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现实中——倒数
    布里克瑟姆港口。
    阳光从白云中流溢而出,在地面洒下斑驳的光影。
    金姆起个大早。
    他打开车库,将汽车上落满灰尘的防风罩扯掉,坐入那辆黑色的菲亚特。
    仪表盘亮起光。
    金姆将汽车开过庭院。
    但当他驶出大门口时却突然顿住。
    ——一个像乞丐一样的家伙站在那,将路堵得严严实实。
    沉默片刻。
    他摇下车窗,探出头皱眉问:“你怎么来了?”
    “来看一个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约翰笑笑,张开手,将口中烟蒂扔在地上,用脚尖碾灭:“别这样嘛!我们久别重逢,要不要来个热情的拥抱?”
    说话间,他最后一口淡薄的烟圈从嘴角溢散,白雾在微风中飘渺,将复杂与惆怅掩在轻纱后面。
    看到这张装模作样的脸,金姆难以抑制地露出厌恶表情,冷淡地升起窗户。
    “抱歉,我和你不熟,也没时间陪你叙旧。”
    金姆转动方向盘。
    被踩下油门的汽车猛地向前窜去。
    “欸?等一下!”
    约翰连忙避开,将手掌卡在车窗缝隙,陪笑道:“给我两分钟!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
    “没兴趣。”
    金姆斜眼看着跟住车在跑的老家伙,拿起一旁的打火机,凑向对方伸进车内的指头。
    “fuck!!嘶~嘶!”
    约翰破口大骂,被烫得一哆嗦,痛叫着将手掌收回。
    旁边的车窗立刻合严,油门到底,全力运转的发动机将他瞬间撇下。
    在汽车消失之前,约翰青筋暴起,冲前方大声吼道。
    “我要说的事和艾伦有关!!”
    嗤——!
    轮胎与石板路摩擦出焦糊味。
    金姆停下车,面色阴沉地从车上下来:“你想说什么?”
    约翰跑过来,被尾气呛得咳嗽几声,捂住口鼻:“你想带艾伦去医院对吧?相信我,现在有另一件事更值得我们去做!”
    金姆凝视他片刻,声音冰冷:“上车吧,我给你五分钟时间。”
    约翰贼笑一声,率先绕过对方坐上副驾驶,却被突如其来的鱼腥味熏到瞬间上头。
    “唔……该死!你都不放香薰吗?车里怎么这么难闻?”
    “几个月前用它运输过鱼获。”
    金姆解释一句,坐回驾驶座,用手指敲着腕表的玻璃壳。
    “你还有四分钟时间。”
    约翰抓抓头发,措了半天词,他慢慢说道:“我想……你应该也清楚,布里克瑟姆发生了一些普通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你也知道?!”
    金姆有些意外,上下打量他:“这件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约翰干笑一声,坦白说:“实不相瞒,其实我也是个混血种,和那个叫凯撒的年轻人是一个地方出来的……呃,你知道混血种的意思吧?”
    “混杂有爬行类血液的人类,对吧?”
    “……差不多。”
    约翰尴尬地摸摸耳垂,小声嘟囔:“听你说的话,怎么感觉我是从印度那边生出来的奇葩物种。”
    金姆抢到什么,用手指拨弄方向盘侧的拨杆。
    白昼下的石板交替闪烁不明显的远近灯光。
    他深吸口气,突然有些愤怒,又有些鄙夷。
    “所以,你就是靠这种卑鄙这手段,才在十年前赢下和首领的约战?”
    “嗨,陈年旧事了还提它干嘛?”
