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恩里奇夫妇论及婚嫁后的一个多月里,两人的感情快速升温。
    他在镇上找了一份工作。小镇居民亲切善良一点也没有排外意识,很快就混熟了,几个年纪相当的哥们还邀他收工后一起去喝啤酒。他总是婉拒,下班时间一到就去恩里奇的诊所与福勒一起回家,完全是居家男人的生活作风。
    不过偶尔也有耐不住激情的时候。
    十月的某个夜晚,月明星稀。他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怎么都睡不着,忽然想起了屋里出现蛇的那个夜晚。
    天气微凉,他下床穿好衣裳,静悄悄上楼来到蜜雪儿的卧房门前。
    她睡着了吗?还是和他一样被浓浓爱意驱散了睡意?他像个企图私会情人的少年一般忐忑,举起手却踌躇着不敢敲门,彷彿闻到门的另一边传来芳香。当他正打算转身离去时,门却开了。蜜雪儿轻轻「啊」了一声,随即扑在他怀里。
    「正想去找你呢!」
    「你也睡不着吗?」
    「嗯。」
    「我也是,想你想得受不了。」
    他们在走廊长长地接吻,然后手牵手出了后门,沿着沙丘旁的步道漫步到海滩。
    月光皎洁,海浪稳稳地温柔地冲刷着沙岸,他们赤脚踢着浪花嬉戏,沿海岸线朝着月亮前进。
    走了一会儿,两人没再说话,他觉得只有将注意力放在脚下不停流窜的泡沫,才能稍微缓和胸中那股浓郁饱满的爱意。辽阔的银色海面,静謐得彷彿在梦中,彷彿世界只下两人。
    不知不觉渐渐走远了,再回头已看不见房子,沙丘也被广袤的防风林遮蔽。
    她拉着他的手来到岸边一块大岩石后面。岩石的底部被海浪侵蚀出凹槽,涨潮时淹满了水,退潮后就像个石穴,能让他俩弯着腰躲在其中。
    她跨坐在他身上,激烈地吻他,他也激动回应。吻了好一会儿他翻身将她平放在地上,然后脱去她的睡衣。蜜雪儿没有抵抗,只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将自己的身体暴露在男人的视线之下,她害羞得难以自已。
    那洁白无瑕、青涩而柔嫩的肌肤让黎秋何意识到眼前的少女才十五岁,但他没有停止,情慾已经衝到最高点了。他细细地吻遍她每一寸肌肤。
    进入的瞬间她紧紧抱住他,紧张得几乎快要窒息。她在他耳边激动地说:「iloveyousomuch……」
    他回答:「moiaussi!」这是他仅有的少数法语之一。
    将三十二岁成熟男人的技巧统统拋在一边,他尽量以最温柔缠绵的节奏迎接她的第一次。然而她没有预想的那样羞涩,在短暂疼痛之后渐渐变得潮湿了,甚至开始摆动腰臀迎合他,让他更深地进入。他们在愈来愈快的衝击中激烈拥吻,互相缠绕。
    忍不住海潮袭来般的快感,她终于轻叫出声。
    结束后,黎秋何想起对恩里奇承诺的「三年」,不免感到有些歉然。但他没有罪恶感,因为他是真心爱着蜜雪儿,真心想娶她为妻。无论是现在还是三年后,他非常确定自己的心意。
    蜜雪儿依偎着他,全身的细胞都在倾诉幸福。虽然十五岁就从女孩变成女人似乎有些太早,但她觉得一辈子只要爱一个人就足够了,至于来得或早或晚都无所谓。
    「你知道吗?我曾经幻想过你是外星人唷!」
    「我长得这么奇怪吗?」
    月光下的海面依然平静如画。他轻抚她的背,感受她尚未平静的呼吸频率。
