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给我一滴你的血
    “没事……”白甜其实就是单纯想跟师尊多说几句话,没别的意思。
    洛明月想了想,叮嘱道:“出门在外,多加小心,不要轻易相信别人。”
    白甜点头,“好哒,师尊1
    洛明月扫了徒弟们几眼,心中难得生出几分怜悯——
    说到底,这些徒弟们就像象牙塔的学生,涉世未深,思想也单纯,头一次出门就被魔修盯上,运气可真够差的。
    “师尊……”
    沐凌焰消化完丹药,忽然想起一件事,连忙站起身,说道:“师尊,徒儿刚才得到了一件灵药,想要献给师尊,还望师尊不要嫌弃。”
    说着,沐凌焰从怀里掏出了那个大黑芝麻。
    黑芝麻顶着一张简笔画般的笑脸,却发出哭泣声,“你居然要把我丢给别人?”
    沐凌焰说:“我的就是师尊的。”
    但是,还不等他说完话,大黑芝麻粒眨动着自己的小眼睛,兴奋地飞向了洛明月。
    一边飞,一边嘿嘿傻笑,“好仙的姐姐……”
    随即,“啪”的一声。
    洛明月动起手来毫不留情,一巴掌把它拍地上去了。
    大黑芝麻粒贴在地上,在地上砸出个浅浅的坑,身体镶嵌进土坑里,好半天都起不来。
    洛明月说:“抱歉,我还以为你飞过来,要袭击我。”
    大黑芝麻粒爬起来,委屈巴巴,“不是啦,我是想让你抱抱我……”
    它的身体两侧生出两只细长的胳膊,费力里把自己从土坑里拔出来,然后再次飞来。
    洛明月又一巴掌把它给呼到地上。
    大黑芝麻粒惊了,“这次为什么又打我?”
    洛明月说:“因为你身上都是土,我嫌脏。”
    大黑芝麻粒好脾气地“哦”了一声,从土里出来时,还把自己身上的尘土都拍干净,刚一抬头,就看见洛明月又双叒抬起了手。
    大黑芝麻神色迷茫,“我做错了什么?”
    洛明月说:“安心跟着我徒弟,别挨我。”
    “我……我长得这么可爱,你竟然嫌弃我。”大黑芝麻失魂落魄,差点哭出来,但最终还是回到了沐凌焰的怀抱,闷闷的,不吭声了。
    “师尊……”沐凌焰表情落寞,感觉洛明月是厌恶他,所以才不愿意收下他碰过的东西。
    沐凌焰心里格外难受,长长的睫毛垂下,在脸上打下一层阴影,“是徒儿的错,都怪徒儿不识好歹,恩将仇报……徒儿知错了,但徒儿不知如何才能得到师尊的谅解,师尊……求师尊再给徒儿一次机会好不好?”
    他的目光近乎恳求,眼中甚至蒙上了一层水雾。
    洛明月大惊,她其实没有嫌弃沐凌焰,只是单纯的想远离男女主,没别的意思,结果男主沐凌焰竟然这么脆弱,感觉都快哭了……
    洛明月不会哄人,而且她觉得自己天生感情淡漠,也不太在意这群徒弟,但是明月宗的占地面积很大,总共有十座山峰,洛明月平日里不管事,都是这群徒弟们在打理山峰,说是亲传弟子,其实还兼职干杂役,又是打扫卫生,又是种植灵草药材,还要养殖一些家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再加上女配带回来的孩子,都丢给沐凌焰照顾,然后有事没事又总是揍沐凌焰,揍完也不解释,仔细想想,这孩子确实也挺惨的。
    只能说师徒二人都有错。
    洛明月轻轻的叹了口气,道:“我并没有怪罪你。”
    说完,洛明月觉得有点奇怪,因为她发现自己内心深处似乎对沐凌焰很包容,就像父母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就算孩子叛逆不懂事,只要孩子回头,父母不可能真的和孩子结仇。
    洛明月心里嘀咕,“我可是单身狗啊,根本没孩子,哪里来的母爱?”
