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被高傲少女盯上了
    食堂,素来是北师大最热闹的地方之一,特别是饭点。
    今天中午,蒋婷罕见的没有在办公室写论文,而是和程开颜一起来食堂吃饭。
    “要吃点什么?我去帮你买?”
    食堂窗口排列整齐的队伍前,程开颜看向蒋婷问道。
    “嗯……番茄鸡蛋吧,让他不要给大蒜。”
    蒋婷盯着窗口上挂着的小黑板上,白色的粉笔字在常年油污的浸染下有些变色。
    之前总是让程开颜随便选一份,吃着还不错,但现在看着这么多菜系,她有些选择困难。
    “ok。”
    “thank you!”
    两人相视一笑。
    程开颜让蒋婷先去占位置,自己去排队买饭。
    大概十多分钟后,端着两个饭盒回到座位上。
    “成为学校名人的感觉怎么样?”
    蒋婷拿着筷子,慢条斯理、举止优雅的夹起一块鸡蛋羹吃下,随后打趣道。
    貌似开颜在学校里比自己要受欢迎得多呢。
    “一般般吧,刚开始还有点沾沾自喜,现在已经困扰不堪了。特别是小姨你还让我去讲课,我哪有这个本事?”
    程开颜幽怨的看着眼前这个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的女人,给小学生讲课他会,给大学生讲课,他真没试过。
    “我是领导!我说你有你就有。况且你不是刚写了一篇爱情嘛,这可是你的老本行啊!”
    蒋婷不容拒绝的说,其实这是在培养他,讲课也是助教的职责之一嘛。
    “这么霸道?”
    “嗯?”
    女人满是严肃的眼神,向程开颜投来。
    好吧,你是领导!
    ……
    随着上午课程的结束,不出意外的,关于学校那个年轻的作家,将会在这周五的《外国文学鉴赏》课上,讲爱情题材小说的这个消息,很快就在学生们口口相传中,传播了出去。
    “爱情?为什么会讲这个?那可太有意思了。”
    “好期待爱情,可惜现在的文坛上少有人写爱情题材的小说。”
    学生们捧着饭盒吃饭,聊着这件事。
    显然年轻的大作家,讲课,爱情这些关键词结合在一起,一瞬间集中了这些二十多岁,正值青春,对爱情充满向往的年轻人们。
    学生们热闹的讨论着,尤其是文学社的社员们更是激动不已。
    北师大,社团会议室。
    “我们北大有现成的剧目,你们直接用不就行了,何必又去搞一个半成品?”
    “什么叫半成品?你们的话剧社还不一定有我们的北国剧社厉害,我们的黄会林老师水平可高了。”
    “《俄狄浦斯》听说过吗?我们话剧社历史系的才子写的,你们写的东西还有这个好?”
    一群坐得板正的年轻人坐在会议室,手中拿着活动议程表,激烈讨论着下个月北师大和北大四个社团联合举办的话剧巡回表演。
    北师大的五四文学社,北国剧社。
    北大的五四文学社,学生文工团话剧社。
    这四个社团举办话剧巡回表演,这并不稀奇。
    事实上各个高校每个社团,每个月都会举办活动,只是活动的大小不一罢了,而且老师和学生都乐于参加社团举办的校园活动。
    现在双方因为话剧剧目的问题起了分歧,北大建议他们直接使用北大已经写好的剧目,而北师大要用自己的。
    “好了,别吵了,自己写就自己写嘛。”
    一个穿着褐色中山装胸口带着北大校徽的年轻男人摆摆手,劝解道。
    此人名叫陈建功,北大五四文学社的骨干之一,也是《未名湖》的编辑,在社里有不小的威望。
    有他劝解,双方喝了一杯茶水冷静下来。
    陈建功见状岔开话题,“听说你们北师大出了一位大作家?真的假的?”