    「不,你很英俊。只是我从没见过中国人。那时候呀,我一个人在海边散步,忽然见到你躺在水里,一个长得像我们地球人却又不太一样,不一样的生物,却很好看。
    「我知道是幻想啦!但很有趣不是吗?故事是这样的,原本外星人的任务是来侵略地球,可惜太空船坠毁在海中,嗯,因为被流星打中了。我救了你,于是你明白地球人是很善良的,不应该侵略这么善良的地球对吧?」
    「其实地球上像你这么善良的人并不多唷。」
    「你喜欢我一个就够了,你忙着喜欢我就没空侵略地球了。可是……我猜你再怎么喜欢我,终究有一天要回去原本的星球……」
    蜜雪儿的眼中闪过一丝寂寞。
    「说甚么傻话,我已经决定要留在这儿一辈子都不回去。镇长安排我去碾豆厂上班我也答应了,只是对轮胎行的老皮有点不好意思,他们都待我很好。亲爱的,这里是我唯一的家。」
    「真的吗?你真的不会离开我?」
    「是的。虽然福勒说过我可以先回去纽约,三年后再来娶你,但我一天也不想离开你。三年,太久了,再回去过纽约的生活能不能活到那时候还很难说……」
    「所以你要在今晚的月光下娶我?」
    「月亮就是我们的见证。」
    「我好开心!黎。」
    再一次热情拥抱,她的身体已经明显有了女人的反应。第二次进入时他开始使出三十二年来学习到的取悦女人的手段;在月光下的岩洞中,两隻一味追求快乐的动物不停交缠,尽情将爱融化成肉体的快乐。
    忽然间,远处传来一阵声响。声音不算大却吓得黎秋何跳起来。
    「怎么了?」
    「嘘………」
    夜风转向后又是一串炮仗似的声响,这次是顺风因此响声变得清楚多了。蜜雪儿搂住他的手臂,有些心惊。
    他们迅速穿好衣裳,悄悄走往回家的路,但不是沿着海岸线原路折返,而是穿过防风林来到沙丘边缘。
    第三次枪响时黎秋何终于百分百确定枪声的来源。他的心沉痛不已,表情却冷漠而坚毅。他知道福勒有一把双管猎枪,但从那枪声听得出来只有连发扫射的衝锋枪,没有猎枪。
    那些来追杀他的人绝不会给福勒任何反抗的机会,连万分之一机会也没有。
    月光清清楚楚照亮了前院,一辆该死的黑色克莱斯勒霸道地停在大门口,两个月前的记忆瞬间回到眼前。
    如果可以的话他就是牺牲性命也要救这家人,可惜迟了,此刻唯一能做的只是伏在沙丘上的草丛一动也不动,静待那些人离开。他紧紧搂住浑身颤抖的蜜雪儿,一手摀住她的嘴。
    黎秋何暗自揣想,自己的好运气还没用完哪!要不是今夜和蜜雪儿跑到海边亲热,肯定要陪这家人一同丧命。相对于他的好运恩里奇一家人却是太倒楣了,完全是被牵累的无辜者。
    夜风逐渐强劲,屋里闃然无声。他猜想屋里头的人一定正在仔细搜索,考虑到黎秋何可能躲在暗处因此所有人都保持静默。过了大约二十分鐘才有人开始说话。
    「他不在这儿!」
    「镇上的人明明说是这家。」
    「他应该在这里住过,不会错的。这一家有五口人却少了一个女孩,这婊子养的连逃命都要拐跑人家女儿。」
    「操!都怪你杀得太快害我没办法爽一下。真他妈浪费。」
    「现在怎么办?」
    「先回旅馆吧!天亮后再回来这附近搜。」
    听到第一句话就知道是义大利人,甚至光从那股浓浓的腔调就可以判断是哪帮人。几个穿黑皮夹克的傢伙陆续从大门走出来,一共四个,手里都提着衝锋枪。
    黎秋何忽然想起那条黑曼巴蛇。
    等汽车开远后蜜雪儿挣扎着想起身,却被他用力按压在地上。他知道屋子里还躲着一个。