    还有,她突然开始质疑系统说话的话了,系统说这本小说叫《毁天灭地修仙路》,还说前期书中的主线就是男女主在谈恋爱,可现在……
    白甜一直用亮闪闪的眼睛望着洛明月,眼神炽热,连看都不看男主一眼。
    洛明月打了个哆嗦,默默的移动脚步,距离白甜远点,然后从储物空间找了找,掏出五双靴子,放在地上。
    洛明月说:“这是五件法宝,穿上后跑得快,以后你们遇到打不过的敌人,见势不妙就赶紧跑路,不要傻乎乎的站在原地。”
    这几双靴子,是洛明月之前从玄星门得来的,当时洛明月帮忙击杀了无数海兽,然后从玄星门那里拿了许多法宝和药材,都堆在自己的储物空间里。
    然后,洛明月掏出几块灵石。
    洛明月心想:“坏了,我也没了解过修仙界的物价怎么样,徒弟们出门在外,连个零花钱都没有,总不能睡大街吧……”
    她忍痛,又掏出一把灵石。
    看到这一幕,沐凌焰觉得有一点暖心,还有一点好笑,没想到师尊看起来清清冷冷,仙气十足,此刻却一脸纠结地数灵石,看起来很舍不得把灵石给出去……
    沐凌焰道:“师尊,不用给我们这些,我这次想带着师弟师妹们一起锻炼,我们出去,会自己赚灵石的。”
    他们都服用过辟谷丹,不需要吃饭,已经剩下很大一笔钱了。
    洛明月问:“真不要?”
    沐凌焰说:“不用。”
    顿了顿,他补充道:“倘若我外出赚了灵石,回来都给师尊。”
    洛明月说:“不要,你们能把自己养活就够了,我可不指望能花你们的灵石。”
    说着,她又掏出四张傀儡纸人,给剩余几个徒弟各自发了一张,毕竟徒弟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跟沐凌焰在一起,总有分开的时候,万一分开后,哪个徒弟突然遇险,或者是被抓走,等到沐凌焰把洛明月召唤过来,洛明月还得花费时间找人,费时又费力。
    “这是纸人傀儡,若是遇到危险,就将灵力注入傀儡,我就会出现……另外,如果遇到灵力被封印的情况,就把血抹到纸人的身上,我也会出现。”
    洛明月觉得自己考虑的很周全,算是尽到了当师尊的责任。
    “谢谢师尊1
    白甜的嘴角几乎要咧到天上去,宝贝似的把纸人收起来。
    三徒弟叫莫曦光,剑眉星目,模样帅气,充满阳光气息,他抓着纸人傀儡,“师尊,徒儿也知错了……”
    洛明月看他一眼,“嗯?”      莫曦光继续道:“徒儿以前不该对师尊发脾气,更不该说自己憎恨师尊,是徒儿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其实上次就想道歉了。
    洛明月神色淡淡,不知为什么,她好像只对男主有一点包容心,对其余徒弟就很寡淡了,因此只是道了声“没事”,便不再多言。
    “谢谢师尊。”云锦书、云相思收下纸人傀儡后,盈盈下拜,郑重道:“对不起,师尊,徒儿们以前不懂事,以后不会了。”
    她们姐妹俩其实没有对师尊说过大逆不道的话,但内心也曾因为挨打,对师尊产生过不满的情绪,于情于理,她们也该说声对不起。
    不过,云锦书姐妹也不奢求师尊的原谅,因为口头上的道歉听着缺乏诚意,今后用实际行动来弥补才是正经的。
    “好了好了,就这样吧。”洛明月不喜欢应付这种场面,反正自己已经把东西都送出去,于是摆了摆手,直接消失在原地。
    ……
    ……
    次日,清晨。
    小人村,墨家村。
    诸葛丞年等人起的很早,他们是外来户,对村庄不够熟悉,便想着多在村子里转转,如果遇到谁家有需要帮忙的,便搭把手帮一帮,搞好邻里关系,这样也能够尽快融入村子。
    顺便,再多观察一下墨家村的地理环境。
    因此,诸葛丞年天不亮就出门了,拿着抹布便打算去仙眷台,他们不敢碰仙人雕像,但却可以把雕像脚下的高台擦抹干净。
    谁曾想,他们抵达仙眷台之后,发现皇子陆云霆已经把雕像连同高台都擦了一遍。
    由于雕像比较高,陆云霆没有擦雕像的头,但是把石披风擦的很干净。
    诸葛丞年惊呆了,“殿下……您这么早就起来干活?”
    天啊,他都怀疑皇子在村子里是不是每天受欺负受排挤了,这个时间不应该睡觉吗?
    陆云霆说:“我今天早晨起来,上完厕所,躺回去以后睡不着,便过来了。”
    诸葛丞年:“……”倒也不必解释的这么详细。
    陆云霆又说:“现在擦抹完了,我打算跟仙人说会儿悄悄话,你们能不能离远点儿?”
