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我吧 叶思远 作者:含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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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动,他的侧面很沉静,单薄的身体站得很直,
我看着他,心里突然起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我突然很想,抱抱他。
还没反应过来,我发现自己已经说出了口:“你没办法抱她,她可以抱你嘛。”
“嗯?”他扭头看我。
“小叶子……”我抿着嘴唇,鼓起勇气说,“我能抱抱你吗?”
他乌黑的眼眸注视着我,然后弯起嘴唇,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们在樱花树下拥抱。
我轻轻地拥住这个有着苍白脸颊、忧郁表情的少年,觉得他是那么得瘦,却站得挺拔如松。我把脑袋靠在他平坦的胸膛上,说:“小叶子,你知道吗?明天是我生日。”
他愣了一下,说:“哦……”
“你们这儿和昆明不一样。”我终于松开怀抱,指着樱花树对他说,“昆明春天来得早,2月时樱花就都开了,我们那儿都是去动物园看樱花,我妈妈说,在昆明有一个传说,一起去动物园看过樱花的恋人,最后都能修成正果。”
他静静地听我述说。
我继续说:“你们这儿的樱花,快到三月中旬了,还没全开,真奇怪。”
“它开起来会很漂亮的,你来这儿还没见过吧?过些天,等它开透了,我陪你一起来看。”
“好!”我应着他。
“等天再热一点,我带你去爬山。”
“好!”
“还有,我们这儿有一种鱼饼,特别好吃,我带你去吃。”
“好!”
他给了我许多承诺,我一一记了下来。
这一场架,我的脸上被抓了好多条指甲印,头皮也被抓破了一点儿,左脸颊还被扇得有些肿,腿上被踹出了几块淤青。爸爸妈妈看到我的脸大吃一惊,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在昆明乖巧听话的女儿到了d市怎么会变得如此豪放,我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了叶思远,我竟然会那么生气,还和同学打架,难道,这就是青春期的叛逆?
第二天,很意外的,叶思远送了我生日礼物,是一本厚厚的带锁笔记本。他用脚趾夹着从书包里拿出来放到我桌上时,眼睛望着我,说:“小贝,生日快乐。”。
我打开笔记本,看到扉页上是一张简单的素描,一个有着天然卷短发的圆脸女孩,笑得喜洋洋的样子,我知道,这是我。
叶思远在画下写了祝福语:小贝,14岁生日快乐!——小叶子,199x年3月12日。
他的钢笔字非常非常漂亮,我把笔记本抱在怀里,对叶思远说:“小叶子!谢谢你!我好喜欢!”。
我笑得太开心,嘴咧得太开,扯得脸上的伤口又痛了起来,我抚着脸,“哎呦哎呦”地叫,叶思远好笑地摇起头来。
我看着他颊边浅浅的酒窝,觉得他真是好看。
最后,叶思远得了即兴英语演讲比赛的全市第一名。
萧畅设想的新闻标题的确出现了,“无臂少年”、“身残志坚”、“自强不息”、“残而不废”……不了解叶思远的人会被这些标题蛊惑,而我,绝不会,因为我是到现场看了比赛的。
面对临时抽到的话题,叶思远站在台上,面对偌大的礼堂,黑压压的观众,抬头挺胸,眼神诚挚,侃侃而谈。我自然是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但是能听出他发音非常标准,看出他整个人充满自信。虽然他的演讲过程中没有任何手势辅助,但是他面带微笑,一气呵成的演讲,还是令全场观众掌声雷动。
我拍的手掌都红了,也掩不住自己兴奋的心情,我对身边的妈妈说:“妈妈,妈妈,这个就是小叶子,他是我的同桌!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男孩子!”
