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人被耍,也即那个第三人完全意识到了这边的主导者是警方。
曲卿只好说:“今天就先散了吧,辛苦大家了,案子明天再说。”
也只好如此了。
大家分别道别回家,曲卿见方乐没动,就说:“方乐,你也回家吧。”
方乐有些犹豫,说:“反正时间也晚了,要不我留下吧。”
曲卿果断说:“不行!家里的休息效果总比在这里的好,况且局里早七点就有人来了,不安静。”
“好吧。”
方乐只好离开,临走前又回头看了眼,他总觉得曲卿虽在让大家离开,她自己却有留下的意图。
果然,大家全走后,曲卿却在办公椅上坐下来,摊开此案的卷宗资料开始查看。
行动徒劳,还被对方直接察觉了警方的介入,这是她这个行动队长的失败……
一夜无话。
一大早,大家又在办公室里集合的时候,发现早已等待的曲卿双目带血丝,明显是熬夜的症状。
但谁都没点破。
曲卿将笔记本电脑往会议桌上一推,说:“我研究了很长时间希望中学那个机房的资料,包括上机名单以及门口视频,发现了一个新的嫌疑人。”
新的嫌疑人?
曲卿解释:“那个机房关闭时间是在晚7点,所以一般学生6点多就离开了,我把那里门口的视频调整到了最后几分钟,你们看看。”
最后几分钟?
大家轮流着一看,小韩说:“师姐,这没什么啊。”
那几分钟里,有三个学生相继离开,然后那名机房职工也离开了,并返身锁门。
曲卿说:“表面看,是没什么问题,但我对比记录,发现那个时段刷卡下机的学生,其实只有两个。”
“只有两个?”
“对,也即那三个学生里有一个下机根本就没刷卡,就是视频里的倒数第二个学生,而我继续往前查,他也没有对应的上机刷卡记录,他进入机房的时间还是在第一通勒索电话的一个多小时前。”
大家再看,发现那是个男生,戴着眼镜,在机房门口离开时还有意无意抬头看了一眼摄像头,眼神里意味不明。
而也是这一瞥,他被摄录到了一个足够的正面。
曲卿继续说:“他进入机房的时段正好包含了勒索电话的时段,且提前进入很晚离开,嫌疑很大,他将是我们下一阶段的重点调查目标,好了,行动——”
有了确切的目标后,刑警们的效率毋庸置疑。
关于那男生的资料很快搜集齐全了。
“他叫范哲明,16岁,高二1班,高中部学生会干事,历届三好生,成绩优秀,从来没下过年级前五,其个人在学生间人气也不低,算是校方的重点培养对象。”
“重要的是另外两方面……”
“范哲明的计算机水平很高,我们又找到了那个机房那天当班的职工,他回忆说那天范哲明是替代一位负责机房维护的老师来为所有机器做调试的,所以耗时很多,中间还为一些学生指导上机,包括对最后排的49号机!”
“他的家庭背景更值得关注,他父亲是位市府官员,妈妈则是一家国.企的高层,而我们前头查到的杨树的资料显示,杨树的父母都在这家国.企上班,也即杨树父母的工作都在范家掌控之下,这应该是杨树打死都不肯咬出主谋的原因吧,也该是3班的他和1班的范哲明认识的契机。”
“综上所述,范哲明就是主导陈金才被勒索案的幕后主谋,无疑了!”
曲卿下令:“拘传他,但要避开校方。”
留在分局里陪着等消息的小韩问:“师姐,为什么要避开校方啊?”
曲卿没答,方乐代为解释:“从汇报的资料看,这个范哲明是那种标准的模范生,恐怕在家里还是好孩子,学校重点培养,学生间还有知名度,这样的人如果被曝牵涉犯案,会对学校的声誉造成很大冲击,校方肯定不乐于配合我们把人拘走,而且此类人易被社会关注成为新闻噱头,这会反过来形成舆论压力,给我们办案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这也不会是分局想看到的。”
小韩扭头问:“师姐,是这样么?”
