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 作者:第五U米
分卷阅读34
人们发现了,认同了,并流传下来,它才被后人识知,被后人膜拜遵守。
这世间的万事万物都值得人们去细细琢磨。况且这赤子般的真情,永远是美的,又何须他人质疑亵渎?有生之年能找到相爱之人已属不易,又何必顾忌他人目光,倒不如好好珍惜眼前人,坦坦荡荡的活着。”林至清轻笑一声,又道:“我现在更是佩服达奚烈烈了,还有丘子柔。”
“我也是。”
“你当时在卑陆后国遇到这种事,又是怎么想的?”
“相爱就在一起,这又没错,我觉得这最正常不过了。”
“说的也是。”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赫连灼才小心翼翼地开口道:“如果……如果有男子跟你说,喜欢你,你会如何?”
“我?”林至清转头望着他,确定他刚刚说的话没有错。
“恩。”
林至清又转回来,盯着头顶的床帐,思索良久,赫连灼又紧张了,很是忐忑。
“刚刚我试着想了想两人以后的生活,觉得陪伴我的人是男是女并无太大区别,只要能够相互扶持和信任,还有相爱就已经足够。不过,他必须要善良真诚才行,这样我才会答应他试一试。”
“不论美丑,不论贵贱?”
“美的,富有的,当然是好的。可是,那一片真心更来得珍贵,不是吗?更何况他自己同样身为男子,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才能对另一个男子说喜欢呀。我不忍心……”
“所以可以一试……”
“对,可以一试。虽然我知道小姑他们对我很是疼爱,可有些时候,不知怎的,还是觉得心里有些空,总是觉得不满足,总觉得要是能再多一点就好了。所以,要是能遇到那样的一个人,也是挺好的。”
“会的,你再等等,会有的。”
林至清咧嘴笑了:“你也会有的,希望你喜欢的那人她快一点察觉到,像烈烈和丘姐姐她们一样美满。”
“希望他们一世安康。”
“希望她们一世安康。”
丘童奚对他们的离去很是不舍,一直跟着他们走到城门外的茶舍旁,钱蓁蓁亦是如此。
“你们就不能再多呆几天吗?”
“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呀?”
“我也去歌曳找你们好不好?”
……
林长松早已不耐烦丘童奚的说话声,虽然这些话都不是对他说的。他自己早早的就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真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竟然还有人能比他更爱说的。
林至清不厌其烦地回答丘童奚的每一个问题,钱蓁蓁倒是一语不发,但脸上,眼里,也是布满不舍和伤感。
“送到这里就好了,你们快回去吧。”
“哦,那你记得回来,不回来我就和姐姐去看你。”
“好。”
“这个铃铛是烈烈要我交给你的,是信物,要收好,别弄丢了,听见没?”
林至清接过那拇指大小的金球,它看起来的确像是个铃铛,外观与达奚烈烈身上的铃铛一模一样,只是它是实心的,不会响。
林至清将腰间的玉佩摘下,将金球挂上去。这玉佩其实是双面的,正面就是“至”字,是他在林家的辈分,但他一直将背面当正面用,背面是一个虎头,他的生肖。
挂好金球他又把玉佩戴上:“这样可以吗?”
丘童奚点点头,拉拉钱蓁蓁的衣袖:“蓁蓁,我们回去吧。”
钱蓁蓁快速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用力塞到林至清手里:“来花炎了一定记得来看我们。童奚我们走。”
钱蓁蓁大力拉着丘童奚往回走,丘童奚被半拉半拖着,不断回头看他们,朝他们挥挥手,钱蓁蓁一直走到城里,都没有回头看一眼。
林至清看着手中的荷包,叹息一声,正准备收好就被人拿了去。
“我帮你拿着吧,等我们回林庄,路过花炎再还她。”
钱蓁蓁一回到钱家就去找钱常在,让他在也带着自己一同去歌曳城给戴盟主贺寿,钱常在应下了。钱蓁蓁便去了集芳园。
看着满园灿烂,钱蓁蓁却觉得更是悲凉。
难相见,易相别,又是玉楼花似雪。
暗相思,无处说,惆怅夜来烟月。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了。
☆、第二十一章
他们赶了一天的路,终于在日落前来到一个小镇上的一家客栈。林至清扭扭脖子,捏捏腿,伸了个懒腰,坐到桌边喝了口茶。他已经开始想念花炎城悠闲安逸的日子了。
赫连灼端着脸盆进来,浸湿脸帕,拧干递给林至清。林至清擦完脸,又把脸帕递给赫连灼,赫连灼接过来,也给自己擦了擦脸。
“累了就到床上躺一会儿,饭菜好了,我端上来。”
“不必这么麻烦,我想同你们一块吃。我先去躺会儿,吃饭了记得叫我。”
赫连灼上楼叫林至清下去用饭,发现他已经睡熟了,不忍心吵醒他,拿过薄毯子帮他盖住肚子,自己就下楼用饭了。饭后赫连灼回到屋里等着,林至清一直没醒,他觉得睡得差不多了,就拿饭菜去热,唤他起来吃饭。林至清坐了起来,脑子还有些许不清醒。
“醒醒,别愣神了,不要今晚又睡不着,拉着我说话。”
林至清打了个哈欠,伸了伸腰:“你们都吃过了?”
