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整整三天时间终于把麦子都收割完了,剩下的就是晾晒、碾场和扬场了,到第四天就要转战玉米地了,王向东不好意思再偷懒了,他也准备跟着大家伙一起去收割玉米。
“王队长,你还是去抓鱼吧,这一百多亩玉米地咱们近两百号人一天时间就能干完,这比割麦子轻松多了。”张正奎拦住他,大家伙也都劝上了,干活不差他一个,想吃鱼肉却离不开他呀。
“今天咱们换个口味,我发现玉米地里有不少洞穴,里头可是有野兔的,咱们去抓野兔吃。”王向东却回答道。
他来的头一个晚上就没睡好觉,劳累一天的队员们一爬上通铺就倒头大睡,呼噜声此起彼伏,隔壁的两间客房也配合着来个三重奏,忍无可忍那就不必忍了,他赶紧跑到对面的会议室躺长椅上睡,跟他过来的还有几个睡眠浅的人。
然后他在夜里无聊时就查看了一下周边的田地,居然在北边的玉米地里发现了几十个红点,放大一看,地下还有野兔啊,这边都是平原,没有其他的野物,那就拿野兔下饭了。
“东哥是猎人,他抓野兔老有经验了,这下会有兔肉吃啦,哈哈。”张铁锤等人开心的喊道。
“狡兔三窟,野兔哪那么容易抓呀,要是有的话还能轮到咱们,村长,你们以前没下套抓吗?”几个战士不相信了。
“难抓呀,那玩意都是夜里出来的,我们哪有精力去守,更别提钻玉米地了,找洞找路下套可不简单,运气好的话还能偶尔逮住一两只,这活没人愿意干,对呀,砍掉玉米秆后倒是可以去试试,王队长,还得看你的埃”张正奎想了想后觉得可行,鱼肉吃了三天,换个口味也不错,就是看能抓到多少了。
“东哥,鞭炮准备了吗?”刘大壮问道。
“鞭炮?你们想用鞭炮把野兔炸出来?这倒是个好想法,值得一试。”
“对,就是用鞭炮炸,昨天去镇上买了几串,等会儿你们几个过来帮忙埃”王向东点头了,这下这几个孩子更开心了,干活顽耍两不误。
跟随着大部队来到玉米地,望着一垄垄比人还高的密密麻麻的玉米秆,想要进去找野兔洞口还真不容易,那就先干活吧。
说到玉米,还是得先科普一下,玉米原产中美洲地区,传到咱们种花家却是直到十六世纪明朝的嘉靖年间。
咱们第一次对玉米有了直观的描述也是在明朝嘉靖三十九年的《平凉府志》中有记载:“番麦,一曰西天麦,苗叶如薥秫而肥短,末有穗如稻而非实。”
这里提到的番麦,指的就是当时的玉米,还别称叫做“西天麦”,玉米在明朝万历年间就已经深受广大老百姓的喜爱,于是开始了大面积种植。
那个时期的人们已经发现了玉米这种粮食与水稻不同,不仅是从形状上,也发现了玉米这种谷物的营养丰富,所以从明朝后期开始,玉米已经成了老百姓主要的粮食作物,在闹饥荒的年代,玉米就成了维持人们生存的重要食物来源。
玉米可以一年两熟,每次收获的产量又异于别的谷物,因此得到了大面积广泛的普及种植,品种也在不断的改良优化。
而且种植玉米还有一个好处,在别的作物青黄不接的时候,而饥荒闹得又太厉害,玉米可以在还没成熟的时候将它采摘下来食用,帮助人们度过饥荒。
这几年棒子面几乎就成了北方人们的主食了,几乎村村都种玉米,而且玉米秸秆也是有用的,既可以做饲料,也可以返田做肥料,还能作为造纸的原料。
大家伙很快就来到地头,还是按照小组分工分块开始砍玉米秆,干这活就不需要弯腰了,拿锄头对准玉米秆的根部,一锄头下去就把玉米秆砍倒,后面的就蹲下来掰玉米穗了。 掰玉米穗也有讲究,要用左手牢牢握住玉米穗的根部,右手紧紧攥住中间,向下猛一用力,手腕迅速扭转,随着咔嚓一声脆响,顶着红缨的玉米穗便顺利脱离了玉米秆,随手扔到空地上,继续再掰下一个。