曲卿点头:“方乐解释的已经很好了……而且,此人仅有16岁,这案子也算不上恶性案子,我不想将动静闹得太大。”
想一想,曲卿前面拘传杨树都是悄悄的进行,这算是心底的良善吧。
范哲明被“请来”分局的时候,大家见到其真人,远比看资料照片和视频截图更吃惊。
虽然只有16岁,但这是个比想象里还要斯文的男生。
头发一丝不苟,眼镜厚厚,虽然着校服,却能透露出一股书卷气,人也冷静,套用句老话:透露着他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成熟。
即便是坐在了审讯椅上的时候,那坐姿也极其标准规范,仿若聆听校领导教诲的前排学生。
“请问,找我什么事么?”
范哲明主动问。
“我们正在侦办一件案件,想对你做一下问询。”
“那你们肯定要失望了,”范哲明推推眼镜框,“虽然不知你们要查的具体是什么案子,但你们找错人了,我对学习以外的事情半点不知。”
曲卿盯了一眼,说:“11号那天发生了一桩勒索案,有人在希望中学高中部的机房发送网络勒索电话,我们已经找到打电话的人,就是和你同年级但不同班的同学杨树。”
范哲明说:“既然你们已经找到了犯人,我想就不必要问我了,我不认识‘杨树’。”
这时大何在旁边猛一拍桌子,呵斥说:“范哲明,你装什么糊涂,你觉得一般性的问询,我们会专门把你请到这里来么?!告诉你,会进入这个房间受审的都是嫌疑犯!”
曲卿制止了大何的咆哮,解释:“这桩勒索案涉及不低的计算机知识,还要懂得使用变声器软件,而我们调查到的杨树在这方面完全不精通,所以推断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在旁边指导他,而据机房职工说那天你替代一位老师进入了机房调试机器,还和当时坐在最后一排49号机上的杨树做了某种交流,我们还找到了那位负责机房维护的老师,他说那天是你主动替他去机房的,因此,我们怀疑那个指导杨树打勒索电话的,就是你,你是勒索案的主谋。”
范哲明反问:“凭这些不足以指认我是罪犯吧?”
曲卿说:“当然不止这些,我们一早从某网吧抓到了一个叫李子成的人,他是贵校的辍学生,他说,是游戏里认识的一个叫‘无我’的角色指导他参与勒索的,范同学,你是‘无我’么?”
“我是无我。”
范哲明承认出奇的快。
“但我不记得向那个李子成指导过什么犯罪,我在游戏里也从不问对方身份是谁,李子成是哪个游戏角色?”
曲卿没有回答,审视着这位16岁少年,范哲明却完全无动于衷。
“范同学,我们会申请调查你在家里或学校里所接触过的私人及办公电脑。”
“没问题。”回答很坦然。
“你应该知道,我们之所以不惊动你的学校和你的家庭,就是希望你能够坦白,这样我们才能根据你的合作态度将事态影响尽量降到最低。”
“那我感谢你们了,但我真的不是你们要找的人。”
“你要明白,证据只会越来越多。”
“我明白,但我也知道,定一个人的罪需要实实在在的证据……我可以走了么?”
目送这个少年人离开,专案组几人都多少气着了。
大鲁捶墙说:“从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小子,这态度简直肆无忌惮啊!”
小鲁说:“他的底气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小韩说:“可他已经16岁了啊,这又是刑事案件。”
方乐悠悠说:“他是认为,我们没有明确的证据,拿他根本没有办法。”
大鲁不同意说:“李子成的证词不是证据么?连带杨树,我们加紧点儿审,很可能他能供出这个范哲明的,而且是直接供出其本人,不是什么游戏角色!”
曲卿摇头:“我国刑事案件判罪的原则之一是物重于人证,李子成和杨树只能算人证,分量并不够充足。”
“物证……哎,对了,”小鲁说,“他不是和李子成在游戏里联络的么?游戏里联络要么是信箱,要么是频道对话,查那个,如果有无我教唆李子成犯罪的直接文字,又和本案的犯案模式一致,那就能当物证了吧?”
这倒是个思路……
方乐说:“这的确是个办法,要是信箱沟通,兴许能从游戏商那里查到数据,但要是频道对话,就不见得了……咦,对了,李子成一直是在网吧上网的,他和无我的频道对话会不会被摄像头摄录下来?”
