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无故的停顿,其中必有深意。
    宁澹也明白她问的“方才”是指何时,轻声应:“只是有的地方有些奇怪。没什么,先睡吧。”
    沈遥凌点点头,随口说道:“明早见。”
    说完沈遥凌转身时一顿,觉得她跟宁澹说这样的话,是不是似乎不太好,有一点,失了分寸。
    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逝。
    沈遥凌早已没了折磨自己的习惯,从前说话做事总是反复思量,是因为她日日担忧着宁澹会不会看着自己感到厌烦,但现在她何必去费心掌控分寸?
    随心而为罢了。
    想与他问候便问候两句,不想多话便不开口,她如今又不需要追着宁澹到处跑,自然懒得去思索宁澹会对自己的话有什么反应。
    彻底转过身后,沈遥凌心中已再无挂碍,背朝着宁澹摆摆手。
    宁澹怔怔看着她进屋,良久才收回目光。
    熟稔地纵身一跃,轻巧跳上沈遥凌那间房顶,将腰间利剑取下,垫在脑后,望着大漠边缘的漫天星辰。
    硕大一颗,星光明亮,仿佛在无声地轻轻眨眼。
    另一间上房中,魏渔伸了个懒腰,惬意地往枕间更加埋了埋。
    又是一个屋里没人的夜晚,舒适。
    作者有话说:
    flag倒了,但是比昨天多了一千字!
    我们换个玩法,挑战明天比今天多一千字好不好!快跟我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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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3章 第 93 章
    ◎渴望◎
    日出星隐, 西北耀眼的日光落到面上时,宁澹醒来睁开眼,坐起来揉了揉肩。
    连着睡了几夜屋顶, 即便是他历经锤炼也会有些腰酸背痛, 但这都不算什么, 若要与魏渔同住, 他宁愿睡在屋顶上。
    宁澹面色冷酷地跳进院中, 打水洗漱。
    进大漠与别处不同, 早晨还不能动身,否则,若是走到半途没有遮阴的地方可以躲避, 又恰巧碰上日头最烈的时候, 只能苦熬过去,要多吃许多亏。
    最好的时辰是吃过午饭后, 等到阴凉一点再出发,夜间也得接着赶路,这样才能在第二日晌午前赶到柳镇。
    若青领着人把马车的帘子都钉牢了,听说一路上风沙极大,还加了一层防沙隔热的布。
    马车驶了许久,外面传来风声呼啸,一声声拉得极长,尖利,像极了哭号。
    沈遥凌唰的坐起, 怔怔听了好一会儿,忍不住拉开车门往外看。
    这一眼几乎分不清楚天与地, 风沙搅成了一片, 整个视野里全是灰漠漠的, 定睛看上许久,才能分辨出挂在遥远天边的一轮日头。
    日光分明火辣辣地照在脸上,却一点也不刺眼,被沙尘遮蔽着,如同悬在天上的一面银镜,很容易就要被沙尘给吞噬了。
    夹着砂砾的风刮在脸上刺拉拉地疼,大漠的无垠,好似能将世间万物全部吞噬席卷。
    如今,他们已真正身处大漠之中了。
    为了躲阴,他们从一条巨大的峡谷穿过,沈遥凌也骑了一匹马,不断地看向四周,赤色的山壁上深浅不一的泥土勾勒出奇异的纹路,似乎带着什么神秘的内涵。
    听说千万年前,这里是一条宽阔的河床,奔涌着自高山而来的涛涛大河,然而今日这里只剩下干涸到皲裂的泥土。
    世界永远不是恒定的,人的短短一生绝对不会是天地的永恒,那么,大偃未来将要经历的“天灾”会是数百年后沧桑巨变的一环吗?
    沈遥凌亲眼看着这些,心中震撼不已。
    天地变换自有其规律,想要阻挡天灾如同蚍蜉撼树,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他们能做的,唯有适应而已。
    过了一夜,第二日天亮后又走了小半日,他们终于到了柳镇。
    千万年前的河床,如今只剩下了一片小小水池,这个季节,水池边长着密密小草,草丛里还开着嫩黄的小花,在风中轻轻招摇,对于看腻了来路上那惨黄一片风沙景象的人们来说,是莫大的慰藉。
    柳镇正是围绕水边而建。在这样困苦的沙漠之中,人们尚且会因水而聚,依水而兴,只要有一点点办法,想活下来的人们都会竭尽全力。
    柳镇虽然不大,但看起来很热闹。
    今日恰好赶上集市,沈遥凌一行人的车马从镇上并不宽大的道路上驶过时,险些被堵得走不动。
    摊贩们热情地叫卖着,面前摊着一块布,摆上几大块烤好的兽肉,就算是一个小摊,光从他们笑容满面的脸上,绝对看不出就在他们的不远处,正经历着一场战乱。
    沈遥凌转头看了乌尔一眼,乌尔小鼻子小眼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出玉门关之前,宁府的手下给他易了容。
    这也是沈遥凌第一次亲眼见识到曾经宁澹问她要不要学的易容术。
    乌尔毕竟是一个异域人,眸色和肤色都不相同,想要伪装成大偃的士兵不大可能,但是把他变成一个平平无奇的乌苏侍从,还是没有问题的。
    沈遥凌道:“柳镇我想象中要繁华许多。”
    乌尔点点头:“百姓们与战争无关,无论发生什么,他们的生活总要继续。我离开之前留下一部分乌苏士兵在这里保护,至少不会发生大规模的械斗。”
    沈遥凌弯了弯唇:“乌尔殿下真是治理有方。”
    宁澹闻言,挑刺一般:“这也能叫有方,只是没有械斗罢了,又不能保证没有其它的麻烦。”
    魏渔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乌尔小小的眼睛放出了冷冷的视线:“宁大人想要出什么麻烦?”
