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下得再大, 跟贵族和有钱老爷们都没关系, 他们总不会缺吃缺喝, 池晏现在住的旅馆,只接待了池晏这一行人, 老板全靠池晏付的钱维持生活,加上池晏出手很大方, 所以这间旅馆,算是直接被池晏包了下来,池晏这段时间一直宴请贵族和城里的大商人们, 甚至还有一些官员和管事。
    官员虽然不是贵族, 并且这一百年几乎都没什么用, 但毕竟身处权力中心,地位在那摆着。
    贵族们这个冬天无法回自己的领地, 大雪封路,带再多人手也不能保证不会遇上危险,无所事事的贵族们平时不是看角斗,就是聚会。
    卖儿卖女的平民也变多了, 漂亮的男孩女孩,一袋小麦就能买走。
    不过卖的多,买的少,平民们只能想另外的办法。
    池晏这次没有带厨娘过来,就开始指导旅馆里的厨娘。
    在这个时代,人们都默认只有女人可以做出可口的饭菜,这也是有好处的, 至少给了女人一个工作。
    只有请不起厨娘的人家,才可能有男人做饭。
    这个时候,池晏也没有急,他现在急也没有用,离深冬还有一段时间,他每天除了跟贵族们打交道,套话和了解圣城以及肯蒂斯的具体运作之外,就是研究怎么吃。
    他总要给自己找点事做,才不会焦躁。
    “对,就这样。”池晏在厨房盯着厨娘蒸面包,他这次没有叫厨娘做老酸面,而是直接做的酵种。
    酵种也好做,黑麦粉放进密封的罐子,加水,搅匀之后放在室温下发酵,因为现在天气太冷,池晏让厨娘把罐子放在有壁炉的房间里。
    每天都要再加水和黑麦粉,等七八天后,麦粉糊糊自然膨胀到两倍大,表面有了气泡,酵种就做好了。
    做一罐可以用一辈子,只要每次用了之后继续加水和麦粉喂养就行。
    池晏也是这次才想起这个办法——他之前也就记得怎么做老酵面。
    但老酵面的缺点比较明显,就是带酸味,如果和面的时候加多了,馒头就会带点酸味,虽然不难吃,但是不带酸味的肯定能好。
    这次他还让人把带来的糖块碾成糖粉,加进蛋白里,用铁片制作的打蛋器打发,拌进一些面粉,然后再倒进面粉里,放进烤箱里。
    烤出来的已经不是面包了,而是蛋糕,虽然没有奶油,但口感软绵,如果烤之前放一把果干进去,切好之后淋一点蜂蜜,那就更好了。
    池晏带来的酒和麻糖非常受欢迎,卖给阿瑟之后,斯德丁那边又让商队带来了几车,在糖能当硬通货,代替金钱职能的时候,糖就是钱。
    天然未加工的甜味剂有,但水果一类,总是酸味大于甜味,不加糖只能熬成酸甜味的果酱。
    可即便是果酱,都能卖出大价钱。
    现在池晏的宴会,蛋糕是必定有的,除了蛋糕以外,还有黄酒。
    其它食物也都是改良过的,香煎鸡肉非常受欢迎,还有“虾片”,说是虾片,其实里面没虾。
    鸡肉切砍成肉泥,然后加入淀粉,揉成长条,在通风处晾干一晚,切成拨片,在烤箱里慢慢烘干,然后下油锅一炸就膨胀开。
    又香又脆,其实没什么肉味,加了盐和其它调味品,也算是特色零食,吃再多也不会觉得太饱。
    淀粉是从卡坨里提取的,卡坨磨成蓉以后加水揉搓,用纱布把水过滤出来,等沉淀之后,底下的就是卡坨淀粉。
    卡坨淀粉池晏不仅让厨娘做出了“虾片”,还让厨娘做出了卡坨粉,就像红薯粉一样,只是煮出来的粉是偏白的透明质感,很有韧劲,口感非常好。
    现在池晏每次放出又要宴请的消息时,贵族和官员们都想尽办法想弄到一张邀请函。
    一张邀请函可以带两个人,除了受邀的贵族以外,贵族还可以带一位女眷,无论是妻子或是情人都可以。
    如果情人是个男的也无所谓,反正池晏的情人也是个男人。
    人多了,聊得多了,又不是每个人都有戒心,就算有戒心,也有说漏嘴的时候。
    更何况别说冬天没什么娱乐活动,这里一年四季,贵族们的娱乐活动也就只有黄和赌,但年年如此,没什么新意。
    加上奴隶主冻死了几个挣钱的角斗士之后,原本每天都开角斗场,现在跟集市一样,隔七天才开一次。
    倒是妓院天天开着,贵族们最开始天天都泡在妓院,妓院有吃有喝,还有美人。
    但时间长了,也觉得闲的脑壳疼。
    池晏第一次宴会的请柬就这么送到了各个贵族暂住的房子那。
    阿瑟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收到请柬的时候,那时候他整跟其他贵族聚在一起聊天,其实就是两个人一起坐着发呆,能聊的都聊过了,这里又不是自己的领地,做什么都束手束脚,每隔三天,他们还要去一趟王宫,去王宫的前一天,他们不能饮酒,免得面见王后时身上或嘴里的酒味熏到对方。
    “是斯德丁的领主送来的请柬?”阿瑟的朋友显然不太看得起从小地方来的领主,“他那里能有什么好东西?”