是啊,要是录到了对话,再确定范哲明就是“无我”(实质上他自己已承认),那就是物证了!
但曲卿说:“李子成当时在用的机器屏幕并不正对着摄像头方向。”
得了,这思路也遇阻了。
曲卿只好吩咐:“先申请把范哲明在家和学校里接触过的电脑取过来分析,看有无发现吧,小飞,分析的任务交给你。”
“明白,师姐。”
但是范哲明是计算机高手,前头又那么干脆地承认了他就是无我,从那些电脑里查出有用东西的概率很小。
所以曲卿又补充说:“大家也各自想一想,还有什么渠道能查到确实的物证。”
“明白……”
物证……物证……
大家都去忙了,身份上算闲人的方乐喃喃自语。
案子虽小,物证也不好找啊。
他忽然想到了一事,对曲卿说:“对了,咱们是不是有个人该再去拜访一下了?”
“陈金才?”曲卿问。
方乐说:“不,我是说他的前女友程兰,咱们前头不是怀疑程兰受到了威胁才去陈金才新女友的生日上闹场的么,而威胁的手段极可能是使用了不雅照。”
“那又如何?”
“你想啊,要是勒索犯是范哲明、李子成和杨树这三人,那么他们三个都不太可能直接露面去向程兰展示不雅照威胁她去做什么,他们只能通过网络或电话的手段,关键就是,程兰是勒索案发几天后才去闹场的,那么她被威胁不见得是在11号那个时段,要是她被威胁是在11号之后的话,那个搞威胁的人又是谁?还是胆小怕事的杨树?一直在网吧里的李子成?不,很有可能就是范哲明本人!”
曲卿想了想,站起说:“走,去见程兰……”
程家,程兰这次总算让几人组进门了,因为曲卿打头就说:“我们已经抓到了勒索陈金才的嫌犯,想到程女士这里做些求证。”
而一落座,曲卿就直达主题:“程女士,15号的时候,陈金才为别人举办生日,你去了,但我听陈金才说,那之前你们早已分手了,所以我想知道,是不是有人逼迫你这么做的?”
程兰点头,眼珠有些红,说:“是,12号的时候,我收到了不雅照,是我和陈金才的,我不敢不听他们要我做的事……而我这些天一直担惊受怕,生怕那些人利用那些照片和录像再让我做什么……对了,你们说嫌犯已经抓到了,找到那些东西了么?万望你们销毁它,求你们了!”
看得出来,这个三十出头的女子这些天遭受了不少折磨。
曲卿据实以告:“是都确认了,有两个嫌犯在押,只是对第三个嫌疑人的证据链欠缺一些,所以我们才想请你提供协助。”
方乐此刻问:“程女士,勒索者是怎么向你展示照片的?打电话?短信?”
程兰说:“是向我手机号绑定的邮箱。”
“那份邮件还在么?请让我们取证一下。”
“在的……”
离开程兰家,曲卿说:“既然邮件通过网络发送,如果是范哲明本人才能接触到的电脑发来的,这也算证据链之一……小飞,回分局后,你查一查发来那封邮件的真实ip。”
“哦……”
由于有上次小韩熬夜自制的软件在,这次很快就分析出了原ip,小韩汇报说:“师姐,还是希望中学的电脑,地址是另一个机房。”
还是机房?
曲卿皱眉。
方乐说:“这个范哲明年纪虽小,做事却很缜密呀,他既不用自家电脑,也不用学校里的私人或办公电脑,而是用公共机房的,就算证实他那个时段在机房上网,也证实不了更多东西呀。”
是啊,这根本不是他们想要的“物证”。
想什么来什么,鉴定那里来电话,所以三人组来到了刑事科学技术室。
技术员指着前面陈金才的手机说:“有两个发现,希望能帮到你们。”
“什么发现?”
“第一,我们确认了这部手机中毒的途径,是通过点进某个含有木马的网站才导致中毒的。”
木马网站?
曲卿接过那个网站的纸面资料,发现那是个不太正规的网站。
方乐喜悦说:“这网站有没有可能就是范哲明制作或参与运行的?”