    约翰脸皮一抽,耸耸肩,将头靠在凸起的背椅上。
    “欸!我告诉你,海曼可知道这茬事啊……他自己都认了,你就别在这瞎操心咯。”
    金姆面无表情。
    他伸出手,从上衣口袋里摸索出半包烟。
    叼在嘴里,打火点燃。
    熟悉的味道划过喉管,又窜入鼻腔,隐约间还能咀嚼出清淡的薄荷味。
    金姆看着掌心里烟盖上那皱巴巴的金色双头鹰国徽,莫名笑了声,用手指将图案一点点抚平。
    ——sobranie。
    他从小到大唯一吸过的香烟。
    同样……
    也是那个男人最喜欢的品牌。
    将不规则的烟圈全吐出来,金姆摸着烦闷的胸口,总觉得那里浸润有整整十年的郁气。
    烟雾慢慢将空间填满。
    狭小的车厢里。
    只剩两双陷入迷茫,与回忆中的眼睛……
    ……
    世界就是一本巨大的群像小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
    如果让时间线再往前推15年。
    布里克瑟姆就是最标准的黑帮电影。
    金鹿帮盘踞港口,扎根渔业,借助旅游业火爆的人流东风,以及疯牛病疫情后鱼货价格上涨的红利,疯狂扩张,频繁涉猎其他产业,插手参与德文郡最大的毒频贩卖运输行业。
    (保存在金鹿帮的下水道详细地形图,就是出于最后一个目的探索清楚并记录的。)
    而将这个本为了合作捕鱼成立的帮派带到巅峰高度的功臣,是一个叫做海曼布兰特,有着金子般头发的雄伟男人。
    那是帮派上一任首领,也是有史以来最让人印象深刻的首领。
    他英勇聪慧,绅士优雅,极富有冒险精神。可他同样无法无天,肆无忌惮,从某种程度来说又冷血残忍。
    而他声名鹤起的第一件事——
    是在1993年帮派扩大与其他势力的摩擦间,带领一众敢死队携带检测心跳的烈性炸弹,身先士卒经历一场凄惨的血战后,逼迫对方就此低头并成功身退。
    但就像英雄漫画里传奇人物的宿敌一样。
    海曼布兰特也拥有一个与他纠缠不清的对手——刚40岁出头,年富力强的约翰史密斯。
    虽然布里克瑟姆本地的警察势力非常糟糕,但约翰总能凭借来历不明的情报支持与高人一等的身手水平,将金鹿帮的交易搅成一团乱麻。
    不过和漫画的结局不同。
    现实中,势单力薄的个体总是难以笑到最后。
    于是。
    一个庞然大物!
    就这样在十年之内诞生了。
    无数人对此向往或忧愁,会因为其一个简单的决定辗转反侧。
    但是。
    当时间跳转到1999年,却发生一件令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转折点。
    这是金鹿帮势力膨胀到最巅峰的一年。
    就在他们准备沉淀消化一段时间的时候……
    一封信,被突然寄到海曼布兰特的手上!
    那是约翰寄来的挑战信。
    他在信上说——
    9月13日,也就是三天后的凌晨三点,他会在码头南边的沙滩上,等待海曼布兰特过来。
    如果海曼赢过他,那从此之后,他不再过问金鹿帮任何事情;可如果他赢了,则希望金鹿帮就此解散。
    很儿戏!
    甚至让人啼笑皆非!
    完全不对等的两个条件,让所有人都认为这不是正常智商的人类能写出来的东西。
    但偏偏——
    海曼布兰特答应了!
    他在三天后独自出门,拒绝任何手下陪同,只拎着一把左轮手枪,哼唱着《sweet home alabama》的曲调。夜晚发生了什么无人得知。
    只是在第二天凌晨,满身是血的海曼布兰特被人放在金鹿帮的据点门口。
    经过等着一天一夜的抢救,海曼才总算恢复意识。
    而他清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叫停手下对约翰的打击报复,并在病床上对所有干部微笑宣布——
    【都看过来!兄弟们!听我说……从今天开始,就让金鹿帮的历史到此为止吧!大家欢呼!】
    海曼从来都是这么一个任性的人。
    他枉顾那些崛起时牺牲者的鲜血,罔顾那些将身家性命托付给他的手下,仅仅为了一个荒谬的赌约,让所有人的努力付之东流。
    干部们愤怒地质问。
    可海曼只是轻描淡写地拿出自己所有财富与人脉联系,以此为条件想要继续混帮派的人离开布里克瑟姆,并放弃金鹿帮的名号。
    干部们答应了。
    这种自立为王的好事他们当然不会错过。
    于是从此之后……
    布里克瑟姆终于再次恢复平和。
    而约翰也凭借这个功劳牢牢占据布里克瑟姆警署一把手的位置,此后一直带薪摸鱼也没有被人顶替下去。
    至于海曼……
    他好像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住在自己最后剩下的老宅里,一边抚养儿子,一边出海捕鱼,闲暇时再去往偏僻海域潜水冒险。
    再后来,只有一些生于此长于此的老渔民,退出帮派,重新捡起祖传的手艺,再一次组建了合作捕鱼的金鹿帮,并依旧聚合在海曼布兰特的周围。
    再然后。
    2007年。
    因为年轻时经历,落下一身病根的海曼布兰特,平静地死在外出冒险的单人船上。
    ……
    手腕上的时针滴答滴答转动。
    约翰回过神,同样掏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伸手去拿放在一旁的打火机。
    “金姆,我需要你的帮助!”他喷云吐雾后认真说。
    “帮助?”