    “好的,殿下。”
    诸葛丞年挪动脚步,打算给皇子腾地方。
    就在这时,天上开始降落石盆,一连五个,每个里装着不同的食物,香气四溢。
    诸葛丞年本来不怎么饿,但是闻到饭香,忍不住咕嘟咽了口唾沫。
    陆云霆则是疑惑,“奇怪,这会儿还没有到吃早饭的时间,难道是仙人单独给我准备的饭吗?”
    “不是。”洛明月今天准备守着镇子,所以提前给小人村投放食物,听到陆云霆的话,她在天边露了个脸,解释道:“这是给大家的,我一会儿有事,所以提前把饭放过来。”
    陆云霆失望地点了点头。
    洛明月想起来他比较能吃,便问:“你一般早晨比较喜欢吃什么?”
    陆云霆回答道:“我爱吃佛跳墙、虾仁、烧鹿筋、烤鸡……”
    “早晨吃这些?”洛明月理解不了,她早晨比较喜欢吃点清淡的,但是尊重个人口味差异,于是,洛明月又给陆云霆放下个石盆,里面有烧鹿筋和鸡腿肉,她道:“这是单独给你的。”
    “谢谢仙人。”
    陆云霆眉开眼笑,他今天穿的衣服也是红衣,但不是洛明月做的那两件,那两件虽然做工不怎么精致,但是陆云霆很珍惜,放在了柜子里。
    陆云霆抬着头,又问:“仙人,可以给我一滴你的血吗?”
    洛明月垂眸看着他。
    在修仙界,血可以作为诅咒的媒介。
    虽然小人国度的修炼规则和修仙界不一样,但洛明月不愿意将自己的血给出去,哪怕只有一滴。
    陆云霆仰着头,一眨不眨地凝视着她。
    洛明月无奈道:“扎破手指很疼。”
    她觉得陆云霆应该不会害她,终究还是挤了一滴血出去,放在专门给小人国定制的锅里,摆在了陆云霆的面前。
    血液呈现清澈的红,她的一滴血在小人们看来很多。
    陆云霆抱着锅,说道:“明月姑娘,你等着我,将来我一定给你个惊喜1
    他拔腿就跑,连吃饭都顾不上,回去以后便把自己的血衣二号取出来,浸泡在了锅里。
    泡不下的部分就在外面露着,陆云霆又去取了把刀,直接捅进心脏,把自己的心头血也滴上去,口中念念有词,“我从今天开始就制作血衣替身……”
    还有后半句话没说的是,终有一天,他可以亲手把这件血衣送给洛明月。
    陆云霆之所以选择血衣二号,是因为二号做工明显比一号好,更美观一些,且二号已经是成型的血衣替身,还是洛明月亲手缝制的,陆云霆想把这件衣裳,制作成洛明月的替死血衣。
    如果制作完成,这件血衣无法幻化成洛明月的模样,但如果洛明月遇到致命攻击,被打死的那一刻,血衣会自动替她去死,而且血衣的位置会与洛明月的位置交换,相当于一件保命的底牌。
    只不过,以陆云霆目前的本事,还没法把这件替死血衣制作完成,因为洛明月长得太大了,替死血衣必须跟洛明月的身体一样大,才算真的完成,但陆云霆长得小,就算把他全身血液放干,都不够给洛明月制作血衣的,而且陆云霆的实力也没有达到能给别人制作血衣的程度,但他决定从今天开始制作,哪怕耗费的时间久一点,时不时给自己放点血,随着自己变强,终有一天,血衣会完成。
    洛明月的目光看着陆云霆的举动,皱了皱眉,放下一个碗,碗里装着治愈丹药化开的温水。
    洛明月把陆云霆抓进了碗里,问道:“你不是有两件血衣替身了吗,之前我看你都是掌心放血,为什么这次是心脏放血?”
    陆云霆也没瞒着,直接说:“我想把这件衣裳转化成可以供给你使用的替死血衣。”
    洛明月道:“不用,我很强的,用不着这个,你保护好自己就行。”
    陆云霆却很固执,“你用不用是一码事,我送不送是另一码事。”
    “而且,”他笑了起来,指了指自己的心脏,说道:“你给的药好厉害,我的伤已经好了,不疼了。”
    就是浑身都湿了,还得回房间去冲个澡,换件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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