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妹以逑 作者:公子容安
分卷阅读329
己还认识的,就只有那个臭屁师兄了。
“这个东西我也不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云瓷宁无奈地叹了口气,“王嫂他们被马匪扣下来我也很着急,但罗盘可能在我师兄手上。”
“你师兄?”凤珏这才想起来除夕前夕同他们分别独自去大漠寻找北萝的叶晔,这么长时间,淳熙好歹时不时捎封信回来报平安,而叶晔,真像是人间蒸发般消失在大漠中了。
云瓷宁点了点头,“而且他还可能遇见过马匪,小黄鸡,你能不能派人潜入大食一趟,跟着那些马匪说不定能找到我师兄,一切便迎刃而解了。”
事到如今,倒也只有这个方法了,凤珏无奈,只能又派了人潜入大食,去打探打探消息。
*
云瓷央所没有想到的是,还未等他们准备放出圣女失踪的消息扰乱大食的消息,卡罗其便先发制人地派出几小队的人去大食各地寻找中原人,将他们赶出大食边界,美名曰:和平友好。
你看,我为了和平友好,一点都没有伤害中原人的意思,只是把他们赶出去了而已。
若是卡罗其当真为了凤昭个大食之间的和平友好,便不会去骚扰凤昭了。
一时间,各地人心惶惶,原本不在意凤昭同大食小打小闹,仍旧同中原人做着生意的大食人听到消息后,连忙关紧了大门,只要看见是中原人,恕不接待。
没有地方歇脚的商人很容易便在大漠之中迷失了方向,有的甚至走着走着,便遇上风沙,被永久地埋在了大漠中。
洛塔莎所在的商队,自然也听说了卡罗其要将中原人赶出大食的消息,发现他们队伍之中有一个中原人,纷纷停下了脚步,用叶晔听不懂的大食话劝叶晔早些离开这里。
其实这些人算是心善的了,至少没有抓住叶晔去向卡罗其邀功。只是叶晔来此的目的便是寻北萝,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她的一点消息,好容易线索冒出了个头,他又怎么舍得走?
洛塔莎明白他的心意,也同那些人吵起来,尽管他们说的话叶晔一句也听不懂,但洛塔莎在为自己争辩时奋力的模样着实感动了他。
最后,洛塔莎双手抱臂道:“实在不行,我俩不跟着队伍走了,除了事,便算在我头上。”
“洛塔莎,我的蠢姑娘,你当真要为了这个中原人,离开骆驼队?你们会在沙漠中迷路的!”商队之中其他人觉得她执迷不悟,想要劝洛塔莎再好好想想。
就在叶晔预备说我自己离开,不麻烦大家时,洛塔莎却自己牵来了一头骆驼,看了一眼叶晔,对那些商人道:“是,洛塔莎决定了,有它在,不会迷路的。”
几个商人拗不过她,无奈地摇了摇头,继续前进了。
叶晔苦笑一声,“何苦呢,我和你非亲非故。”
“洛塔莎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亲人了,你在寻人,我也在寻人,我只是觉得,你锲而不舍的样子,很像从前的我,所以我才想帮你。”洛塔莎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差些将叶晔逗笑,他甚至开始怀疑,在洛塔莎的身体中,是不是也住着一个像北萝那样历经沧桑的灵魂。
灼热的阳光烤着大地,好在他们找到了一家小客栈,洛塔莎为了不让叶晔暴露行踪,特地向商人们借来了一套大食人的衣裳,虽然叶晔的模样一看便知道他不是大食人,但有兜帽遮住半张脸,倒也可以蒙混过关。
由于大食常年处于暴晒之中,大食人的服装也与凤昭大有不同,没有繁杂的样式与花纹,更没有华丽的广袖与云纹,有的只是简短利落的上衣,与深色的下裤,再套上一件抵御风沙的兜帽,便可以走遍整个大食。
当然,才开始看到这件衣服的时候,叶晔其实是拒绝的,因为……那件上衣,非常的短,具体短到什么情况,参考北萝的上衣才到肚脐那里便能想象出来了,以至于,叶晔换上那身衣服后,觉得自己是在光膀子对着小姑娘耍流氓一般。
然而洛塔莎并未觉得奇怪,毕竟在凤昭看来太过暴露的衣服,大食人看来,再正常不过。
换上衣服的叶晔的确蒙混过关,黄土墙砌成的小客栈中,老板娘正闲闲地坐着,见生意来了,忙起身迎了上去。
☆、第352章 脑子很好,但你没有
没有凤昭客栈小二一上来便问:“客官,打尖儿还是住店呐?”叶晔还真有点不适应,客栈中的伙计过来牵走了洛塔莎的骆驼,便直接给他们安排了房间和饭菜,一切都是那么的顺畅。
毕竟在这里住店的大食商人太多,老板娘早已形成了习惯,对于怎么安排,也十分熟悉。
