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难道要吃人肉吗
听到这里,孟凡再也躺不住了,他猛地睁开眼睛,坐了起来。
“啊……”眼前的两个中年人发出一声惊恐的大叫,不过他们叫出的话却不一样,一个大叫着:“有鬼呀!”另一个叫得却是:“丧尸,活死人!”
其中年纪略小的那一个,吓得立马跑了出去,而这个年龄大的,似乎胆子更大一些,他操起放在门后的鬼头刀就向孟凡头上劈了过来。
以他的速度又如何能伤得了孟凡呢?在那个人将刀举到最高的时候,孟凡站起身来飞起一脚就将他踢得飞了出去,撞到了院墙之上,竟然就这么死了。
原来院墙之上钉了一排铁钩子,他恰好身体撞到了铁钩之上,所以就被铁钩钩死了。这排铁钩之上血迹斑斑,不知钩过多少死人的肉,现在却换成了他自己的,真是因果循环哪!
这一脚也让孟凡明白自己的超能力并没有消失,虽然发挥出的力量顶多只有未受伤前的一半,但估计只是因为体能消耗太多未得到补充的缘故,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整,想必会恢复的。
孟凡也不是头一回杀人了,再说了,这个人一开始想吃晕倒的自己,现在人活过来了还动手,他这不是找死吗?所以孟凡丝毫没有负罪的感觉。
此时的孟凡完全光着身子,他的衣服全被这两个家伙扒下来放到了一边,而且孟凡的身体显然也被清洗过,如果不是孟凡及时清醒过来,恐怕真就成了他们的盘中餐了。
只是不知道他们为何会说孟凡已经死了,他不明明还活着的吗?
孟凡很快停止了这种无意义的思考,在这个小院里找起吃的来了。
这个小院看起来很简陋,屋子都是木制结构,院墙是用竹子围起来的,院子里放着几把剔骨尖刀,一个铁盆里好像还有一些吃剩下的肉。
孟凡立刻跑过去狼吞虎咽起来,吃了几口,就看到了盆里有一根人类的手指头。
孟凡一下子呆住了,接着开始狂吐,将刚才吃过的东西又都吐了出来。可在吐过之后,孟凡又开始犹豫了,这是人肉,可人肉也是肉,现在孟凡身体急需能量,吃下这些人肉以后,孟凡活下去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
吃还是不吃,不只是关乎道德品质的问题,也是关乎生死存亡的问题。
千百年来,不吃同类已经成为人类近乎本能的一个观点,但在食物匮乏的战争或灾荒年代,人吃人从来都不只是传说。
矛盾,纠结,即使在枪杀变成丧尸的梁爽的时候,孟凡也没有如此矛盾过,因为梁爽当时已经变成了丧尸,开枪是必须的,不舍只是做为人的感情的宣泄,代表不了最后的决定。
停顿了十秒,仅仅停顿了十秒,孟凡又将里面的肉捞了出来,慢慢地吃掉了。
对于孟凡来说,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吃还是不吃的问题,对他而言,根本不需要太长时间的考虑,而且这一回,孟凡没有再吐。
虽然不吃人肉,孟凡也不一定会死,可对于一个很有战斗力却又饥肠辘辘的人来说,吃一顿饱饭后活下去的可能,会放大很多。
吃完东西以后,孟凡感觉略微恢复了一些体力,其实这不光是因为吃到东西的原因,睡了这么长时间,孟凡的精神也比原先好了许多。
“真没想到,我孟凡会沦落到吃死人肉生存的境地。”孟凡有些自嘲地对自己说:“不过还好,这里没有外人,也没有人看到我吃人肉。”
有些时候,真得是想什么来什么,因为一个声音突然在耳边响了起来。
“大叔,你能不能先把衣服穿上再吃东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有暴露癖呢?”一个很好听的女人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
灾难后的孟凡很少注意自己的面部清洁,所以现在的他看起来胡子拉茬,不知道的人很难看出他的真实年龄。
孟凡警觉地转过身去,才发现院子角落里堆放杂物的地方,有一根柱子,柱子上正绑着一个人,由于她被杂物压在了下面,所以孟凡刚才没有发现她。
这应该是一个女人,这是从她的声音来判断的,因为从她的脸看,可以不客气的说是孟凡这辈子见过的最丑的人类。
左半边脸上长了一脸的大麻子,右半边脸上则是长着一片已经开始溃烂的脓包,额头上居然还有一个难看的黑色胎记。
