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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引男人股间之物(H) 作者:微白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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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拿下来。
脑海中灵光一闪,我眼神瞬间变得凌厉。“这里面有信号发射器?”也就是说无论我在哪里他都能找到我。
在他点头的瞬间,我扯下来一把丢向了窗外,当时愤怒地只是想到,原来你真把老子当狗一样栓在手心里。
宵白脸色一僵,眼神变得极冷,房间温度一下子仿佛跟著下降三十度,一片肃杀之气。其实脱手的一刻,我就後悔了,不说这次因为它我才能得救,何况还是人家去世的亲人唯一留下来的纪念物,老子再不爽也应该归还主人而不是扔掉,而且最最重要的是,我没胆想接下来他会怎麽折磨我。
我再也顾不得其他,在暴君发怒之前,一把扯掉输液管跑出了房间。
老天总算没有对我太绝,电梯门刚好打开著,我一头冲进去,合上门前还看到少年盛怒之下没有表情的脸,有够恐怖的。
电梯顺利降到一楼,我飞奔出去。病房的窗外是个花园,中间有个许愿池一样的少女雕像喷泉,我估计了下,以我当时的力道和方位,大约就只能扔到喷泉位置附近。
匆匆扫过几眼附近草坪,我直接跳进了水里。池水不是很深刚好到达腰部,水质还算清澈,能看清水底的游鱼和硬币。我绕著喷泉仔细寻找了一遍又一遍,终於在雕像的顶部发现了它,阳光和水流下闪烁著白金的光芒,宛如少女的头饰,美丽耀眼。
雕像颇有些高度,而且在经年水流的打磨之下变得十分光滑,极不容易攀登,加上老子刚刚捡回条命,身体还未恢复状态,居然只能对著它干瞪眼。
靠,这也太衰了吧!
池边围了一些人在看热闹,还有人对我指指点点的,看我穿著病服浑身湿透地站在水里对著少女像发傻,大概以为我神经不正常。o(┘□└)o
好吧,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相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伸手一指项链,回头对著人群笑的灿烂,“大家听好了,谁能帮我把项链拿下来,我给他一千块人民币做谢礼。”
“一千块!真的假的?”“在哪呢在哪呢?”“啊,我看到了!”“哪里……”“太高了……”“……”周围一下子闹腾了起来,很快有人脱掉鞋子和外套跃跃欲试。
我伸了个懒腰,转身打算先回到岸上好好休息一番,坐等著人家给我送上门。
人群忽然爆发出一片惊呼,跟著有人喝彩。
我回头一看,cool,好身手!只见一个人影嗖嗖两下攀到顶上拿了项链跳了下来,刚好落到我面前,吓了我一跳,不是宵白是谁!
尽管沈著脸,一身戾气却已散去,我才没有选择在第一时间内遁逃。
少年张开手掌,坠子上镶嵌的宝石闪烁著流光溢彩。他向前一步,将链子戴在了我的脖子上,清冷的眼神淡淡地看著我,不波不澜,却把我硬生生地钉在原地,不敢後退一步,也不敢摘掉颈间的项链,直到他俯身靠过来,亲了我的嘴角。
人群哗然。
决断(bsp;end)
我承认自己对他们哥几个并非没有一点感情,然而,我也不是一个滥情的人,既然认定了就绝不拖泥带水──叶礼
众人喧哗声中,宵白一把将我抱上岸。
旁边一个拿相机的女孩忽然惊叫道:“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啊,我想起来了──你是遥殿的bf,我采访过你们!我是《花花公子》娱记林晓晓还记不记得?你和遥殿分手了吗?”女孩兴匆匆地跑到我面前,诡谲的目光来回在我和宵白身上打转。“他就是你现任bf?我可以给你们照张相吗?刊登以後会有稿费哦!”
