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们回到客店的时候,刚过午时。
    弗雷德的肚子有些饿,不过威廉和塞缪尔此时已经累得吃不下东西,于是他便自己在楼下点了一叠煮豆子,一叠羊羔肉,就着葡萄酒吃了起来。
    “大人,行行好吧,给点吃的吧。”正在他吃饭的时候,一个穿着破烂衣服的小孩走了进来。
    对方不到10岁,满脸稚气,圆圆的眼睛里似乎噙着眼泪,看起来无比可怜。
    旁边那桌看到对方,便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说道:“小鬼,你昨晚不是已经讨过了吗?”
    “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大人们难道昨天吃了饭,今天就不吃了吗?”小孩理直气壮地回应着。
    弗雷德不由在旁偷笑,别说,这还怪有道理的。
    “这两位大人的意思是,你昨晚来了我这儿了,今天应该换个地方了。”看到那两个成年人脸上已有怒气,店主连忙出来打圆场,用眼神示意小孩快点离开。
    “昨晚讨到了,我才觉得这个地方是个好地方,大人们比其他地方的有人情味多了。所以,我就要在这儿讨要。”
    弗雷德此时才注意到对方,尽管刚刚表演出一种惨不兮兮的模样,但说这些话的时候倒颇为理直气壮。
    好家伙,现在要饭都要得这么不卑不亢,不愧是王城。
    他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将手伸到了怀里,摸了摸钱袋。
    “你这小鬼!”那俩人再也受不了,其中一人直接将一盘菜打倒在了地上。还好尤若普使用的餐具都是金属的,所以倒还没有破碎。
    小孩倒是颇不在意,双目含笑俯下身子去,“谢谢大人们了,上好的菜我就收下了。”说着,便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来,将打倒在地的食物拾了起来。
    能屈能伸。
    弗雷德想,这样脸皮又厚,嘴巴又利的人,放到现代社会,应该会成就一番事业吧?
    不过,此刻他倒并不很在意对方,只是将酒杯凑到嘴边,然后灌了下去。
    这时候,小孩似乎感受到了身后的目光,便嬉皮笑脸地向弗雷德方向走来。
    “大哥哥。”他叫得很甜,把弗雷德吓了一跳。对方倒是颇不在意,直接拉开椅子坐了上去,“我认识您。”
    弗雷德被他这句话呛住,忍不住剧烈的咳嗽起来。
    “你认识我?”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那是当然。王城每天来往的人虽然多,但是这么漂亮的金发,可不是到处都能看见呢。”这番话,让弗雷德很是受用。
    那是显然的。
    金发基因在现代社会基本都快消失完了,著名的某大国ex总统,也是染出来的呢。
    他脸上不由浮现出得意的神情,自然被小孩尽收眼底。
    对方继续发动攻势,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说道:“大哥哥,我刚讨了些下酒菜,可是我没有酒喝,您能分我一些吗?”
    这倒不是什么难事。
    于是弗雷德对着店主招招手,让他再拿一个杯子过来。
    小孩此时非常开心,将手里拿着的纸展开,上面放着一些烤鸡肉,还带着灰尘,显然就是刚刚打倒那一盘。
    “有肉有酒,今天可真是有口福了。”他并没有在意弗雷德的目光,脏脏的小手直接伸向了鸡肉,抓起一块便放入口里。
    待杯子到后,弗雷德便为他斟上了一杯。
    对方也没有客气,拿起来便往嘴边送。不过显然他并不胜酒力,只喝了一口,就有些晕晕乎乎,脸也变得红红的。
    “哇,酒的味道原来是这样啊。”他感叹道。
    弗雷德暗自好笑,这可不是什么好喝的饮料。
    王城的葡萄酒产地应该是西方平原地区,所以酸涩有余,甘甜不足,和高地的略有差距。
    毕竟昼夜温差大,才能储存甜分嘛。
    “你说认识我,应该不只是因为我的头发吧?”弗雷德好奇问道。
    小孩点了点头,“前几天在街上看到您跟那两个当官的交涉来着,因为您长相特别,所以我就记下了。一般人,可没有这种待遇呢。”
    这说得,好像被他看上是莫大的荣幸一般。
    “您要不要吃,我分您一点?”看弗雷德不再吃东西,只是注视着自己,小孩便把纸往弗雷德的方向移动了一下。