    那辆车可以载五个人却只来了四个。更奇怪的是那些人站在一块儿说话根本没必要这么大声,简直就是存心讲给屋子外的人听。这些义大利佬精得很,他们从房间床舖和鞋子等情形就能判断两人不可能走远。他们猜两人听见枪声很可能回到屋子附近观望,与其在黑夜中盲目搜索不如假装离开,留下一人守株待兔。
    他们的招数已经被黎秋何识破了。
    他在蜜雪儿耳边低声说:「答应我,你会像石头一样完全不动。」
    「好害怕………」
    「不要动也不要发出声音,在这儿等我回来。」
    「你不要去………」
    黎秋何躡手躡脚从正门靠近,因为他猜测留下来的人应该躲在后门旁边的他的房间里。他没有进门,而是从外墙攀爬至二楼进入恩里奇夫妇的卧房。
    夫妻俩并排躺在床上,手牵着手。鲜血染红了整张床单,被子弹撕裂的身体令人不忍直视。
    这家人是多么善良,把他这陌生人当作家人一般无私对待,却落得这样悽惨下场──胸中的怒火与悲慟没有妨碍他的冷静,他知道福勒的双管猎枪藏在哪里。
    有一回福勒取出珍藏的古董猎枪让他观赏。那是一把1920年製的desenzani,28吋双枪管、点50口径步枪弹,威力惊人。他还记得当时福勒得意地说这枪可以用一发子弹打倒一头水牛,大象可能需要两发。想不到有一天要用这把枪为他报仇。
    他光着双脚没有发出一丝声响,静静取出猎枪装上子弹。他接着去两个女孩的房间。
    墙上斑斑血跡,烟硝味未散,再检查女孩的脉搏已经是多馀的了。
    他轻轻替奥莉薇盖上被子。
    蜜雪儿躲在草丛里不停发抖──他已经离开好久了为甚么还不回来,是不是出事了?家人们是不是都……葵丝塔和奥莉薇………
    心中的不安持续扩大,简直快要化作声音吶喊出来。她急忙摀住自己的嘴巴,却颤抖到无法将手掌压在脸上。她像隻受伤的可怜的小动物蜷缩在草堆里,努力对抗心中的恐惧。
    等了好久终于听见有人走上沙丘,然后是拨动草丛的声音。
    「没事了,你可以出来了。哈囉,有人吗………」来人刻意压低了声音。
    忽然听见他的呼唤,蜜雪儿如获大赦般地站了起来,急忙朝声音方向跑去。然而眼前出现的人却不是黎秋何,而是一个穿黑皮夹克一头浓密捲发的白人。那人咧嘴一笑,露出好几颗金牙,慢慢抬起手中的衝锋枪。
    「待在那儿别动!」黎秋何大喊。
    金牙仔迅速转身,速度却远远不及黎秋何扣下扳机的手指;一声巨响的同时,金牙仔的肚子当场开花,鲜血有如喷泉撒在沙地上。
    福勒没有吹牛,这把desenzani的威力果然不同凡响。
    他慢慢步上沙丘,大脚踏住对方胸口。当双管枪的枪口对准那人的脸时,那人停止哀嚎。
    「我想,你现在应该求我。」
    「求………求你妈的!咳……」
    他加强脚下的力道,彷彿将那人的内出血从口中挤出。
    「你应该求我一枪打爆你的头,我个人倒是很愿意把你留在这儿慢慢等死。你知道,他们至少还要三个鐘头才会回来。
    「你已经没救了,老兄,肠子至少断成十截,如果现在急救的话或许………不过唯一的医生已经被你们杀了。」
    蜜雪儿听见这句话,立刻昏倒。黎秋何继续用冷酷的声音说:
    「反正死路一条不如合作点,可以少吃点苦头。」
    「你……杀了我…………」
    「知道我要问甚么吧。」
    黎秋何继续加重脚力,将近两百磅的体重压在胸部让肋骨发出喀喀声,那人痛得不停捶打沙地,却因为肺活量不足无法尽情嚎叫。
    「如果我高兴的话,还可以从屋子里拿些煤油浇在你肚子上的破洞,烤肠子。猜猜烤肠子烤到死需要多少时间?答案很简单──还是三个鐘头。不过比流血而死痛苦一百倍就是了。
