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云熙在上班的时候,便提前去观察好了那间客房的位置和布置,在心里暗暗地开始筹谋。
等到晚宴的那天,她在来上班的时候,悄悄地把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和甲醇用具塞试管和锥形瓶装好,放在包里带到了酒店里来。
景江大饭店的豪华客房因为价格比较贵,所以并不是每天都能有客人住进来的。
这间房晚上被人提前预定了,当天白天也并没有人住进来。
冯云熙以职位便利,借熟悉工作环境为由,带着自己事先准备好的东西,悄悄地溜进了那间房里。
她把东西在房间里藏好以后,小心翼翼地擦掉了所有可能留下的自己的指纹。
等到晚上,晚宴开始了以后,远远地看到程晓雾在宴会大厅里与人觥筹交错,她再次潜入了程晓雾即将入住的房间里,然后开始把所有的东西按照自己设计的方式,进行了绝妙的布置。
房间的门边,有两盏并排安装的灯,是方形的,镂着典雅的花纹,能使房间里透出温馨美好而雅致的感觉。
冯云熙拿了一个大号的圆底瓶,里面装满了浓硫酸,放置在上面。
瓶子是圆底的,不够稳固。而她在瓶子下面加了一个底座。
底座是一块干冰制成的。
干冰会缓慢地升华挥发掉,变成看不见摸不着的二氧化碳气体,消失在空气中,了无痕迹。
而在底座完全消失以后,瓶子就会从上面直接倾泻下来,里面的浓硫酸会倾倒下来。
如果这个时候刚好从下面走过的话,这样的浓硫酸倒在头上身上,后果可想而知。
最重要的是,大量的浓硫酸会造成明显的灼烧感,于是这个时候,被硫酸泼中的人就会下意识的冲进旁边的洗手间里用水冲洗。
而浓硫酸遇到水又会发生一些反应,释放出热量,导致严重的烧伤。
她安置好了硫酸以后,又在那两盏灯下面的墙上,挂上了一幅有半人高的,非常精美的程晓雾电影剧照海报。
程晓雾的新片“天劫”即将上映,现在的宣传势头造得挺大的。
如果她一进门,看到这么一幅她自己的海报剧照,换作任何一个演员,可能都会站在这下面欣赏一下。
只要她算准时间,能够让程晓雾刚好在这个时候醉醺醺地进门,稍微提前一点进屋,就一定会看到这幅海报,会站在这里欣赏。
这个时候,头顶上的硫酸就可以完美地倾倒下来。
她做完这一切,愉快地离开了房间。
接下来要做的,应该是消除自己的一切犯罪证据。
只要没有了证据,就算到时候有人怀疑她做了什么,就算对方是福尔摩斯,那也没有办法证明。只要拿不是板上钉钉的证据来证明她做了什么,而她咬死不招,警察也拿她没有办法,她完全可以顺利脱罪,所有的后果,都由程晓雾自己去承担。
想想,到时候她严重烧伤毁容,沈皓祯一定不会再娶她了吧?
没有了沈皓祯的庇护,她程晓雾,还能是什么?
得罪了她冯云熙,就一定会遭到报应的!
冯云熙已经算计好了一切,然后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进入了酒店的监控室。
“对不起,刚才有一位客人的钱包落下了,我需要帮他查一下监控。”
冯云熙进去以后,看到桌子上有一个水杯,她故意站到水杯前,用身体挡住了水杯,然后反手悄悄地在水杯里加了点东西。
监控室里的工作人员在看到了她的工牌以后,并没有多想,一边帮她提取监控,还一边拿过了水杯,喝了一口。
大概不到五分钟,他就有反应了,捂着肚子,“啊,对不起,我需要上一下洗手间,要不你自己先查一下,我先失陪……”
所谓人有三急,到了这种时候,他根本就来不及思考任何问题,都等不到冯云熙的回答,直接就捂着肚子冲了出去。
冯云熙刚才就一直在观察那些摄像头的位置,她顺利调虎离山,把他给支开了以后,迅速找到所有可能拍到那间豪华客房的监控,然后把那些时间段的监控视频,都给删了个一干二净。
她在人家水杯里下的只是普通的泻药,所以那个工作他员上完了洗手间,很快就回来了。
冯云熙已经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然后带着一点淡淡的失望,“我已经看过了,并没有查到什么。我想可能是客人自己记错了,也许丢在了其他什么地方也未可知,应该不是在咱们的酒店房间里丢的。不过没关系,我去跟他解释一下好了。”
工作人员也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礼貌地把她给送出去了。
这时候宴会已经差不多快要结束了。
程晓雾在晚宴上确实喝了些酒,她酒量不算非常好,有点头晕。
公司的一个低级女职员扶着她,“程副总,这边已经给您安排了房间,就在楼上。如果您觉得不太舒服,要不然我们先到房间里去休息吧?”