我以为,我和叶思远的友谊,起码能延续到初中毕业,没想到的是,爸爸妈妈提前结束了工作,准备带我返回昆明了。
更没想到的是,就在我要把这个糟糕的消息告诉叶思远时,他请假了。
我去问文老师叶思远怎么了,文老师说他住了院,好像是身体不舒服。
晚上,我打电话去他家,是他爸爸接的电话。
我说:“叔叔好,我叫孙贝贝,是叶思远的同班同学,我想问下,他是不是生病了,我想去看看他。”
叶爸爸说:“同学,谢谢你,只是,我们小远的病,不太方便让人探视,他过一段时间就好了,到时就会回学校上课,孙贝贝是吗?我会把你的关心带给他的。”
我怏怏地挂了电话,心里担心叶思远,不知道他得了什么病,不知道他要是知道我马上就要走了,会不会愿意让我去看看他。
结果,我还是没等到他回校上课,就随着爸爸妈妈登上了回昆明的飞机。
那是5月中旬,万物都在生长的季节。
我没有等到让叶思远教我游泳;
我也没能等到和他去爬山,吃小吃;
我甚至没能和他说一声“再见”。
坐在飞机上,看着舷窗外的d市,我在心里说:
“小叶子,我会记得你的,你会忘了我吗?”
嘿!小贝!(完) 【思远说】
小贝离开的时候,我正在住院,是因为磨骨手术。
我在长身体,双臂截肢处的骨头还在不停生长,所以这几年,我已经接受了好多次这样的手术,未来的几年,直到我的骨发育停止,这样的手术才会停。
那种钻心的疼痛已经令我麻木,低头看着双肩处包着的厚实纱布,我似乎已经丧失了知觉。有时候烦躁,我就赌气似地对妈妈说,干脆把我两只手臂都截光算了,反正留了这么一点,根本就没用!
妈妈告诉我,不行的,手臂能多留一公分都好,将来科技发达,说不定能研制出适合我使用的假肢,到那时,剩余的手臂自然是越长越好。
我知道妈妈说的有道理,只是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手术已经快要磨光我的意志。
身体恢复以后,我回校上课,惊讶地得知了一个消息——小贝,回昆明了。
她没有给我留下只言片语,我回家问了爸爸妈妈,爸爸才拍着脑袋想起,我住院期间,是有个叫孙贝贝的女孩打电话来找我,说想来看我。
我有点楞,小贝,她就这么走了,她还会不会回来?
她是我受伤后,在学校里交到的第一个好朋友,我发现,自己还有很多话没有对她说,还有许多事没有和她一起做。
我曾经答应她暑假里教她游泳,答应过陪她去登d市有名的山,答应过带她去吃d市知名的小吃,答应过送她一张彩色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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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动,他的侧面很沉静,单薄的身体站得很直,
我看着他,心里突然起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我突然很想,抱抱他。
还没反应过来,我发现自己已经说出了口:“你没办法抱她,她可以抱你嘛。”
“嗯?”他扭头看我。
“小叶子……”我抿着嘴唇,鼓起勇气说,“我能抱抱你吗?”
他乌黑的眼眸注视着我,然后弯起嘴唇,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们在樱花树下拥抱。
我轻轻地拥住这个有着苍白脸颊、忧郁表情的少年,觉得他是那么得瘦,却站得挺拔如松。我把脑袋靠在他平坦的胸膛上,说:“小叶子,你知道吗?明天是我生日。”
他愣了一下,说:“哦……”
“你们这儿和昆明不一样。”我终于松开怀抱,指着樱花树对他说,“昆明春天来得早,2月时樱花就都开了,我们那儿都是去动物园看樱花,我妈妈说,在昆明有一个传说,一起去动物园看过樱花的恋人,最后都能修成正果。”
他静静地听我述说。
我继续说:“你们这儿的樱花,快到三月中旬了,还没全开,真奇怪。”
“它开起来会很漂亮的,你来这儿还没见过吧?过些天,等它开透了,我陪你一起来看。”
“好!”我应着他。
“等天再热一点,我带你去爬山。”
“好!”
“还有,我们这儿有一种鱼饼,特别好吃,我带你去吃。”
“好!”
他给了我许多承诺,我一一记了下来。
这一场架,我的脸上被抓了好多条指甲印,头皮也被抓破了一点儿,左脸颊还被扇得有些肿,腿上被踹出了几块淤青。爸爸妈妈看到我的脸大吃一惊,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在昆明乖巧听话的女儿到了d市怎么会变得如此豪放,我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了叶思远,我竟然会那么生气,还和同学打架,难道,这就是青春期的叛逆?