    弗雷德连忙摆了摆手,他对地上的食物可不感兴趣。
    尤其是鸡肉,别问,问就是有心理阴影。
    “那您现在是吃饱了吗?那多浪费啊,上好的羊肉都没吃完呢。还有这鹰嘴豆,可是我最喜欢的。”小孩说着,便往弗雷德方向挪了挪,脏脏的小手直接端过弗雷德的盘子,倒在了他的羊皮纸上。
    整张羊皮纸被油浸润,似是上了一层膜。
    “你在这儿吃了不就得了?怎么,都得倒在纸上才好吃吗?”弗雷德好奇问道。
    “我自己的已经吃完了。但我那些倒霉的同伴们,他们可没有我这么机灵呢,到时候得饿死他们。所以我只得好心的给他们带点食物回去。”说着,小孩便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开始将桌上的食物包了起来。
    还没放入怀里,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的,向弗雷德的方向靠了过来。
    “谢谢大哥哥您的酒了,这滋味,我真是一辈子都难忘。”
    说完,他似乎有些头晕,看着就要向弗雷德跌过来。
    不知为何,弗雷德竟然露出了笑容,就像是在欢迎对方一般。
    小孩跌到他的胸口,又立马站起来,连连道歉。
    接着抓起桌上的肉包,便开始往外走去。
    弗雷德看了看胸口留下的漆黑的手印,再往里摸了摸。
    果然,钱袋已经不见了。
    还好,从小孩进门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对方在算计自己,他也在算计对方。
    “店主,钱先记在账上。”说完,他便往外走去。
    这件衬衫,看来是彻底报废了啊。
    此时,小孩正掂着到手的钱袋在人群中穿梭。
    日上三竿,中午的行人显然比早上少了许多。
    他打开看,里面放着几十个银比特,不由感慨今天真是太幸运了。
    “这傻子,说自己是‘弗朗西斯商店’的老板,我才不信呢。不过他荷包里倒是有点东西,还不赖嘛。”一边说着,脸上得意的神色更甚。
    他拐入一条小巷,招呼着同伴,叫道:“‘大耳朵’,‘死鱼眼’,‘一只手’,你们快过来看看,我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
    这时候,缩在角落里睡觉的三个男孩才终于懒洋洋地坐起身子来。
    他们的特征倒是和名字并无二致,一个男孩长着一对明显的招风耳,旁边衣不蔽体的男孩的眼神则是如同死鱼一般,又像是看着你,又像是看着别人。
    至于“一只手”,那就更贴切了。
    他只有一只手,也是这群人里面唯一一个穿着长袖的人,其中一只袖管空空荡荡。
    “羊肉,鸡肉,鹰嘴豆。”“大耳朵”在一旁数了起来,“还不赖。不过也不值得‘大眼’你这么高兴吧?”
    男孩——“大眼”露出得意的神色,“当然不是这么点东西,你看,这个。”
    他打开了钱袋,银币的光泽即使在黑暗的小巷子里也晃得他们有些睁不开眼来,好半天,“一只手”才说出话来,“你,你……你今天遇到什么人了啊?怎么这么有钱,这钱够我们交好几年的月钱了。”
    “大眼”白了他一眼,“有了这么多钱,咱们还做乞丐干嘛?拿去买个铺子做点生意不好吗?你说,这条街还有谁比我们更熟悉的,我们缺的一直就是一个机会罢了。”
    “哈哈。”
    背后传来了讥讽的笑声,“大眼”循声转过头去,但并没有看到人。
    不过太阳还是很快地暴露了那个人的行踪,影子径直投落到了巷子的阴影处。
    “谁?”
    对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针对他开店的想法一条条数落起来:“你也太天真了,‘大眼’小朋友。是,论乞讨,论小偷小摸,这条街没有比你们更熟悉的。但是你们知道这条街的铺子的租住价格吗?知道现在什么生意最赚钱吗?知道什么是客流量什么是商品宣传吗?这些可不是你有了几十枚银比特就能搞定的啊。这些钱给了你,就是一堆废铁。只有回到我身上,才能发挥功效啊。”
    “大眼”此时整个人都因为紧张而一动不动,他知道,这个人是先前的金发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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