等刘备今后入主四川时,能善待林浩然母子,然后靠他的一些布置去成就林家的根基呢。
否则若老是每次进来都是一无身份、二无钱财,全靠自己一张嘴去忽悠、一对拳头去打,那也真是太惨了些。
林家可以遭遇危机,但一定要给我富起来、有本事起来, 得有名望啊。
反正也只是合理利用资源,就当是在为自己以后的任务减少点初始难度了。
刘备听说军师要去,正想表达一下关心,结果却就听林书航接着说道:“此去,林某就不回来了……”
“军师此行……”刘备本是慈眉善目的说着,都有点没反应过来,随即才像是听清了林书航刚才的话,张开的嘴巴无法再合拢,满脸震惊的看着林书航:“为、为何?”
刘备起码呆滞了数秒才回过神,眼眶瞬间就开始泛红,声音都微微发颤起来:“可是因为刘备何处怠慢了军师?还是、还是二弟三弟冲撞了军师,惹军师生气了?”
林书航笑着说道:“非也非也,主公待某甚厚,关张二位将军对林某也是礼遇有加,何来冲撞之说?”
“那……”
“主公不要误会,林某离开,原因有二。”林书航撩开衣服,露出皮肤表面残留的各种‘尸斑’、‘腐烂痕迹’之类……
其实没伤, 自从迈入搬血境, 肉身力量已经变得太强, 要想承载这样的力量, 模拟器在他每次进入新的身体时,就已经自动将身体做过适应性调整和改变了,毕竟即便模拟器也要遵守这个世界的物理规则,总不能让一个三岁小孩挥出万斤巨力的拳力来。
现在身上的所谓尸斑,不过只是林书航事先用自己调配的药水浸泡出来的腐烂样子而已,痛是有点,却不至于影响身体,但光看这外观却是足够唬住人了。
刘备一见大惊,慌忙过来细细查看,一边看一边落泪:“不想军师此前曾受如此大苦,军师身体已经如此糟糕,这几日却耽误就医,还在为刘备之事呕心沥血,真是、真是……”
他抹了把眼泪,这倒是真情实意的,动情的握着林书航的手:“军师放心!明日必教云长生擒那宫崇,逼他交出解药!倘若没有,备纵然寻遍天下,也必会替军师寻找到医治之法!何必弃备而去,陷备于不义也!”
林书航却摇了摇头:“此乃尸毒,非寻常名医可治,那宫崇既是有心害人,又怎会配置这尸毒的解药?”
“那便去找道家的人,就不信这天底下就他一个宫崇懂这道行了!”刘备慨然道:“我曾听闻苗疆之地多有擅毒者,或许……”
林书航笑了起来:“主公,我便来自益州,深知苗蛊之术,也深谙此道,这尸毒,我自有法解之,只是……需数年静养,不可动怒动气、不可伤神劳心,因此请辞,实非林某不愿相助主公也。”
刘备闻言,这才稍稍放下心来:“既是如此,那请军师就在这新野安住,备也可随侍左右,时刻照顾,军师放心,备既知此毒,那绝不敢以任何事情烦劳军师,军师在此安心疗养即可!”
“新野乃战乱之地,不是主公想让我清净就能清净下来的。”林书航叹道:“况我有一老母尚在益州雒县,我此去便是想回家,既为养病,也为孝母,勿使子欲养而亲不在,徒增悲伤也。”
人家这又是要养病,又是要孝顺母亲的,刘备纵然有万般不愿,也只得应了。
只是,想到自己身负兴复汉室之伟业壮志,本是满腔抱负,麾下也有猛将数员,可蹉跎半生,却一直被人如丧家之犬般东撵西赶,惶惶不可终日,头无半瓦安身。
如今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位天纵之才,眼看可助自己成就大业,却不成想大家刚建立起感情,结果人家就要走,而且自己还不能劝……
想到这里,刘备不禁感觉悲从心来,落下眼泪。
林书航这才又笑着说道:“刚才我说离开主公有两个理由,而这第二个理由,可治主公此时心头患得患失之疾。”
刘备伤心的说:“我失军师,如失双臂,此疾非人力所能抗,岂能治乎?”
“主公可知我师水镜先生?”