第二天,很意外的,叶思远送了我生日礼物,是一本厚厚的带锁笔记本。他用脚趾夹着从书包里拿出来放到我桌上时,眼睛望着我,说:“小贝,生日快乐。”。
我打开笔记本,看到扉页上是一张简单的素描,一个有着天然卷短发的圆脸女孩,笑得喜洋洋的样子,我知道,这是我。
叶思远在画下写了祝福语:小贝,14岁生日快乐!——小叶子,199x年3月12日。
他的钢笔字非常非常漂亮,我把笔记本抱在怀里,对叶思远说:“小叶子!谢谢你!我好喜欢!”。
我笑得太开心,嘴咧得太开,扯得脸上的伤口又痛了起来,我抚着脸,“哎呦哎呦”地叫,叶思远好笑地摇起头来。
我看着他颊边浅浅的酒窝,觉得他真是好看。
最后,叶思远得了即兴英语演讲比赛的全市第一名。
萧畅设想的新闻标题的确出现了,“无臂少年”、“身残志坚”、“自强不息”、“残而不废”……不了解叶思远的人会被这些标题蛊惑,而我,绝不会,因为我是到现场看了比赛的。
面对临时抽到的话题,叶思远站在台上,面对偌大的礼堂,黑压压的观众,抬头挺胸,眼神诚挚,侃侃而谈。我自然是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但是能听出他发音非常标准,看出他整个人充满自信。虽然他的演讲过程中没有任何手势辅助,但是他面带微笑,一气呵成的演讲,还是令全场观众掌声雷动。
我拍的手掌都红了,也掩不住自己兴奋的心情,我对身边的妈妈说:“妈妈,妈妈,这个就是小叶子,他是我的同桌!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男孩子!”
我以为,我和叶思远的友谊,起码能延续到初中毕业,没想到的是,爸爸妈妈提前结束了工作,准备带我返回昆明了。
更没想到的是,就在我要把这个糟糕的消息告诉叶思远时,他请假了。
我去问文老师叶思远怎么了,文老师说他住了院,好像是身体不舒服。
晚上,我打电话去他家,是他爸爸接的电话。
我说:“叔叔好,我叫孙贝贝,是叶思远的同班同学,我想问下,他是不是生病了,我想去看看他。”
叶爸爸说:“同学,谢谢你,只是,我们小远的病,不太方便让人探视,他过一段时间就好了,到时就会回学校上课,孙贝贝是吗?我会把你的关心带给他的。”
我怏怏地挂了电话,心里担心叶思远,不知道他得了什么病,不知道他要是知道我马上就要走了,会不会愿意让我去看看他。
结果,我还是没等到他回校上课,就随着爸爸妈妈登上了回昆明的飞机。
那是5月中旬,万物都在生长的季节。
我没有等到让叶思远教我游泳;
我也没能等到和他去爬山,吃小吃;
我甚至没能和他说一声“再见”。
坐在飞机上,看着舷窗外的d市,我在心里说:
“小叶子,我会记得你的,你会忘了我吗?”
嘿!小贝!(完) 【思远说】
小贝离开的时候,我正在住院,是因为磨骨手术。
我在长身体,双臂截肢处的骨头还在不停生长,所以这几年,我已经接受了好多次这样的手术,未来的几年,直到我的骨发育停止,这样的手术才会停。
那种钻心的疼痛已经令我麻木,低头看着双肩处包着的厚实纱布,我似乎已经丧失了知觉。有时候烦躁,我就赌气似地对妈妈说,干脆把我两只手臂都截光算了,反正留了这么一点,根本就没用!
妈妈告诉我,不行的,手臂能多留一公分都好,将来科技发达,说不定能研制出适合我使用的假肢,到那时,剩余的手臂自然是越长越好。
我知道妈妈说的有道理,只是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手术已经快要磨光我的意志。
身体恢复以后,我回校上课,惊讶地得知了一个消息——小贝,回昆明了。
她没有给我留下只言片语,我回家问了爸爸妈妈,爸爸才拍着脑袋想起,我住院期间,是有个叫孙贝贝的女孩打电话来找我,说想来看我。
我有点楞,小贝,她就这么走了,她还会不会回来?
她是我受伤后,在学校里交到的第一个好朋友,我发现,自己还有很多话没有对她说,还有许多事没有和她一起做。
我曾经答应她暑假里教她游泳,答应过陪她去登d市有名的山,答应过带她去吃d市知名的小吃,答应过送她一张彩色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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