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王侃世来说,这并不是毫无预兆,一年前事发的时候,江楠比现在更变扭。
    彼时他还太骄傲,不愿低头,不愿意相信真相,将伤口藏起来,等真正发现,早已扩散到身体每一个细胞,几近坏死。
    最初两人分手,所有人都觉得奇怪,因为江楠看上去太正常了。
    当初太子爷宣称,和郑霁月作对就是和他作对,外头都说这个新认回来的少爷马上就有喜事了,人要摘星星不给月亮,宠得真是无法无天,但有一天,两人突然官宣分手。
    王侃世跟了江楠三年,也摸不透他的想法。
    他倒了杯酒,P颠颠跑去问。
    “江二,郑姐呢?”
    他仿佛有点醉了,拿着酒杯,倚靠在榻上,闭眼,语气很冲:“我怎么知道?”
    王侃世失语,想起分手那个晚上是谁从滂沱的雨夜把他拖回来的,烧了三天三夜,嘴里还在念她的名字。
    发烧脑子都烧坏了?
    “你们俩真的分手了?”
    毕竟见证过江二陷入爱情的模样,王侃世还是不确定,小心再确认。
    “嗯。”
    很正常的语气,王侃世更觉得吓人。
    他和金铭咬耳朵,金铭从小跟在江二身边,想必知道得多些。
    “金,他们俩真的分了?为什么啊?”
    金铭只是一丝不苟地擦着自己的手枪,看也没看他一眼:”不该问的别问。“
    我去,一个二个都不当回事,怎么高的他才是泥足深陷的那个人。
    王侃世索性不问了,但是忍不住还是在暗暗关注郑霁月的动向。
    万一江二又回心转意了呢。
    作为一个合格的跟班,他必须为老大着想。
    江楠把关于两人的东西全部打包,用了沉甸甸两大箱,里面装着她用过的牙刷毛巾,还有一些没有带走的衣服,送给他的一些礼物,包括一张CD,上面有他喜欢的乐队签名,耳机,还有两件衣服,一些情q玩具,一股脑全部塞进箱子里,一眼都没看,打电话叫王侃世来带走。
    “过来帮我搬两箱东西。”
    “哈?你直接叫物业不行啊?“
    里面有见不得人的小玩意,他不想叫别人看见。
    “话那么多,一句话,来不来?”
    “得嘞,您是我祖宗,马上来。”
    深夜,王侃世匆匆套了一件外套,还拖着拖鞋,睡眼惺忪,驱车拐进一个巷子,停在老旧的宅子前,下车看见两箱纸箱子,江楠抱着手站在门口。
    “就这?搬去哪?”
    王侃世怀疑人生。
    “扔掉。“
    其中一个箱子半开,露出某名牌耳机的一角,王侃世认识,是郑霁月送给江楠的二十三岁生日礼物,他宝贝得炫耀了好几个星期,戴着天天晃悠,别人一下都碰不得,现在居然要扔?
    “郑姐送的也扔?”
    深夜凌冽的寒风,冰冷呼啸而过,门前栽种的老树发出瑟瑟的响声。
    少年满不在乎地说:“随便你怎么处置,反正别问我,走了。“
    说着回去,把门一合,老旧的木门发出咔哒声,黑夜重归寂静。
    王侃世只好打着哈欠把箱子搬进自己的后备箱,回去后倒头就睡,完全忘了有这回事。
    江楠开了两天的狂欢party,通宵未眠,似乎极力证明自己已经重归单身。
    来来往往的人总要先去和江楠热络一会,尽管对方一副懒得理人的臭脸,但是身份毕竟摆在那,京城只手遮天的人,掐着指头算都富余,他们聊着聊着就问。
    “江二,嫂子呢?“
    几乎人人见着都问,到后来把他问烦了,直接一律回。
    “分了。“
    对方愣了愣:“你开玩笑的?”
    旁边来了一朋友,搭着他的肩笑:“你刚通网吗?分一个星期了。“
    他摇头:“我刚从米国回来,上次看见他俩还是一年前呢。”
    朋友促狭的眨眼:“想想江二一年前那温柔小意的样儿……”
    “少说两句会死?”
    江楠开口,脸色不佳,浑身竖着刺似的。
    两人噤声,看得出来他心情很差。
    状态似乎回到他谈恋爱之前,仿佛天下都与他为敌,甚至看上去更差。
    懒得理会两人,他起身想换个地方,不慎将手边的杯子碰掉,清脆的一声响,将在场的人目光都吸引过来。
    吧台瞬间成为全场的中心。
    朋友两人迟疑地看着他的脸。
    “江二,你流血了……”
    玻璃片飞溅,给他的脸添了一道细细的伤口。
    大家的目光或多或少都含着理解和同情,似乎早已预料到这一幕的发生。
    可怜他?同情他?