曲卿点头,说:“最好是这样……第二个发现是什么?”
曲卿只好说:“今天就先散了吧,辛苦大家了,案子明天再说。”
也只好如此了。
大家分别道别回家,曲卿见方乐没动,就说:“方乐,你也回家吧。”
方乐有些犹豫,说:“反正时间也晚了,要不我留下吧。”
曲卿果断说:“不行!家里的休息效果总比在这里的好,况且局里早七点就有人来了,不安静。”
“好吧。”
方乐只好离开,临走前又回头看了眼,他总觉得曲卿虽在让大家离开,她自己却有留下的意图。
果然,大家全走后,曲卿却在办公椅上坐下来,摊开此案的卷宗资料开始查看。
行动徒劳,还被对方直接察觉了警方的介入,这是她这个行动队长的失败……
一夜无话。
一大早,大家又在办公室里集合的时候,发现早已等待的曲卿双目带血丝,明显是熬夜的症状。
但谁都没点破。
曲卿将笔记本电脑往会议桌上一推,说:“我研究了很长时间希望中学那个机房的资料,包括上机名单以及门口视频,发现了一个新的嫌疑人。”
新的嫌疑人?
曲卿解释:“那个机房关闭时间是在晚7点,所以一般学生6点多就离开了,我把那里门口的视频调整到了最后几分钟,你们看看。”
最后几分钟?
大家轮流着一看,小韩说:“师姐,这没什么啊。”
那几分钟里,有三个学生相继离开,然后那名机房职工也离开了,并返身锁门。
曲卿说:“表面看,是没什么问题,但我对比记录,发现那个时段刷卡下机的学生,其实只有两个。”
“只有两个?”
“对,也即那三个学生里有一个下机根本就没刷卡,就是视频里的倒数第二个学生,而我继续往前查,他也没有对应的上机刷卡记录,他进入机房的时间还是在第一通勒索电话的一个多小时前。”
大家再看,发现那是个男生,戴着眼镜,在机房门口离开时还有意无意抬头看了一眼摄像头,眼神里意味不明。
而也是这一瞥,他被摄录到了一个足够的正面。
曲卿继续说:“他进入机房的时段正好包含了勒索电话的时段,且提前进入很晚离开,嫌疑很大,他将是我们下一阶段的重点调查目标,好了,行动——”
有了确切的目标后,刑警们的效率毋庸置疑。
关于那男生的资料很快搜集齐全了。
“他叫范哲明,16岁,高二1班,高中部学生会干事,历届三好生,成绩优秀,从来没下过年级前五,其个人在学生间人气也不低,算是校方的重点培养对象。”
“重要的是另外两方面……”
“范哲明的计算机水平很高,我们又找到了那个机房那天当班的职工,他回忆说那天范哲明是替代一位负责机房维护的老师来为所有机器做调试的,所以耗时很多,中间还为一些学生指导上机,包括对最后排的49号机!”
“他的家庭背景更值得关注,他父亲是位市府官员,妈妈则是一家国.企的高层,而我们前头查到的杨树的资料显示,杨树的父母都在这家国.企上班,也即杨树父母的工作都在范家掌控之下,这应该是杨树打死都不肯咬出主谋的原因吧,也该是3班的他和1班的范哲明认识的契机。”
“综上所述,范哲明就是主导陈金才被勒索案的幕后主谋,无疑了!”
曲卿下令:“拘传他,但要避开校方。”
留在分局里陪着等消息的小韩问:“师姐,为什么要避开校方啊?”
曲卿没答,方乐代为解释:“从汇报的资料看,这个范哲明是那种标准的模范生,恐怕在家里还是好孩子,学校重点培养,学生间还有知名度,这样的人如果被曝牵涉犯案,会对学校的声誉造成很大冲击,校方肯定不乐于配合我们把人拘走,而且此类人易被社会关注成为新闻噱头,这会反过来形成舆论压力,给我们办案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这也不会是分局想看到的。”
小韩扭头问:“师姐,是这样么?”