客栈环境虽然比不上芜苏能看见水墨画般的山水,好歹能避一避风沙,也就没嫌弃和讲究了。
老板娘准备的房间在二楼,路过楼梯拐角处时,叶晔瞧见一个人,伫立在窗前,不知在想什么,那人一袭梨花白的外袍,不同于洛塔莎白色的短上衣,那件外袍,几乎要将她的全身都包个完全,头上的朱红头纱曳地,叶晔这才明白,原来那天他看到的残影,并不是斗篷尾留下来的,而是这人的头纱。
那人一直背对着自己,叶晔也不好进别人的房间去瞧她到底是不是北萝,只是从背影来看,身量同北萝实在太过相像。
他便一直楞在原地,直到身边的洛塔莎“嘿”了一声,将叶晔吓了一大跳,“去休息了,明天要赶早。”
沙漠中最不可测的便是风沙,起早些能省下很多事情。
叶晔点了点头,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弯弯的月亮爬上早已枯了的枝头,带着一丝血色,大食的月亮,是弯的,就像他们手中拿着的武器弯刀一样。
躺在床榻上的叶晔却没有一丝困意,双目盯着早已掉了皮如同牛皮藓一般的屋顶,思考着北萝到底能去哪里。
一阵脚步声响起,尽管很轻,但敏锐的叶晔耳尖还是动了动,听到了。
闭上眼,装作睡着的模样,静静地听着那些脚步声越来越近。
耳边又想起叶晔听不懂的大食话,他却差点绷不住要笑出声来,哪有夜里做贼还互相交谈的,交谈也就算了,还那么大声,就算是头死猪,也得被他们给吵醒了吧?
乒乒乓乓翻找东西的声音让叶晔眉头皱的越发紧了,一侧头,直接起身,黑暗之中,抓住一人便将他的双手反剪,问道:“这位兄弟在找什么,要不要贫道帮帮忙?”
发现自己的同伴被擒,剩下几个马匪纷纷丢下了手中的东西,“唰”的抽出腰间的弯刀,月光下的刀,寒光闪闪。
其中一个人结巴道:“中……中原人!”
叶晔冷笑一声,看着面前几个五大三粗的马匪却并不惊慌,手腕一动,直接将自己控制着的马匪给狠狠推了出去,宛如撞保龄球一般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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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还认识的,就只有那个臭屁师兄了。
“这个东西我也不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云瓷宁无奈地叹了口气,“王嫂他们被马匪扣下来我也很着急,但罗盘可能在我师兄手上。”
“你师兄?”凤珏这才想起来除夕前夕同他们分别独自去大漠寻找北萝的叶晔,这么长时间,淳熙好歹时不时捎封信回来报平安,而叶晔,真像是人间蒸发般消失在大漠中了。
云瓷宁点了点头,“而且他还可能遇见过马匪,小黄鸡,你能不能派人潜入大食一趟,跟着那些马匪说不定能找到我师兄,一切便迎刃而解了。”
事到如今,倒也只有这个方法了,凤珏无奈,只能又派了人潜入大食,去打探打探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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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瓷央所没有想到的是,还未等他们准备放出圣女失踪的消息扰乱大食的消息,卡罗其便先发制人地派出几小队的人去大食各地寻找中原人,将他们赶出大食边界,美名曰:和平友好。
你看,我为了和平友好,一点都没有伤害中原人的意思,只是把他们赶出去了而已。
若是卡罗其当真为了凤昭个大食之间的和平友好,便不会去骚扰凤昭了。
一时间,各地人心惶惶,原本不在意凤昭同大食小打小闹,仍旧同中原人做着生意的大食人听到消息后,连忙关紧了大门,只要看见是中原人,恕不接待。
没有地方歇脚的商人很容易便在大漠之中迷失了方向,有的甚至走着走着,便遇上风沙,被永久地埋在了大漠中。
洛塔莎所在的商队,自然也听说了卡罗其要将中原人赶出大食的消息,发现他们队伍之中有一个中原人,纷纷停下了脚步,用叶晔听不懂的大食话劝叶晔早些离开这里。
其实这些人算是心善的了,至少没有抓住叶晔去向卡罗其邀功。只是叶晔来此的目的便是寻北萝,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她的一点消息,好容易线索冒出了个头,他又怎么舍得走?
