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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把我当妹撩怎么破 作者:俗世水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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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在本县一个小公园为戏友们唱昆曲,正好自己的初恋情人来本县出差。
县里的人没什么夜生活,初恋情人饭后出来散步,老远听到蓝妈妈缠绵婉转、柔漫悠远的优美行腔,捧着心一路屁颠而来。
初恋情人就这么等到蓝妈妈表演结束,两人沿湖回忆往昔,互诉衷肠。
蓝新琳那段时间忙于高考,但也发现点了蛛丝马迹。
再三追问下蓝妈妈才将事情大概告诉他,当然主要是为了让快要高考的儿子放心,专心对付高考。
高考结束后,蓝妈妈才一五一十地讲整件事情告知,好让儿子有个心理准备。
蓝妈妈和初恋情人是邻居,同时还是同班同学,超级迷恋回长昆曲的蓝妈妈。
从蓝妈妈讲述的一些细节看来,初恋情人几乎将蓝妈妈捧为了自己的女神。
但初恋情人家里是做生意的,初中毕业的时候,他们家搬到了福建省,那时候通信不发达,两人很快断了联系。
蓝新琳当时有些为她俩唏嘘,年纪轻轻就守寡的蓝妈妈原本可以很幸福,但同时也不会有他这个人存在了,所以最后他还是挺感激蓝爸爸的,虽然他对他没有一点印象。
开学没多久,蓝妈妈打电话过来征求自家儿子的意见。
初恋情人向她求婚了!
蓝新琳正才觉得问题严重起来,之前他还没将初恋情人当回事呢!
没想到初恋情人紧接着在蓝妈妈之后,也给蓝新琳打来电话,口气委婉地希望蓝新琳能接受他,但整个口吻听起来却不容他说不,仿佛蓝新琳只要一犹豫,他就会马上飞到学校堵他,知道他说yes!
蓝新琳跟他通了10分钟的电话,然后脑子一热,拍了记大腿,直接将他妈嫁出去了。
事后蓝妈妈问他为什么这么快接受她初恋情人,蓝新琳说,他的前妻有你的影子……
是的,初恋情人结过婚,还有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儿子,妻子不是唱戏的,却是当地歌舞团里的主唱,两人结婚不到两年就离了,之后蓝爸爸一直未再婚。
据多年沉浸于言情小说的文艺男青年,蓝新琳马上脑补出一部感人又虐心的爱情小说。
初恋情人的形象立刻变得高大,专情,令人心疼,恨不得立刻让他把蓝妈妈娶回家,填补他多年的遗憾。
言归正传,收拾完老家的所有财产,蓝新琳的国庆任务才完成了一半。
他还要将重要财物打包邮寄去初恋情人所在的福建省新家,嗯,也是他和蓝妈妈的新家。
听说初恋情人出国参加展会了,蓝新琳和蓝妈妈一致认为,男人应以事业为重,于是两人毫无怨言地扛起了搬家重任。
但蓝新琳嘴上不说,总归还是心里不太舒服,毕竟这事关蓝妈妈今后在新家的地位与幸福。
10月4日一大早,蓝新琳就在自家楼道里,吭哧吭哧地打包行李,下午一点前全部要寄出的,因为他们买了下午四点的高铁票去厦门。
“小姑娘?”一个浑厚的男低音突然在头顶响起。
蓝新琳抬头一看,啧啧,这简直是民国美男子般的人物啊!
“大叔,我是男生。”蓝新琳说着,摘下她妈妈的豹纹发带,腼腆地笑笑。
“你是小琳吧?”
“是的大叔。”蓝新琳心里纳闷了,现在顺丰快递员的工作服换成西服领带了?
正说着,蓝妈妈听到声音急忙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蓝新琳这才知道原来这个中年美男就是初恋情人啊。
“不是出国参展了么,怎么过来这边了?”蓝妈妈在自家儿子面前,显得有些娇羞。
“我怕你们需要搭把手,叫别人我又不放心,反正展会那边也快结束了,我就让手下搞了张票直接飞杭州了。”初恋情人说着,摸摸蓝新琳的头发,“对不住,把你当姑娘了。”
“多大点事,他早都习惯了。”
我擦,蓝妈妈你这心态也太好了,你儿子都被人当娘们了你还这么云淡风轻……
在蓝妈妈犀利的眼神下,蓝新琳不得不弱弱地顺着亲妈的话道:“没事,习惯了。”
“长得漂亮,声音也挺秀气。”初恋情人跨过行李堆,跟着蓝妈妈走进屋子,顺带还不忘夸自己的女神,“小琳像极了年轻时的你。”
泪目,我也想要你这浑厚的男音啊,还有你不是特地从国外回来帮忙搬家的吗,这一前一后脱了鞋子进房又是怎么回事啊?!!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蓝新琳除了天生的五官清秀,肌肤白皙外,他那留着厚重齐刘海的萝莉发型也是萌得不要不要的。
当然,他也挺憋屈的,已经长得这般女相了,偏偏还得留这么个妹纸发型。
养这刘海是为了遮挡额头那条5公分长的疤痕,从右额角垂直划向右眉,因为那时年纪太小,钢筋留下的划痕太深,到现在还是有些触目惊心。
其实蓝新琳起先并不在意这条疤痕,反而他认为这条疤痕难为他增添不少男子气势,可后来他实在是受不了逢人跟他们解释一遍这条疤痕的由来,然后等着接受别人同情的目光还有唏嘘的安慰。
所以,这刘海他一养就是十五年。
初恋情人终于出来搭手了,几乎没有运动细胞的蓝新琳,此时已经被打包这项体力活折腾地满头大汗,身子发软了。
“小琳,我刚看到你额头有道疤,怎么弄的?”