“恩。”
林至清吃饱后,赫连灼已经洗漱好了。林至清洗好澡后,赫连灼已经睡着了,今晚不能聊天了,吹灭烛火。
半夜,一只小秃鹰飞落在窗口。
他们今日都起得有些晚,但他们还是慢悠悠地整理好行李,今天不用赶路,他们走得比昨日慢了许多,还是能够在午时赶到了九云山,他们打算在山脚下的小客栈落脚。
九云山是百里门的地盘。
他们下马正要卸下行李,两个身着赭色的青年站来到他们跟前。他们的衣裳样式一模一样,腰带上挂着腰牌:百里。
“小人余信。”
“卢少昌。”
“见过林小公子。”
“见过林小公子。”
“你们是……”
“我们是百里门弟子。门主得知今日林家小公子到了九云山,故差小人来迎林公子到百里门做客。请林公子移步,随小人入山。”
赫连灼不悦,这无礼强硬、不容拒绝的语气,让他想抬脚踹人。
林至清当然是不想去的,可他不只是林至清,更是林家人,走出了溪乐山,就得学会融入。
“麻烦余兄带路。”
上山的路比溪乐山的路宽敞平坦许多,越过一个斜坡,到了山坳处,百里门尽收眼底。
百里门一半在山坳处,一半依山而建,碧瓦朱檐,层楼叠榭,飞阁流丹,神工天巧,余晖温和,使它若隐若现,让人误以为落入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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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发现了,认同了,并流传下来,它才被后人识知,被后人膜拜遵守。
这世间的万事万物都值得人们去细细琢磨。况且这赤子般的真情,永远是美的,又何须他人质疑亵渎?有生之年能找到相爱之人已属不易,又何必顾忌他人目光,倒不如好好珍惜眼前人,坦坦荡荡的活着。”林至清轻笑一声,又道:“我现在更是佩服达奚烈烈了,还有丘子柔。”
“我也是。”
“你当时在卑陆后国遇到这种事,又是怎么想的?”
“相爱就在一起,这又没错,我觉得这最正常不过了。”
“说的也是。”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赫连灼才小心翼翼地开口道:“如果……如果有男子跟你说,喜欢你,你会如何?”
“我?”林至清转头望着他,确定他刚刚说的话没有错。
“恩。”
林至清又转回来,盯着头顶的床帐,思索良久,赫连灼又紧张了,很是忐忑。
“刚刚我试着想了想两人以后的生活,觉得陪伴我的人是男是女并无太大区别,只要能够相互扶持和信任,还有相爱就已经足够。不过,他必须要善良真诚才行,这样我才会答应他试一试。”
“不论美丑,不论贵贱?”
“美的,富有的,当然是好的。可是,那一片真心更来得珍贵,不是吗?更何况他自己同样身为男子,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才能对另一个男子说喜欢呀。我不忍心……”
“所以可以一试……”
“对,可以一试。虽然我知道小姑他们对我很是疼爱,可有些时候,不知怎的,还是觉得心里有些空,总是觉得不满足,总觉得要是能再多一点就好了。所以,要是能遇到那样的一个人,也是挺好的。”
“会的,你再等等,会有的。”
林至清咧嘴笑了:“你也会有的,希望你喜欢的那人她快一点察觉到,像烈烈和丘姐姐她们一样美满。”
“希望他们一世安康。”
“希望她们一世安康。”
丘童奚对他们的离去很是不舍,一直跟着他们走到城门外的茶舍旁,钱蓁蓁亦是如此。
“你们就不能再多呆几天吗?”
“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呀?”
“我也去歌曳找你们好不好?”