    阿瑟就神秘兮兮地说:“你猜我这里的酒和糖是怎么来的?”
    朋友吃惊道:“他送来的?”
    阿瑟:“不然你以为斯德丁为什么会变得那么有钱?”
    朋友看了眼阿瑟手里的请柬,阿瑟有些得意地说:“我跟他打过交道,你跟他又不认识。”
    朋友不太高兴:“我也是贵族,他连贵族都不放在眼里吗?”
    阿瑟:“他是圣院任命的领主。”
    朋友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一些。
    “好像可以带一个家眷去。”朋友轻咳了一声。
    阿瑟万万没想到朋友能这么不要脸,但既然对方开了口,他也只能勉勉强强的带对方一起去。
    池晏准备的第一次宴会,只请了几个人,一个是奥格斯格,一个是阿瑟,还有几个是从斯德丁过来的商人。
    因此厨娘需要做的东西不多。
    旅馆并不小,阿瑟和朋友一起坐着马车过去,仆人们守在旅馆门外,他们到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旅馆亮着烛火,暖黄的光从窗户透到外面,有流浪的人蹲在屋檐下,里面如果扔出什么东西,他们就会一哄而上,找里面能吃的。
    阿瑟看了眼那些流浪汉:“竟然没人赶他们走?”
    朋友连看都不愿意看,好像流浪汉不是人,而是另一种生物。
    阿瑟在风雪中敲响旅馆的大门——他们今夜不必回去睡,这里毕竟是旅馆,腾出两个房间给他们休息太容易了。
    等旅馆的门打开,一股热气铺面而来,一楼的大厅里壁炉里的木炭正燃烧着,散发着热量。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香甜的味道,似乎是食物的香气。
    “什么这么香?”阿瑟和友人进屋,两人脱下斗篷,就有女仆接过去挂好,用热水熨斗熨烫,毕竟顶着风雪过来,斗篷大半已经湿了。
    脱下斗篷之后,阿瑟和友人一身轻松,有女仆送来了两张热棉布,触手还有烫。
    “老爷们擦擦脸和手,棉布是煮过的,暖和。”女仆低着头说。
    阿瑟笑道:“还真讲究。”
    他们虽然是贵族,但跟池晏一比,就算活的粗糙了。
    他们用热棉布擦了脸和手,确实感觉暖和了很多,就坐到壁炉边,壁炉边的桌上摆着虾片和蛋糕,还有饮料——这饮料是植物榨汁兑水,喝起来味道很奇怪,但是喝惯了的人就会觉得好喝,一般是王室和贵族特供,因为这种植物只长在峭壁上,没法人工种植。
    阿瑟他们端起蛋糕,拿起旁边的小叉子,问女仆:“这是什么?”
