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我一样,是一个眼界很小的人。心胸狭窄,只看得到身边的事,看不到更多了。可是,正因为我和他活在不同的世界里,看着不同的风景,碰面时才能与对方分享自己所看见的风景,扩阔彼此的世界。我跟他活在不同的世界,这正是我们能够在一起的原因。
    「他可说是我的对立,我做不到的事,他做得到。我看不见的事,他一件件告诉我。相对的,他也一直被困于某一个空间,是我偶尔走进他的世界,为他点出那个空间的出口。他又一直逼我做不同的事,有时使我很痛苦。可做完之后,又别有一番滋味。真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跟他凑在一起,我们明明是那么不同的人,就像水与火。但既然在一起了,我就会珍惜他,以及这一段关係,不会放手。」
    叶芝噗地笑出声,虚掩着嘴,说:「真未见过哪个人会这样说自己的情人,说得那么无可奈何,还好像在『踩』对方。」
    林春有点窘迫,乾咳几声,说:「他的确不是什么好人,个性差透了。大概也没几个人能容忍得了他那种性格。」
    「那也是,人缘比你差的人,在班上几乎是绝无仅有的了,就只有一张好皮相。」叶芝想着,笑得更夸张。林春脸一红,叶芝这样说,分明是知道他在说谁。
    「你……是怎样猜到的?」林春移开眼,没敢对上叶芝的眼睛,只盯着她的围巾。她佻皮地说,眼瞇得像猫儿似的:「你又知我一定猜对了?不过你心里想的事都写在你的脸上了。而且我一直都看着你。就因为我一直只看着你,所以我输给他,输得心服口服。」
    林春感到一阵歉意。他并没有亏欠叶芝,只是他不能回应她,此刻临别,他对她亦无任何留恋,只能说:「你以后一定会幸福的。」
    「我也希望。」她的笑容罩住一重淡淡的阴影,虽未至于心如刀割,可到底有种鬱闷的痛楚,不知何时才能褪去。说了几句间话后,叶芝便借故离去。林春打算再呆一会儿才回去,便听到身后有一阵刻意放轻的脚步声,不过是数秒,腰便缠上了两只手,背脊贴上一板温热的胸膛。林春也没有回头,只是伏在栏杆,枕着自己的手,闷闷地说:「被人看到不好。」
    「管他的,今天是老子lastday,遇神杀神,遇佛杀佛。」陈秋偎在林春的颈窝,深深吸一口气,略带不满地说:「还是你的毛衣较好闻。这件毛衣是陈心的旧货,闻起来总使我想起陈心,怪彆扭的。」
    「被我多穿几次,毛衣很自然就会染上我的气味了。」林春笑说,愈发觉得陈秋像个无理取闹的孩子,又总让人那么怜惜。
    「真的吗?那好,以后多穿穿我的衣服,那每件衣服都沾上你的气息了,不管我去到什么地方,也觉得你好像在我身边。」
    「无聊。」林春渐渐习惯陈秋的白痴话。
    「不过,那也没关係。因为你就在这里,我一想嗅到你的气味,将你拉过来就行了。见不到我的时候,你也会想念我的气味吗?」
    林春给陈秋的傻话逗笑了,笑得身子轻颤。陈秋也轻笑起来,心里一动,吻了吻林春的耳垂,他的耳朵顿时透着红潮,林春死也不肯将脸转过来。好半晌,陈秋也忘了自己提出的无聊问题,林春却低低地说:「不知道呢。因为现在我天天都见到你。」
    「上了大学之后,还能天天见到你吗?」
    「谁知道。现在我们连自己能否上到大学,也不知道。」就算林春成绩好,也没有十足把握能升上大学,更何况他还未肯定自己的firstchoice——也许选心理学,也许是那科莫名其妙的文化研究,乍听还真不知读的是什么,至于中文系,他兴趣不大,权当充数而已。
    「真无情,就不能随便说句话应酬我吗?」林春可以想像到陈秋正不满地呶嘴,一副孩子气地表情。他徐徐一笑,回话说:「你不正正欣赏我这点吗?不懂得说谎,说话时直来直去,亦不会多加雕琢,自自然然。」
    陈秋没再回话,两人安静地享受这难得的幽静与温馨。那并非是绝对的平静,相反,两人的心扑通通的跳着,未至于激动,大概介乎于亢奋与稳定之间。心被一种无以名状的情感充盈着,无限地涨大,只能透过紧紧拥着对方去稍微勒住那种快要奔出来的衝动。