蓝新琳一愣,许久没跟人解释了,他倒有点快忘了,回忆了一下道:“小时候跟同学玩的时候,不小心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额头被预制板的钢筋划破了。”
“暑假去美容医院做个祛疤小手术。”
“没,没这必要啦,呵呵。”蓝新琳说着,也顾不得手上沾满了灰,将上翘的刘海全部扒了下来,将额头遮严实了。
心好累,今后宁可被人当作妹纸,也一定要养着这齐刘海,蓝新琳想。
初恋情人说,快递容易丢件,他直接叫浙江当地的一个客户帮忙,派来两辆车,一辆载人,一辆载行李,三人舒舒服服地到了厦门。
蓝新琳起先觉得这初恋情人可能是个暴发户,待见到他真容后觉得他顶多是个土豪,直至看到他住的别墅后,发现这人竟然文艺范儿十足。
纯中式装修风格,精美的雕刻随处可见,古朴的红木家具有着说不清道不尽的历史沉浸之美,还有丰富的藏品,简直令蓝新琳大开眼界。
别墅除了地下室,共有五层楼。
蓝妈妈以后和初恋情人住三楼,蓝新琳一人住四楼,五楼是个阁楼,据初恋情人介绍,是他儿子的房间。
说起来倒是挺巧,他儿子竟然也在w市上大学,而且还是隔壁的g大,不过人家已经大三了,据说国庆期间有事要忙,所以没法回家迎接蓝家母子。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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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在本县一个小公园为戏友们唱昆曲,正好自己的初恋情人来本县出差。
县里的人没什么夜生活,初恋情人饭后出来散步,老远听到蓝妈妈缠绵婉转、柔漫悠远的优美行腔,捧着心一路屁颠而来。
初恋情人就这么等到蓝妈妈表演结束,两人沿湖回忆往昔,互诉衷肠。
蓝新琳那段时间忙于高考,但也发现点了蛛丝马迹。
再三追问下蓝妈妈才将事情大概告诉他,当然主要是为了让快要高考的儿子放心,专心对付高考。
高考结束后,蓝妈妈才一五一十地讲整件事情告知,好让儿子有个心理准备。
蓝妈妈和初恋情人是邻居,同时还是同班同学,超级迷恋回长昆曲的蓝妈妈。
从蓝妈妈讲述的一些细节看来,初恋情人几乎将蓝妈妈捧为了自己的女神。
但初恋情人家里是做生意的,初中毕业的时候,他们家搬到了福建省,那时候通信不发达,两人很快断了联系。
蓝新琳当时有些为她俩唏嘘,年纪轻轻就守寡的蓝妈妈原本可以很幸福,但同时也不会有他这个人存在了,所以最后他还是挺感激蓝爸爸的,虽然他对他没有一点印象。
开学没多久,蓝妈妈打电话过来征求自家儿子的意见。
初恋情人向她求婚了!
蓝新琳正才觉得问题严重起来,之前他还没将初恋情人当回事呢!
没想到初恋情人紧接着在蓝妈妈之后,也给蓝新琳打来电话,口气委婉地希望蓝新琳能接受他,但整个口吻听起来却不容他说不,仿佛蓝新琳只要一犹豫,他就会马上飞到学校堵他,知道他说yes!