    「你好像不相信?在这儿等我一下,我去拿煤油。」
    「是……是东尼……」
    「东尼?东尼?范奇诺!」
    「是………」
    「你们这帮人不是在皇后区混的吗?甚么时候当起范奇诺的杀手?」
    「快杀了我……」
    黎秋何稍微思索就明白了。
    范奇诺家族一直想插手毒品生意,却敌不过黎秋何他们从亚洲进口物美价廉的好货,就算彼此合作销售也只能分到一点点利头,简直就像被中国人施捨似的。对那些黑手党家族来说这样赚钱简直就是耻辱。
    如果能切断亚洲货源就不得了了,哥伦比亚来的古柯硷可以重新霸占纽约市场甚至整个东岸,黑手党也能垄断整个货源。而切断亚洲货源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干掉主事者。
    然而这也只是其中一项动机,另一个则是为凯文?范奇诺报仇。
    六年前他一时酒后乱性揍死个义大利佬,葛老大出面帮他撑腰,双方还因此打了一年仗。原以为这件事早就结束了,万万没想到这些黑手党居然如此记仇──那个被黎秋何活活打死的凯文?范奇诺就是「东尼」的儿子。
    看了蜜雪儿一眼,确认她还没醒,黎秋何瞄准金牙仔的金牙轰了一枪,红的白的应声喷发一地。
    他抱起蜜雪儿回到屋里,将她的衣物收拾一皮箱,然后开着恩里奇先生的小货车连夜啟程。
    「我做了一个噩梦,好可怕……」
    脸上的泪痕还没乾,蜜雪儿痴痴望着车窗外。窗外只有一片无垠的漆黑。
    「幸好只是一场梦。」她说。
    黎秋何抚摸她的脸,强忍着不让泪水溢出。
    「我们要去哪儿?黎。」
    「去纽约。」
    更深地踩下油门。他不知道后面有没有追兵,只想尽快离开伤心地。
    屋樑上掛着好几盏大红灯笼,厅里站了许多人,只有两人坐在龙纹椅上──葛然与黎秋何。蜜雪儿隔着窗稜窥见这样一幕。
    「兄弟们都看你的意思。你有甚么要说的吗?」葛老大说。
    「没甚么好说的,开战。」黎秋何冷冷道。
    眾人欢声雷动。
    打从黎秋何失踪起他们就四处查访,也知道除了黑手党之外没人有胆干这种事,失踪两个月怕是凶多吉少了。兄弟们都坚持给秋哥报仇,但葛老大坚持先查清楚再说。眾人憋了一肚子鸟气直到此刻才终于得到抒发。
    蜜雪儿不懂他们的广东话,不明白这些人为何这样狂喜。她只感觉到一阵恐惧,他们的狂喜中带着浓浓的暴戾之气,就像噩梦中那个满口金牙的坏蛋。
    黎秋何没有说出这一百天到底发生甚么事,只将衣服脱光剩条内裤,让大家看他身上的伤痕,然后说出仇人的名字──东尼?范奇诺与那个皇后区的小帮派。
    那一百天之中发生的事,只在某个寒冬深夜与葛然二人对饮时,喝醉酒说了出来。从那时起葛老大就将蜜雪儿当成女儿一般疼爱。
    可是蜜雪儿再也见不到那个笑声爽朗的好青年了。眼前的这个陌生男人虽然长得跟他一模一样,却是个可怕的黑帮头子。
    她离开窗边不忍心再看。
    回到纽约的黎秋何有了显着的变化,不再是以前那个亲切的、热心热肠的好哥们。
    在他心中,黎秋何已经在那晚和恩里奇一家人共赴黄泉了,因此他将名字改成「黎泰」。此后,除了葛老大以外没人敢叫他阿秋、秋哥或泰哥甚么的,大家都尊称他「黎先生」。
