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是阿水。
    红梅冲我挤眉弄眼,像是问我:这小伙子是不是你老乡?长得还挺俊,阿默,人家可是专门来找你的呢!
    见我和阿水都默不作声,红梅赶紧自作聪明地关好院门,那时阿婆正和南松上街去买缎面了,家里就我和小宝儿。
    我就像没见到他,继续回身洗衣服,片刻后他一把将我从小板凳上拉了起来,塞给我很重的一个钱袋,又被我还塞给了他。
    “夫人。”
    “小哥,你认错人了,请回吧。”
    “夫人,您的腿怎么了?阿水不会认错,这世上只有您一人才有这双眼睛!”
    我解下自已的面纱:“对不起,我儿子醒了,麻烦您快些走,一会儿我婆婆回来会误会的。”
    他吓得倒退了个趔趄,对我连说了两声报歉,像见了鬼似的吓得拔腿跑了。
    晚上,红梅喜滋滋地跑来找我,递给我一瓶药膏:“阿默,我来给你抹,这可是好东西呀!你那个老乡托我捎给你的,说是能淡化疤痕,我闻过,可香了!”
    “阿默,你怎么啦?还说高兴,你看你眼睛都红了!阿默,你是不是不喜欢南松?他是五大三粗了些,男人嘛,一不识字,要是连力气都没,那还能有什么用啊!”“阿默,说句话嘛,你这样我心里也难受,要是实在不喜欢,咱们就算了,哎呀,我不回滁州了,咱们姐俩一起,也能养活个孩子!我是看穿了,甭管穷富是男人就没几个好东,穷时他对你好,那是因为他什么都没有怕你跑了,等一有钱他第一个就是把你给蹬了。”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不是我这么想,是事实就这样,那边巷里的兰香,从前可不就喜欢个穷书生,几年辛苦攒下的脂粉钱全贴给那人赶考,那书生倒也争气还真中了个举,没想到中榜后他立马翻脸不认人,在街上一把掀倒了兰香,还叫兰香以后别纠缠他,莫给脸不要脸,他堂堂一介文人怎么可能认识柳巷女子,可怜当时兰香肚子里还怀着那书生的种呢,没办法,自个儿咬牙喝了红花汤,一下命就去了半条。”
    “世上真有如此负心薄幸之人?”
    “哎呀,你才知道呀,我听那茶馆说书先生说,那皇上从前不也宠幸什么尚美人么?你知道当年尚家人在京城有多威风吗?结果呢,没几年还不是给赶出了宫,前两月郭皇后刚死,皇上马上又立了个新皇后。”
    “什么皇后?”
    “好像是曹皇后,说是什么出身名门知书达礼,可作国母。”
    “红梅,或许每个人都有些说不出的苦衷。”
    第二天,阿婆从早上开始就喜得合不住嘴,我穿上件新衣裳,被南松牵着手拉进了我原来的房间,贴着红字的新房,点着红烛的洞房。
    小宝儿吃饱后被阿婆抱走了,那时,我像个被揭过盖头的新娘子,坐在床边,只是没有欢喜没有羞涩只是木然。
    刚被南松手忙脚乱地摁倒,门竟猛然被人一脚踹开吓得门里的人一跳!不待我反应过来,正急不可耐的南松就被冲进房的人两拳放倒,软在地上晕了过去。
    也不等我开喊,那人一把抢过我的左手手腕,发力掐起手腕上的一颗珠子,直到听到红珠子“叽叽”响才松手,他眼角噙着泪跪在我的床边:“夫人,阿水对不起您!”
    没办法,给阿婆留下些钱,我抱起小宝儿打上行李,那些行李又被阿水给抢过去扔回了房里:“夫人,这些都不要了。”
    他雇了顶轿子,带我住进城南一所三开院,中间是厅房,左右又各有一厢房,穿过厅房后面还有厨房和柴房。
    我住在左厢房,里面是他故意学夹缝园的摆设,弄成的卧室,十分雅致。他还请了个大婶专门做些家务,又问我想要几个丫鬟。
    “阿水,我什么都不需要。”
    我没有问他,关于大理的前因后果,他也不再问我,我为何如此落魄。不知他是受我的影响,还是他这个人心思细密,总之只要我肯答应住进来,他什么都不问。
    事情已经过去七年,我们都变得截然不同,他从一个毛头小伙子,变得成熟稳重起来,头发和旭峰从前一样,分一半束在脑后。
    “这是哪里?”