    两个人衝动起来,竟然一声再见也没跟戴志和李旭说,就逕自上了陈秋家,一关门便亲热起来,林春也习惯了陈秋那猴急的性子,侧过脸闪避他的吻,轻声说:「书包。还背着书包。」陈秋低咒一声,说他麻烦,就随便将二人的书包甩下地。
    林春比较保守,总觉得大白天做爱挺彆扭的,就不断找事情分散陈秋的注意力,什么「出了一身汗,很臭」、「回房间」,甚至是肚饿。陈秋正兴在上头,禁不得林春多次打断,气起来就将林春压在门板上,怒极反笑说:「林大少,既然你这么不乾脆,那就由小人服侍你。你什么也不用做,光站在原地就行了。」
    「说得像优待我一样,到头来辛苦的不又是我吗?」林春小声嘀咕着,两个人站得如此近,陈秋没可能听不到。他当然明白在性事中,总是承受的一方吃苦,每次做过后,林春虽不至于元气大伤,可翌日定必精神散涣,上课也不集中,一向是好学生的他,也会被老师捉到他发白日梦。幸而他一直是老师的宠儿,大家都以为林春只是温习太晚,还嘱咐他小心身体,不要那么拼,害他心虚不已。
    但陈秋也觉委屈。小时候家里穷,但仍有体贴的母亲照顾他,到了初中时,老爸的生意愈做愈旺,家里富布起来,他简直可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俗一点说就是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连一隻杯子也没试过自己洗。可自从林春来了后,他也逼着学做饭,功力还不及林春,也至少能做些炒饭、汤麵这种简单的食物。再者,每次性事后,他没错是得了甜头,可也有侍候林春,以免他带着一身黏腻汗跡睡觉。翌日早上又总是陈秋先起床,准备一些简单的早餐,让林春一醒来就有得吃。
    他是哪儿照顾不周了——陈秋在心中怒吼。但他没有将这种想法表现出来。他勾住林春的脖子,一手刻意放慢速度的、解开林春衬衣的钮扣,手指先是捻着那胶製的圆钮扣,才把指头挤进钮扣口,将钮扣推出去,好似慢镜头动作般,慢到使林春有点不祥预感。接着,陈秋凑上林春耳畔,林春立刻往旁边缩,可陈秋的动作比他更快,噙住他的耳垂,飞快地舔一下,再轻咬。
    林春的耳朵是最敏感的位置,一感到别人的吐息,便升起一阵又麻又热的感觉,红潮由耳廓晕染到脖子,再慢慢升上脸,使他苍白的脸隐隐透着一阵嫣红,和着那微丝细眼,有种古典而妖媚的美态。陈秋纵是看了很多次,但感觉还似是第一次看到那般,心底有一种澎湃的激情,使心跳加快,但他又总希望掩饰自己的激动,不让林春知道他自己也意乱情迷。
    做爱好似一场角力赛。身在下方的人并不一定就是输家,输赢之分,应是谁先沉迷下去。是谁先先迷失于感官之中而忘却了自我?是谁恳求对方赐于自己更大的欢愉?是谁先忘形地呻吟?其实到了情感最浓烈之时,大家都已经迷失了,尤其他们是衝动、幼稚的小伙子。什么平日不敢讲的都讲了,不敢做的都做了,人生固然由谎言堆砌出来,可做爱时,大家都很诚实。
    林春试过失声呼痛,陈秋进犯依然,说什么也不肯退让。陈秋试过忘情地喘息、呻吟,感觉林春主宰了他的身体,为他带来旋风似的快感,不由得他控制。每一次亲密,都是荒唐,又都是一场冒险。陈秋牵着林春的手步入欲海,带他看过很多风景,他每次沉迷于其中、不能自已时,恍恍惚惚之际也不禁想:什么是欲望?欲望是「……」——欲望是一堆省略号,当中的心动、颤抖、挣扎、兽性,都不能外道,化成一串羞怯的豆点,是一串密码,只有同道中人方能读懂箇中意趣。
    林春在胡思乱想,压根儿没听到陈秋跟他说什么。之所以清醒过来,是因为陈秋开了灯——客厅的两盏灯都开了,泻出一室的暖黄。外头没有阳光,天是一团呆滞的白色,像一团凝结了的白浆糊,全然不知人间春色。陈秋强将林春扯过去饭桌那边,把他推倒,林春一失重心,便倒向身后的桌子,躺在一片冷硬的玻璃,所幸隔了一层衬衣,不然便冷得发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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