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谋杀了他的灵魂 作者:yorick
分卷阅读10
时,当我直视他的眼睛,他会回避我的目光。除了愧疚,他的眼中还有一些我分析不出来的情愫。
就算他当时真的背叛了我,就算他也是许普诺斯的手下之一,我也不会责怪他,怨恨他,我甚至感激他,若不是他,我现在该是死透彻了,堕落透彻了。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人是他。
我只是想知道一个答案。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
我见惯了雪域的苍白,就以为这事件一切都与雪域一样苍白,这无疑是片面,甚至愚昧的。我想,我的确应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放弃这寂寞的冰天雪地,去一个有人烟的地方,然后,学会说话,学会像正常人一样交流。
然而,如何才能遗忘呢。这几乎是一个足以让学者耗尽一生的课题。
伤害与疼痛是无法被遗忘的,无论是作为施加者还是承受者。
生命的每一个足迹,都会凝华成冰雪,结晶在我的背上。
耻辱,罪恶,痛苦,还有许多,无法遗忘的东西。并非只是客观记忆,还有我曾经的主观感情。
我的……我的主观……我主观的……一厢情愿的欲望?
我试图拥有的,却不曾拥有的幻梦,将伴随我一生。
我知晓自己无法彻底将他探究个透彻,我只是追随许普诺斯的脚步,试图将所见,所知,剖析个透彻。
但是我,连自己都无法剖析个透彻,我只知道,自己得像人一般活下去。
史东把我带离了雪原,我们去了临近的克莱城。
很长一段时间,我不会说话。甚至我觉得自己都快忘了如何组织语法。大概是因为血腐病,我的身体和精神都开始异变。
但是我不能放弃,我们都在为了一个简单而沉重的目的努力。
语言是人类文明的三大基石之一。我必须学会说话,学会交流,用新生儿的心态去剖析人类通用的语法,然后将他们句子里的,被我遗忘的词汇,一个个重拾。
不得不说,这期间史东帮了我很多。对现在这半疯半残的我,他尽了最大的努力。
他会帮我打手语,帮我组织句子。即使他不是什么研究语法的学者,却比学者更加耐心。
也许他是唯一能陪我走到最后的人。我很难相信,那人会是他。有些无奈,又欣慰。
无奈并非因为他可能背叛我,而是我无法对他的感情做出回应。
我的情爱尚未分娩,就被许普诺斯溺死在冰天腐血中。
“史东。”
我说出的第一个词是他的名字。
他笑了。
第14章 —而我早已一无所有—
时间过得很快,我们定居在克莱城已经五年了。我们现在给当地的贵族手下当佣兵。
北边认识我的人基本都死了,我和史东过得还算不错。
我们头上的贵族少爷是个荒淫却单纯的崽子。
有次,他问我:“北方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永冬城消失了,为什么北方突然就荒了。”
我回答:“因为雪崩,他们都死了。”
许普诺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雪崩,而我从他的魔爪下捡回半条命。
少爷逗弄怀中美姬,问我:“那你怎么活下来的?”
我回答:“大概是被神可怜我吧。”
贵族少爷们的爱好无非神迹,权利,美色。我自然乐于投其所好。当年的我做不到这般顺从吧,那时候我只是一个可怜虫。而现在,是一个剩下半条命的可怜虫。
我很珍惜现在的生活,有段日子几乎快忘了血腐病。
“你看着还真不像神保护的人呵,憔悴得像鬼一样。”
这小少爷的话倒是点醒了我。
“经历多了才这么显老的,大人。”
我想,许普诺斯的灵魂残片还寄生在我的驱壳中,如腐血给予我不死的沧桑,如梦魇蚕食我。
“你知道吗?有个来自北方的商队被找到了。”小少爷说。
“是吗?”我低头,“北方还有商队去,我以为那地方已经没人了。”
“他们的头子叫做杰夫·本特利,他们家族曾是永冬城城主的骑士。很早以前,我的家族也和他们打过交道。”
“我听说过这人,想不到他竟然是个贵族?”
