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鸟(H) 作者:蒟蒻蒟蒻
分卷阅读18
的音乐,察觉他心情不佳,小心翼翼地问道:“闫少,现在去哪?”
闫桓半闭着眼睛报了个地址。
“咦?那不是大少爷……”陆华的疑问还没说完,就被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打得眼冒金星。
闫桓收回手,拿出手帕擦了擦,冷笑道:“大少爷?他是大少爷,那我算什么。”
陆华讪讪地摸了摸发麻的脸颊:“抱歉,我说错话了。”
闫桓靠在座位上,抬了抬下巴:“开车吧。”
闫礼住的地方跟从前差不多,还是一间中高档的公寓,远比不上闫桓名下的任何一处房产气派,倒像是个普通白领住的地方。闫桓没有带多余的手下,自己慢慢踱到那间公寓门口,随手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支笔,戳响了门铃。
门开了,开门的是个高大的年轻人,他算是千山会唯一一个有着公开身份的“鸟”,也是闫礼的亲信,白鹭。他对着闫桓露出一个彬彬有礼的笑容:“会长在屋里等您。”
公寓里一片黑暗,所有的窗户都被厚重的窗帘蒙得严严实实,也没有电灯。闫桓喜欢黑暗,因为他比别人看的清楚,他甚至不需要白鹭引路,自在地把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像在自己家一样大踏步走进了闫礼的书房。
这种让常人喘不过气的黑暗,无疑是闫家两兄弟少有的共同癖好之一。
说起来促成他们喜暗怕光的人还是闫老爷子,闫老年轻时一直做的是半黑不白的生意,却偏偏喜欢用条子那套教育自家儿子,犯了错一律不打骂,只用最强的灯光对着孩子的眼睛明晃晃地照着,整夜不给睡觉。闫桓有时候想起来也纳闷,自己居然没有因此落下眼疾,但他从此是极怕强光。闫礼吃的苦头比他还要多,现在是连太阳也不想晒,只能缩在黑暗的屋子里,点着如豆般的小灯。
闫桓自顾自地坐到沙发上,看着书桌对面坐在椅子里的瘦削男人,破天荒地笑了笑:“叫我来,有什么事?”
男人因为许久不见天日,肤色白得吓人,脸瘦得凹陷了下去,还没开口,就先捂住嘴咳嗽了起来。
白鹭无声无息地走了进来,将一小杯药水递给了他,闫礼双手捧着喝了下去,才渐渐止住了咳,苍白的脸颊上咳得有些发红,转向了闫桓:“二弟,我有事要跟你商量。”
闫桓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闫会长,恕我直言,我们闫家只有我这一个继承人。说起闫少,是不会有人想到你的,这些关系不必攀了,你有话就直说吧。”
闫礼低着头闷声笑了笑:“好吧,闫少。”他笑完后脸色又转回阴沉,“不管你信不信,父亲将所有产业留给你,我是没有怨恨的。”
闫桓冷冷地看着他,也不接腔。
闫礼撑着桌面慢慢站起身,向他走了过来:“父亲之所以把千山会留给我,是想我帮你。你如今事业虽然做得大,但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我手下……”
“你手下的那些高招我都见识了,”闫桓话语略带讽刺地说道,“千山会早已不是曾经的千山会了,老头子的那点东西不都被你败光了么。你还剩下几只鸟?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恐怕连二十只都不到了吧。”
“闫桓,”闫礼向他逼近了一步,“你是要毁了我们最后和解的机会么?你现在还有机会反悔,我可以不计较你杀了我那几名手下的事。”
闫桓终于将正脸转了过来,“啧”了一声:“大哥,我最后这么叫你一次,你看清楚,我已经不是十年前那个差点被你弄死的小屁孩了。”他走上去,扯过男人的衣领,极近地对着他病弱的面容,从齿缝间一字一句地说道,“你现在根本就没有资格来威胁我。”
他说完,一手将男人推开,向门外走去,临出门,又停住,似笑非笑的:“对了,如果我是你,就不会把心思花在门铃这种小把戏上,”他将上衣口袋里的那支笔丢了出去,“闫礼,你可真是越来越没出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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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短啦
第13章 .