    女仆答道:“这是蛋糕。”
    阿瑟没听过这个词,他也不愿意显得孤陋寡闻,就佯装清楚的吃了一小块。
    池晏到场的时候,阿瑟他们都已经把蛋糕和虾片吃的差不多了,商人们对着两样赞不绝口,恨不得今晚就把厨娘偷走——并且他们说不定真的干得出来。
    “喜欢的话就带点回去。”池晏让女仆今晚把厨娘带到她们的房间去住。
    “人”在这个时代也是货物,池晏不喜欢,但他能改变斯德丁,现在可改变不了圣城。
    离开了斯德丁,不归斯德丁管束,商人们的心思就活络了很多。
    池晏坐到壁炉边,跟他们闲聊起来。
    第一次聚会,池晏也没什么问题,最多就是聊一聊他们最近都在做些什么,家里的粮食还够不够,准备什么时候回自己的领地。
    聊了一会儿,零食消化的差不多了,女仆们才开始上菜。
    先上的是浓汤,这是经过改良的浓汤,用的牛奶是过滤多次,煮沸后加入果汁的牛奶,腥臊味没有那么重,再加入一些根茎类作物,放点香料调味,总算不像池晏在庄园喝的浓汤那么难喝了,庄园的浓汤喝起来就是一嘴香料和骚味。
    里面还有卡托淀粉做的“珍珠”,“珍珠”没有加糖,本身没有味道,在浓汤里也不违和,嚼起来还挺有嚼劲。
    阿瑟就用小勺子把“珍珠”舀起来吃。
    浓汤上来之后就是前菜,前菜是鱼肉丸子,分量不多,但是粉白的鱼圆子,也加了一点点卡托淀粉,看起来晶莹剔透,吃进嘴里还有点卡托的清香,鱼圆中间填的有鱼鳞冻,咬开就有鲜香的汁水流出来,满口都是鲜味,鱼是用去腥的香料阉过两个小时才做剁成泥的,因此没有一点腥味。
    现在的人不爱吃鱼,就是因为鱼无论如何都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腥味,并且还有刺。
    只有穷人会吃,有钱人还是更爱吃鸡肉。
    鸡肉有着天然优势,虽然柴了点,但这个时代有油水的动物本来就不多,脂肪含量都不怎么样。
    并且比猪肉和鸭肉味道好,不骚。
    养起来出栏挣钱也快。
    阿瑟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吃下去,人生大欲就是口腹之欲,阿瑟瞬间就被鱼肉圆征服了,吃完了自己那一份,还望眼欲穿的看着友人的盘子。
    这些菜的装盘也是有讲究的,池晏让厨娘每一份的分量少点,旁边再点缀一些绿叶,汤汁少少的放一点,不饱肚子,但好看,好看就昂贵。、
    正餐是香煎鸡胸肉,鸡胸肉用料腌好,然后用鸡油在平底锅上煎,再把鸡胸肉放上去,慢慢煎熟,煎得两面微微发慌。
    上桌的时候再在上面撒一点芝麻,旁边放一点绿叶。
    蒸馏过后的葡萄酒也被送上了餐桌。
    唯一让池晏有些遗憾的是,他现在还没把玻璃弄出来,不然玻璃杯盛放红酒,不仅是味觉,视觉上也是一种享受。
    池晏举办的第一次宴会十分圆满,阿瑟和其他人都像土包子一样赞不绝口。
    正餐吃完了,还有甜品。
    甜品准备的是焦糖布丁,这个坐起来更方便,只需要鸡蛋和牛奶,以及糖,现在天气冷,都不用制冰用来冻,窗台上放一会儿就好了。
    没人会不喜欢布丁,嫩滑甜蜜,像是吃鸡蛋羹,但又是甜的,牛奶用五层纱布过滤了很多次,要不是池晏不知道怎么弄出白醋,否则白醋用一比五的比例倒进牛奶里,腥味会更少,但现在这个程度也足够了。
    “布丁也给你们准备了一些,走的时候都带上吧。”池晏自己也用小勺子吃布丁。
    麻糖熬出来的焦糖不如白糖熬出来的好,没那么粘稠,颜色也不够焦,不过有焦糖布丁吃,还要什么自行车?
    阿瑟很不客气:“多给我拿点那个蛋糕吧,我妻子最近牙疼,正需要这种不用力咀嚼的食物。”
    池晏很大方:“让他们给你拿一篮,还想要什么吗?”
    阿瑟的朋友也自觉自己如今是池晏的朋友了,他用手帕擦了擦嘴角,也说:“这个布丁我很喜欢。”
    池晏就让女仆给阿瑟装一篮布丁走。
    商人们可不敢提这个——他们还得给池晏送礼呢。
    来圣城只是做生意,他们可不准备在圣城扎根,以后还是要回斯德丁的。
    这一次宴会让阿瑟印象深刻,这是一次普通的聚会,没有妓|女,没有喝不完的酒,没有抱怨,这就像是一次家庭聚会,并且手边总是有美味的食物,无论是蛋糕还是虾片,都给了阿瑟谈资,他在参加其他人的宴会时,总会一脸嫌弃的表示没有池晏的宴会来得好。
    主人很不满意,但客人总是充满好奇,他们会询问阿瑟,池晏的宴会都有什么东西。
    阿瑟就会先说:“没有美人,也没有喝不完的酒。”
    人们就会更好奇,既然这两样都没有,那阿瑟凭什么说池晏的宴会比这次的好?
    然后阿瑟就会嘚瑟地说:“一进门,女仆会把我的斗篷拿到一边去熨烫,等我走的时候,斗篷就是暖和的。”
    “然后女仆会给我一张煮过的棉布,让我擦手擦脸,我露在外面的皮肤就舒服多了。”
    “我会做到壁炉旁边去,手边就有饮料,还有蛋糕和虾片,如果我愿意的话,我还能吃到酥脆的饼干和软软的面包,涂上果酱以后的味道又甜又美。”
    “我们一边吃东西和饮料,一边聊天,面前就是壁炉,那些木炭烧起来没有什么烟,也没有难闻的味道。”
    然后他就吹嘘起了晚宴:“先上的是浓汤,我敢保证你们从未喝过那么好喝的浓汤,里面还有晶莹剔透的圆圆的东西,池晏说那是淀粉珍珠,嚼起来很弹,明明没什么味道,就是让人停不下来。”
    “然后就是鱼圆,我的天啊,你们根本无法想象那是什么样的味道!我敢打赌,你们……”
    众人:“我们从未吃过那么好吃的鱼圆!”