蓝新琳跟他通了10分钟的电话,然后脑子一热,拍了记大腿,直接将他妈嫁出去了。
事后蓝妈妈问他为什么这么快接受她初恋情人,蓝新琳说,他的前妻有你的影子……
是的,初恋情人结过婚,还有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儿子,妻子不是唱戏的,却是当地歌舞团里的主唱,两人结婚不到两年就离了,之后蓝爸爸一直未再婚。
据多年沉浸于言情小说的文艺男青年,蓝新琳马上脑补出一部感人又虐心的爱情小说。
初恋情人的形象立刻变得高大,专情,令人心疼,恨不得立刻让他把蓝妈妈娶回家,填补他多年的遗憾。
言归正传,收拾完老家的所有财产,蓝新琳的国庆任务才完成了一半。
他还要将重要财物打包邮寄去初恋情人所在的福建省新家,嗯,也是他和蓝妈妈的新家。
听说初恋情人出国参加展会了,蓝新琳和蓝妈妈一致认为,男人应以事业为重,于是两人毫无怨言地扛起了搬家重任。
但蓝新琳嘴上不说,总归还是心里不太舒服,毕竟这事关蓝妈妈今后在新家的地位与幸福。
10月4日一大早,蓝新琳就在自家楼道里,吭哧吭哧地打包行李,下午一点前全部要寄出的,因为他们买了下午四点的高铁票去厦门。
“小姑娘?”一个浑厚的男低音突然在头顶响起。
蓝新琳抬头一看,啧啧,这简直是民国美男子般的人物啊!
“大叔,我是男生。”蓝新琳说着,摘下她妈妈的豹纹发带,腼腆地笑笑。
“你是小琳吧?”
“是的大叔。”蓝新琳心里纳闷了,现在顺丰快递员的工作服换成西服领带了?
正说着,蓝妈妈听到声音急忙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蓝新琳这才知道原来这个中年美男就是初恋情人啊。
“不是出国参展了么,怎么过来这边了?”蓝妈妈在自家儿子面前,显得有些娇羞。
“我怕你们需要搭把手,叫别人我又不放心,反正展会那边也快结束了,我就让手下搞了张票直接飞杭州了。”初恋情人说着,摸摸蓝新琳的头发,“对不住,把你当姑娘了。”
“多大点事,他早都习惯了。”
我擦,蓝妈妈你这心态也太好了,你儿子都被人当娘们了你还这么云淡风轻……
在蓝妈妈犀利的眼神下,蓝新琳不得不弱弱地顺着亲妈的话道:“没事,习惯了。”
“长得漂亮,声音也挺秀气。”初恋情人跨过行李堆,跟着蓝妈妈走进屋子,顺带还不忘夸自己的女神,“小琳像极了年轻时的你。”
泪目,我也想要你这浑厚的男音啊,还有你不是特地从国外回来帮忙搬家的吗,这一前一后脱了鞋子进房又是怎么回事啊?!!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蓝新琳除了天生的五官清秀,肌肤白皙外,他那留着厚重齐刘海的萝莉发型也是萌得不要不要的。
当然,他也挺憋屈的,已经长得这般女相了,偏偏还得留这么个妹纸发型。
养这刘海是为了遮挡额头那条5公分长的疤痕,从右额角垂直划向右眉,因为那时年纪太小,钢筋留下的划痕太深,到现在还是有些触目惊心。
其实蓝新琳起先并不在意这条疤痕,反而他认为这条疤痕难为他增添不少男子气势,可后来他实在是受不了逢人跟他们解释一遍这条疤痕的由来,然后等着接受别人同情的目光还有唏嘘的安慰。
所以,这刘海他一养就是十五年。
初恋情人终于出来搭手了,几乎没有运动细胞的蓝新琳,此时已经被打包这项体力活折腾地满头大汗,身子发软了。
“小琳,我刚看到你额头有道疤,怎么弄的?”
蓝新琳一愣,许久没跟人解释了,他倒有点快忘了,回忆了一下道:“小时候跟同学玩的时候,不小心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额头被预制板的钢筋划破了。”
“暑假去美容医院做个祛疤小手术。”
“没,没这必要啦,呵呵。”蓝新琳说着,也顾不得手上沾满了灰,将上翘的刘海全部扒了下来,将额头遮严实了。
心好累,今后宁可被人当作妹纸,也一定要养着这齐刘海,蓝新琳想。
初恋情人说,快递容易丢件,他直接叫浙江当地的一个客户帮忙,派来两辆车,一辆载人,一辆载行李,三人舒舒服服地到了厦门。
蓝新琳起先觉得这初恋情人可能是个暴发户,待见到他真容后觉得他顶多是个土豪,直至看到他住的别墅后,发现这人竟然文艺范儿十足。
纯中式装修风格,精美的雕刻随处可见,古朴的红木家具有着说不清道不尽的历史沉浸之美,还有丰富的藏品,简直令蓝新琳大开眼界。
别墅除了地下室,共有五层楼。
蓝妈妈以后和初恋情人住三楼,蓝新琳一人住四楼,五楼是个阁楼,据初恋情人介绍,是他儿子的房间。
说起来倒是挺巧,他儿子竟然也在w市上大学,而且还是隔壁的g大,不过人家已经大三了,据说国庆期间有事要忙,所以没法回家迎接蓝家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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