只看了这一眼,孟凡便不想再去看第二眼,所以他根本就不理睬她,而是去穿自己的衣服,不过孟凡现在少了一只手,穿起衣服来麻烦了很多,还好左胳膊仍在,孟凡将衣服挂在了铁钩上,慢慢地将手伸进去,用了十来分钟终于将衣服和光明铠甲重新穿好,然后准备离开。
孟凡杀了这里的人,而且听他们谈话的意思这里不只他们两个,应该还有很多人,只是那些人进山打猎了。
“喂!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你总该救救我吧!”那女人说起话倒一点也不客气:“别看我长得丑,吹灭灯也一样是女人,而且我有一个特漂亮的妹妹,只要你救我出去,我妹妹一感激你,说不定就……”
孟凡其实原本就打算救她,不管怎么说,她也是一个活人,留在这里恐怕只能成为这群人的点心了。
重新穿上光明铠甲,背上插着合金战刀,腰上别着从李秋韵那里拿回的一把一零式自动手枪,虽然子弹少些,仅有八发,不过对孟凡来说,一般情况下都是用不着枪的。
孟凡拔出军刀,缓缓地走了过去,女人虽然丑的吓人,却似乎很镇定,不像是一个普通的村民。
踢开杂物,轻轻地一挥刀,女人身上的绳索立即断开,女人微微一笑,活动了一下筋骨,“认识一下吧!我是顶级杀手童梦谣。”女人伸出了右手。
一个孟凡怎么也想不到的开场白,貌似杀手是很隐密的行当,怎么会轻易告诉别人呢?莫非是说出来给她自己壮壮胆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杀手很隐密是前世界的事情,这一带地区现在是丧尸的天下,所以以前是什么身份并不重要。因为丧尸不会管你是以前是什么职业,什么身份,该吃照样吃。
还有,像童话一样的名字,怎么会长了一张丑八怪的脸呢?所以孟凡在想她是不是怕别人认出她来,或者是怕长得漂亮遇到同类危险,才故意易容的呢?不过真相是不是这样孟凡并不在乎,孟凡现在更感兴趣的是食物,女人么?暂时还不需要。
“认识就不必了,我对你及你所谓的妹妹不感兴趣,现在你自由了,可以走了,但不要跟着我,你看到了,我吃人肉的。”
童梦谣似乎略微感到意外:“你真的不打算跟我一块走吗?多个人多个帮手,要知道我可不是一般的人,我求生的能力很强的。”
“强到被人绑到柱子上不能反抗吗?”
“哎!你别揭我短行不行,关公还败走麦城呢?再说了,你这么厉害,不是也被他们给抓住了。”
“我那是饿晕了,再说,最后他们不还是有一个死在了我的脚下。”
“我也是被丧尸追的时候不小心中了他们的陷阱了,要不,凭他们,怎么可能抓的到我。”
孟凡不再理睬她,快步离开了小院,童梦谣却还是跟在他的后边,唠唠叨叨地说她被抓的原因。
“你可以离开了。”孟凡冷冷地说。
“切,你以为我爱跟着你呀!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不告诉我名字的原因,你是怕我告诉别人你吃人肉,可这真不算什么事,这时候把活人宰了吃都不稀奇,更何况你只是吃了点别人做好的人肉。”
好像电影中的杀手都是很冷傲很沉默的,可为什么孟凡遇到的这个很像一个长舌妇呢?也许她根本就不是杀手,那只是她自己的吹嘘而已。
“你信不信,如果你跟着我,我在饥饿的时候也会宰了你吃。”
“切!你以为我是吓大的,不过我还真就不跟你了,要不是你救了我,你以为我愿意跟着你吗?”童梦谣说到做到,果然另选了一条路离开了。
不过孟凡的心中却似乎有一种预感,觉得自己还会再碰上这个女人的。
两小时后。
现在孟凡所在的位置,应该是一个乡村,因为周围有一望无际的梯田,只是地里已经荒芜,不知名的野草长得比庄稼还要茂盛。
有田地的地方自然也会有村庄,孟凡站在一片地势高些的丘陵上望去,看到千米之外就有一个村庄。
这是很让孟凡高兴的事情,有村庄未必有人,但一般都会有食物,尤其是农村地区,大部分农民家里都会一些存粮的。
但以前有人的地方大都会有丧尸存在,孟凡只能说但愿不会遇到高级别丧尸。
谨慎地走到村庄前面,第一个出来迎接孟凡的,是一只“汪汪”叫的小狗。
这条狗的皮毛黄白相间,一看就是那种一点名贵血统没有的杂交家狗,从它的眼睛和它的叫声来看,似乎还保留着原有的特性,居然还没有发生变异。
“啊……”眼前的两个中年人发出一声惊恐的大叫,不过他们叫出的话却不一样,一个大叫着:“有鬼呀!”另一个叫得却是:“丧尸,活死人!”