曲卿点头:“方乐解释的已经很好了……而且,此人仅有16岁,这案子也算不上恶性案子,我不想将动静闹得太大。”
想一想,曲卿前面拘传杨树都是悄悄的进行,这算是心底的良善吧。
范哲明被“请来”分局的时候,大家见到其真人,远比看资料照片和视频截图更吃惊。
虽然只有16岁,但这是个比想象里还要斯文的男生。
头发一丝不苟,眼镜厚厚,虽然着校服,却能透露出一股书卷气,人也冷静,套用句老话:透露着他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成熟。
即便是坐在了审讯椅上的时候,那坐姿也极其标准规范,仿若聆听校领导教诲的前排学生。
“请问,找我什么事么?”
范哲明主动问。
“我们正在侦办一件案件,想对你做一下问询。”
“那你们肯定要失望了,”范哲明推推眼镜框,“虽然不知你们要查的具体是什么案子,但你们找错人了,我对学习以外的事情半点不知。”
曲卿盯了一眼,说:“11号那天发生了一桩勒索案,有人在希望中学高中部的机房发送网络勒索电话,我们已经找到打电话的人,就是和你同年级但不同班的同学杨树。”
范哲明说:“既然你们已经找到了犯人,我想就不必要问我了,我不认识‘杨树’。”
这时大何在旁边猛一拍桌子,呵斥说:“范哲明,你装什么糊涂,你觉得一般性的问询,我们会专门把你请到这里来么?!告诉你,会进入这个房间受审的都是嫌疑犯!”
曲卿制止了大何的咆哮,解释:“这桩勒索案涉及不低的计算机知识,还要懂得使用变声器软件,而我们调查到的杨树在这方面完全不精通,所以推断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在旁边指导他,而据机房职工说那天你替代一位老师进入了机房调试机器,还和当时坐在最后一排49号机上的杨树做了某种交流,我们还找到了那位负责机房维护的老师,他说那天是你主动替他去机房的,因此,我们怀疑那个指导杨树打勒索电话的,就是你,你是勒索案的主谋。”
范哲明反问:“凭这些不足以指认我是罪犯吧?”
曲卿说:“当然不止这些,我们一早从某网吧抓到了一个叫李子成的人,他是贵校的辍学生,他说,是游戏里认识的一个叫‘无我’的角色指导他参与勒索的,范同学,你是‘无我’么?”
“我是无我。”
范哲明承认出奇的快。
“但我不记得向那个李子成指导过什么犯罪,我在游戏里也从不问对方身份是谁,李子成是哪个游戏角色?”
曲卿没有回答,审视着这位16岁少年,范哲明却完全无动于衷。
“范同学,我们会申请调查你在家里或学校里所接触过的私人及办公电脑。”
“没问题。”回答很坦然。
“你应该知道,我们之所以不惊动你的学校和你的家庭,就是希望你能够坦白,这样我们才能根据你的合作态度将事态影响尽量降到最低。”
“那我感谢你们了,但我真的不是你们要找的人。”
“你要明白,证据只会越来越多。”
“我明白,但我也知道,定一个人的罪需要实实在在的证据……我可以走了么?”
目送这个少年人离开,专案组几人都多少气着了。
大鲁捶墙说:“从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小子,这态度简直肆无忌惮啊!”
小鲁说:“他的底气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小韩说:“可他已经16岁了啊,这又是刑事案件。”
方乐悠悠说:“他是认为,我们没有明确的证据,拿他根本没有办法。”
大鲁不同意说:“李子成的证词不是证据么?连带杨树,我们加紧点儿审,很可能他能供出这个范哲明的,而且是直接供出其本人,不是什么游戏角色!”
曲卿摇头:“我国刑事案件判罪的原则之一是物重于人证,李子成和杨树只能算人证,分量并不够充足。”
“物证……哎,对了,”小鲁说,“他不是和李子成在游戏里联络的么?游戏里联络要么是信箱,要么是频道对话,查那个,如果有无我教唆李子成犯罪的直接文字,又和本案的犯案模式一致,那就能当物证了吧?”
这倒是个思路……
方乐说:“这的确是个办法,要是信箱沟通,兴许能从游戏商那里查到数据,但要是频道对话,就不见得了……咦,对了,李子成一直是在网吧上网的,他和无我的频道对话会不会被摄像头摄录下来?”
