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阉 作者:小竖谷阳

    分卷阅读69

    大的暗花,就出于瑞王爷启人之手,想必那坐在龙椅上董裴一定不好过。

    瑞王爷启人已将京城围困半月有余,成日炮火连天,攻城攻得紧,火炮并不往城内轰,对着城墙根轰轰直射,震得京城的地直晃,人走在路上都觉得房屋在转,看得眼晕。

    数日前,更是有细作潜到城内,一把火烧了粮仓,大火怎么也扑不灭,急得兵部尚书焦头烂额,城内还囤集着二十万大军,启人的军队就驻扎在城外,不缓不急的,一点点的用火铳和大炮慢慢轰,里三层外三层的人马把京城围得像铁桶一样,站在城头,一眼望去,看不到头。除了兵力松懈的北门,基本就没有可以窥视的缝隙。

    为了节约储备,启人射进来的箭,兵部天天着人回收,可是也怪得很,这箭明明就是城外射进来的,可是一搭在他们的弓上竟然射不远,画着极其优美的弧线后灵巧的扎到地面上,根本就没有杀伤力,气得尚书大人直摇头。

    抬抬看看天,灰蒙蒙的,手指按着文书上的字迹细细描摹打量着自己的主意。自那日和一个乞丐换了衣服天天乞食外,他时刻在找出城的时机,连流民都没个出城的机会,愈发的让四喜焦躁不堪。尽管箭不好用,兵部尚书仍然着人来搜,一队队士兵开始上街挨门挨户的拔箭,现在见到这些兵四喜就头疼,而且他现在占的这处本是一个老乞丐的位置,便慢腾腾的拖着个门板往街里去。

    菜市口尽头有个土地公公的小龛位,四喜左右瞧瞧见没有什么人,便转到龛的背面,门板一立,窝在那处,在地上掏弄。

    四喜出门前把玉如意夹到后穴里带了出来,满禄给他准备的衣服没一处能藏东西,哼,他可真是忘了自己是什么出身。当年权贵没少调教他,如果不是权不义使坏,四喜早就进银库当差了,暗渡陈仓后穴夹带那是看家技巧,满禄只当他是早年受过伤才害怕往后面塞东西的,不知道这原本就是他的本事。

    本来这东西是要随身携带的,可是乞丐们欺生,还有头目搜身,第一天流落街头的时候,差点就被搜了去,多亏四喜机灵绕了过去,找个机会就把东西藏在土地公公后面。他本不想动这个的,实在没钱又要不到饭,从前天早上老乞丐分了他半个馒头算起,已经快两天没吃东西了,眼睛饿得直发花,他哪吃过这苦,再说,看如今这情形,若想悄悄出城,不打点打点,没钱是万万行不通的,忍不住就动了心思。

    东挖挖西挖挖,咦?没了?

    四喜一惊,不敢相信的看了看那什么都没有的地方,就是一个土坑,没错啊。不死心的下手挖,左边右边都没有,累得四喜满头大汗,混着灰尘在脸上冲出一道道小沟,心跳得厉害,现在他是激动不得,一激动心悸的毛病就犯,真怕自己一着急就哏儿过去,连个收尸的都没有,那就赔大发了。

    “嘿,找什么呢?我看你半天了。”

    四喜一惊,这声怎么有些熟啊?似曾听过,在哪里呢?满禄的院子里?他的侍卫?还是...?四喜正在犹豫,那人见四喜僵直个后背,就拿手拍了拍他肩头“傻啦?说你哪,哎,昨天,你就在这儿东挖西挖的,找宝哪?”

    四喜恨恨的回头瞪他,糟心的贼,一定是偷了我的东西。

    一瞪之下,四喜有些恍惚,这人似曾相识。细看了看,好像还真的在哪儿见过,锦衣华服面似满月,自己不曾结交过这样的人啊,一时想不起了,哎,看样子和和气气的,倒还不像是满禄的人,那就好说。

    脸色平缓下来以后柔声问那人“你知道我在找东西?”四喜现在蓬头垢面的,月余没洗过澡,从头到脚,一身的臭味儿,别说姿色,连脸色都瞅不出来是黑是白。

    偏偏那人扑哧一笑,“你真不认得我啦?我看你好久了,大半个月前见你要饭,我还在想是不是认错人了?现在一看,是没错了,你姐夫呢?”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跟大家告个假,7月3日正式恢复更新。

    天阉(第60章)

    四喜转着眼珠和他打太极,使劲的想他说的那个姐夫,是哪个姐夫?二凤和大妞的丈夫都是老实本份的人,三春改嫁给贾六那么久了,如果他问的是权不义呢?那权不义死了的事儿他又知道不知道?如果问的是贾六?贾六在兵变前就出京办事儿去了,现在人在哪儿还真不清楚,看看这人的相貌和气质,倒像是会和贾六混在一起的。

    那人看四喜一边答话一边思索的神情,就知道他没想起来,“哎,看来,你是真忘了,那会儿子你撞我身上来着,是你姐夫跟你在一起呀。看你当时的光景,混得甚是不错呢,现在怎么这般落魄?你姐夫没照拂你?”

    四喜愣愣了,终于想起来了,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儿,那会儿子和启人闹了别扭,好像真的在街上是撞到过人,回去启人还说他是偷儿来着,这都猴年马月的事儿了,这人,怎么还记得?忍不住心生疑惑“莫怕,我不是坏人。只是你怎么混到这地步?”四喜也忘了问他玉如意的事儿,只是遮掩着说“兵荒马乱的,我和姐夫走散了。”

    “难怪,”那人默然了一会儿又问“听说定远将军府在赊粥,你怎么不去?”我也得敢去啊?要不是因为他府上赊粥,老乞丐也不会分给他半块馒头的,别的乞丐都看不上他假清高,说他有粥也不领,都孤立他呢。四喜正踌躇着怎么解释,锦衣华容的年轻人笑着问他“我们还真是有缘,如若不弃,可否到寒舍一聚?我家里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吃的,款待的也不过就是粗茶淡饭,你不要嫌弃啊。”

    有饭吃当然好,这个人也不得不防,四喜假装谦让了一下,就屁颤颤的跟着偷儿回家了。

    偷儿有名字叫钱宁,可是他的钱来得一点儿都不安宁。四喜在看到钱宁的屋子时像被雷劈了一样迈不动步,这哪是屋子啊,比猪圈就强那么一点点,房梁都是斜的,要不是启人的炮从来没轰过城里,还以为有炮弹砸过他家屋顶呢。钱宁却笑嘻嘻的一抬手,“请”四喜也不跟他客气,屋里的摆设比乞丐们聚居的地方还寒酸,就那么两身好衣服挂在墙上,怎么看怎么不配。

    桌子上的油污比四喜的手都脏,想找个地洗洗手都难,看着白花花的馒头又不好意思下手抓,粥就咸菜,偷儿钱宁在旁边吃得那叫一个香,四喜咽了两口吐沫,他是饿坏了,用筷子叉着馒头,一口一口的吃,吃得太急,反而噎到了,一边打嗝一边往嘴里塞,从小到大,他就没吃过这么丢人的饭。

    钱宁吃饭一边留心四喜的吃相,怎么看怎么像大家族里出来的人物,当初乍见四喜时,是觉得他雌雄难辨,怀疑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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