程晓雾并不想去。
她是可以回去的。
毕竟就在海城,而且沈皓祯有好几个司机可供差遣,她也完全不需要自己亲自开车回去。
她拿出了手机,“不用了,我给司机打电话,会来接我,车应该就在这附近等着了,不用担心……”
冯云熙躲在人群里。
这话她听到了。
要是程晓雾不到豪华客房里去住,那她的布置岂不是都前功尽弃了?到了时间,硫酸还是会倾倒下来,但是只能损坏一张羊毛地毯而已。
不能让她就这么跑了。
冯云熙还有其他的备选方案。
她悄悄地从自己随身携带的一支小试管里,倒出了一点甲醇在自己的手上,然后悄悄地把沾了甲醇的手指,在一个酒杯里飞快地点了一下。
甲醇是剧毒,平时接触问题不大,即使皮肤有吸收,也就是稍微头晕一小会儿罢了。
但是下到酒杯里,让人给喝下去了,轻则失明,重则丧命。
偏偏这种东西,又是挥发性的,味道又和酒精很类似,尝不出来,也闻不出来。
而她手上沾的,只要过那么几分钟,也会挥发干净,一点都不会剩下。
到时候,不会有任何证据。
她直接拿着那杯子走上去,站在程晓雾面前,“呀,好巧,既然咱们这么有缘,程小姐,要不我敬你一杯?”(未完待续)
等到晚宴的那天,她在来上班的时候,悄悄地把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和甲醇用具塞试管和锥形瓶装好,放在包里带到了酒店里来。
景江大饭店的豪华客房因为价格比较贵,所以并不是每天都能有客人住进来的。
这间房晚上被人提前预定了,当天白天也并没有人住进来。
冯云熙以职位便利,借熟悉工作环境为由,带着自己事先准备好的东西,悄悄地溜进了那间房里。
她把东西在房间里藏好以后,小心翼翼地擦掉了所有可能留下的自己的指纹。
等到晚上,晚宴开始了以后,远远地看到程晓雾在宴会大厅里与人觥筹交错,她再次潜入了程晓雾即将入住的房间里,然后开始把所有的东西按照自己设计的方式,进行了绝妙的布置。
房间的门边,有两盏并排安装的灯,是方形的,镂着典雅的花纹,能使房间里透出温馨美好而雅致的感觉。
冯云熙拿了一个大号的圆底瓶,里面装满了浓硫酸,放置在上面。
瓶子是圆底的,不够稳固。而她在瓶子下面加了一个底座。
底座是一块干冰制成的。
干冰会缓慢地升华挥发掉,变成看不见摸不着的二氧化碳气体,消失在空气中,了无痕迹。
而在底座完全消失以后,瓶子就会从上面直接倾泻下来,里面的浓硫酸会倾倒下来。
如果这个时候刚好从下面走过的话,这样的浓硫酸倒在头上身上,后果可想而知。
最重要的是,大量的浓硫酸会造成明显的灼烧感,于是这个时候,被硫酸泼中的人就会下意识的冲进旁边的洗手间里用水冲洗。
而浓硫酸遇到水又会发生一些反应,释放出热量,导致严重的烧伤。
她安置好了硫酸以后,又在那两盏灯下面的墙上,挂上了一幅有半人高的,非常精美的程晓雾电影剧照海报。
程晓雾的新片“天劫”即将上映,现在的宣传势头造得挺大的。
如果她一进门,看到这么一幅她自己的海报剧照,换作任何一个演员,可能都会站在这下面欣赏一下。
只要她算准时间,能够让程晓雾刚好在这个时候醉醺醺地进门,稍微提前一点进屋,就一定会看到这幅海报,会站在这里欣赏。
这个时候,头顶上的硫酸就可以完美地倾倒下来。
她做完这一切,愉快地离开了房间。
接下来要做的,应该是消除自己的一切犯罪证据。
只要没有了证据,就算到时候有人怀疑她做了什么,就算对方是福尔摩斯,那也没有办法证明。只要拿不是板上钉钉的证据来证明她做了什么,而她咬死不招,警察也拿她没有办法,她完全可以顺利脱罪,所有的后果,都由程晓雾自己去承担。
想想,到时候她严重烧伤毁容,沈皓祯一定不会再娶她了吧?