是啊,要是录到了对话,再确定范哲明就是“无我”(实质上他自己已承认),那就是物证了!
但曲卿说:“李子成当时在用的机器屏幕并不正对着摄像头方向。”
得了,这思路也遇阻了。
曲卿只好吩咐:“先申请把范哲明在家和学校里接触过的电脑取过来分析,看有无发现吧,小飞,分析的任务交给你。”
“明白,师姐。”
但是范哲明是计算机高手,前头又那么干脆地承认了他就是无我,从那些电脑里查出有用东西的概率很小。
所以曲卿又补充说:“大家也各自想一想,还有什么渠道能查到确实的物证。”
“明白……”
物证……物证……
大家都去忙了,身份上算闲人的方乐喃喃自语。
案子虽小,物证也不好找啊。
他忽然想到了一事,对曲卿说:“对了,咱们是不是有个人该再去拜访一下了?”
“陈金才?”曲卿问。
方乐说:“不,我是说他的前女友程兰,咱们前头不是怀疑程兰受到了威胁才去陈金才新女友的生日上闹场的么,而威胁的手段极可能是使用了不雅照。”
“那又如何?”
“你想啊,要是勒索犯是范哲明、李子成和杨树这三人,那么他们三个都不太可能直接露面去向程兰展示不雅照威胁她去做什么,他们只能通过网络或电话的手段,关键就是,程兰是勒索案发几天后才去闹场的,那么她被威胁不见得是在11号那个时段,要是她被威胁是在11号之后的话,那个搞威胁的人又是谁?还是胆小怕事的杨树?一直在网吧里的李子成?不,很有可能就是范哲明本人!”
曲卿想了想,站起说:“走,去见程兰……”
程家,程兰这次总算让几人组进门了,因为曲卿打头就说:“我们已经抓到了勒索陈金才的嫌犯,想到程女士这里做些求证。”
而一落座,曲卿就直达主题:“程女士,15号的时候,陈金才为别人举办生日,你去了,但我听陈金才说,那之前你们早已分手了,所以我想知道,是不是有人逼迫你这么做的?”
程兰点头,眼珠有些红,说:“是,12号的时候,我收到了不雅照,是我和陈金才的,我不敢不听他们要我做的事……而我这些天一直担惊受怕,生怕那些人利用那些照片和录像再让我做什么……对了,你们说嫌犯已经抓到了,找到那些东西了么?万望你们销毁它,求你们了!”
看得出来,这个三十出头的女子这些天遭受了不少折磨。
曲卿据实以告:“是都确认了,有两个嫌犯在押,只是对第三个嫌疑人的证据链欠缺一些,所以我们才想请你提供协助。”
方乐此刻问:“程女士,勒索者是怎么向你展示照片的?打电话?短信?”
程兰说:“是向我手机号绑定的邮箱。”
“那份邮件还在么?请让我们取证一下。”
“在的……”
离开程兰家,曲卿说:“既然邮件通过网络发送,如果是范哲明本人才能接触到的电脑发来的,这也算证据链之一……小飞,回分局后,你查一查发来那封邮件的真实ip。”
“哦……”
由于有上次小韩熬夜自制的软件在,这次很快就分析出了原ip,小韩汇报说:“师姐,还是希望中学的电脑,地址是另一个机房。”
还是机房?
曲卿皱眉。
方乐说:“这个范哲明年纪虽小,做事却很缜密呀,他既不用自家电脑,也不用学校里的私人或办公电脑,而是用公共机房的,就算证实他那个时段在机房上网,也证实不了更多东西呀。”
是啊,这根本不是他们想要的“物证”。
想什么来什么,鉴定那里来电话,所以三人组来到了刑事科学技术室。
技术员指着前面陈金才的手机说:“有两个发现,希望能帮到你们。”
“什么发现?”
“第一,我们确认了这部手机中毒的途径,是通过点进某个含有木马的网站才导致中毒的。”
木马网站?
曲卿接过那个网站的纸面资料,发现那是个不太正规的网站。
方乐喜悦说:“这网站有没有可能就是范哲明制作或参与运行的?”
曲卿点头,说:“最好是这样……第二个发现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