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心贼 作者:7号兔子
分卷阅读72
“门没关我就进来了。你们话谈完了?”
程天籁偏过头,咬下最后一口馒头,陆唯的妈妈林爽,是比岑蓝更难搞定的人。
“不错,饮食清淡,便于下火。”林爽瞥了眼桌上的食物,意有所指。
程天籁知道这是在说自己,与其见面不过十次,每次都跟吃了炸药似的,硬碰硬,然后一起爆炸。
“没事我也不会过来,你岑叔叔大清早的打电话给我,说岑蓝被打了。”林爽停了停,“腿断了。现在人躺医院动不了。这种事,不要闹到大人层面,我就给你传个话,能自己解决最好,不能解决,就一切都听我的。”
程天籁笑出了声,察觉不满目光,她双手举高,“抱歉,没忍住。”
“你忍不住的事情太多,早有见识。”林爽不想和她太多对话,对陆唯说,“你不喜欢岑蓝,妈妈不勉强,可这个女孩子,对你也是有心的,你可以不接受,但也不能纵容别人去伤害。”
程天籁突然站起身,很是好奇:“听起来好严重的样子,她断的腿没接好吗?是快要死了吗?”
陆唯没绷住,也笑了出来。
林爽年近五十,保养得宜,胶原蛋白并没有流失太多,此刻眼神凌厉,程天籁明白,这是战争拉开的征兆。
待会还要去公司,为节约体力,她主动服软:
“陆唯,你别急,她死不了,我晚上去医院探望一下,跟她认个错,顺便告诉她,昨晚的酒味道特别好,就是有一点,七/八个大男人,没一个好看的,糟心。”程天籁指了指自己,“换做别人,早就被她灌的胃穿孔了,我是谁啊,程铁胃。”
她哈哈哈的笑,陆唯看着特别难过,也恨透了自己昨晚手机没电,越想越内疚,很是护着她。
“妈,岑蓝那儿我不会去道歉,这个女孩子,心气不好,昨晚上叫了一群男人,给天籁摆鸿门宴,如果不是天籁自保,还不知道变什么样。”陆唯很坚定,“大家都是成年人,一不如意就告状,岑叔叔愿意配合,我不愿意。我周末回来看您,您注意身体。”
**
回公司的时候,陆唯被程天籁表扬了一路。
星飞在23层,租了最里边的三间房子当办公点。刚出电梯,就看到原本空空的隔壁,竟然开始了装修?
卢琳递上咖啡,“听小赵说,是被买下了,开公司用的。”
程天籁不以为然,不过在这种地段能买下这么大的面积,真是实力雄厚。
陆唯去工厂看样品,程天籁继续修改信林招标的第二轮方案,夜色渐暗,才把方案休整好,办公室正好可以看见隔壁,还亮着一盏灯。
这么晚了还在装修?程天籁边伸懒腰边走过去,材料码的整整齐齐,墙壁凿空了一面,看来是要打通做会客厅,上下打量了番,转身准备去吃饭,却被结结实实的堵住。
她急忙往后退,横在地上的几块瓷砖绊住了脚,摔倒的动作却被一个大力拉了回来。
程天籁抵着火热的肩膀,背后直冒汗,“宋昂,你放开我。”
腰上的力道却愈发收紧,手掌火热,还用力的把她往自己身上压,“我、不、放。”
他们那么近,胸腔起伏都可以感受到男人的心跳,这种熟悉的感觉排山倒海而来,撞得程天籁摇摇欲坠,一样的味道,惯有的拥抱姿势,而自己竟然第一时间判定是他,直呼而出他的名字——
眼泪差一点夺眶。
宋昂的呼吸越来越重,恨不得把三年的爱恨都揉碎在怀里。程天籁堵得难受,心一狠,脚屈膝,顶到一半的腿却被他一把掐住,他松了一只手,程天籁猛地一推,终于解脱出来。
宋昂看着她一脸防备的表情,忍了忍,站在原地不动。
“宋总,是不是我昨晚没说清楚,我已经有,你……哎你干嘛!”
宋昂已经牵起她的手,不容拒绝的,满脸铁青,“别再说了。”
进了电梯,他才放开。程天籁败下阵来,“你想怎样?”
