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们缺少了一颗创新的心。”罗易明子看着这群少年人,他们的脸上有着明显的不解,这些年轻人可以说是燕城郡文坛上以后出名的人物,但是他们全都太固执了。
确切的说,是老一辈的思维固定了他们的成长,本该是大鹰展翅一飞冲天,却因为种种原因,只能禁锢在这一局面的位置上。
不过,现在的帝国形势一片大好,各个城郡之间的链接,已经有了明显的开端,也许不过多久,即使和燕城郡有着最远郡城的郡城,斯坦郡城的文学都会进入到这里。
可以说是,帝国的文坛迎来了新生。
而现在,燕城郡的年轻人都已经有了,形成了自己的思维模式,这种模式应该要撇除,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开阔视野,在固定思维的基础上应有自己独立的创新意识。
就像现在这样,他们依然在较真,这已经是不能两者比喻的事情了,这些年轻人写的很好,但是思维模式已经老化。
就像上次他们所遇见的,和陈晨比拼的少年秦天柱,他所写的《鹰爪》也一样精彩,但是缺少了神髓,缺失了根骨,只有外在没有灵魂,很难脱颖而出。
而现在冠宏所写的《樱花》,已经具备了推理小说上的全面知识,但太固定化了,他的思维已经形成,过于迂腐和死板,明明可以跳脱这种思维,但是依然沿用,在推理小说中可以视为精品来论,可是也只是精品而已。
陈晨的《绝地反击》,再一次用独特的思维写成一部精彩的短篇,而且可以说是经典之中的经典,因为,他和桑乾川也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会用绑架这个固定的模式。
用这个模式固然会是千篇一律的故事,但是陈晨却大胆得推测,将故事的情节有根有据,步步紧凑,在巧合之中引人深思。
完美,太过于完美,仿佛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作品,然而它却真的存在了,存在即是自然。
就像是先驱打下的天下,不会轻易否决一般,这是灵感一现,妙笔生花,绝不是普通的大众水准的作品。
罗易明子爱不释手,陈晨上一次写的《红发会》已经让他觉得是经典之作,没有想到,仅仅是第二次见面,也是仓促的情况下,再次写出经典之作,他不禁对陈晨更加爱护。
推理大师,帝国终于出现第三个推理大师,尤其是,这个推理大师是如此的年轻,而且在推理小说中仅写下两部作品,却部部堪成经典。
“难道他就这么强势,能够写出这么好的作品,连罗易明子叔叔和爷爷都如此看重。”奇川盯着罗易明子激动的神色,他的双手不禁紧握。
他看见过自己的爷爷激动的时候,仅仅只有几次而已,有一两次是因为桑乾川的书籍在燕城郡打开销路的那一刻,有一次是因为发现了罗易明子的作品,再有两次,就是上一次,他看见了《红发会》的小说。
而现在,桑乾川和罗易明子一样,处于震惊和喜爱之中,《绝地反击》,让他们看见了推理小说的另类风范,原来,还可以这样写,他们越看越是惊讶。
直到最后,看完之后,还是处于莫名得震撼之中。
直到罗易明子宣布了结果,他们两人还是处于一种麻木之中,直到燕城郡的少年叫嚣,罗易明子终于知道燕城郡的天才少年为何会输。
他们教导着年轻人太死板了,死板到他们没有开拓大脑,仅仅把自己有限的形成固定的模式刻了出来,这是一种倒退,和一种亵渎。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最强大脑,只有善于开发,才会在未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否则,只有慢慢落伍,再也跟不上时代的潮流。
止步就是退步,原地不动就是退步,当罗易明子发现这个事实时,当他看着面前这些年轻人不解的神色时,他就知道已经晚了。
晚就晚吧,只要还能亡羊补牢,便会有奇迹出现。
“陈晨,你赢了。”罗易明子郑重说道,如今的他不再将陈晨当做小辈,而是平等的关系对待。
陈晨默默点头,他知道罗易明子的想法,更何况,陈晨有他足以傲居的本事,罗易明子宣布了结果,桑乾川也是微笑得看了一眼陈晨,有着和善和不过瘾的神色,陈晨心头苦笑,看来,他们再一次将他当做冤大头了。
也许,从燕城郡离开之时,自己不得不花费时间将《大诱拐》写下,只因为这才是完本之作,即便是那个时代七十年代的作品,但依然有着它顽强的生命力,在这个世界生根发芽。
这也是因为罗易明子和桑乾川的原因,如果不是他们正好出现,陈晨在上次比赛中铁定玩完,《红发会》没落,更别提陈晨会发表什么推理小说,一切都是陈晨太过于幸运。
一切都是因为种种巧合,他们的巧遇,让陈晨脱颖而出,并让他们对他刮目相看。
如果不是因为他们的身份,正好是推理小说大师,陈晨也不一定会得到他们如此的待遇,直到现在,陈晨才发现,关于推理小说的作品全都是属于巧合之作。
但是这不能否认陈晨所写的经典,这个世界所有的推理小说没有的,陈晨顺手而来,将推理小说展开新的篇章。
“晨哥哥赢了两次了,不知道他们还会怎样刁难他?”缇可也坐在明星团队,只是有些靠后的位置,在她的身边,有一个和她差不多岁的年轻人同样在观看着,此时的他听见缇可的话,一时有些嘴笨。
“他,下面或许就没有这么幸运了。”麦迪翘起嘴皮,他真的想见到陈晨失败,这一切都是因为陈晨的原因,如果不是陈晨出现,他和缇可依然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以后的生活可想而知,她一定就是自己妻子了。
只不过,都是因为陈晨的关系,缇可不知何时多了一个晨哥哥,即使未曾谋面过,也让麦迪唾骂不已,如今看到陈晨,他巴不得让陈晨输的只剩下内裤,无脸再出现世面上。
可是恰恰相反,他越是盼陈晨输掉,陈晨越是赢得轻松,一连两次,都让他越觉得自己要气得要死了。
一不小心,他将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缇可当然就不乐意了,“你说什么?”
