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 作者:梵高的日光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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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是男生?”

    “什么啊!女生!百分百百分千的女生!”

    “噢,好美的两个字。”

    “你很奇怪。”女生一直探究地看着我,带着凝结的微笑。

    “哦,是吧。”我有点窘,不知道是天性还是职业病,这随兴而发的毛病总是犯。

    “那么,‘采薇’有什么故事?”女生突然把话题转向我。

    “这个呀,你认为呢?”我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呃……一位从军的士兵听说自己老婆生了个女儿,就大老远跑回家看,快到家的时候才发现两手空空,什么礼物也没带,一着急发现满山岗开着花的薇菜,于是就采了一大把回去,结果孩子就叫采薇啰。”

    我吃了一惊,这个小女生竟把《诗经采薇》化用得这么自然。

    “或者,一对男女知青上山下乡去了,过着‘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的田园生活。后来他们有了孩子,非常高兴,就每天都唱歌唱个不停,最后生下了一个美丽的女婴,就取名采薇,犬长歌怀采薇’的意境。”

    这个孩子……我看着她满盛笑意的大眼睛,越发感到不可思议。

    “是不是觉得我也像个作家啊?”她调皮地望着我笑。

    “不是像,简直就是。”

    “真的?”她又站起来,走到我身边。

    “真的。”我仰头靠在转椅背上,笑望着她。

    “那事实上,你干嘛要叫采薇嘛?”她怯怯地碰了碰办公桌上的我的手。

    “这个啊……”

    “不许编,要说实话。”

    “我出生在七月,酷暑,我最怕热了。”

    “嗯?”

    “可能是太热了,我一出生就老哭,怎么都止不住,常常就把小脸给哭紫了,嗯,就像小紫薯一样。”

    “嗯。”

    “家里人没办法,就抱我到院子里逛。我们院子正好种着两株蓝紫薇,七月正是开花时候,那花像紫蓝色的云霞似的。每次家人把我抱到紫薇花旁,我就不哭啦。”

    “这么神?”

    “嗯。可是一回屋里我马上又声嘶力竭地嚎,后来我外婆就摘了几枝紫薇养到水瓶里,放到我和我妈妈睡的房间,从此,我就乖啦。”

    “真的?”

    “真的。我一直以为家里人骗我,后来查了资料,发现紫薇有净化空气令人心情舒畅的作用,就相信了。紫薇花,认识吧?”

    “不认识。”

    “你们学校有啊。”

    “是吗?”

    “就在校园后门的校道上,整整两排呢。”

    “哦,我知道了,我很喜欢那两排花的,紫红色的,浪漫,古典。去年我来报到的时候看到开花了。”

    “那司乐干嘛叫司乐呢?”我绕了回去。

    “呃,你明天逮着她再问吧。”她很认真地说。

    “采薇,不好意思,刚才被主任叫走了!我们去吃饭吧,今天我请客!咦,司乐?你怎么在这儿?”陈笛进来了,亮起了清脆的嗓音。

    “我……”女生的脸瞬间变得通红。

    “我们在研究取名的奥妙呢。”我欣赏着司乐的红脸。

    “嗬,还奥妙呢!司乐的老爸也真是的,女儿去到哪里都被人整天死了死了地叫。”陈笛的嗓音依然很大。

    “嗯?”我愕然。

    “‘司乐’不是跟‘死了’同音吗?你还没研究出来啊?”陈笛笑着看了我一眼,又满眼心疼地看着司乐。

    “唔……怎么会想到那里呢,这么美的两个字。”我愣了愣神。

    “作家,不能只活在你的想象世界里。”陈笛笑着瞟了我一眼。

    “我觉得没关系啊,”司乐的目光安抚似的看看小巧的陈笛,又越过她的头顶笑看着我,“‘死了死了的’就死了死了的,十三年了,听惯啦,很像昵称嘛。”

    “嗯,那当初为什么取这个名字呢?”我的问题还没解决。

    “我小时候很多病,一生出来就没让人安心过,我家人愁都愁死了,后来有个算命的跟我爸说,事情都是反着来的,你既然姓司,不如索性就叫孩子司乐——就是‘死了’,说不定孩子反而就长壮了。我爸早就被我弄得烦死了,一咬牙就让我‘死了’。”司乐咧嘴灿烂一笑。

    天下真有这么勇敢的父亲,我一时说不出话来。

    “小时候整天被人死了死了的跟在屁股后面喊,气得要死,后来就想,我偏要活好好的给他们瞧瞧,结果无论身体、学习、运动哪个方面,他们都输给我了,最后我都快成山中大王了。”司乐拿起陈笛办公桌上的书,卷成了一个瞭望筒。

    “孩子!我的书!”爱整洁的陈笛小声叫了起来。

    “噢……”司乐的脸红了一下,赶紧把书摊开,压平。

    “长大了还是换个女孩子气一点的美一点的名字好。”陈笛认真地看着司乐。

    “没关系啦,我喜欢这个名字。大气、明朗,磊落又豪爽……”司乐满眼含笑地盯着我,那眼里的笑意溢满了整个空间。

    “好啦,别臭美了,平时在班上没见你那么多话!快回家吧,别让家里人担心了,啊?”陈笛拍了拍她的背,突然又问:“哦,对了,你找我什么事呢?”

    “没……没事……”司乐又脸红了。

    “哦,我知道了,是找我们的大编辑大作家的!”

    “也不是……”司乐低下头来,囧得很。

    “她是帮同学转交作文呢。”我笑了。

    “采……”司乐翻了我一眼。

    “好啦,老师没那么小气!你那么积极,我高兴着呢!快回家吃饭吧!”陈笛说。

    “那……”司乐看着我手中的稿纸,不动。

    “晚上给你电话吧。”我说。

    “好。”她赶忙拿出本子留电话,然后转身一溜烟跑了。

    3 轻触□□

    六年前,在我单位隔壁的南英中学教书的老同学陈笛,约我去给她们学校的文学社开讲座,教学生办刊物。在那个晴朗的五月天,我认识了司乐,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初一女生。这个只有初中部的学校,与我们单位只有一壁之隔,站在我们办公楼的顶层可以一览无遗地看清整个校园,可我没进过,陈笛调到这儿后,我们只在单位外会面。这年南英中学要上等级,打算搞多几个项目,文学社的工作刚好落到陈笛头上,陈笛说这么小不点的孩子能办出什么像样的文学社呢,还要出刊物,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早把她累得晕头转向,哪里还有什么闲心来搞什么文学社啊,于是就想借隔壁老同学一用。征得单位同意后,我就过去给孩子们开讲座。

    第二次讲座结束后,司乐带着“她同学的稿子”来见我……

    这个十三岁的孩子,有着大异于她年龄的知识、心智和思想,她迅速填满了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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