“吃饭。”
**
v市的发展已与省会r市不相上下,尤其是市中心的标志建筑,拔地而起,高耸入云,像极了宋氏大楼。所以程天籁刚回这里很不喜欢,每次开车经过,都会把车窗关上。现在,两人在大厦附近一前一后,宋昂的背影融在华灯里,犹如故人归。
程天籁从未想过,三年后,还会再交集。
已经八点半,餐厅大多歇业,程天籁叫住了他。
大学城附近小食特别多,每次加班后,她都在这边觅食,烤串撸一堆,五颜六色的饮料,越垃圾的食品越爽,爽完后,疲惫和伤心,就一消而散了。
她带宋昂去了一家面馆,十来平米的店铺,座位满满,程天籁穿了一身白色长裙,长发披肩,和宋昂的衬衫竟然特别配。看着她脚上的高跟鞋,他的俏俏,以前从来不穿。
“这里的清汤排骨面最有名,再晚点,学生下自习,可就难坐到位置了。”程天籁打破沉默,如常谈话一般。
宋昂点点头,“你点吧,都好。”
老板的笑很喜气,问俩人吃什么。
“两碗排骨面,一碗不加葱。”程天籁一怔:
宋昂,是从来不吃青葱的。
他目光直直,心里的狂喜一点一点迸出,像是珍宝遗落,却又失而复得。
“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你过得好不好?”
两人同时开口。
程天籁连忙低头拨开筷子,假意镇定地说:“挺好啊,我在温哥华念完书,就和陆唯回来了,开了一家公司,还不错。”
“我们也入选了信林的招标,日后还要有劳宋总多多提点呀。”她双手合十,表情俏皮。
宋昂低眉垂目,不应答。他是风姿卓越的男人,正当年,家境的熏陶,经验的历练,成就了这一身锋芒。
程天籁怅然,当年和他提出分手,也是一顿晚饭,对面而坐,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她还记得他的每一个表情。
“你和陆唯怎么走到一起的?”
“在美国读书,就碰到了呀,很巧吧。”程天籁继续说:“以前就觉得他有趣,和他在一起很轻松,没有压力。”
她特意强调着,这是一段久别重逢的再续前缘,陆唯能够带来缺失的安全感。没有压力,没有算计,没有人情世故,她很喜欢,是命定的爱人。
宋昂心里一沉,被这些话细细碎碎折磨着,日思夜想的女人,兴高采烈的说她很幸福。
没有他的世界,她更幸福。
宋昂觉得挫败,这种挫败,可以忽略理智和理性,随心所欲惯了,已经很难被挑拨情绪,程天籁是个天大的意外,让他的优越感无处可寻。
宋昂沉默地吃面,商务衬衫是白的,合身的同系黑裤,精简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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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没关我就进来了。你们话谈完了?”
程天籁偏过头,咬下最后一口馒头,陆唯的妈妈林爽,是比岑蓝更难搞定的人。
“不错,饮食清淡,便于下火。”林爽瞥了眼桌上的食物,意有所指。
程天籁知道这是在说自己,与其见面不过十次,每次都跟吃了炸药似的,硬碰硬,然后一起爆炸。
“没事我也不会过来,你岑叔叔大清早的打电话给我,说岑蓝被打了。”林爽停了停,“腿断了。现在人躺医院动不了。这种事,不要闹到大人层面,我就给你传个话,能自己解决最好,不能解决,就一切都听我的。”
程天籁笑出了声,察觉不满目光,她双手举高,“抱歉,没忍住。”
“你忍不住的事情太多,早有见识。”林爽不想和她太多对话,对陆唯说,“你不喜欢岑蓝,妈妈不勉强,可这个女孩子,对你也是有心的,你可以不接受,但也不能纵容别人去伤害。”
程天籁突然站起身,很是好奇:“听起来好严重的样子,她断的腿没接好吗?是快要死了吗?”
陆唯没绷住,也笑了出来。
林爽年近五十,保养得宜,胶原蛋白并没有流失太多,此刻眼神凌厉,程天籁明白,这是战争拉开的征兆。
待会还要去公司,为节约体力,她主动服软:
“陆唯,你别急,她死不了,我晚上去医院探望一下,跟她认个错,顺便告诉她,昨晚的酒味道特别好,就是有一点,七/八个大男人,没一个好看的,糟心。”程天籁指了指自己,“换做别人,早就被她灌的胃穿孔了,我是谁啊,程铁胃。”
她哈哈哈的笑,陆唯看着特别难过,也恨透了自己昨晚手机没电,越想越内疚,很是护着她。
“妈,岑蓝那儿我不会去道歉,这个女孩子,心气不好,昨晚上叫了一群男人,给天籁摆鸿门宴,如果不是天籁自保,还不知道变什么样。”陆唯很坚定,“大家都是成年人,一不如意就告状,岑叔叔愿意配合,我不愿意。我周末回来看您,您注意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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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公司的时候,陆唯被程天籁表扬了一路。
星飞在23层,租了最里边的三间房子当办公点。刚出电梯,就看到原本空空的隔壁,竟然开始了装修?
