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绿色碎花半袖连衣裙,白嫩的胳膊光滑细腻,小腿笔直无赘肉,脚下踩着白色系带凉鞋,露出涂着粉色指甲油的脚趾。
    黄昏的轻风吹起了她鬓角的碎发,整个人看起来俏皮又不失纯情。
    在这一刻之前,丁泽对白芷的态度,更多的只是对过往回忆的一种怀恋罢了,并不掺杂什么其他意味。
    就如同每个中年老男人那般,心底最深处总有一个年轻的姑娘让他留恋。
    其实啊,留恋的不是姑娘,而是青春,是自己肆无忌惮的少年时代。
    但是这一刻,丁泽心里的所有破旧想法全都抛得一干二净。
    什么狗屁顺其自然,这么好看的姑娘,当然要追到手。
    重生,不就是弥补遗憾的吗?
    上辈子怂了,错过了,重来一次当然要大胆追求,不然都对不起老天爷给的这次机会。
    白芷俏生生的站在那儿,原本正低着头踩蚂蚁,一抬头就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帅男生在盯着自己看。
    目光如炬,仿佛带着一股极强的侵略性。
    从小到大,都长得很漂亮的白芷,对这种‘占有’的眼神并不陌生。
    但与以往不同的是,面前这个男生的眼神,竟然让她生不出丝毫的反感,对视的刹那,感觉就好像触电般,令人沉溺其中。
    白芷的小脸,顿时红了,匆忙低下头去不敢再看。
    可是稳重有力的脚步,一下下来到了白芷的面前,熟悉的声音响起。
    “怎么,不认得我了?”
    白芷悄悄抬起头,看了半晌才认出来,诧异道:“丁...丁泽?”
    “不是吧,这才两天没见,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俩几年没见了呢。”
    丁泽笑笑,露出一口整齐的大白牙。
    “你...你这发型...怎么...”
    “发型?”
    丁泽用手拨了两下,眼睛一挑:“刚剪的,还不错吧?”
    白芷避过不敢看他的眼睛,她觉得今天的丁泽跟以往自己印象中的丁泽完全不是一个人,变得......很有魅力。
    呸呸呸,想什么呢!
    他只是一个强吻自己的小流氓罢了,自己还没原谅他呢,千万不能有其他想法。
    白芷压住内心的小鹿,故作镇静的随意说道:“是,是挺好的,既然来了,我们赶紧过去吧,时间差不多了。”
    说完就转身迈着小步子快速离开,仿佛跟丁泽一点也不熟。
    丁泽耸耸肩,也没在意,双手插兜就跟了上去。
    两人一路左拐右拐,在小巷子里走了有十来分钟,很快看到一个有些破旧的小门。
    油漆脱落,铁锈遍布,看起来很是寒酸。
    “这是哪儿?”
    白芷没回应,只是脚下不经意的顿了一下,似乎是在等丁泽跟上,然后推门而进。
    咚咚铿锵俐啷!
    进门之后,走过一个面积很大的空厅,再进一个挂着门帘的玻璃门,耳边立刻就传来电子音响的混动声。
    很有节奏感,就像是......酒吧?
    丁泽诧异的看了一眼白芷:“你朋友在酒吧表演?”
    白芷点点头,解释道:“是我小时候学跳舞认识的一个姐姐,关系很好,现在在省城的音乐学院读大三。”
    “还在上学?那怎么来酒吧表演了?”
    白芷小声说道:“她说是要锻炼自己,说酒吧这种环境跟舞台的感觉很相似,她想提前适应一下。”
    丁泽虽然不理解,但转念一想,好像确实有很多歌星在成名以前都在酒吧当过驻唱,也就没再说什么。
    不过丁泽在阳城生活了很多年,自认为对这座城市已经特别熟悉,竟然压根就不知道这里还有一间酒吧。
    在他印象中,阳城的第一家酒吧好像在2006年才开业。
    现在看来,倒是自己落后了。
    “那个...丁泽,有件事我要提前跟你说一下。”
    即将进去的时候,白芷轻轻扯了一下丁泽的衣角:“待会儿可能还需要你帮我个忙。”
    “什么忙,你说。”
    “我记得你高一的时候,在校庆文艺汇演上表演过节目,当时唱的是‘那些花儿’,对吧?”
    丁泽仔细想了下,好像确实有这么件事。
    以前中学时代的丁泽,因为家庭条件好的缘故,很早就接触到了流行音乐,当时曾疯狂的迷恋过一段时间的许巍和朴树。
    甚至还为此特意报班儿学过吉他,高一时的表演,应该就在那个时期。
    没记错的话,当时在学校里还挺轰动的,吸引到了不少小女生。
    丁泽稍稍有些得意:“啊,唱过,怎么了?”
    “来之前我没给你说清楚,其实今天来,不是当观众的。”
    白芷柔美的脸上攀上一抹粉红,轻咬嘴唇,细如蚊蝇:“是让你当表演嘉宾的。”
    “什么?!”
    丁泽目瞪口呆:“表演嘉宾?意思是我上去唱?”
    白芷小脑袋一缩,双手合十,一脸可怜兮兮:“对不起,她本来有个搭档的,可是那个搭档临时有事来不了了,就想找个人帮忙顶一下,我想来想去,认识的人里面只有你会唱歌,所以就......”
    白芷越说,声音越低,直到后面的话丁泽是一个字也没听清楚。
    不过意思倒是明白了。
    敢情今天被叫来,不是自己想象中,青春期的男孩女孩一起看表演的暧昧场景,而是给人顶场来了。
    白芷小心翼翼:“我真的觉得你唱歌挺好听的,而且...而且不会让你单独唱的,我朋友说她主唱,你就跟着凑个人就行,主要是给人家说好了是两个人的,只上一个人的话,算...算违约的。”
    丁泽突然感觉自己像个舔狗。
    事儿倒也不是个大事,唱几首歌而已。
    上辈子的丁泽,断断续续的一直都有唱歌的习惯,算是枯燥、漂泊的生活中唯一的乐趣。
    只是白芷今天这个事儿办的......太不地道了。
    要唱歌那就提前说嘛,反正自己大概率也不会拒绝,现在都走到大门口了才说实话,怎么说呢,有种被逼迫的感觉。
    假如自己不会唱歌呢?
    那不就被晾在这儿了。
    “算了,既然来了,就不想那么多了,进去救个场吧。”
    丁泽抬了抬下巴:“没事儿,唱歌嘛,我还是挺喜欢的,走吧,进去吧。”
    “谢谢,谢谢......”
    白芷跟在后面一个劲儿的小声道谢,声音很好听,也能听出来很有诚意。
    只是不知怎的,丁泽心里二十分钟之前才升腾起的喜欢,突然就不怎么浓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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