    “为夫人您买的宅子。”
    我自然不会问他有没有成亲,他和阎文应一样,从小就净身进宫,做小皇子的跟班。
    阿水想了许多办法为我袪疤治脚疾,喉咙的运气最好,虽然音色有些小改变,还是有实力当高音歌唱家的;脸上的疤已经被袪得很淡了,不需要再系面纱,可额头上的刀痕当时划得太深,阿水居然奇思妙想,请人用朱砂在我额上将近有一指长的伤疤处绣了枝淡粉色的桃花,仔细一看倒也遮掩得过去,只是诈一看整个脸孔显得十分妖异,像桃树精似的;至于我的脚,大夫说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实在是没办法,只有瘸一辈子。
    “阿水,不要再花钱请大夫了,我可以走路就行,脚已经不疼了。”
    我也不知阿水到底有多少钱,像是花得一点都不心疼,更不好相问。见他眼睛里有东西亮晶晶的,也只好由他去请了,只要别把余子岩弄来就行:“好吧,但是绝不能请宫里的御医。”
    阿水为我买了架古筝,仅管和江南月天上地下,倒也感觉极佳,时日一长,在这里的生活反而成为我多年来最安静,最幸福的日子。阿水竟在门外挂上“段府”的横匾,两边还不忘各挂一盏大红灯笼。
    或许我骨子里就不是一个安份,趋于宁静的人。
    “阿水,你很有钱吗?”
    “夫人是要买什么?”
    “我想再开家歌舞坊,将那些没有去处的妓女伶人收容起来,为她们重新编曲,编舞,就算不能为她们找份好归宿,起码让她们能存够钱一生衣食无忧。”
    怪不得阿水曾是素意最得力的手下,才刚过完清明,他一面遣人将我父母的骨灰从江陵张家老宅移了回来,一面在街面上以廉价买下处被范仲淹才查抄没多久的妓院。
    我给小宝儿请了位乳母,忍住胀疼断了奶。
    妓院原叫春香楼,我将此楼改名为“清泓艺馆”;将原本的格局改成茶馆的风格,再将些先前姑娘们的房间改成小包房,供客人对奕聊天用;在正厅我请人搭起个偌大的舞台,样子模仿前世时的剧院舞台,两头都拉上帘子,可以开幕和谢幕。
    我将自己的办公室,排舞室,更衣室全集中在后院的几间厢房里,姑娘们也都挤在一起住,每天热热闹闹的互相学习些技艺,若想男人啦自己可以提出嫁人。我会每月扣下她们一部分工钱,等她们自愿要离开时,要出嫁时再发,免得不小心给骗了去,偷了去,或者她们乱花了。
    当我让人将红梅和兰香叫过来时,从吃惊到高兴,再从激动到痛哭,折腾了我半天,没多久,红梅就成了我请的经理和主管,阿水在外头忙着装修,我在里头为姑娘们排舞。她们姿色相对都不是很突出,除了一两个嗓子还行,其他的大都五音不全;为了练好身段,全被我逼着改吃素;这些姑娘们里面,要论长相好,身段窈窕的就属兰香了,学琴太慢,舞蹈她倒是有些底子,便跟着我用心地学了起来。其实我的“舞功”并不算一流,杂乱得很,但我会编舞,编剧,让一段舞蹈不仅美,更重要的是充满“感情”有了灵魂的艺术,即便不是美仑美奂,却是打动人心的。
    或许是阿水的吩咐,姑娘们,伙计们全部称呼我为“清夫人”连红梅也苦着脸改了口,不再直呼我“阿默”了。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我的艺馆在偌大个百卉千葩竞相争艳的汴京城一炮打响呢?阿水虽然有些我不知道数字的钱,却在汴京城毫无人脉。我打算以段夫人之名,就这么一辈子混下去,不想和从前的亲人朋友们再有牵扯,毕竟,沈天音,沈灵曦,葛狄卡,已经死了。
    小宝儿已经长到了半岁,成了艺馆所有女人们的干儿子,小脸都快被她们给亲肿了。不论阿水如何推辞,我都求他做了我儿子的“干爹”这位干爹当上瘾了以后,居然对小宝儿的乳名挑剔起来,自作主张唤上宝儿“阿风”日子一久,我的小宝儿就被艺馆十三个女人,连阿水在内的七位员工叫成“阿风”
    阿水成了管事,我是老总,红梅是经理,兰香当了队长。
    虽然阿水什么账都不跟我报,可我了解他已经花了巨资,至少在五千两以上。我的腿在他不肯放弃的治疗下渐有好转,虽然走起路来有些异样,但我却可以跳舞了,只是,极疼。
    五月头,汴京有场一年一度声势隆重的“选花魁”届时汴京及江南的各大妓院、歌舞坊都会派出头牌参赛,由八位最有权,最有势,最会品花又肯花钱的男人做评委,根据评委的点评,和在场有请的观众送给姑娘的盘头,来最终确定头三甲。
    不经阿水同意,我代表“清泓艺馆”替自己报了名,名字用的就是清泓。
    幸好阿水会吹笛,在百般无奈下,他成了我的伴奏。见他吹笛的姿势,我猜,一定是素意教的。
    在日以继夜的苦练下,我终于等来了花魁赛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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