缇可咬牙切齿,看着满脸红通通的麦迪,粉嫩的脸满是愤怒,麦迪道,“我就是希望他输,缇可,我们才是要好的朋友,从小到大的朋友,不能因为一个外人而让我们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瓜葛。”
“他不是外人。”缇可很不满意麦迪的表现,“即便我们认识很久又能怎么样,要不是因为晨哥哥,你以为我会出国,而你也能搭上顺风车开开眼界?”
“什么,缇可,你竟然对我说这样的话?”麦迪的脸色充血,原来,在缇可的心目中,他是这样的人,他为何而来,还不是因为不放心缇可,现在却被心爱的人,说成是顺路而带来的,这怎么能不让他心惊震怒。
“好,我走,我走行了吧。”麦迪愤怒站了起来,从人群中挤了出来,从平台的另一个楼梯而去。
缇可望着一脸平静的陈晨,一言不发,“晨哥哥的父母都找不到了,你还想让他失败,你知道他如果败了会承受什么痛苦么?”
她望着麦迪走后的空位,道:“对不起,我是说话重了点,但是他既然是我的晨哥哥,我便不希望他输,即使是我身边最亲……亲爱的人。”
确切的说,是老一辈的思维固定了他们的成长,本该是大鹰展翅一飞冲天,却因为种种原因,只能禁锢在这一局面的位置上。
不过,现在的帝国形势一片大好,各个城郡之间的链接,已经有了明显的开端,也许不过多久,即使和燕城郡有着最远郡城的郡城,斯坦郡城的文学都会进入到这里。
可以说是,帝国的文坛迎来了新生。
而现在,燕城郡的年轻人都已经有了,形成了自己的思维模式,这种模式应该要撇除,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开阔视野,在固定思维的基础上应有自己独立的创新意识。
就像现在这样,他们依然在较真,这已经是不能两者比喻的事情了,这些年轻人写的很好,但是思维模式已经老化。
就像上次他们所遇见的,和陈晨比拼的少年秦天柱,他所写的《鹰爪》也一样精彩,但是缺少了神髓,缺失了根骨,只有外在没有灵魂,很难脱颖而出。
而现在冠宏所写的《樱花》,已经具备了推理小说上的全面知识,但太固定化了,他的思维已经形成,过于迂腐和死板,明明可以跳脱这种思维,但是依然沿用,在推理小说中可以视为精品来论,可是也只是精品而已。
陈晨的《绝地反击》,再一次用独特的思维写成一部精彩的短篇,而且可以说是经典之中的经典,因为,他和桑乾川也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会用绑架这个固定的模式。
用这个模式固然会是千篇一律的故事,但是陈晨却大胆得推测,将故事的情节有根有据,步步紧凑,在巧合之中引人深思。
完美,太过于完美,仿佛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作品,然而它却真的存在了,存在即是自然。
就像是先驱打下的天下,不会轻易否决一般,这是灵感一现,妙笔生花,绝不是普通的大众水准的作品。
罗易明子爱不释手,陈晨上一次写的《红发会》已经让他觉得是经典之作,没有想到,仅仅是第二次见面,也是仓促的情况下,再次写出经典之作,他不禁对陈晨更加爱护。
推理大师,帝国终于出现第三个推理大师,尤其是,这个推理大师是如此的年轻,而且在推理小说中仅写下两部作品,却部部堪成经典。
“难道他就这么强势,能够写出这么好的作品,连罗易明子叔叔和爷爷都如此看重。”奇川盯着罗易明子激动的神色,他的双手不禁紧握。
他看见过自己的爷爷激动的时候,仅仅只有几次而已,有一两次是因为桑乾川的书籍在燕城郡打开销路的那一刻,有一次是因为发现了罗易明子的作品,再有两次,就是上一次,他看见了《红发会》的小说。
而现在,桑乾川和罗易明子一样,处于震惊和喜爱之中,《绝地反击》,让他们看见了推理小说的另类风范,原来,还可以这样写,他们越看越是惊讶。
直到最后,看完之后,还是处于莫名得震撼之中。
直到罗易明子宣布了结果,他们两人还是处于一种麻木之中,直到燕城郡的少年叫嚣,罗易明子终于知道燕城郡的天才少年为何会输。
