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徐春生这个人,哪怕新乐侯之前安排人教导了她很多东西,但在人情世故方面,她还是不怎么灵光。一直圈在京城还好,周围都是熟人,徐春生无需接触外人,她觉得很自在。一旦去往其他地方,她身边就得有个能理事的人。
    大妮子就很适合,胆子够大,脑子够活,心思够巧。
    但大妮子第一次见到徐春生切割尸体,就吐了个昏天暗地。
    我没事,我真的可以适应。大妮子对长官说。她已经充分明白了新任务的性质,就是给徐春生当大管家呗,生活上的事要管,其他方面的事也要管。根据她的观察,徐春生的性情虽然和常人不太一样,但不是一个事多的。给她当大管家,并不叫大妮子为难。而且大妮子是真的很想去全国各地走上一走。
    她曾以为自己这一生都要被圈在许家的后院里,那时的她哪里知道,未来的自己竟然能够飞出后院,飞向全国。她喜欢这个任务!她要为自己争取!
    长官说:给你三个月的时间做准备。
    徐春生的重要级别很高。皇上说了,徐春生是一个能够开宗立派的人。听听,开宗立派啊!徐春生是要给后人当祖师爷的!大妮子被派去照顾徐春生,虽然保护的工作不需要她干到时候肯定会另备保护的人但肯定要再学一点技能,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何捕捉徐春生的情绪变化,好帮她排忧解难等。
    不需要长官另外嘱咐,大妮子就对徐春生十分尊敬。
    对于徐春生所做的在绝大多数人看来都过于惊世骇俗的事,大妮子接受得非常快,虽然生理上没经受住冲击,跑去角落里吐了,但心理上却赞叹徐春生是个真正有本事的人。她若是有徐春生的那份本事啧,想想都觉得美啊!
    比起利他,大妮子更喜欢利己。
    公序良俗说当丫鬟的不该去爬主子的床,但为了避开大管事的觊觎,大妮子不但爬了,还爬成功了;公序良俗说仆人应一心尽忠、女人应从一而终,大妮子不但仆告主,还把整个许家当成了自己的踏脚石公序良俗说要敬重死者,不能对尸体做亵渎之事,大妮子却觉得给我足够的好处,我就敢动尸体!
    所以她是真心佩服徐春生。有一门独一无二的手艺真的超棒的!
    三个月的准备时间,大妮子一心一意学本事。哦对了,她顺便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她之前没机会认字,还是当尼姑的时候,囫囵地学过几本经书,肚子里十分没有墨水。给自己取名字的时候,她搜肠刮肚想了好久,决定改名叫俊才。什么?俊是给男人起名用的?谁规定的?皇帝老爷下过圣旨了吗?
    皇帝自然没有下过这样的圣旨,大妮子便愉快地自称为俊才了。
    三个月后,我们的俊才姑娘领着春生姑娘开始了她们的旅途。叫俊才姑娘吃惊的是,春生姑娘竟然认识新乐侯和沈六元,他们二人特意来城外送别她。
    春生姑娘先是盯着联袂而来的侯爷与六元观察了一会儿,然后跑到了沈昱面前,自觉地靠着沈昱站着。俊才姑娘很有眼力劲,知道他们肯定有话说,便没有靠过来,而是远远地站着等着。等春生姑娘和二人说完话,坐上了离开的马车,俊才姑娘才忍不住用一种惊叹的语气:大人,您竟然认识沈六元
    徐春生愣了一下,摇着头,慢悠悠地说:我认识新乐侯。至于沈六元,虽然也认识,但就像买东西可以叫店家给个搭头一样,沈六元就是那个搭头。
    俊才姑娘:???
    哎,可你明明和沈六元聊得更好啊!你还紧挨着沈六元站着!
    我家大人总是奇奇怪怪的。俊才姑娘心道。
    她们打算先往南走。旅途刚开始还没半个月,徐春生就又操刀剖了一具尸体。事情是这样的,其实民间一直都有溺死女婴的事,但这种事情怎么说呢,民不举官不究,前脚生了女婴,后脚溺死了,对外只说生了死胎,哪怕周围的人心里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不会告到衙门里去,自然也就不会有人受惩罚。
    可巧,这个村子里近来有读书人专门跑来宣讲,有时候就会讲到律法。律法里明确规定了杀死女婴是要被判流放之刑的。讲得多了,就有人上心了。
    便有这么一家,媳妇过门几年连生三个女儿,今年好不容易怀了第四胎,从怀着的时候就艰难,生的时候更是难产,生了两天一夜,结果生下来的又是一个病歪歪的女婴。连着四个女儿!丈夫是家里独子,脸色别提有多难看了。
    没过几天,女婴死了。婆婆跑到衙门里去告儿媳妇,说她把孩子捂死了。
    衙门里派了仵作过来,见女婴面色青紫,初步判定确实是窒息而死的。媳妇却喊冤枉,她一个当母亲的怎么可能会捂死自己的女儿呢?孩子生下来就体弱,当时就觉得养不活,孩子真的是自己病死的。她还哭着说,家里的钱都交由婆婆攥着,她说了好几次叫婆婆给小四请个大夫过来,婆婆都装作听不见。
    因为媳妇生孩子时,都已经是第四胎了,家里没专门请接生婆,是婆婆接生的。婆婆说孩子生下来虽然瘦,但还算健康。媳妇却说孩子生下来就体弱。
    案子就这样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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