    阿瑟点点头,自得道:“并且那不是硬邦邦或者软踏踏的鱼圆,它是韧的,咬下去里面还有浓稠的汤汁,那太不思议了!鱼圆中间是空的!”
    众人一边听一边咽口水,顺便在脑海中想象一下。
    “那可一点腥味都没有,又鲜又香,尤其是主餐,那道香煎鸡胸肉……”
    阿瑟回味般的砸吧了一下嘴巴:“鸡肉嫩得很,一点都不柴。”
    他的朋友不能看他一个人出风头,连忙说:“最后那道焦糖布丁才是最神奇的食物,它是那种……它像是水,但又是固体,它不用咀嚼,进嘴就滑进了喉咙,你们能明白那种感觉吗?”
    朋友遗憾地对阿瑟说:“他们是想象不出来,明白不了的,我真是等不及想再次去池晏的宴会了,他下一次应该会给我送一份请柬,毕竟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并且他斩钉截铁地说:“斯德丁能变得富裕,一定是因为他们有好吃的食物,我可再也不想吃那干得要命的鸡肉和泡着难喝的浓汤才能下咽的面包了。”
    经过阿瑟和朋友不分场合的吹嘘,能参加池晏举办的宴会忽然就成了一件十分荣耀的事。
    最开始的时候,阿瑟和朋友拿到请柬之后没办法带情人去,只能带贵族一起去。
    贵族们去过一次也是赞不绝口,并且下一次他们也能收到池晏的请柬。
    只不过在人数到达二十人以后,池晏发的请柬就明确规定只能带家眷,不能带其他人,就算带了其他人,这些人也不会再有请柬。
    池晏给出的原因是他只有一个厨娘,并且旅馆也不够大。
    接待四十人已经是极限了,不能更多了。
    贵族们表示理解——至少被邀请了的贵族很理解,并且他们还多了些优越感。
    人人都有的没什么稀奇,这种别人没有,我有的优越感,让这二十个固定贵族有了小集体感,他们觉得他们就是一拨的了。
    哪怕是离开池晏的旅馆,他们都会自动自发的在各个场合聚在一起,就连他们自己组织宴会,也只请团体里的人。
    时间久了,池晏就能从他们的嘴里得到很多消息。
    比如在受王后重视的贵族是安德森大公,而安德森大公受重视不是因为他有多少能力,而是因为他的姓氏——池晏知道现在还在斯德丁的圣骑士是安德森大公的儿子,但他没想到原本的公爵,现在已经成了大公。
    虽然有自己的领地,但大公多数时间都是待在王宫里的。
    “他还得派人去跟多西和其它几个国家交际呢。”一名伯爵是这么跟池晏说的,“总能得到不少好处,不过肯蒂斯也就比弗兰度好一些,没什么特别的东西,就算想换金子,也换不到多少,倒是马能从喀刹能换一些。”
    伯爵笑着说:“喀刹土地好,种子撒下去不用管都能丰收,养鸡养鸭,养羊养马都能养得很好,毕竟他们的草也好。”
    伯爵:“我家的粮食,就是喀刹的粮食,小麦可比我们这里的更大,味道也更好,更香,做出来的面包也好得多。”
    另一名子爵也告诉池晏,多西和喀刹的国土面积加起来都没有弗兰度大,所以抱团抱得很紧,明明是两个国家,却好得跟一个国家一样。
    而且喀刹不仅粮食多,他们的士兵也很强壮,主要是吃的好,不说天天有肉,但每七天总能吃到肉,喀刹的肉和粮食卖到多西去,多西就给他们金银,毕竟多西盛产黄金,金矿银矿多不胜数,矿产丰富,哪怕多西的土地不利于耕种,但只要有喀刹在,多西的平民就不会饿肚子。
    但正因为他们富裕,国土又小,为了不被肯蒂斯或者弗兰度攻打占领,他们一直都很团结,两国的平民通商通婚,已经没有“纯正”的多西人或者喀刹人了。
    池晏听得越多,越觉得多西和喀刹的国王很有智慧,两国结盟,口头上的结盟是没有用的,王室的联姻也是没有用的。
    只有让平民走动起来,让平民联姻,结盟才能稳固。
    池晏把所有近期得到的消息用汉字记录下来,做成小册子,这些东西总有一天能用上。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待,也唯有等待。
    马上,就要进入深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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