一排排的玉米秆被砍倒,一个个玉米穗被掰下然后捡进麻袋里,大家伙有条不紊的劳作着。
“东哥,这里有个洞。”
“王队长,这里也有个洞。”
摘完玉米的秸秆被捆扎起来装车运走,玉米地就一块块的被腾空了,半个小时后就有洞口被发现了。
“来啦,来啦。”
帮着掰玉米穗的王向东就上场了,他当然知道哪里有野兔,但他不说,这还得靠别人来发现,功劳大家都得有嘛。
于是鞭炮声不时的响起,呼喊声、追逐声、欢笑声在玉米地里回荡,洞里被赶出来的野兔哪里逃得过周围虎视眈眈的眼睛和敏捷的双手。
这时的野兔可真肥,一只只都在五斤上下,小的也有两三斤,拎在手上感觉好沉,成就感满满的。
有收获孩子们更兴奋了,干活的疲惫瞬间被捕获的野兔给消除掉,想到美味的兔肉就口舌生津,这是现在版的望梅止渴埃
一百四十多亩地听起来好像很大的样子,到现场一看也确实很大,将近九万平方,长宽各有三百米左右,但架不住人多呀,一上午就推掉了一多半,那效率是杠杠的。
每次一袋袋玉米穗和一捆捆秸秆被运回村部时,连带着都还有几只野兔,食堂的大婶们脸上笑开了花,今天居然有兔肉吃了,剁碎了大锅炒上。
“村长,探子又来啦。”
看到大王庄村的会计张正标骑车进来,民兵马上叫了,引来了不少好事者端着碗筷走出来看热闹。
“你们这又是酸菜鱼汤又是炒兔肉的,还让不让别人活呀。”
原本想着他们这回在玉米地里抓了几只野兔改善了伙食就过来炫耀一番,张正标没想到这边抓到的野兔是他们的好几倍,每桌都有,那香味,嗐,人比人气死人埃
“怎么样?你们快干完啦,想过来支援我们是吗?”张正奎一本正经的问道。(本章完)
“王队长,你还是去抓鱼吧,这一百多亩玉米地咱们近两百号人一天时间就能干完,这比割麦子轻松多了。”张正奎拦住他,大家伙也都劝上了,干活不差他一个,想吃鱼肉却离不开他呀。
“今天咱们换个口味,我发现玉米地里有不少洞穴,里头可是有野兔的,咱们去抓野兔吃。”王向东却回答道。
他来的头一个晚上就没睡好觉,劳累一天的队员们一爬上通铺就倒头大睡,呼噜声此起彼伏,隔壁的两间客房也配合着来个三重奏,忍无可忍那就不必忍了,他赶紧跑到对面的会议室躺长椅上睡,跟他过来的还有几个睡眠浅的人。
然后他在夜里无聊时就查看了一下周边的田地,居然在北边的玉米地里发现了几十个红点,放大一看,地下还有野兔啊,这边都是平原,没有其他的野物,那就拿野兔下饭了。
“东哥是猎人,他抓野兔老有经验了,这下会有兔肉吃啦,哈哈。”张铁锤等人开心的喊道。
“狡兔三窟,野兔哪那么容易抓呀,要是有的话还能轮到咱们,村长,你们以前没下套抓吗?”几个战士不相信了。
“难抓呀,那玩意都是夜里出来的,我们哪有精力去守,更别提钻玉米地了,找洞找路下套可不简单,运气好的话还能偶尔逮住一两只,这活没人愿意干,对呀,砍掉玉米秆后倒是可以去试试,王队长,还得看你的埃”张正奎想了想后觉得可行,鱼肉吃了三天,换个口味也不错,就是看能抓到多少了。
“东哥,鞭炮准备了吗?”刘大壮问道。
“鞭炮?你们想用鞭炮把野兔炸出来?这倒是个好想法,值得一试。”
“对,就是用鞭炮炸,昨天去镇上买了几串,等会儿你们几个过来帮忙埃”王向东点头了,这下这几个孩子更开心了,干活顽耍两不误。
