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上班
    李牧自从和爸爸到教育局办完接班手续,就再也没到校园上课。他每天随哥哥去生产队干农活,挣些工分填补家用。到了1982年8月中旬才接到上级通知:8月23日上班,去旧庄镇立新小学(李牧学习七年的母校)报道。
    这天早晨七点,李牧迎着灿烂的朝霞,像他曾经度过七年学习生活的母校——立新小学走去。虽然家境贫寒,爸爸妈妈还是给他准备了一套蓝色的新衣服,一双黑色的白底儿布鞋。
    李牧上学时的那套灰色布衣,已经穿了两年半了。左衣襟下方已经形成了天然的窟窿,一块儿长方形异色补丁特别显眼。作为班长的他常常在全班同学面前布置任务,有时同学们的笑声也许就是那块异色补丁惹的祸。
    今天李牧穿上了新衣服——他自己都不知道多少年没穿过新衣服了,那套上学时穿的灰色衣服也是哥哥穿完给他的。在感激父母的同时又觉得有一份心酸——爸爸妈妈一定又借钱了。来到通往学校的村口,农闲的人们正天南地北的闲聊。当阿坤走过去的时候,有人发着牢骚说“就这小孩崽子上班了,教学的还可以接班,哪有这个说法?这么大个小孩子,能他妈教好学吗?”是啊,他还不满18岁,看上去还是个孩子,进校教学确实小了些。李牧听到这些话,头也不回,迈起健步如飞的步伐向学校走去。
    走进校园,李牧发现已经有好多老师到校了。这是一所特殊的农村小学——全省最大的农村小学。学生多达1200人。多数老师都认识李牧,有些老师还叫他乳名——老五。在没开会之前,有个别老师私下议论:学校就一个钟锤子(上课下课用来敲钟的工具)这也不够分啊。开会了,校长分工时交代李牧任三年级五班的班主任。
    下班回家的路上,李牧回想着早上村民的议论,回想着老师们议论钟锤子不够分的事,一股无以名状的怒火冲击着他那不并不成熟的心灵。他仰天长啸:我为什么是个接班儿的?今天,他才意识到接班教师在人们的心里是一个什么位置。
    其实他并不喜欢当老师,爸爸当了一辈子的老师,没有人尊重,只能问别人借钱。他所以要考师范学校,是因为家境贫寒。提前有份工作,找机会再改行业。因为师范校毕业的学生回来教学的并不多。李牧年岁小,但懂事特别早,明辨是非的能力特别强。这也许就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吧。因此,当他听别人的议论就觉得是对自己最大的侮辱。
    他发誓:一定做个好教师给他们看看。
    抱着做个好教师的梦想,李牧开启了他那漫长的育人之路。
    ?  ?在别人嘲笑的话语中,在别人蔑视的目光下,李牧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这嘲笑与蔑视对李牧的发展或许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呢!
    ?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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