    约翰嘿嘿一笑。
    “比如说火力支援什么的。”
    金姆向他腰间携带的警用手枪撇了一眼。
    “怎么,你盯上我们帮派里遗留下的武器了?”
    “啊,算是吧。”
    约翰想到楚子航那融化在房间里的装备包,抓抓后脑勺所剩不多的头发。
    “警署的情况你也清楚,根本没什么有用的东西,布里克瑟姆又偏偏没有枪械贩卖店。”
    金姆打开车窗将烟灰抖落,想了想点点头:“可以。你去骑士街36号,我待会会给那边的人打声招呼。”
    “太好了!”
    约翰嘿嘿一笑,又搓搓手掌:“除了火力支持以外,能不能再给我提供点人手支援?”
    金姆皱下眉,将即将燃烧殆尽的烟屁股扔出窗外:“抱歉,我们不想参与到你们这些非人物种的战争之中。”
    “可你不是陪凯撒去过下水道吗?”
    “那是因为他占据了艾伦的身体……而我答应过首领会好好照顾他。”
    约翰听闻这话一搓响指。
    “那你更该陪我去了!我这次可是找到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咯!”
    “罪魁祸首?”
    “没错!”
    约翰点头,睁眼说瞎话:“解决掉他,真正属于艾伦布兰特的意识很可能会再次回到他的身体里去哦。”
    金姆沉默片刻,问:“多大把握?”
    约翰翘起嘴角。
    “如果你是说罪魁祸首身份的话……我有八成的把握。”
    金姆盯住他。
    约翰坦然对望。
    许久后,金姆深吸口气:“去哪里?”
    “别急嘛,现在还不是时候。”
    听闻对方答应,约翰反而放轻松了。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根黑色的布条,在金姆诧异的目光中蒙到自己脸上。
    “先去你说的地方拿武器,时间合适,我会告诉你位置的。”
    金姆有些不爽他装腔作势的模样,但事关艾伦,他忍下脾气,将车子重新启动。
    “如果你不着急的话,先等我去接个医生再说吧。”
    “呃,如果用时不多的话我没什么意见……不过,艾伦伤的很严重吗?”
    金姆想到病床上面色苍白的年轻男孩。
    那张熟悉的面孔让他联想到某些糟糕的经历,顿时瞳孔中一片阴霾,看着前方道路默不作声。
    约翰讨个没趣,嘴角一撇,也不再说话。
    ……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金姆看到昏睡不醒的艾伦之后,嘱托医生在这里好好照顾,便去武器库里提上枪,重新回到车上。
    “好了,走吧。现在去邦德街七号。”
    一直仰躺在副驾驶座上的约翰听到人回来,伸个懒腰做起来说。
    金姆没有多问,踩动油门,驾驶汽车匀速向前。
    驶过略显寂寥的街道。
    约翰看不见东西,但能感受车轮碾过干脆的泥块。
    大约20分钟后。
    汽车在建筑密集的居民区缓缓停下。
    “这种地方……如果发生火拼的话,你警署长的位置可就要做到头。”
    “放心啦,不用担心。如果计划顺利,我保证不会有任何伤亡。”
    约翰摆摆手,摸索着拉开车门。
    “好了金姆,先别在意那些,快告诉我这附近有人吗?”
    金姆绕头看过一圈:“只有我们两个。”
    “very good!”
    约翰打个响指,从车上下来,但仍将头留在车内:“非常好的开始……现在,你可以走了。”
    他示意对方离开,甩关车门前,又低声呢喃最后一句。
    “金姆!拜托了!千万不要手软!”
    “你想太多了。”
    金姆冷笑着将车倒出巷道:“手软?呵!我可是做梦都在等着这一天到来!”
    “是吗……那真是我的荣幸。”
    约翰怪模怪样地行了一礼。
    待听到汽车的发动机声音消失后,他静默片刻,伸手摘下眼睛的黑色布条。
    刺眼的光芒重新涌入瞳孔。
    约翰低下头。
    用所有的视线……
    看向前方——
    那扇带着青铜丝锈迹的钢铁大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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