跟随着大部队来到玉米地,望着一垄垄比人还高的密密麻麻的玉米秆,想要进去找野兔洞口还真不容易,那就先干活吧。
说到玉米,还是得先科普一下,玉米原产中美洲地区,传到咱们种花家却是直到十六世纪明朝的嘉靖年间。
咱们第一次对玉米有了直观的描述也是在明朝嘉靖三十九年的《平凉府志》中有记载:“番麦,一曰西天麦,苗叶如薥秫而肥短,末有穗如稻而非实。”
这里提到的番麦,指的就是当时的玉米,还别称叫做“西天麦”,玉米在明朝万历年间就已经深受广大老百姓的喜爱,于是开始了大面积种植。
那个时期的人们已经发现了玉米这种粮食与水稻不同,不仅是从形状上,也发现了玉米这种谷物的营养丰富,所以从明朝后期开始,玉米已经成了老百姓主要的粮食作物,在闹饥荒的年代,玉米就成了维持人们生存的重要食物来源。
玉米可以一年两熟,每次收获的产量又异于别的谷物,因此得到了大面积广泛的普及种植,品种也在不断的改良优化。
而且种植玉米还有一个好处,在别的作物青黄不接的时候,而饥荒闹得又太厉害,玉米可以在还没成熟的时候将它采摘下来食用,帮助人们度过饥荒。
这几年棒子面几乎就成了北方人们的主食了,几乎村村都种玉米,而且玉米秸秆也是有用的,既可以做饲料,也可以返田做肥料,还能作为造纸的原料。
大家伙很快就来到地头,还是按照小组分工分块开始砍玉米秆,干这活就不需要弯腰了,拿锄头对准玉米秆的根部,一锄头下去就把玉米秆砍倒,后面的就蹲下来掰玉米穗了。 掰玉米穗也有讲究,要用左手牢牢握住玉米穗的根部,右手紧紧攥住中间,向下猛一用力,手腕迅速扭转,随着咔嚓一声脆响,顶着红缨的玉米穗便顺利脱离了玉米秆,随手扔到空地上,继续再掰下一个。
一排排的玉米秆被砍倒,一个个玉米穗被掰下然后捡进麻袋里,大家伙有条不紊的劳作着。
“东哥,这里有个洞。”
“王队长,这里也有个洞。”
摘完玉米的秸秆被捆扎起来装车运走,玉米地就一块块的被腾空了,半个小时后就有洞口被发现了。
“来啦,来啦。”
帮着掰玉米穗的王向东就上场了,他当然知道哪里有野兔,但他不说,这还得靠别人来发现,功劳大家都得有嘛。
于是鞭炮声不时的响起,呼喊声、追逐声、欢笑声在玉米地里回荡,洞里被赶出来的野兔哪里逃得过周围虎视眈眈的眼睛和敏捷的双手。
这时的野兔可真肥,一只只都在五斤上下,小的也有两三斤,拎在手上感觉好沉,成就感满满的。
有收获孩子们更兴奋了,干活的疲惫瞬间被捕获的野兔给消除掉,想到美味的兔肉就口舌生津,这是现在版的望梅止渴埃
一百四十多亩地听起来好像很大的样子,到现场一看也确实很大,将近九万平方,长宽各有三百米左右,但架不住人多呀,一上午就推掉了一多半,那效率是杠杠的。
每次一袋袋玉米穗和一捆捆秸秆被运回村部时,连带着都还有几只野兔,食堂的大婶们脸上笑开了花,今天居然有兔肉吃了,剁碎了大锅炒上。
“村长,探子又来啦。”
看到大王庄村的会计张正标骑车进来,民兵马上叫了,引来了不少好事者端着碗筷走出来看热闹。
“你们这又是酸菜鱼汤又是炒兔肉的,还让不让别人活呀。”
原本想着他们这回在玉米地里抓了几只野兔改善了伙食就过来炫耀一番,张正标没想到这边抓到的野兔是他们的好几倍,每桌都有,那香味,嗐,人比人气死人埃
“怎么样?你们快干完啦,想过来支援我们是吗?”张正奎一本正经的问道。(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