“司马先生是军师的老师?”
“正是。”林书航笑着说:“我师曾言,伏龙凤雏,两人得一,可安天下,主公何不求之,以助主公兴复汉室,当胜过林某百倍也。”
“军师休要如此自谦,只能令备更加难受。”刘备一声苦笑:“这世上哪里还能有能胜军师百倍者?那伏龙凤雏,也只是光闻其名而未见其人其事,想必只是雅士间沽名钓誉之辈,岂能与军师比肩?”
林书航微微一笑,正想要学着曾经徐庶那样去应对刘备的质疑,同时告诉刘备可去隆中寻诸葛亮,可话还没出口,猛然一顿,想起一事来。
这时间不对……
眼下大败曹仁,正是202年秋初。
而徐庶大败曹仁后,曹操用计将他赚去许昌,这其间在三国演义的书里虽然只是一句话的功夫,可事实上中间却相隔了整整五年,是在曹操已经彻底平定了北方,取了袁尚袁熙两兄弟的人头之后了。
因此徐庶是207年离开刘备,诸葛亮也是207年才出山的。
而眼下的202年,诸葛亮不过才22岁……且先不说少给孔明猥琐发育的五年时间,会不会影响他的成长性,便是单说诸葛亮的住处,22岁时候的诸葛亮,当真还是住在隆中?他媳妇黄月英娶了吗?现在就把他搬出来,会不会影响他发育?
卧槽……
林书航一时间尬在那里进退不得。
让诸葛亮早五年出山,这估计比曹仁死了,对历史的影响会更大。
自己本是想纠正历史的,可若真照这样发展却是适得其反。
所幸脑子转得足够快,略一停顿之后,笑着将刚才的尴尬掩饰了过去,转而说道:“主公勿疑,此二人确有通天彻地的才能,绝非林某为了推脱故意言之,我在益州有几位朋友也认识这位伏龙先生,待我回去之后必为主公打听此事,等打探清楚了与主公修书一封,主公再往求之,当可定天下也。”
刘备对所谓的伏龙凤雏其实还是心向往之的,只是一来现在觉得林浩然各种好,二来伏龙凤雏就算厉害上了天,那眼下也不是自己的东西,更不知身在何处,哪有这就在眼前的林军师香?
可既然知道人家已经身患重病,强留就是害人,也只得无可奈何:“既如此,军师请稍等。”
他离开房间,须臾转回,手中捧着一个包袱,哀伤道:“军师此去益州养伤,只恐多需财物,此乃备一点小小心意,军师万勿推辞!”
林书航假意推辞了下,可刘备一腔诚意,说什么都要给他,这才勉强收了……
其实,哪里舍得不要?林书航还正在发愁这新野小城清汤寡水,不知道去哪里弄快递呢。
只不过,刘备其实也是个穷光蛋,偶尔在刘表那里拿点钱,还都是花在军营和县衙里收买人心,想来这包袱里也不会有太多贵重物品。
结果等跟刘备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缠绵’完,回到自己房间后打开一看。
好家伙。
十锭大锭的金子,起码二两一个,且还有一对造型精美的犀角杯,林书航此前曾见刘备吃饭时用它喝过酒,以及一只象牙搔杖……
就是挠背用的那种痒痒抓,象牙的,洁白如玉……更关键的是,上面居然还有刻字,用汉隶刻着‘玄德之物’四字!
卧槽!
林书航眼睛都看直了。
坦白说,那两斤金子他都不怎么在乎,可这刻着‘玄德之物’四个字的象牙搔杖和犀角杯……自己如果让成茂之去卖这玩意儿,不会被定性为买卖国宝吧?
“宫崇妖道是当初东吴于吉的徒弟,其与于吉所著之太平要术,便是当年张角为祸天下的手段。”
此时单独与刘备,且又已经在刘备这里建立起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林书航这才把自己被宫崇用迷药迷翻抓去地牢,然后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等事说了。
刘备曾征讨过黄巾,虽然深知张角几兄弟妖术的厉害, 但毕竟已经习惯,倒也不太放在眼里。
“这于吉我也曾听说过,以符箓之水救治百姓,在江东名望极高,不想教出来的徒弟竟然如此。”刘备笑着说道:“妖道妖术,多是邪秽之力,当年我与云长翼德起兵时, 多曾遭遇, 只要心中正念、无所畏惧,那些妖术便要失去大半作用,明日有云长出马,军师勿忧,也不必随行,只管在新野高坐,谅区区妖道,不足为虑尔。”
“地牢中关押的百姓或还有可救者,且下方蛊虫遍布、恶鬼横行,没有通晓法术的人怕是不好收拾,我自当与关将军同去。”
林书航本就是准备辞行的,怎么可能不去?