    回纽约的路上他深思熟虑,心知凭纽约华人的势力无论如何也斗不过黑手党,五年前如果不是卡维佐家族介入,最后输的一定是他们。为了赢得战争他必须树立权威,不能像葛老大那样凡事都与弟兄们商量徵求大家意见。他要求眾人贯彻命令,凡是完成不了任务的必须接受处罚;他铁面无私不讲情面,对于有功的弟兄也毫不吝嗇地重赏。帮眾对他既恐惧又佩服,许多帮派也纷纷向他宣誓效忠。他将年轻时在军队里学习到的做法带进了黑帮。
    到了第二年夏天,黎泰已经将整个组织建立起钢铁般的纪律与执行力。所有人只听他一人号令──他的手指向谁,大家的枪口就指向谁。这样的威力震惊了纽约甚至全美国,从巴尔的摩到迈阿密,从达拉斯到洛城,所有华人黑帮都站到他这边来,
    黎泰的声势壮大让黑手党的老大们坐立难安。范奇诺家族的几个重要人物出门一律坐防弹车,东尼甚至随身带二十个保鑣,就怕遭人行刺。
    除了明刀暗箭的火拼之外,双方也各自动用自己的人脉,切断对方的人脉──许多政客搭这场战争的顺风车发财,也有好几个法官因此失踪。
    战争在开始的几个月就进入白热化,然后在一声枪响之中结束。开枪的是黎泰手下头号杀手「康有为」。
    打从六年前康有为被葛然派去给黎秋何当保鑣,就成为黎秋何──黎泰手中最凶险的利刃。他不轻易动用这把刀,但只要动刀就没有失败的可能。
    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清晨,东尼大爷正悠间地欣赏俏女佣的屁股,他忠心耿耿的黑人管家送上咖啡后顺手在他后脑勺开了一枪,让东尼大爷的脑浆喷洒在咖啡桌和女佣的屁股上。他用的正是福勒?恩里奇那把双管猎枪。
    康有为花了一个月把自己乔装成黑人管家,混进东尼宅邸。在手下听见枪声纷纷赶来的半道上,只见一个老黑人端着猎枪,迈着蹣跼的脚步向外急奔,满口嚷嚷着捉刺客──就这样在眾人眼前溜了。
    东尼?范奇诺遇刺后,五大家族终于愿意上谈判桌,主持人是被黎泰收买的参议员。事实上大家都不想再为死掉的东尼继续打这场仗了,只想找个台阶下。参议员开宗明义表示──
    「此刻,我的心情十分沉重。正如各位大爷所知,fbi已经着手调查了。我倒不是担心自己被调查,也不是担心在坐的诸位。今早收到的最新消息是,fbi打算以证人的身分传唤总统──有关贿络联邦官员的丑闻。各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吗?
    「细节我不能多谈,也没必要。总之总统正在为越南的事伤透脑筋,国内有许多人都乐见他倒台。在这个节骨眼,总统要在诸位大爷与胡佛(fbi局长)之间选择一边交朋友,不需要我说,答案是相当清楚的。
    「诸位大爷都是有身分有地位、家大业大的人物,非要斗到同归于尽吗?不如听在下的劝告,和解吧!至于今后的利益划分,我推荐以下方案───
    「这个方案当然不是完美的,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们还要我怎么做?不如这样吧,就当我没来过。等一下我和几位见证人走出会议室之后,诸位大爷可以拿出机关枪尽情地互相射杀,我可以向各位保证绝不会有任何单位来干涉,就让你们杀个痛快,如何?不过在我离开前要提醒各位一句话──现在已经不是艾尔?卡彭的时代了!
    「谢谢,谢谢……感谢各位赏脸,总统阁下也不会忘记在座诸位对这个国家的贡献。今天的约定有我本人和纽约市警察局长,还有全国总工会主席杜林?莫道尔先生的共同见证。我衷心地相信,在座诸位大爷都是讲信用的绅士,即使到世界末日也会坚守这份誓约。」
    参议员的提案几乎是为黎泰量身订做的。在提案通过的那一刻,黎泰的事业与地盘立刻膨胀两倍!