    离了郑霁月那个女人他就活不下去吗?
    江楠的火气压不住,他抿着唇抄起餐桌上摆着的花瓶,不管哪个朝代的,往人群中一砸,激起低低的惊呼声,他们四散着躲开。
    “以后谁再和我提她,把你们扔出去喂狗。”
    喂狗是真的喂狗,江楠闲的没事养了一群猎犬,说是生吃人肉长大的。
    这下没人敢提了。
    他耳朵清净了很多,但从此大家的目光也避着他。
    似乎又回到了一开始一个人的状态。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工作,一个人睡觉。
    他如愿把郑霁月的痕迹全部抹除,回到了那个张扬,冷漠,无拘无束的江楠。
    又过了两个星期。
    最近组的局太频繁了,王侃世一看见酒就反胃,躲着江楠走,和金铭打商量。
    流着面条泪,试图真情打动他。
    “你能不能劝劝老大,我真喝不动了,会死人的。”
    “你自己怎么不去?”“我不会说话啊,万一把他惹毛了怎么办?”
    金铭斜他一眼:“我就不会被打?”
    王侃世嘿嘿笑:“你聪明,快想点办法,你不难受?”
    金铭想想也是,他也快喝吐了。
    不知道用的什么方法,江楠停止无休止的聚会了。
    三天后传来一个消息。
    江楠说要去南极洲看极光。
    他知道的时候,人已经在登机了,打电话打了很久才接。
    他颤颤巍巍的问:“老大,你不会要去赴死吧?“
    对面的声音依旧嚣张,骂他:“能不能盼我点好?“
    他含泪:“可是万一老大你死在那,我怎么给你收尸啊?”
    他哭了半天,发现对面已经挂了。
    分针走到6刻度,他仿佛看见飞机掠过天际,他当时几乎以为,江楠真的走出来了。
    江楠也以为自己不会再想她了。
    他先去了南非撒哈拉,再是亚马逊森林,历时两个月之久,最后是南极,一路爬过雪山,走过极昼极夜,穿着厚厚的专业防护服,在肆虐的寒风中前行,在暗无天日的日子默默等待,直到看见极光。
    同行的人和他一起躲在冰屋里,在无尽的黑夜跳出来,兴奋的大叫:“Aurora!”Aurora是极光的意思。
    “Steven!须圆!”这个热情的荷兰人用蹩脚的中文和他对话。
    传说,看见极光愿望会成真。
    他被拉扯着站在天幕下,点缀着无数闪闪发亮的星星中,飘洒出一道道巨大的墨绿色彩带,如烟似雾,摇曳不定,映亮了整片冰原,瑰丽地犹如神迹。
    荷兰人合掌,嘴里念念有词。
    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机,最微弱的一格信号,但仍旧没有任何消息。
    摘下手套,几乎瞬间手心的热气散的一干二净,寒冷入骨,闭上眼的那一刻他想起那一夜,女孩摩挲他的下巴,轻轻地挠他的脖颈,清甜的声线带着笑意。
    “江二,你怎么这么爱哭啊。“
    “江二,你真好看,我好喜欢你。”
    “等毕业了,我们去看极光好不好?“
    荷兰人许完愿,睁开眼看见这个男人跪在冰上,头低垂,无声地流泪,眼泪被风一吹顷刻间化为冰渣,冻在脸上,被源源不断的滚烫的热泪融化。
    “Oh,GOD!what’湿appen?”
    他大叫,连忙按住心痛到窒息的男人,像一条濒死的鱼,无助地蜷缩着抽搐,神志不清,分不清是眼泪还是汗水。
    晕过去的一瞬,他还有最后一丝意识,极光在眼底晕染成一片墨绿色的云彩,他虔诚地向天上的神许愿。
    让他回到三年前的那个夜晚,他一定会在最开始,把一切误会解开,大胆的,不顾一切追求她,即使为别人赎罪,将无关的责任推到他身上也没有关系,用尽一切责罚的手段,或者,或者让他开始就把那个人杀了,让她以为就是江楠,这个流浪狗一样的江楠,开车撞伤了陈妍妍,让她恨一辈子,而不是在一切真相大白后,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结束他所有的梦。
    你爱我的,对不对?
    应该是爱我的吧?
    爱怎么能说变就变?
    大骗子,郑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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