……
林长松早已不耐烦丘童奚的说话声,虽然这些话都不是对他说的。他自己早早的就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真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竟然还有人能比他更爱说的。
林至清不厌其烦地回答丘童奚的每一个问题,钱蓁蓁倒是一语不发,但脸上,眼里,也是布满不舍和伤感。
“送到这里就好了,你们快回去吧。”
“哦,那你记得回来,不回来我就和姐姐去看你。”
“好。”
“这个铃铛是烈烈要我交给你的,是信物,要收好,别弄丢了,听见没?”
林至清接过那拇指大小的金球,它看起来的确像是个铃铛,外观与达奚烈烈身上的铃铛一模一样,只是它是实心的,不会响。
林至清将腰间的玉佩摘下,将金球挂上去。这玉佩其实是双面的,正面就是“至”字,是他在林家的辈分,但他一直将背面当正面用,背面是一个虎头,他的生肖。
挂好金球他又把玉佩戴上:“这样可以吗?”
丘童奚点点头,拉拉钱蓁蓁的衣袖:“蓁蓁,我们回去吧。”
钱蓁蓁快速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用力塞到林至清手里:“来花炎了一定记得来看我们。童奚我们走。”
钱蓁蓁大力拉着丘童奚往回走,丘童奚被半拉半拖着,不断回头看他们,朝他们挥挥手,钱蓁蓁一直走到城里,都没有回头看一眼。
林至清看着手中的荷包,叹息一声,正准备收好就被人拿了去。
“我帮你拿着吧,等我们回林庄,路过花炎再还她。”
钱蓁蓁一回到钱家就去找钱常在,让他在也带着自己一同去歌曳城给戴盟主贺寿,钱常在应下了。钱蓁蓁便去了集芳园。
看着满园灿烂,钱蓁蓁却觉得更是悲凉。
难相见,易相别,又是玉楼花似雪。
暗相思,无处说,惆怅夜来烟月。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了。
☆、第二十一章
他们赶了一天的路,终于在日落前来到一个小镇上的一家客栈。林至清扭扭脖子,捏捏腿,伸了个懒腰,坐到桌边喝了口茶。他已经开始想念花炎城悠闲安逸的日子了。
赫连灼端着脸盆进来,浸湿脸帕,拧干递给林至清。林至清擦完脸,又把脸帕递给赫连灼,赫连灼接过来,也给自己擦了擦脸。
“累了就到床上躺一会儿,饭菜好了,我端上来。”
“不必这么麻烦,我想同你们一块吃。我先去躺会儿,吃饭了记得叫我。”
赫连灼上楼叫林至清下去用饭,发现他已经睡熟了,不忍心吵醒他,拿过薄毯子帮他盖住肚子,自己就下楼用饭了。饭后赫连灼回到屋里等着,林至清一直没醒,他觉得睡得差不多了,就拿饭菜去热,唤他起来吃饭。林至清坐了起来,脑子还有些许不清醒。
“醒醒,别愣神了,不要今晚又睡不着,拉着我说话。”
林至清打了个哈欠,伸了伸腰:“你们都吃过了?”
“恩。”
林至清吃饱后,赫连灼已经洗漱好了。林至清洗好澡后,赫连灼已经睡着了,今晚不能聊天了,吹灭烛火。
半夜,一只小秃鹰飞落在窗口。
他们今日都起得有些晚,但他们还是慢悠悠地整理好行李,今天不用赶路,他们走得比昨日慢了许多,还是能够在午时赶到了九云山,他们打算在山脚下的小客栈落脚。
九云山是百里门的地盘。
他们下马正要卸下行李,两个身着赭色的青年站来到他们跟前。他们的衣裳样式一模一样,腰带上挂着腰牌:百里。
“小人余信。”
“卢少昌。”
“见过林小公子。”
“见过林小公子。”
“你们是……”
“我们是百里门弟子。门主得知今日林家小公子到了九云山,故差小人来迎林公子到百里门做客。请林公子移步,随小人入山。”
赫连灼不悦,这无礼强硬、不容拒绝的语气,让他想抬脚踹人。
林至清当然是不想去的,可他不只是林至清,更是林家人,走出了溪乐山,就得学会融入。
“麻烦余兄带路。”
上山的路比溪乐山的路宽敞平坦许多,越过一个斜坡,到了山坳处,百里门尽收眼底。
百里门一半在山坳处,一半依山而建,碧瓦朱檐,层楼叠榭,飞阁流丹,神工天巧,余晖温和,使它若隐若现,让人误以为落入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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