他们教导着年轻人太死板了,死板到他们没有开拓大脑,仅仅把自己有限的形成固定的模式刻了出来,这是一种倒退,和一种亵渎。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最强大脑,只有善于开发,才会在未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否则,只有慢慢落伍,再也跟不上时代的潮流。
止步就是退步,原地不动就是退步,当罗易明子发现这个事实时,当他看着面前这些年轻人不解的神色时,他就知道已经晚了。
晚就晚吧,只要还能亡羊补牢,便会有奇迹出现。
“陈晨,你赢了。”罗易明子郑重说道,如今的他不再将陈晨当做小辈,而是平等的关系对待。
陈晨默默点头,他知道罗易明子的想法,更何况,陈晨有他足以傲居的本事,罗易明子宣布了结果,桑乾川也是微笑得看了一眼陈晨,有着和善和不过瘾的神色,陈晨心头苦笑,看来,他们再一次将他当做冤大头了。
也许,从燕城郡离开之时,自己不得不花费时间将《大诱拐》写下,只因为这才是完本之作,即便是那个时代七十年代的作品,但依然有着它顽强的生命力,在这个世界生根发芽。
这也是因为罗易明子和桑乾川的原因,如果不是他们正好出现,陈晨在上次比赛中铁定玩完,《红发会》没落,更别提陈晨会发表什么推理小说,一切都是陈晨太过于幸运。
一切都是因为种种巧合,他们的巧遇,让陈晨脱颖而出,并让他们对他刮目相看。
如果不是因为他们的身份,正好是推理小说大师,陈晨也不一定会得到他们如此的待遇,直到现在,陈晨才发现,关于推理小说的作品全都是属于巧合之作。
但是这不能否认陈晨所写的经典,这个世界所有的推理小说没有的,陈晨顺手而来,将推理小说展开新的篇章。
“晨哥哥赢了两次了,不知道他们还会怎样刁难他?”缇可也坐在明星团队,只是有些靠后的位置,在她的身边,有一个和她差不多岁的年轻人同样在观看着,此时的他听见缇可的话,一时有些嘴笨。
“他,下面或许就没有这么幸运了。”麦迪翘起嘴皮,他真的想见到陈晨失败,这一切都是因为陈晨的原因,如果不是陈晨出现,他和缇可依然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以后的生活可想而知,她一定就是自己妻子了。
只不过,都是因为陈晨的关系,缇可不知何时多了一个晨哥哥,即使未曾谋面过,也让麦迪唾骂不已,如今看到陈晨,他巴不得让陈晨输的只剩下内裤,无脸再出现世面上。
可是恰恰相反,他越是盼陈晨输掉,陈晨越是赢得轻松,一连两次,都让他越觉得自己要气得要死了。
一不小心,他将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缇可当然就不乐意了,“你说什么?”
缇可咬牙切齿,看着满脸红通通的麦迪,粉嫩的脸满是愤怒,麦迪道,“我就是希望他输,缇可,我们才是要好的朋友,从小到大的朋友,不能因为一个外人而让我们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瓜葛。”
“他不是外人。”缇可很不满意麦迪的表现,“即便我们认识很久又能怎么样,要不是因为晨哥哥,你以为我会出国,而你也能搭上顺风车开开眼界?”
“什么,缇可,你竟然对我说这样的话?”麦迪的脸色充血,原来,在缇可的心目中,他是这样的人,他为何而来,还不是因为不放心缇可,现在却被心爱的人,说成是顺路而带来的,这怎么能不让他心惊震怒。
“好,我走,我走行了吧。”麦迪愤怒站了起来,从人群中挤了出来,从平台的另一个楼梯而去。
缇可望着一脸平静的陈晨,一言不发,“晨哥哥的父母都找不到了,你还想让他失败,你知道他如果败了会承受什么痛苦么?”
她望着麦迪走后的空位,道:“对不起,我是说话重了点,但是他既然是我的晨哥哥,我便不希望他输,即使是我身边最亲……亲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