我心里暗暗叫坏,狼崽子吃起醋来还不把老子啃掉半条命。
“遥殿?”宵白的眼神微微眯起,阴鸷冷漠地望向林晓晓。
“就是云遥集团的皇太子李拓遥,极品帅锅啊!”林晓晓扬起45度脸庞,双手交握胸前,眼里冒出粉红色泡泡,“啊啊,为什麽这年头帅哥都跑去当同性恋了。”分不清惋惜还是陶醉。
“不是说要拍照吗?”宵白突然抱紧我的腰,低头火辣辣地吻住了我。
林晓晓呆了片刻,回过神来兴奋得拿起相机拼命按快门。
大庭广众,老子可没兴趣表演给人看,情急之下狠狠一推,我向後踉了一步,一脚踏空栽了下去。只是这次双腿虚软,怎麽也无法在水里站稳,扑腾了几下,直往水底沈去。
就在我以为自己会被淹死的一刻,宵白终於把我打捞上来。我乖顺地靠在他怀里,挣扎的力气也没有了,任他抱著我去任何地方,任身後众议沸腾,满城风雨。
电话里交办完出院手续,宵白直接抱我离开医院,门口停著几辆醒目的奥迪,刚好挡住去路,中间夹著一辆宝马,穿制服的司机绕到後座,弯下腰打开了车门。
一道熟悉的身影走下车来,笔直站定,阳光下一头金发闪耀,冷酷的双眼利剑一样射向我们,高傲得不可一世。
我犯困地打了个哈欠,示意宵白放我下来,他们好自个儿干架去。
宵白低头淡淡地扫了我一眼,没有放开我的打算,我只好闭上眼睛装睡,心里面得意地想:老子真是个香馍馍啊香馍馍。
“人是我找到的,你们已经没有资格了。”清冷好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有没有资格,不是你说了定的。”
“没错,应该由我决定的。”我陡然睁开眼睛,微笑地望向李拓遥,“老子要的人是他。”说著拉下宵白的脖子,大胆地吻了上去。
我不在乎李拓遥的脸色有多难看,也不在乎宵白一个人能否打赢他们,老子算是死过一回,也感动了一把,死生轮回的一刻是他在我身边,不自觉对他付出了全部的信赖,滋生了情感。也许老子以前不懂爱,但老子愿意去尝试。
感觉抱著我的怀抱加大了力度,沈稳的心跳变得快速,我松开嘴唇,有趣地发现宵白耳根有些泛红,扇贝一样可爱的耳朵在太阳下呈现出略微的透明。我不由地吞了吞口水,尽量控制自己不那麽猥琐那麽大叔。
突然,“砰”地一声枪响,一颗子弹几乎擦著我的耳朵飞了过去。
我吓了一大跳,猛然抬起头,只见李拓遥单手持枪对准我们,英俊的脸上毫无表情,我却知道他怒了,也动了杀机。
人群有人开始尖叫奔逃,场面很快失去了控制。现场只有宵白没有动摇,稳稳地抱住我同李拓遥对峙。
我有些不安,担心接下来会发生什麽,虽然料到他们也许某一天会因为我而对上,却想不到这麽快,也不愿意谁为此真的受伤。
我承认自己对他们哥几个并非没有一点感情,然而,我也不是一个滥情的人,既然认定了就绝不拖泥带水。感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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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海中灵光一闪,我眼神瞬间变得凌厉。“这里面有信号发射器?”也就是说无论我在哪里他都能找到我。
在他点头的瞬间,我扯下来一把丢向了窗外,当时愤怒地只是想到,原来你真把老子当狗一样栓在手心里。
宵白脸色一僵,眼神变得极冷,房间温度一下子仿佛跟著下降三十度,一片肃杀之气。其实脱手的一刻,我就後悔了,不说这次因为它我才能得救,何况还是人家去世的亲人唯一留下来的纪念物,老子再不爽也应该归还主人而不是扔掉,而且最最重要的是,我没胆想接下来他会怎麽折磨我。
我再也顾不得其他,在暴君发怒之前,一把扯掉输液管跑出了房间。
老天总算没有对我太绝,电梯门刚好打开著,我一头冲进去,合上门前还看到少年盛怒之下没有表情的脸,有够恐怖的。
电梯顺利降到一楼,我飞奔出去。病房的窗外是个花园,中间有个许愿池一样的少女雕像喷泉,我估计了下,以我当时的力道和方位,大约就只能扔到喷泉位置附近。
匆匆扫过几眼附近草坪,我直接跳进了水里。池水不是很深刚好到达腰部,水质还算清澈,能看清水底的游鱼和硬币。我绕著喷泉仔细寻找了一遍又一遍,终於在雕像的顶部发现了它,阳光和水流下闪烁著白金的光芒,宛如少女的头饰,美丽耀眼。
雕像颇有些高度,而且在经年水流的打磨之下变得十分光滑,极不容易攀登,加上老子刚刚捡回条命,身体还未恢复状态,居然只能对著它干瞪眼。
靠,这也太衰了吧!
池边围了一些人在看热闹,还有人对我指指点点的,看我穿著病服浑身湿透地站在水里对著少女像发傻,大概以为我神经不正常。o(┘□└)o
好吧,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相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伸手一指项链,回头对著人群笑的灿烂,“大家听好了,谁能帮我把项链拿下来,我给他一千块人民币做谢礼。”
“一千块!真的假的?”“在哪呢在哪呢?”“啊,我看到了!”“哪里……”“太高了……”“……”周围一下子闹腾了起来,很快有人脱掉鞋子和外套跃跃欲试。
我伸了个懒腰,转身打算先回到岸上好好休息一番,坐等著人家给我送上门。
人群忽然爆发出一片惊呼,跟著有人喝彩。
我回头一看,cool,好身手!只见一个人影嗖嗖两下攀到顶上拿了项链跳了下来,刚好落到我面前,吓了我一跳,不是宵白是谁!
