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大学四年中,有一个人对我很重要,她就是我老乡。
    刚到学校的第一天,在报到完了之后,二哥帮我找到了一个老乡,虽说不是一个市的,但离的也不远,凑合的也就成了老乡了。
    在二哥与她的父亲离开以后,我们就算是相识了。算起来,她是我在学校第一个认识的人——甚至在我认识舍友之前。
    在开学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没有主动找过对方,可能是因为我们各自身边都有太多的人去认识,太多的事物让我们去熟悉吧。
    上了大学的我,彻底脱离了原有的束缚,在刚开始的时候,我甚至放纵自己到了不可想象的地步,而也将真实的自我发挥的淋漓尽致。除了面对少数同学、师长,我挂着一张假面具外,大多数时候,在许多场合,我都冷漠自我,不将任何环境任何人放在心上。那段时间,我真的是很疯狂。
    而后来与她再见面,似乎不是可以,也算不上随意,从暑假无意的一起回家到平时的偶尔相遇,反正没有多少次,也没刻意的去深入了解对方什么,自然而然的,我们成了故知。
    我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甚至直到现在,称呼对方都是两个字——老乡。不是名字,不是同学,甚至不是朋友,就是老乡,真是奇怪的称呼,但却成就了我们不小的缘分,很深的感情。
    我一向都很男孩子气的一副模样,所以跟女孩子在一起,自然就是保护者、强者的一副姿态;而跟男孩子在一起,也是哥们相称,很少被他们当成女孩看待。这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好的是这种性格使我交了很多好朋友,同性的异性的都有;糟糕的是当我累的时候只能自己承受自己消除,很少有人会为我分担,理由很简单——我强嘛,很无奈的现实。
    而她是一个例外。可能是因为她身高一米七,身体也是很健壮的样子的缘故,反正在她面前,一切都变的不一样。她总爱把我当成一名小妹妹来哄,来讨我开心,每次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会给我买果冻哄我开心。而许多次以后,我开始习惯了在她面前当小孩子,我竟然会对她撒娇,而这是我面对家人都很少做的事情。我还很喜欢靠在她身上耍赖,而她总是很纵容我,很娇宠我的样子。就这样在四年大学生活里,我习惯了不开心的时候去缠她,向她诉苦撒娇,也习惯了她哄我、逗我,买果冻给我吃。而习惯是一件影响人很深的东西,所以,我现在最爱吃的果冻就是那时她常买给我的“亲亲我的果冻”
    很奇怪的一种感情模式,却是我大学生活中最自然平淡最真实平凡也是最让我眷恋的一段感情。她既是我的朋友,却又象我的长姐;我习惯了依赖她,习惯了信任她,也习惯了喜欢她。她,就是我大学中一段特别情谊但却是特别真实的情感的象征。
    最记得就是毕业的时候,我们都穷兮兮的。当火车走到济南——我的站点时,她将身上所有的家当掏了出来,只留下了路费,剩下的都塞给了我。虽然不多,但那份情我终身难忘。
    现在,转眼我们已经毕业两三年了,虽然时间和空间将我们改变了许多,但庆幸的是那份情感却一直没有改变。我依然还是习惯在郁闷的时候向她诉苦撒娇,只不过换成了用手机联系表达罢了,而她对我还是那种宠溺的感觉,让我温馨感动。
    再有几个月,她就要做新娘了,有人说,女人一结婚,友情就会飞。我不知道我们的友情会不会飞,但我不会去介意未来,即使将来我们的友谊真的飞走了,但有过美好的一段过去、一段回忆,也就足矣了。这,就值得我珍藏回味一生了!
    老乡,祝你幸福了,我永远的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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