洛塔莎明白他的心意,也同那些人吵起来,尽管他们说的话叶晔一句也听不懂,但洛塔莎在为自己争辩时奋力的模样着实感动了他。
最后,洛塔莎双手抱臂道:“实在不行,我俩不跟着队伍走了,除了事,便算在我头上。”
“洛塔莎,我的蠢姑娘,你当真要为了这个中原人,离开骆驼队?你们会在沙漠中迷路的!”商队之中其他人觉得她执迷不悟,想要劝洛塔莎再好好想想。
就在叶晔预备说我自己离开,不麻烦大家时,洛塔莎却自己牵来了一头骆驼,看了一眼叶晔,对那些商人道:“是,洛塔莎决定了,有它在,不会迷路的。”
几个商人拗不过她,无奈地摇了摇头,继续前进了。
叶晔苦笑一声,“何苦呢,我和你非亲非故。”
“洛塔莎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亲人了,你在寻人,我也在寻人,我只是觉得,你锲而不舍的样子,很像从前的我,所以我才想帮你。”洛塔莎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差些将叶晔逗笑,他甚至开始怀疑,在洛塔莎的身体中,是不是也住着一个像北萝那样历经沧桑的灵魂。
灼热的阳光烤着大地,好在他们找到了一家小客栈,洛塔莎为了不让叶晔暴露行踪,特地向商人们借来了一套大食人的衣裳,虽然叶晔的模样一看便知道他不是大食人,但有兜帽遮住半张脸,倒也可以蒙混过关。
由于大食常年处于暴晒之中,大食人的服装也与凤昭大有不同,没有繁杂的样式与花纹,更没有华丽的广袖与云纹,有的只是简短利落的上衣,与深色的下裤,再套上一件抵御风沙的兜帽,便可以走遍整个大食。
当然,才开始看到这件衣服的时候,叶晔其实是拒绝的,因为……那件上衣,非常的短,具体短到什么情况,参考北萝的上衣才到肚脐那里便能想象出来了,以至于,叶晔换上那身衣服后,觉得自己是在光膀子对着小姑娘耍流氓一般。
然而洛塔莎并未觉得奇怪,毕竟在凤昭看来太过暴露的衣服,大食人看来,再正常不过。
换上衣服的叶晔的确蒙混过关,黄土墙砌成的小客栈中,老板娘正闲闲地坐着,见生意来了,忙起身迎了上去。
☆、第352章 脑子很好,但你没有
没有凤昭客栈小二一上来便问:“客官,打尖儿还是住店呐?”叶晔还真有点不适应,客栈中的伙计过来牵走了洛塔莎的骆驼,便直接给他们安排了房间和饭菜,一切都是那么的顺畅。
毕竟在这里住店的大食商人太多,老板娘早已形成了习惯,对于怎么安排,也十分熟悉。
客栈环境虽然比不上芜苏能看见水墨画般的山水,好歹能避一避风沙,也就没嫌弃和讲究了。
老板娘准备的房间在二楼,路过楼梯拐角处时,叶晔瞧见一个人,伫立在窗前,不知在想什么,那人一袭梨花白的外袍,不同于洛塔莎白色的短上衣,那件外袍,几乎要将她的全身都包个完全,头上的朱红头纱曳地,叶晔这才明白,原来那天他看到的残影,并不是斗篷尾留下来的,而是这人的头纱。
那人一直背对着自己,叶晔也不好进别人的房间去瞧她到底是不是北萝,只是从背影来看,身量同北萝实在太过相像。
他便一直楞在原地,直到身边的洛塔莎“嘿”了一声,将叶晔吓了一大跳,“去休息了,明天要赶早。”
沙漠中最不可测的便是风沙,起早些能省下很多事情。
叶晔点了点头,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弯弯的月亮爬上早已枯了的枝头,带着一丝血色,大食的月亮,是弯的,就像他们手中拿着的武器弯刀一样。
躺在床榻上的叶晔却没有一丝困意,双目盯着早已掉了皮如同牛皮藓一般的屋顶,思考着北萝到底能去哪里。
一阵脚步声响起,尽管很轻,但敏锐的叶晔耳尖还是动了动,听到了。
闭上眼,装作睡着的模样,静静地听着那些脚步声越来越近。
耳边又想起叶晔听不懂的大食话,他却差点绷不住要笑出声来,哪有夜里做贼还互相交谈的,交谈也就算了,还那么大声,就算是头死猪,也得被他们给吵醒了吧?
乒乒乓乓翻找东西的声音让叶晔眉头皱的越发紧了,一侧头,直接起身,黑暗之中,抓住一人便将他的双手反剪,问道:“这位兄弟在找什么,要不要贫道帮帮忙?”
发现自己的同伴被擒,剩下几个马匪纷纷丢下了手中的东西,“唰”的抽出腰间的弯刀,月光下的刀,寒光闪闪。
其中一个人结巴道:“中……中原人!”
叶晔冷笑一声,看着面前几个五大三粗的马匪却并不惊慌,手腕一动,直接将自己控制着的马匪给狠狠推了出去,宛如撞保龄球一般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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