“他后来失踪,失踪五年多了。”
“他还活着?奇迹,神迹。”
我猜想杰夫认出我的可能性。
“不,他死了。”小少爷说得云淡风轻,“只是我们家族的巡逻兵在野外一个狼窝发现了他们的尸骨,尸体旁边正好是他们家族的家徽。”
“竟然是被狼吃了?真可怜。”
“所以我很好奇,北方人基本都死光了,你和你的手下竟然还能从大雪崩中逃出来。”
“所以我说是神迹。”
小少爷笑了声,不再追问,转而继续亲吻他的宠姬。
“对了,我听说南希小姐竟然向你求婚了?她可是个贵族小姐。”
“所以我拒绝了。像我这种人,还是适合窑子的婊子。”
不知为何,我又想起许普诺斯,我不曾再听见他的消息。他就像一个梦一样,消融在虚空。
“你只是不会爱而已,”小少爷把玩宠姬的俏手,“但很多人都不会爱,娶了贵族小姐和娶了窑子的娼妓是一样的,只是多些财产和权利而已。”
我点头,什么也没说。
如果我还能爱上某人,我很会珍惜吧,那类似染着薰衣草的烛火的感觉。
回去的时候,我看见史东正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叼着秸秆,逗弄不知哪来的流浪猫。
“啊呀,老大。你陪那贵族少爷玩完了?”
他抱着那只三色猫,我才发现他未瞎的那只眼睛和猫一样,淡得像是琥珀。
“嗯。”我转身,“去喝酒吗?”
“好。”他又在猫身上摸了几把,才恋恋不舍地跟我去酒馆。
下城酒馆鱼龙混杂,但是我倒是觉得很有人气。醉酒的人疯狂痴癫,我想那时候,才是人最接近灵魂的时候吧。自从被血腐病感染后,我就再也没有醉过。只是身体会麻木,喝多少也不会醉了。但是史东会醉酒,会断片。我一直想着把他灌醉然后套出他当年叛变的原因,但是未果。不知是得多强大的心灵枷锁才能封住那段记忆,还有他的感情……
酒吧的老板娘是我的老熟人,她递上烈酒,让我们坐在酒馆边上的位置,痛饮。
旁边,几个武夫喝得烂醉,吐词不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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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当我直视他的眼睛,他会回避我的目光。除了愧疚,他的眼中还有一些我分析不出来的情愫。
就算他当时真的背叛了我,就算他也是许普诺斯的手下之一,我也不会责怪他,怨恨他,我甚至感激他,若不是他,我现在该是死透彻了,堕落透彻了。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人是他。
我只是想知道一个答案。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
我见惯了雪域的苍白,就以为这事件一切都与雪域一样苍白,这无疑是片面,甚至愚昧的。我想,我的确应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放弃这寂寞的冰天雪地,去一个有人烟的地方,然后,学会说话,学会像正常人一样交流。
然而,如何才能遗忘呢。这几乎是一个足以让学者耗尽一生的课题。
伤害与疼痛是无法被遗忘的,无论是作为施加者还是承受者。
生命的每一个足迹,都会凝华成冰雪,结晶在我的背上。
耻辱,罪恶,痛苦,还有许多,无法遗忘的东西。并非只是客观记忆,还有我曾经的主观感情。
我的……我的主观……我主观的……一厢情愿的欲望?
我试图拥有的,却不曾拥有的幻梦,将伴随我一生。
我知晓自己无法彻底将他探究个透彻,我只是追随许普诺斯的脚步,试图将所见,所知,剖析个透彻。
但是我,连自己都无法剖析个透彻,我只知道,自己得像人一般活下去。
史东把我带离了雪原,我们去了临近的克莱城。
很长一段时间,我不会说话。甚至我觉得自己都快忘了如何组织语法。大概是因为血腐病,我的身体和精神都开始异变。
但是我不能放弃,我们都在为了一个简单而沉重的目的努力。
语言是人类文明的三大基石之一。我必须学会说话,学会交流,用新生儿的心态去剖析人类通用的语法,然后将他们句子里的,被我遗忘的词汇,一个个重拾。
不得不说,这期间史东帮了我很多。对现在这半疯半残的我,他尽了最大的努力。
他会帮我打手语,帮我组织句子。即使他不是什么研究语法的学者,却比学者更加耐心。
也许他是唯一能陪我走到最后的人。我很难相信,那人会是他。有些无奈,又欣慰。
无奈并非因为他可能背叛我,而是我无法对他的感情做出回应。
我的情爱尚未分娩,就被许普诺斯溺死在冰天腐血中。
“史东。”
我说出的第一个词是他的名字。
他笑了。
第14章 —而我早已一无所有—
时间过得很快,我们定居在克莱城已经五年了。我们现在给当地的贵族手下当佣兵。
北边认识我的人基本都死了,我和史东过得还算不错。
我们头上的贵族少爷是个荒淫却单纯的崽子。
有次,他问我:“北方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永冬城消失了,为什么北方突然就荒了。”
我回答:“因为雪崩,他们都死了。”
许普诺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雪崩,而我从他的魔爪下捡回半条命。
少爷逗弄怀中美姬,问我:“那你怎么活下来的?”