这天傍晚就开始淅沥沥地下着雨,越下越大,竟没有要停的意思,闫桓把沾了雨水的外套随手丢给管家,而后满脸阴郁地向楼上幽暗的房间走去。
男人正坐在床上看电视,窗帘拉着,整个房间都随着屏幕闪动而明明暗暗,男人英俊的轮廓还像十年前一样不曾改变,只是眼神空洞。闫桓眉宇间难以察觉地抽动了一下,然后走上去,关掉了电视开关。突如其来的黑暗让男人微微张开了嘴巴,有些吃惊地把视线转向他,闫桓重重地坐到他身边,抱起手冷冷地打量着他。
他还记得他们初次见面时的情景,那段又深又长的窄巷,不经意的擦肩而过,他那时几乎已经踏入死亡,却在深渊的边缘抓住了男人的手。再后来,他就失去了这个人一切的音讯。
这十年的时间,闫桓去过很多地方,先是在非洲待了两年,后来又去了美洲,从风光旖旎的开普敦搬到了污水横流的底特律。对他来说这些地方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充满了肮脏的,下贱的,最低等的欲望。他接触到了父亲所有的生意,见得光的,见不得光的,这些东西比他想象得更加庞大,也更加复杂。他在处理这些事务上积攒了不少经验,以至于当父亲离世的消息传来时,他只稍稍茫然了一下,很快就回国接下了闫家庞大的产业。
从前跟着闫七爷的那些人非常惊讶于这位小少爷成长的速度,不论是他的个头,还是他那喜怒无常的性格。平心而论,闫桓绝对比不上当年的闫七爷那样行事狠辣,只是他的眉宇间常年有些阴郁忧愁的影子,好像是被什么心事压着,总是一副不痛快的样子。
然而这位脾气古怪,好像看谁都不顺眼的小少爷却莫名地很讨各色男男女女的喜欢,这些年有的是人想要往他床上爬,可惜闫少在挑选床伴这方面一直苛刻得久负盛名。他的全部精力仿佛都花在了另外一件事上,动用大量的人手寻找一个人,一个没有任何资料档案的人。
回国后,闫桓花了一笔不小的钱收购了东方饭店,这间颇具历史的老饭店显然没有什么多余的价值,闫桓买下它也并非为了经营,只是会在无聊的时候去顶楼,走进那间套房,将窗帘拉开半边,而后一个人躺到那张冰冷的毫无生气的大床上。
他总是情不自禁地想着那个男人,想得近乎绝望,他想那个人的眼睛、嘴唇,想他的手掌抚摸过自己腿根时带来的战栗和悸动。他说不清自己对那个人怀抱着什么样的心情,怀念,感激,爱慕,还是情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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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音乐,察觉他心情不佳,小心翼翼地问道:“闫少,现在去哪?”
闫桓半闭着眼睛报了个地址。
“咦?那不是大少爷……”陆华的疑问还没说完,就被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打得眼冒金星。
闫桓收回手,拿出手帕擦了擦,冷笑道:“大少爷?他是大少爷,那我算什么。”
陆华讪讪地摸了摸发麻的脸颊:“抱歉,我说错话了。”
闫桓靠在座位上,抬了抬下巴:“开车吧。”
闫礼住的地方跟从前差不多,还是一间中高档的公寓,远比不上闫桓名下的任何一处房产气派,倒像是个普通白领住的地方。闫桓没有带多余的手下,自己慢慢踱到那间公寓门口,随手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支笔,戳响了门铃。
门开了,开门的是个高大的年轻人,他算是千山会唯一一个有着公开身份的“鸟”,也是闫礼的亲信,白鹭。他对着闫桓露出一个彬彬有礼的笑容:“会长在屋里等您。”
公寓里一片黑暗,所有的窗户都被厚重的窗帘蒙得严严实实,也没有电灯。闫桓喜欢黑暗,因为他比别人看的清楚,他甚至不需要白鹭引路,自在地把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像在自己家一样大踏步走进了闫礼的书房。
这种让常人喘不过气的黑暗,无疑是闫家两兄弟少有的共同癖好之一。
说起来促成他们喜暗怕光的人还是闫老爷子,闫老年轻时一直做的是半黑不白的生意,却偏偏喜欢用条子那套教育自家儿子,犯了错一律不打骂,只用最强的灯光对着孩子的眼睛明晃晃地照着,整夜不给睡觉。闫桓有时候想起来也纳闷,自己居然没有因此落下眼疾,但他从此是极怕强光。闫礼吃的苦头比他还要多,现在是连太阳也不想晒,只能缩在黑暗的屋子里,点着如豆般的小灯。
闫桓自顾自地坐到沙发上,看着书桌对面坐在椅子里的瘦削男人,破天荒地笑了笑:“叫我来,有什么事?”