    “的确如此,《芳草》和《夜晚的潜水艇》,建功应该都看过吧?绝对不比你们北大任何一位作家差。”
    北师大这边的社长笑着说道,语气中带着与有荣焉的意味。
    五四文学社最初是以纪念五四运动而得名,很多学校的文学社都受到了五四运动精神的影响,强调文学的启蒙和思想解放作用。
    北京大学的五四文学社是其中历史最悠久、影响力较大的一个,它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其他学校五四文学社的榜样或参考对象。
    北大与北师大两校的五四文学社之间,经常会有文化交流和合作,举办联合文学活动、诗歌朗诵会、文学研讨会等。
    但北大比北师大高出一头,即便是文学社上也是如此。
    这些年以来北大涌现了许多诗人,作家,文学家,例如文学评论家谢冕、五四文学社的臧棣以及陈建功等人,都是活跃在京城各大高校的文学领域中的名人。
    甚至是不久的将来,还会出现海子、骆一禾、西川蔡恒平、西渡等人。
    可谓是群星璀璨。
    压北师大一头,完全没问题。
    忽然出现一个程开颜这个年轻的大作家,这让北师大的学生们,尤其是五四文学社的社员们扬眉吐气,挺直腰杆了一回。
    “那可是《芳草》的作者,只有王蒙,湛容,蒋子龙,路遥那些成名已久的作家压过他啊,我们学校的那些青年作家哪有这个本事。”
    陈建功苦笑一声,作为北大的学生,接触到的消息自然非同一般。
    他们学校一位讲社会学的教授前些天上课的时候,就提到过《芳草》的影响力,这部小说甚至影响到了政策的变动,这可不是一般作家能媲美的。
    “那是!对了,我们中文系的程老师这个周五还要公开讲课呢。”
    “讲课?什么主题,我们能去吗?”
    “爱情!”
    陈建功挑了挑眉,不愧是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讲课的题材都这么前卫。
    居然讲爱情?
    ……
    北大。
    未名湖畔。
    林荫葱葱的草地上,坐着一群年轻学生,他们迎着清润的湖风,嗅着草地上的香,在文学社社员的领头下朗诵着动人的诗歌。
    “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不远处的长条座椅上,坐着两个年轻的女孩跟着朗诵。
    宁绾嘉穿着件黑色长毛衣,肩膀上披着一件外套,精致宛如瓷娃娃一般的俏脸仰着晒太阳,拥有着一头如瀑的黑色秀发,一直从脑后延伸至盈盈一握的腰间。
    欣长的身子靠在世交好友叶茗身上,朗诵诗歌时单薄的粉唇微动,嘴角时常带着一抹不易察觉的高傲。
    “听说了吗?北师大那边有个姓程的老师,这个周五要在他们学校上课,要讲爱情。”“姓程?难道是写芳草的那个程开颜?还真是北师大的老师啊!”
    “是啊,讲爱情还真是稀罕呢,周五我要去看看。”
    几个路过的中文系学生,聊着天。
    坐在长椅上的女孩听到他们的对话,不禁挑了挑眉。
    “茗茗,周五跟我去北师大听讲座吧?听说是讲爱情呢。”
    宁绾嘉对身侧的好友说道,那双狭长的丹凤眼带着一抹察觉不清的神色。
    “你不是还要写那款什么劳斯莱斯202发动机的论文吗?”
    “什么劳斯莱斯,惦记英国豪车我看你是相思了?人家是叫罗尔斯·罗伊斯,论文还不急,时间多得很呢。”
    宁绾嘉抬起纤细的小指将额前的发丝勾到耳后,笑着说。
    她是去年九月以市排名第十的高分考入北大工学院的机械系学生,所谓的论文则是航空发动机设计课程上,工学院的院长马大猷教授与吴大观教授布置下来的论文设计作业。
    之所以愿意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去听程开颜的课,倒不是对程开颜感到好奇。
    而是审视,居高临下的审视。
    她要看看能让三姨推荐的程开颜,是个什么样的人,还讲爱情。
    肯定是个风流浪子。
    女孩对这些搞文学创作的向来没什么好感,毕竟她是理科生中的工科生,还是诗词文学误国,工业科技兴国观念的死忠……
    ——
    程开颜还不知道有一个高傲少女盯上了自己,他现在已经翘班回家考虑这周五下午的鉴赏课上到底要讲什么东西。
    爱情题材,经典的小说可太多了。
    就在他拿着钢笔沉思之时,勤勤恳恳的邮递员林为民同志又来了,这次带来了两封信以及……
    他写的小说。
    “开颜同志,这是我写的短篇,请您过目。”
    戴着邮政帽子的林为民同志,弯腰双手递上这三样东西,古铜色的脸皮微红,似乎在为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而期待与羞耻。
    程开颜拉着林为民进屋在木头沙发上坐下,没有第一时间去看两封信,而是查看起来他的那篇小说。
    映入眼帘的是算不上好看,只能说非常工整的字体。
    上面写着《兔子镇》三个小字。
    “兔子镇?为民你写的童话故事啊?哈哈。”
    程开颜看向林为民,哈哈笑了起来。
    “开颜!你笑什么?!”