    广义来讲这场战争仍持续了六年,直到1973年黎泰离开美国,但的确从这场会议开始表面上和平了。
    包括东尼在内,范奇诺家族的四个领头人物陆续遭到暗杀,皇后区那个小帮派也在一场酒馆爆炸案中一举毙命,算是彻底为恩里奇一家人报了仇。然而缔结和约后檯面下的战争依然如火如荼,黎泰以不流血的方式快速地扩张他的帝国。合法的股权併购,不合法的威胁利诱,他出神入化地操作企业经营与黑帮势力这两支槓桿,互相支援协力,在他离开前夕事业版图已经横跨了东西岸,甚至远在台湾、香港、马来西亚、菲律宾都有他的影响力。
    黎泰事业有成却没有得到幸福的家庭,在蒙地欧的一百天是他一生中最温馨的时光。蜜雪儿似乎忘记那晚发生的事。也许是受创过深彷彿烙印在灵魂深处,她天真开朗的笑容背后总带着一丝忧鬱,这忧鬱随着时间逐渐扩大即使神通广大的黎泰也阻挡不了。
    回纽约不久他们就结婚了。黎泰贴心地找了一对法国男女,长相与恩里奇夫妇相似,充当婚礼中的女方家长。除了葛然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大家都喜欢蜜雪儿这个可爱的小女孩,他们用奇怪的广式英语直呼她的名字,没人叫她黎夫人。
    蜜雪儿失去了家人,来到纽约这个龙蛇混杂的大城市,心里的寂寞不言可喻。黎泰没有太多时间陪她──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更严重的是蜜雪儿与其他人一样打从心底害怕着黎泰。
    黎泰是可怕的人,但也是个寂寞的人。在他树立起无上权威的同时也等于失去所有的朋友,他把兄弟们都变成了手下。他不能对蜜雪儿说那些江湖上的事,只能藉着酒精与无止尽的寻欢发洩愁苦。葛然对他在外头包养女人的行径十分生气,好几次严厉教训他甚至动手揍他,但他依然故我。他在蜜雪儿的眼中已经看不见自己了。
    葛然之所以这么气愤是因为他了解蒙地欧小镇发生的事,深深怜悯这个全家惨遭杀害的可怜孤儿,再加上她的流產──在生下黎少白之前她一共流產四次,每次都摧残着她那原本就脆弱不堪的精神状态。葛然花费鉅资在威斯康辛州的乡间买下豪宅,其实是为了让蜜雪儿远离纽约的烦嚣,虽然表面上的说词是预备给自己养老用的。
    每年夏天到了纽约最燥热的时候,葛然就邀请大家去白河郡那座大宅子避暑,暂时将心烦的事搁在一旁。那是蜜雪儿唯一开心的时节,好像小孩子放暑假似的。等假期一结束回到纽约她就卧病在床,每年都这样。
    葛然最大的心愿是将来退休后,与这个乾女儿在那宅邸中安享天伦之乐。可他心里明白蜜雪儿是不会离开黎泰的,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在黎泰身边日渐枯萎。这就是他为何会气到挥拳的原因。
    黎泰身边不停换女人,一个女人和下一个女人之间几乎没有空隙。
    他不是单纯追求肉慾享乐──如果追求这样简单的满足也不会感到空虚了──他想寻找一份爱情能够取代蜜雪儿在他心中留下的空虚,即使他知道这样做只是徒然,依然无可自拔地流连在女人堆中彷彿中毒似的。
    人说夜路走多遇上鬼,黎泰玩女人玩多了终于遇上一个真正让他中毒的女人。
    在一次招待企业家、名流的宴会中,他结识了「j」。
    她的名字是christinaj.,简称c?j,但她更喜欢别人乾脆地叫她j。
    j是个十分独特的女人,无论在甚么场合她总是最耀眼的明星,能瞬间吸住在场所有男士的目光。她拥有一付无可挑剔的魔鬼身材,无论身高、胸围都不输给美国人。东方女子特有的精緻轮廓配上一双西方人的深邃大眼,天然的乌黑秀发充满闪亮光泽,再加上她从容大方又不失典雅的气质──黎泰第一眼就决定要得到这个女人。不过这个「第一眼」也仅止于另一次的猎艳,真正让他陷下去是之后的事。
    眾所周知,j在美丽诱人的外表下并不是个绣花枕头,她是新加坡有史以来第一个拿到萧邦大奖的钢琴家。除了音乐造诣极深,有如贵族般的举止谈吐与善解人意的机敏,短短数年之间就成为纽约上流社会炙手可热的名媛,追求者有如过江之鯽。
    在纽约这个世界第一的城市里,比黎泰更有钱、更英俊、更富有男性魅力的人多的是,可是j并没有轻易让人追到手。当然逢场作戏一夜风流是难免的,爱情却像老鹰一般翱翔云端,不愿成为谁家的廊前燕。
    整场宴会中黎泰只有一次机会与j握手,就是某商会主席向她介绍客人的时候。
    「您好,敝人黎泰。」
    j微笑说:「我知道你这人。但我不知道这么高尚的场合居然也会邀请地痞流氓。哼,看样子以后要慎选参加的场合,否则气质都被污染了。」
    黎泰闻言脸色大变。
    然而j说这番话的时候却一直与黎泰握着手──不是社交礼仪那种四指搭在对方手上的握法,而是手心贴着手心,用力地、肌肤充分而紧贴地接触,彷彿用手掌代替身体在眾目睽睽之下与他交媾。
    除了手掌,那双炯炯有神大眼睛一眨也不眨、毫不迂回地直视黎泰,眼中没有一丝轻蔑。
    黎泰瞬间明白这女人的意思。她那几句话是说给旁人听的,实际上却用好几倍的话语向他传达讯息。她用旁人听不见的肢体语言告诉他──我对你很有兴趣!