只是,如何辞别刘备是得有讲究的。
他还指着等刘备今后入主四川时,能善待林浩然母子,然后靠他的一些布置去成就林家的根基呢。
否则若老是每次进来都是一无身份、二无钱财,全靠自己一张嘴去忽悠、一对拳头去打,那也真是太惨了些。
林家可以遭遇危机,但一定要给我富起来、有本事起来, 得有名望啊。
反正也只是合理利用资源,就当是在为自己以后的任务减少点初始难度了。
刘备听说军师要去,正想表达一下关心,结果却就听林书航接着说道:“此去,林某就不回来了……”
“军师此行……”刘备本是慈眉善目的说着,都有点没反应过来,随即才像是听清了林书航刚才的话,张开的嘴巴无法再合拢,满脸震惊的看着林书航:“为、为何?”
刘备起码呆滞了数秒才回过神,眼眶瞬间就开始泛红,声音都微微发颤起来:“可是因为刘备何处怠慢了军师?还是、还是二弟三弟冲撞了军师,惹军师生气了?”
林书航笑着说道:“非也非也,主公待某甚厚,关张二位将军对林某也是礼遇有加,何来冲撞之说?”
“那……”
“主公不要误会,林某离开,原因有二。”林书航撩开衣服,露出皮肤表面残留的各种‘尸斑’、‘腐烂痕迹’之类……
其实没伤, 自从迈入搬血境, 肉身力量已经变得太强, 要想承载这样的力量, 模拟器在他每次进入新的身体时,就已经自动将身体做过适应性调整和改变了,毕竟即便模拟器也要遵守这个世界的物理规则,总不能让一个三岁小孩挥出万斤巨力的拳力来。
现在身上的所谓尸斑,不过只是林书航事先用自己调配的药水浸泡出来的腐烂样子而已,痛是有点,却不至于影响身体,但光看这外观却是足够唬住人了。
刘备一见大惊,慌忙过来细细查看,一边看一边落泪:“不想军师此前曾受如此大苦,军师身体已经如此糟糕,这几日却耽误就医,还在为刘备之事呕心沥血,真是、真是……”
他抹了把眼泪,这倒是真情实意的,动情的握着林书航的手:“军师放心!明日必教云长生擒那宫崇,逼他交出解药!倘若没有,备纵然寻遍天下,也必会替军师寻找到医治之法!何必弃备而去,陷备于不义也!”
林书航却摇了摇头:“此乃尸毒,非寻常名医可治,那宫崇既是有心害人,又怎会配置这尸毒的解药?”
“那便去找道家的人,就不信这天底下就他一个宫崇懂这道行了!”刘备慨然道:“我曾听闻苗疆之地多有擅毒者,或许……”
林书航笑了起来:“主公,我便来自益州,深知苗蛊之术,也深谙此道,这尸毒,我自有法解之,只是……需数年静养,不可动怒动气、不可伤神劳心,因此请辞,实非林某不愿相助主公也。”
刘备闻言,这才稍稍放下心来:“既是如此,那请军师就在这新野安住,备也可随侍左右,时刻照顾,军师放心,备既知此毒,那绝不敢以任何事情烦劳军师,军师在此安心疗养即可!”