    林为民有些羞恼的拍了拍大腿,他其实也不知道该写什么好,但是想到程开颜第一篇写的就是童话故事,他也选择了跟风。
    “没有,我是为你感到高兴啊,你不要多想,只要能迈出第一步,不管写得好写得坏,都是好事。你选择童话故事也是一个好的选择,比纯文学容易过稿多了。”
    程开颜笑着解释道。
    “那就好。”
    林为民松了口气,眼前这个年轻人可是大作家,有他说的这话,自己也能吃一颗定心丸了。
    “我先看完信我在帮你看,行不行?”
    “没问题,你愿意看就很不错了,我媳妇儿她都不愿意帮我看,说什么儿童文学有什么好看的,太幼稚了。”林为民苦笑说道。
    程开颜看着一脸苦相的林为民,心中有点感慨,不是所有媳妇儿都是像自家晓莉姐那样鼓励支持的那一款,挖苦埋怨、泼冷水的不在少数。
    “放心吧,为民这次肯定让你在家里扬眉吐气一番!”
    程开颜拍着胸口,打着包票。
    这一瞬间,林为民眼里似乎迸发出一道精芒。
    简单聊了聊,程开颜坐回书桌上,拆着两封信。
    一封是从哈尔滨寄来,显然是自家对象的信。
    另一份信则是从南疆那边寄过来,落款让程开颜眼神都晃了晃,南疆xx文工团。
    “文工团,真是好久都没见过这个词了。”
    程开颜将其放到一边,还是先看对象的信吧。
    “小程同志,听小姨说你最近转正了,恭喜恭喜!你送给我的那本书我已经看了一半,大概在初夏来临之际就要看完了。”
    信件写到戛然而止,程开颜翻到背面也没有看到字。
    只有一张黑白色的照片,大概是十四五岁时期的样子,个子瘦瘦高高的,手边是一架三角钢琴。
    “还真是含蓄呢。”
    程开颜看着照片,笑了起来。
    书,初夏,钢琴边的照片,毫无疑问她正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她的感情与思恋。
    “夏天再见吧,到时候穿上那件白裙子。”
    ……
    看看完信,程开颜拿起林为民的稿子,低头看了起来。
    大概三万字左右,不到二十分钟就看完了。
    讲述的是一个从城市到乡下生活的小女孩因为生病在家里睡觉,被窗外某只数米高的黑兔子吸引目光,一路跟随,闯过幽暗的森林,意外来到一个被动物占领的人类小镇,为了离开兔子镇,小女孩和路上结识的伙伴们一起努力探索,最终离开这个童话小镇的故事。
    “写的可以啊!为民!”
    程开颜看完后,大概清楚这是模仿哪个世界名著了。
    这不就是《爱丽丝梦游仙境》嘛?
    只不过林为民只是借鉴了其中兔子,小女孩,冒险这些元素,故事主体是自己的。
    “真的嘛!”
    沙发上的林为民噌的一下子跳了起来,激动的喊道。
    “就是你的文字风格要改改,最好带上点儿童的童趣,现在太死板了,还可以加一些家乡俚语进去。”程开颜点拨道。
    “没问题!”
    “改好了就可以直接投到儿童文学了。”
    林为民欢天喜地的走了,看样子回家后应该能翻身一回了。
    他收回目光,回到座位上开始写教案。
    天啊,万万没想到,重生了还要写教案,人麻了。
    下午五点半,老妈徐玉秀下班回来了,看到他正在写东西,走近一瞧,惊喜道:“哎!开颜你怎么也在写教案?”
    “正好妈妈晚上也要写,我们一起吧。”
    “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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