    沈遥凌轻咳两声,立即指向前方道:“我们是不是到住处了。”
    不远处出现了一片平房,有些类似于大偃乡下的农庄。
    乌尔点点头:“那是维达尔的住宅,他是柳镇最富有的商贾。发生内乱之前刚好在王城做生意,现在他人还滞留在王城,他的家人都对乌苏忠心耿耿,拿着王室的信物,他们就会招待我们。”
    沈遥凌点点头。
    据乌尔所言,他在离开乌苏时也在柳镇停留过一阵子,维达尔的妻子里拉也认识他,甚至还跟他同桌吃过饭。
    里拉会认出乌尔的易容吗?
    马车停下,乌尔率先跳了下去。
    他像任何一个寻常的侍从一样,跟着其他人去后面的车上拆卸货物,拴马喂水,维达尔家中的仆人从他身旁经过,也什么都没发现。
    见门前来了人,一个看上去像是女主人模样的妇人迎出来,正是里拉。
    魏渔拿着乌尔给的信物,走到对方面前。
    乌尔的一个近侍跟着乌尔一起学了大偃话,此时充当着翻译。
    见到信物,里拉激动得捂住自己的嘴,一叠声地问道:“两位王子呢?两位殿下回来了没有?”
    此时,扮成侍从的乌尔已经拴好马,走到了魏渔身后。
    沈遥凌的心不由提了起来。
    近侍答道:“殿下还在大偃,我们这次回来,是给鸣雷城送去大偃援救的粮草。”
    “感谢王子殿下,鸣雷城的百姓和王城的百姓都会一直等着殿下回来的。”里拉又转向魏渔,满怀感激道,“无私的朋友们,快请进吧。”
    里拉全程都没有什么异常。
    似乎真的只把乌尔当成了一个普通的侍从。
    他们来到乌苏之后,名义是运送补给的商队,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叛军的戒心。
    魏渔的身份是“商队”的少爷,而她与魏渔以兄妹相称,宁澹则扮演押镖的镖头,负责看管粮草。
    那五千精兵留了大半在玉门关附近驻扎,用信号烟联系,毕竟再豪阔的商队也不可能带着如此之多的护卫。
    一切都很合情合理。
    沈遥凌默默地松了一口气。
    进到房中后,几人都在,乌尔合上门。
    “看来这招行得通。”
    宁澹细细听了一会儿,确认外边确实没有外人,才道。
    “里拉认不出你,就能保证叛军也认不出来?”
    乌尔点点头。
    顿了一会儿,才道。
    “我并非王后之子,在王城时,我并没有多少在大众面前露脸的机会,叛军最多也只是看过我的一两幅画像,否则我当初离开乌苏时也不会这么顺利。”
    宁澹没再开口。
    乌尔续道:“然而,对于乌苏的士兵来说也同样如此。乌里安不在,乌苏的军队不会认我这个二王子,只有拿回王冠,再加上一些熟悉的证人,我才能够号令军队。”
    魏渔思忖:“你具体的计划是什么?”
    乌尔说道:“叛军之中有一个将领叫做德加,他残忍嗜杀,他的妻子有北戎血统,王冠很可能在他的手上。”
    “所以要先找到德加?”
    乌尔点点头。
    “找到他之后,还要探知他们运送王冠的具体详细。目前我只能确定,现在正是北戎的放牧期,通常来说,直到十月北戎才会开关放行,十月之前我们都还有时间。”
    十月,怪不得乌尔在大偃时这般着急,不惜将弟弟留下,也要带着人立刻回乌苏。
    沈遥凌又想起出发那日,乌尔同乌里安告别时的情形,乌里安哭得涕泗横流。
    乌尔显然也有些不忍,但还是铁石心肠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沈遥凌猜,那句话的意思是在嘱咐乌里安要乖,因为最后乌里安还是不情不愿地收起了眼泪,瘪着嘴目送兄长离开。
    她对乌尔的印象从好到坏,又从坏到似乎也没那么坏,现在只能说是十分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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