尽管沈著脸,一身戾气却已散去,我才没有选择在第一时间内遁逃。
少年张开手掌,坠子上镶嵌的宝石闪烁著流光溢彩。他向前一步,将链子戴在了我的脖子上,清冷的眼神淡淡地看著我,不波不澜,却把我硬生生地钉在原地,不敢後退一步,也不敢摘掉颈间的项链,直到他俯身靠过来,亲了我的嘴角。
人群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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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自己对他们哥几个并非没有一点感情,然而,我也不是一个滥情的人,既然认定了就绝不拖泥带水──叶礼
众人喧哗声中,宵白一把将我抱上岸。
旁边一个拿相机的女孩忽然惊叫道:“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啊,我想起来了──你是遥殿的bf,我采访过你们!我是《花花公子》娱记林晓晓还记不记得?你和遥殿分手了吗?”女孩兴匆匆地跑到我面前,诡谲的目光来回在我和宵白身上打转。“他就是你现任bf?我可以给你们照张相吗?刊登以後会有稿费哦!”
我心里暗暗叫坏,狼崽子吃起醋来还不把老子啃掉半条命。
“遥殿?”宵白的眼神微微眯起,阴鸷冷漠地望向林晓晓。
“就是云遥集团的皇太子李拓遥,极品帅锅啊!”林晓晓扬起45度脸庞,双手交握胸前,眼里冒出粉红色泡泡,“啊啊,为什麽这年头帅哥都跑去当同性恋了。”分不清惋惜还是陶醉。
“不是说要拍照吗?”宵白突然抱紧我的腰,低头火辣辣地吻住了我。
林晓晓呆了片刻,回过神来兴奋得拿起相机拼命按快门。
大庭广众,老子可没兴趣表演给人看,情急之下狠狠一推,我向後踉了一步,一脚踏空栽了下去。只是这次双腿虚软,怎麽也无法在水里站稳,扑腾了几下,直往水底沈去。
就在我以为自己会被淹死的一刻,宵白终於把我打捞上来。我乖顺地靠在他怀里,挣扎的力气也没有了,任他抱著我去任何地方,任身後众议沸腾,满城风雨。
电话里交办完出院手续,宵白直接抱我离开医院,门口停著几辆醒目的奥迪,刚好挡住去路,中间夹著一辆宝马,穿制服的司机绕到後座,弯下腰打开了车门。
一道熟悉的身影走下车来,笔直站定,阳光下一头金发闪耀,冷酷的双眼利剑一样射向我们,高傲得不可一世。
我犯困地打了个哈欠,示意宵白放我下来,他们好自个儿干架去。
宵白低头淡淡地扫了我一眼,没有放开我的打算,我只好闭上眼睛装睡,心里面得意地想:老子真是个香馍馍啊香馍馍。
“人是我找到的,你们已经没有资格了。”清冷好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有没有资格,不是你说了定的。”
“没错,应该由我决定的。”我陡然睁开眼睛,微笑地望向李拓遥,“老子要的人是他。”说著拉下宵白的脖子,大胆地吻了上去。
我不在乎李拓遥的脸色有多难看,也不在乎宵白一个人能否打赢他们,老子算是死过一回,也感动了一把,死生轮回的一刻是他在我身边,不自觉对他付出了全部的信赖,滋生了情感。也许老子以前不懂爱,但老子愿意去尝试。
感觉抱著我的怀抱加大了力度,沈稳的心跳变得快速,我松开嘴唇,有趣地发现宵白耳根有些泛红,扇贝一样可爱的耳朵在太阳下呈现出略微的透明。我不由地吞了吞口水,尽量控制自己不那麽猥琐那麽大叔。
突然,“砰”地一声枪响,一颗子弹几乎擦著我的耳朵飞了过去。
我吓了一大跳,猛然抬起头,只见李拓遥单手持枪对准我们,英俊的脸上毫无表情,我却知道他怒了,也动了杀机。
人群有人开始尖叫奔逃,场面很快失去了控制。现场只有宵白没有动摇,稳稳地抱住我同李拓遥对峙。
我有些不安,担心接下来会发生什麽,虽然料到他们也许某一天会因为我而对上,却想不到这麽快,也不愿意谁为此真的受伤。
我承认自己对他们哥几个并非没有一点感情,然而,我也不是一个滥情的人,既然认定了就绝不拖泥带水。感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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