其中年纪略小的那一个,吓得立马跑了出去,而这个年龄大的,似乎胆子更大一些,他操起放在门后的鬼头刀就向孟凡头上劈了过来。
以他的速度又如何能伤得了孟凡呢?在那个人将刀举到最高的时候,孟凡站起身来飞起一脚就将他踢得飞了出去,撞到了院墙之上,竟然就这么死了。
原来院墙之上钉了一排铁钩子,他恰好身体撞到了铁钩之上,所以就被铁钩钩死了。这排铁钩之上血迹斑斑,不知钩过多少死人的肉,现在却换成了他自己的,真是因果循环哪!
这一脚也让孟凡明白自己的超能力并没有消失,虽然发挥出的力量顶多只有未受伤前的一半,但估计只是因为体能消耗太多未得到补充的缘故,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整,想必会恢复的。
孟凡也不是头一回杀人了,再说了,这个人一开始想吃晕倒的自己,现在人活过来了还动手,他这不是找死吗?所以孟凡丝毫没有负罪的感觉。
此时的孟凡完全光着身子,他的衣服全被这两个家伙扒下来放到了一边,而且孟凡的身体显然也被清洗过,如果不是孟凡及时清醒过来,恐怕真就成了他们的盘中餐了。
只是不知道他们为何会说孟凡已经死了,他不明明还活着的吗?
孟凡很快停止了这种无意义的思考,在这个小院里找起吃的来了。
这个小院看起来很简陋,屋子都是木制结构,院墙是用竹子围起来的,院子里放着几把剔骨尖刀,一个铁盆里好像还有一些吃剩下的肉。
孟凡立刻跑过去狼吞虎咽起来,吃了几口,就看到了盆里有一根人类的手指头。
孟凡一下子呆住了,接着开始狂吐,将刚才吃过的东西又都吐了出来。可在吐过之后,孟凡又开始犹豫了,这是人肉,可人肉也是肉,现在孟凡身体急需能量,吃下这些人肉以后,孟凡活下去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
吃还是不吃,不只是关乎道德品质的问题,也是关乎生死存亡的问题。
千百年来,不吃同类已经成为人类近乎本能的一个观点,但在食物匮乏的战争或灾荒年代,人吃人从来都不只是传说。
矛盾,纠结,即使在枪杀变成丧尸的梁爽的时候,孟凡也没有如此矛盾过,因为梁爽当时已经变成了丧尸,开枪是必须的,不舍只是做为人的感情的宣泄,代表不了最后的决定。
停顿了十秒,仅仅停顿了十秒,孟凡又将里面的肉捞了出来,慢慢地吃掉了。
对于孟凡来说,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吃还是不吃的问题,对他而言,根本不需要太长时间的考虑,而且这一回,孟凡没有再吐。
虽然不吃人肉,孟凡也不一定会死,可对于一个很有战斗力却又饥肠辘辘的人来说,吃一顿饱饭后活下去的可能,会放大很多。
吃完东西以后,孟凡感觉略微恢复了一些体力,其实这不光是因为吃到东西的原因,睡了这么长时间,孟凡的精神也比原先好了许多。
“真没想到,我孟凡会沦落到吃死人肉生存的境地。”孟凡有些自嘲地对自己说:“不过还好,这里没有外人,也没有人看到我吃人肉。”
有些时候,真得是想什么来什么,因为一个声音突然在耳边响了起来。
“大叔,你能不能先把衣服穿上再吃东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有暴露癖呢?”一个很好听的女人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
灾难后的孟凡很少注意自己的面部清洁,所以现在的他看起来胡子拉茬,不知道的人很难看出他的真实年龄。
孟凡警觉地转过身去,才发现院子角落里堆放杂物的地方,有一根柱子,柱子上正绑着一个人,由于她被杂物压在了下面,所以孟凡刚才没有发现她。
这应该是一个女人,这是从她的声音来判断的,因为从她的脸看,可以不客气的说是孟凡这辈子见过的最丑的人类。
左半边脸上长了一脸的大麻子,右半边脸上则是长着一片已经开始溃烂的脓包,额头上居然还有一个难看的黑色胎记。
只看了这一眼,孟凡便不想再去看第二眼,所以他根本就不理睬她,而是去穿自己的衣服,不过孟凡现在少了一只手,穿起衣服来麻烦了很多,还好左胳膊仍在,孟凡将衣服挂在了铁钩上,慢慢地将手伸进去,用了十来分钟终于将衣服和光明铠甲重新穿好,然后准备离开。