    商会主席赔笑说:「别,别,这位黎先生是泰然公司的董座,也是全国茶商公会名誉主席,你别这样开他玩笑嘛!万一黎先生误会了多不好。」
    「没有误会,如j小姐所说我的确是杀人不眨眼的流氓。这不是我该来的地方。告辞了。」
    「噯,怎么会这样……黎先生!黎主席………这可怎么好啊………」
    黎泰带着微笑离开会场。
    他让司机和保鑣搭另一辆车,自己开车绕了一圈停在街角,监视着会场门口。
    等了大约一小时,终于见到j一个人出来了。他不动声色地开车跟上,缓缓跟在她后方不远处。j没有回头,脚步悠哉,感觉像是无目的地间逛。
    黎泰看准了附近没有行人的时机猛踩下油门,轮胎发出尖锐嘶吼。在j惊讶回头的同时汽车已经衝上人行道横在她面前挡住了去路。她转身想逃,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捉住她,将她扔进后座,接着轮胎再次尖锐嘶吼,绝尘而去。
    「你这个流氓,想干甚么?」j瞪着他说,一点也没有惧怕的样子。
    「我呀,打算将你先姦后杀。知道流氓都是怎么强姦女人的吗?」
    「会轮姦我吗?找几十个像你一样的瘪三轮流上,是吗?」
    j从包包里拿出皮製菸盒,点了根菸。
    黎泰回头凝视着她说:「不,除了我之外,我绝不会让任何人碰你。」
    汽车继续高速前进,他却回头与她持续对视了十几秒之久。
    「你再不看前面就不必强姦啦!一起死。」口吻依然轻松自在。
    又过了好几秒他才回视前方。忽然一辆消防车从岔路口衝到面前,他急转方向盘闪过消防车,车身也因此打横、旋转,整个甩往对向车道差点撞上迎面而来的车辆。在几下剧烈摇晃、来车的喇叭声与脏话齐鸣中,车子驶回原来的路上彷彿甚么事都没发生似的。
    j脱掉高跟鞋,捞起晚礼服的长裙露出修长玉腿,不太稳地跨到前座去。
    「还看,再看就真的要撞车了。」
    黎泰正想用汽车点菸器点菸,j手里的打火机就发出清脆响声。黎泰将头歪过去凑上她的火。
    「都是中国人,别说英语了。」黎泰说。
    「我不是中国人,我是新加坡人。」j的普通话相当标准。
    「听说你是弹钢琴的。我印象中音乐家没这么野。」
    「我很野吗?别忘了是你绑架我唷!」
    「我可是受了你的唆使才这么做,一般我不会亲自绑架人。」
    「有小嘍囉代劳是吧?后面跟着的那辆车是你的嘍囉?」
    黎泰看了一眼后照镜确认他们与自己的距离。自从那次被人半路袭击,后来无论去哪都会带着几个荷枪实弹的保鑣。
    「我不会说他们是嘍囉。他们是可以为我挡子弹的兄弟。」
    「流氓!」
    他厚顏地笑着,心情相当愉快。j也微笑着。
    「喂,流氓,接下来你打算怎么着?」
    「就像你说的,高尚的场合不适合我。带你去个下流的地方。」
    车子鑽过大街小巷,最后停在百老匯大街上一家高级酒吧前,身穿燕尾服的侍应生立刻来帮j开门。
    「陪我喝一杯好吗?就一杯。」
    他的笑容变了,变得很绅士,甚至是温暖的。
    j轻轻挽着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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