我回答:“大概是被神可怜我吧。”
贵族少爷们的爱好无非神迹,权利,美色。我自然乐于投其所好。当年的我做不到这般顺从吧,那时候我只是一个可怜虫。而现在,是一个剩下半条命的可怜虫。
我很珍惜现在的生活,有段日子几乎快忘了血腐病。
“你看着还真不像神保护的人呵,憔悴得像鬼一样。”
这小少爷的话倒是点醒了我。
“经历多了才这么显老的,大人。”
我想,许普诺斯的灵魂残片还寄生在我的驱壳中,如腐血给予我不死的沧桑,如梦魇蚕食我。
“你知道吗?有个来自北方的商队被找到了。”小少爷说。
“是吗?”我低头,“北方还有商队去,我以为那地方已经没人了。”
“他们的头子叫做杰夫·本特利,他们家族曾是永冬城城主的骑士。很早以前,我的家族也和他们打过交道。”
“我听说过这人,想不到他竟然是个贵族?”
“他后来失踪,失踪五年多了。”
“他还活着?奇迹,神迹。”
我猜想杰夫认出我的可能性。
“不,他死了。”小少爷说得云淡风轻,“只是我们家族的巡逻兵在野外一个狼窝发现了他们的尸骨,尸体旁边正好是他们家族的家徽。”
“竟然是被狼吃了?真可怜。”
“所以我很好奇,北方人基本都死光了,你和你的手下竟然还能从大雪崩中逃出来。”
“所以我说是神迹。”
小少爷笑了声,不再追问,转而继续亲吻他的宠姬。
“对了,我听说南希小姐竟然向你求婚了?她可是个贵族小姐。”
“所以我拒绝了。像我这种人,还是适合窑子的婊子。”
不知为何,我又想起许普诺斯,我不曾再听见他的消息。他就像一个梦一样,消融在虚空。
“你只是不会爱而已,”小少爷把玩宠姬的俏手,“但很多人都不会爱,娶了贵族小姐和娶了窑子的娼妓是一样的,只是多些财产和权利而已。”
我点头,什么也没说。
如果我还能爱上某人,我很会珍惜吧,那类似染着薰衣草的烛火的感觉。
回去的时候,我看见史东正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叼着秸秆,逗弄不知哪来的流浪猫。
“啊呀,老大。你陪那贵族少爷玩完了?”
他抱着那只三色猫,我才发现他未瞎的那只眼睛和猫一样,淡得像是琥珀。
“嗯。”我转身,“去喝酒吗?”
“好。”他又在猫身上摸了几把,才恋恋不舍地跟我去酒馆。
下城酒馆鱼龙混杂,但是我倒是觉得很有人气。醉酒的人疯狂痴癫,我想那时候,才是人最接近灵魂的时候吧。自从被血腐病感染后,我就再也没有醉过。只是身体会麻木,喝多少也不会醉了。但是史东会醉酒,会断片。我一直想着把他灌醉然后套出他当年叛变的原因,但是未果。不知是得多强大的心灵枷锁才能封住那段记忆,还有他的感情……
酒吧的老板娘是我的老熟人,她递上烈酒,让我们坐在酒馆边上的位置,痛饮。
旁边,几个武夫喝得烂醉,吐词不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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