孟凡杀了这里的人,而且听他们谈话的意思这里不只他们两个,应该还有很多人,只是那些人进山打猎了。
“喂!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你总该救救我吧!”那女人说起话倒一点也不客气:“别看我长得丑,吹灭灯也一样是女人,而且我有一个特漂亮的妹妹,只要你救我出去,我妹妹一感激你,说不定就……”
孟凡其实原本就打算救她,不管怎么说,她也是一个活人,留在这里恐怕只能成为这群人的点心了。
重新穿上光明铠甲,背上插着合金战刀,腰上别着从李秋韵那里拿回的一把一零式自动手枪,虽然子弹少些,仅有八发,不过对孟凡来说,一般情况下都是用不着枪的。
孟凡拔出军刀,缓缓地走了过去,女人虽然丑的吓人,却似乎很镇定,不像是一个普通的村民。
踢开杂物,轻轻地一挥刀,女人身上的绳索立即断开,女人微微一笑,活动了一下筋骨,“认识一下吧!我是顶级杀手童梦谣。”女人伸出了右手。
一个孟凡怎么也想不到的开场白,貌似杀手是很隐密的行当,怎么会轻易告诉别人呢?莫非是说出来给她自己壮壮胆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杀手很隐密是前世界的事情,这一带地区现在是丧尸的天下,所以以前是什么身份并不重要。因为丧尸不会管你是以前是什么职业,什么身份,该吃照样吃。
还有,像童话一样的名字,怎么会长了一张丑八怪的脸呢?所以孟凡在想她是不是怕别人认出她来,或者是怕长得漂亮遇到同类危险,才故意易容的呢?不过真相是不是这样孟凡并不在乎,孟凡现在更感兴趣的是食物,女人么?暂时还不需要。
“认识就不必了,我对你及你所谓的妹妹不感兴趣,现在你自由了,可以走了,但不要跟着我,你看到了,我吃人肉的。”
童梦谣似乎略微感到意外:“你真的不打算跟我一块走吗?多个人多个帮手,要知道我可不是一般的人,我求生的能力很强的。”
“强到被人绑到柱子上不能反抗吗?”
“哎!你别揭我短行不行,关公还败走麦城呢?再说了,你这么厉害,不是也被他们给抓住了。”
“我那是饿晕了,再说,最后他们不还是有一个死在了我的脚下。”
“我也是被丧尸追的时候不小心中了他们的陷阱了,要不,凭他们,怎么可能抓的到我。”
孟凡不再理睬她,快步离开了小院,童梦谣却还是跟在他的后边,唠唠叨叨地说她被抓的原因。
“你可以离开了。”孟凡冷冷地说。
“切,你以为我爱跟着你呀!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不告诉我名字的原因,你是怕我告诉别人你吃人肉,可这真不算什么事,这时候把活人宰了吃都不稀奇,更何况你只是吃了点别人做好的人肉。”
好像电影中的杀手都是很冷傲很沉默的,可为什么孟凡遇到的这个很像一个长舌妇呢?也许她根本就不是杀手,那只是她自己的吹嘘而已。
“你信不信,如果你跟着我,我在饥饿的时候也会宰了你吃。”
“切!你以为我是吓大的,不过我还真就不跟你了,要不是你救了我,你以为我愿意跟着你吗?”童梦谣说到做到,果然另选了一条路离开了。
不过孟凡的心中却似乎有一种预感,觉得自己还会再碰上这个女人的。
两小时后。
现在孟凡所在的位置,应该是一个乡村,因为周围有一望无际的梯田,只是地里已经荒芜,不知名的野草长得比庄稼还要茂盛。
有田地的地方自然也会有村庄,孟凡站在一片地势高些的丘陵上望去,看到千米之外就有一个村庄。
这是很让孟凡高兴的事情,有村庄未必有人,但一般都会有食物,尤其是农村地区,大部分农民家里都会一些存粮的。
但以前有人的地方大都会有丧尸存在,孟凡只能说但愿不会遇到高级别丧尸。
谨慎地走到村庄前面,第一个出来迎接孟凡的,是一只“汪汪”叫的小狗。
这条狗的皮毛黄白相间,一看就是那种一点名贵血统没有的杂交家狗,从它的眼睛和它的叫声来看,似乎还保留着原有的特性,居然还没有发生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