卢琳递上咖啡,“听小赵说,是被买下了,开公司用的。”
程天籁不以为然,不过在这种地段能买下这么大的面积,真是实力雄厚。
陆唯去工厂看样品,程天籁继续修改信林招标的第二轮方案,夜色渐暗,才把方案休整好,办公室正好可以看见隔壁,还亮着一盏灯。
这么晚了还在装修?程天籁边伸懒腰边走过去,材料码的整整齐齐,墙壁凿空了一面,看来是要打通做会客厅,上下打量了番,转身准备去吃饭,却被结结实实的堵住。
她急忙往后退,横在地上的几块瓷砖绊住了脚,摔倒的动作却被一个大力拉了回来。
程天籁抵着火热的肩膀,背后直冒汗,“宋昂,你放开我。”
腰上的力道却愈发收紧,手掌火热,还用力的把她往自己身上压,“我、不、放。”
他们那么近,胸腔起伏都可以感受到男人的心跳,这种熟悉的感觉排山倒海而来,撞得程天籁摇摇欲坠,一样的味道,惯有的拥抱姿势,而自己竟然第一时间判定是他,直呼而出他的名字——
眼泪差一点夺眶。
宋昂的呼吸越来越重,恨不得把三年的爱恨都揉碎在怀里。程天籁堵得难受,心一狠,脚屈膝,顶到一半的腿却被他一把掐住,他松了一只手,程天籁猛地一推,终于解脱出来。
宋昂看着她一脸防备的表情,忍了忍,站在原地不动。
“宋总,是不是我昨晚没说清楚,我已经有,你……哎你干嘛!”
宋昂已经牵起她的手,不容拒绝的,满脸铁青,“别再说了。”
进了电梯,他才放开。程天籁败下阵来,“你想怎样?”
“吃饭。”
**
v市的发展已与省会r市不相上下,尤其是市中心的标志建筑,拔地而起,高耸入云,像极了宋氏大楼。所以程天籁刚回这里很不喜欢,每次开车经过,都会把车窗关上。现在,两人在大厦附近一前一后,宋昂的背影融在华灯里,犹如故人归。
程天籁从未想过,三年后,还会再交集。
已经八点半,餐厅大多歇业,程天籁叫住了他。
大学城附近小食特别多,每次加班后,她都在这边觅食,烤串撸一堆,五颜六色的饮料,越垃圾的食品越爽,爽完后,疲惫和伤心,就一消而散了。
她带宋昂去了一家面馆,十来平米的店铺,座位满满,程天籁穿了一身白色长裙,长发披肩,和宋昂的衬衫竟然特别配。看着她脚上的高跟鞋,他的俏俏,以前从来不穿。
“这里的清汤排骨面最有名,再晚点,学生下自习,可就难坐到位置了。”程天籁打破沉默,如常谈话一般。
宋昂点点头,“你点吧,都好。”
老板的笑很喜气,问俩人吃什么。
“两碗排骨面,一碗不加葱。”程天籁一怔:
宋昂,是从来不吃青葱的。
他目光直直,心里的狂喜一点一点迸出,像是珍宝遗落,却又失而复得。
“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你过得好不好?”
两人同时开口。
程天籁连忙低头拨开筷子,假意镇定地说:“挺好啊,我在温哥华念完书,就和陆唯回来了,开了一家公司,还不错。”
“我们也入选了信林的招标,日后还要有劳宋总多多提点呀。”她双手合十,表情俏皮。
宋昂低眉垂目,不应答。他是风姿卓越的男人,正当年,家境的熏陶,经验的历练,成就了这一身锋芒。
程天籁怅然,当年和他提出分手,也是一顿晚饭,对面而坐,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她还记得他的每一个表情。
“你和陆唯怎么走到一起的?”
“在美国读书,就碰到了呀,很巧吧。”程天籁继续说:“以前就觉得他有趣,和他在一起很轻松,没有压力。”
她特意强调着,这是一段久别重逢的再续前缘,陆唯能够带来缺失的安全感。没有压力,没有算计,没有人情世故,她很喜欢,是命定的爱人。
宋昂心里一沉,被这些话细细碎碎折磨着,日思夜想的女人,兴高采烈的说她很幸福。
没有他的世界,她更幸福。
宋昂觉得挫败,这种挫败,可以忽略理智和理性,随心所欲惯了,已经很难被挑拨情绪,程天籁是个天大的意外,让他的优越感无处可寻。
宋昂沉默地吃面,商务衬衫是白的,合身的同系黑裤,精简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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