“新野乃战乱之地,不是主公想让我清净就能清净下来的。”林书航叹道:“况我有一老母尚在益州雒县,我此去便是想回家,既为养病,也为孝母,勿使子欲养而亲不在,徒增悲伤也。”
人家这又是要养病,又是要孝顺母亲的,刘备纵然有万般不愿,也只得应了。
只是,想到自己身负兴复汉室之伟业壮志,本是满腔抱负,麾下也有猛将数员,可蹉跎半生,却一直被人如丧家之犬般东撵西赶,惶惶不可终日,头无半瓦安身。
如今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位天纵之才,眼看可助自己成就大业,却不成想大家刚建立起感情,结果人家就要走,而且自己还不能劝……
想到这里,刘备不禁感觉悲从心来,落下眼泪。
林书航这才又笑着说道:“刚才我说离开主公有两个理由,而这第二个理由,可治主公此时心头患得患失之疾。”
刘备伤心的说:“我失军师,如失双臂,此疾非人力所能抗,岂能治乎?”
“主公可知我师水镜先生?”
“司马先生是军师的老师?”
“正是。”林书航笑着说:“我师曾言,伏龙凤雏,两人得一,可安天下,主公何不求之,以助主公兴复汉室,当胜过林某百倍也。”
“军师休要如此自谦,只能令备更加难受。”刘备一声苦笑:“这世上哪里还能有能胜军师百倍者?那伏龙凤雏,也只是光闻其名而未见其人其事,想必只是雅士间沽名钓誉之辈,岂能与军师比肩?”
林书航微微一笑,正想要学着曾经徐庶那样去应对刘备的质疑,同时告诉刘备可去隆中寻诸葛亮,可话还没出口,猛然一顿,想起一事来。
这时间不对……
眼下大败曹仁,正是202年秋初。
而徐庶大败曹仁后,曹操用计将他赚去许昌,这其间在三国演义的书里虽然只是一句话的功夫,可事实上中间却相隔了整整五年,是在曹操已经彻底平定了北方,取了袁尚袁熙两兄弟的人头之后了。
因此徐庶是207年离开刘备,诸葛亮也是207年才出山的。
而眼下的202年,诸葛亮不过才22岁……且先不说少给孔明猥琐发育的五年时间,会不会影响他的成长性,便是单说诸葛亮的住处,22岁时候的诸葛亮,当真还是住在隆中?他媳妇黄月英娶了吗?现在就把他搬出来,会不会影响他发育?
卧槽……
林书航一时间尬在那里进退不得。
让诸葛亮早五年出山,这估计比曹仁死了,对历史的影响会更大。
自己本是想纠正历史的,可若真照这样发展却是适得其反。
所幸脑子转得足够快,略一停顿之后,笑着将刚才的尴尬掩饰了过去,转而说道:“主公勿疑,此二人确有通天彻地的才能,绝非林某为了推脱故意言之,我在益州有几位朋友也认识这位伏龙先生,待我回去之后必为主公打听此事,等打探清楚了与主公修书一封,主公再往求之,当可定天下也。”
刘备对所谓的伏龙凤雏其实还是心向往之的,只是一来现在觉得林浩然各种好,二来伏龙凤雏就算厉害上了天,那眼下也不是自己的东西,更不知身在何处,哪有这就在眼前的林军师香?
可既然知道人家已经身患重病,强留就是害人,也只得无可奈何:“既如此,军师请稍等。”
他离开房间,须臾转回,手中捧着一个包袱,哀伤道:“军师此去益州养伤,只恐多需财物,此乃备一点小小心意,军师万勿推辞!”
林书航假意推辞了下,可刘备一腔诚意,说什么都要给他,这才勉强收了……
其实,哪里舍得不要?林书航还正在发愁这新野小城清汤寡水,不知道去哪里弄快递呢。
只不过,刘备其实也是个穷光蛋,偶尔在刘表那里拿点钱,还都是花在军营和县衙里收买人心,想来这包袱里也不会有太多贵重物品。
结果等跟刘备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缠绵’完,回到自己房间后打开一看。
好家伙。
十锭大锭的金子,起码二两一个,且还有一对造型精美的犀角杯,林书航此前曾见刘备吃饭时用它喝过酒,以及一只象牙搔杖……
就是挠背用的那种痒痒抓,象牙的,洁白如玉……更关键的是,上面居然还有刻字,用汉隶刻着‘玄德之物’四字!
卧槽!
林书航眼睛都看直了。
坦白说,那两斤金子他都不怎么在乎,可这刻着‘玄德之物’四个字的象牙搔杖和犀角杯……自己如果让成茂之去卖这玩意儿,不会被定性为买卖国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