男人因为许久不见天日,肤色白得吓人,脸瘦得凹陷了下去,还没开口,就先捂住嘴咳嗽了起来。
白鹭无声无息地走了进来,将一小杯药水递给了他,闫礼双手捧着喝了下去,才渐渐止住了咳,苍白的脸颊上咳得有些发红,转向了闫桓:“二弟,我有事要跟你商量。”
闫桓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闫会长,恕我直言,我们闫家只有我这一个继承人。说起闫少,是不会有人想到你的,这些关系不必攀了,你有话就直说吧。”
闫礼低着头闷声笑了笑:“好吧,闫少。”他笑完后脸色又转回阴沉,“不管你信不信,父亲将所有产业留给你,我是没有怨恨的。”
闫桓冷冷地看着他,也不接腔。
闫礼撑着桌面慢慢站起身,向他走了过来:“父亲之所以把千山会留给我,是想我帮你。你如今事业虽然做得大,但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我手下……”
“你手下的那些高招我都见识了,”闫桓话语略带讽刺地说道,“千山会早已不是曾经的千山会了,老头子的那点东西不都被你败光了么。你还剩下几只鸟?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恐怕连二十只都不到了吧。”
“闫桓,”闫礼向他逼近了一步,“你是要毁了我们最后和解的机会么?你现在还有机会反悔,我可以不计较你杀了我那几名手下的事。”
闫桓终于将正脸转了过来,“啧”了一声:“大哥,我最后这么叫你一次,你看清楚,我已经不是十年前那个差点被你弄死的小屁孩了。”他走上去,扯过男人的衣领,极近地对着他病弱的面容,从齿缝间一字一句地说道,“你现在根本就没有资格来威胁我。”
他说完,一手将男人推开,向门外走去,临出门,又停住,似笑非笑的:“对了,如果我是你,就不会把心思花在门铃这种小把戏上,”他将上衣口袋里的那支笔丢了出去,“闫礼,你可真是越来越没出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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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傍晚就开始淅沥沥地下着雨,越下越大,竟没有要停的意思,闫桓把沾了雨水的外套随手丢给管家,而后满脸阴郁地向楼上幽暗的房间走去。
男人正坐在床上看电视,窗帘拉着,整个房间都随着屏幕闪动而明明暗暗,男人英俊的轮廓还像十年前一样不曾改变,只是眼神空洞。闫桓眉宇间难以察觉地抽动了一下,然后走上去,关掉了电视开关。突如其来的黑暗让男人微微张开了嘴巴,有些吃惊地把视线转向他,闫桓重重地坐到他身边,抱起手冷冷地打量着他。
他还记得他们初次见面时的情景,那段又深又长的窄巷,不经意的擦肩而过,他那时几乎已经踏入死亡,却在深渊的边缘抓住了男人的手。再后来,他就失去了这个人一切的音讯。
这十年的时间,闫桓去过很多地方,先是在非洲待了两年,后来又去了美洲,从风光旖旎的开普敦搬到了污水横流的底特律。对他来说这些地方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充满了肮脏的,下贱的,最低等的欲望。他接触到了父亲所有的生意,见得光的,见不得光的,这些东西比他想象得更加庞大,也更加复杂。他在处理这些事务上积攒了不少经验,以至于当父亲离世的消息传来时,他只稍稍茫然了一下,很快就回国接下了闫家庞大的产业。
从前跟着闫七爷的那些人非常惊讶于这位小少爷成长的速度,不论是他的个头,还是他那喜怒无常的性格。平心而论,闫桓绝对比不上当年的闫七爷那样行事狠辣,只是他的眉宇间常年有些阴郁忧愁的影子,好像是被什么心事压着,总是一副不痛快的样子。
然而这位脾气古怪,好像看谁都不顺眼的小少爷却莫名地很讨各色男男女女的喜欢,这些年有的是人想要往他床上爬,可惜闫少在挑选床伴这方面一直苛刻得久负盛名。他的全部精力仿佛都花在了另外一件事上,动用大量的人手寻找一个人,一个没有任何资料档案的人。
回国后,闫桓花了一笔不小的钱收购了东方饭店,这间颇具历史的老饭店显然没有什么多余的价值,闫桓买下它也并非为了经营,只是会在无聊的时候去顶楼,走进那间套房,将窗帘拉开半边,而后一个人躺到那张冰冷的毫无生气的大床上。
他总是情不自禁地想着那个男人,想得近乎绝望,他想那个人的眼睛、嘴唇,想他的手掌抚摸过自己腿根时带来的战栗和悸动。他说不清自己对那个人怀抱着什么样的心情,怀念,感激,爱慕,还是情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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