没有了沈皓祯的庇护,她程晓雾,还能是什么?
得罪了她冯云熙,就一定会遭到报应的!
冯云熙已经算计好了一切,然后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进入了酒店的监控室。
“对不起,刚才有一位客人的钱包落下了,我需要帮他查一下监控。”
冯云熙进去以后,看到桌子上有一个水杯,她故意站到水杯前,用身体挡住了水杯,然后反手悄悄地在水杯里加了点东西。
监控室里的工作人员在看到了她的工牌以后,并没有多想,一边帮她提取监控,还一边拿过了水杯,喝了一口。
大概不到五分钟,他就有反应了,捂着肚子,“啊,对不起,我需要上一下洗手间,要不你自己先查一下,我先失陪……”
所谓人有三急,到了这种时候,他根本就来不及思考任何问题,都等不到冯云熙的回答,直接就捂着肚子冲了出去。
冯云熙刚才就一直在观察那些摄像头的位置,她顺利调虎离山,把他给支开了以后,迅速找到所有可能拍到那间豪华客房的监控,然后把那些时间段的监控视频,都给删了个一干二净。
她在人家水杯里下的只是普通的泻药,所以那个工作他员上完了洗手间,很快就回来了。
冯云熙已经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然后带着一点淡淡的失望,“我已经看过了,并没有查到什么。我想可能是客人自己记错了,也许丢在了其他什么地方也未可知,应该不是在咱们的酒店房间里丢的。不过没关系,我去跟他解释一下好了。”
工作人员也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礼貌地把她给送出去了。
这时候宴会已经差不多快要结束了。
程晓雾在晚宴上确实喝了些酒,她酒量不算非常好,有点头晕。
公司的一个低级女职员扶着她,“程副总,这边已经给您安排了房间,就在楼上。如果您觉得不太舒服,要不然我们先到房间里去休息吧?”
程晓雾并不想去。
她是可以回去的。
毕竟就在海城,而且沈皓祯有好几个司机可供差遣,她也完全不需要自己亲自开车回去。
她拿出了手机,“不用了,我给司机打电话,会来接我,车应该就在这附近等着了,不用担心……”
冯云熙躲在人群里。
这话她听到了。
要是程晓雾不到豪华客房里去住,那她的布置岂不是都前功尽弃了?到了时间,硫酸还是会倾倒下来,但是只能损坏一张羊毛地毯而已。
不能让她就这么跑了。
冯云熙还有其他的备选方案。
她悄悄地从自己随身携带的一支小试管里,倒出了一点甲醇在自己的手上,然后悄悄地把沾了甲醇的手指,在一个酒杯里飞快地点了一下。
甲醇是剧毒,平时接触问题不大,即使皮肤有吸收,也就是稍微头晕一小会儿罢了。
但是下到酒杯里,让人给喝下去了,轻则失明,重则丧命。
偏偏这种东西,又是挥发性的,味道又和酒精很类似,尝不出来,也闻不出来。
而她手上沾的,只要过那么几分钟,也会挥发干净,一点都不会剩下。
到时候,不会有任何证据。
她直接拿着那杯子走上去,站在程晓雾面前,“呀,好巧,既然咱们这么有缘,程小姐,要不我敬你一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