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小田园 作者:拾玖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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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宿舍里,父亲帮他铺好了被褥,叮嘱他晚上睡觉要老实一点,不要从上铺掉下来了,就匆匆离开了学校。

    住校后,最大的不便是收取信件。

    学校里有传达室,校工每天下午,把来往的几十封信件都是放在外面的收信栏里,要同学们自己去查找。他不想让同学知道他与编辑部的联系,更不想让同学看到那些转来的读者来信。

    于是,和元元商量了一下,打算把联系地址继续留家里的。

    这件事,他拜托给了邓原,请他帮忙收取信件。收到的信件都放在他的抽屉里,等他星期天回家后再拆封。

    邓原读初中后,也懂事了不少。对二哥忙忙乎乎地搞创作,十分好奇。不过,还是点头答应下来,保证绝不会偷看。

    邓医生对邓萧住校之事,还是有点担心。

    那边的宿舍是大教室改装的,里面是一排一排的高低铺,一间住了三十多人。虽然都是同班同学,可人实在是太多了,早晨洗漱都要排队,而晚上人多嘈杂也休息不好。

    这时候,才真的感受到了离开场部的不便。

    他和肖玉华商量了一下,就打电话找到场部卫医院的王院长,想从门诊家属区借一间房让邓萧住。

    王院长考虑了一下,就答应了。

    邓医生和肖医生在门诊上呆了十多年,虽然下到了营部,可谁又能保证他们不会回来?再说,家属区里的单人宿舍正好也有富余的,那就卖邓医生一个面子好了。

    就这样,邓萧在学校里住了两周,就搬进了卫生院的宿舍里。早晚吃饭,也能到医院食堂里搭伙,伙食也相对好一些。

    *

    邓萧哥哥去场部读书后,与元元见面的时间也少了。

    虽然,星期六放学后,他会骑着自行车赶回家。可星期天下午,又要赶回学校去上晚自习,时间到底紧张了不少。

    一开始,黎元元也有点不大习惯。

    可对一名高中生而言,悠然自在的日子终将一去不复返了。

    她也唯有慢慢适应才好。

    这天上数学课时,宋老师像往日那般把她夸了一通。

    这个宋老师很有个性,教学认真到了忘我的地步。

    为了教会学生,真是想尽了一切办法。她也是补课最积极的老师之一。每天下午,第二节课的下课铃一响,就夹着教案守在了教室门口。教语文的周老师前脚走,她后脚就进来了。

    班里的同学们都不喜欢补课,而宋老师却特别喜欢。她总是盯着那些学不会的差生,就像填鸭子似的,死活要把这群“小土豆”们全部教会。

    小土豆,这是宋老师的口头禅。

    每次一生气,就喜欢训斥“小土豆”们。她好像也不会说别的,一张口就是:“你不好好学习,以后就像你爸爸妈妈那样,一辈子呆在山沟沟里当土豆!”

    而班里被称作“小土豆”的同学,大有人在。

    因为这种训斥,很多同学都不喜欢这位宋老师。觉得她太厉害了,也太看不起人了,心里还嘀咕着,不就是从大城市里来的吗?有什么好拽的?

    可黎元元却觉得宋老师太傻,太不懂得变通,也太过敬业。

    以致于忘记了,她面对的是一群性格各异的学生。她的这种严苛,除了被学生们诟病,却换不来任何尊重。

    可她依然我行我素。

    要知道,这些补课都是义务的。

    对差生的督促,也是义务的。

    她牺牲了自己业余时间,只想让每一名同学都能提高数学成绩。可这毕竟是一件出力不落好的事情,班里总有那么几个即便补课,还是学不会的“笨学生”。

    这学期开学不过一个月,宋老师就有了外号。

    私下里,客气一点的喊她“土豆老师”,不客气的直接喊她“死人脸”。

    “死人脸”,是因为她的脸很白,白得还非常有光泽,就是那种像牛奶一样的白,看一眼就很难忘记。

    而她的相貌,更是特别。

    平时,留着一个清汤挂面似的短发,梳理得十分整齐,露出一个光洁的额头。眉毛淡淡的,细细的,就像画出来的一样。可老师们是不允许化妆描眉的,也就是说,她这一对秀眉竟然是天生的?

    上课时,总有学生喜欢盯着宋老师的眉毛瞎琢磨。

    他们怎么也想不通,这样的秀眉怎么会长在这么厉害的老师的脸上?看看,那双细长的眼睛,总是透着严厉的光,令人望而生畏。

    还有她的笑容,更是令人胆寒。

    “土豆老师,总是皮笑肉不笑的!”

    这本是宋老师讲课时的招牌笑容,却给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

    这位宋老师,发现黎元元的演算能力之后,就开始夸起她来。嘴巴里,总喜欢对着全班同学说,她是超群的,是与众不同的。

    黎元元心说,不是自己超群,而是以前就学过。倘若宋老师知道了她的来历,恐怕再也说不出“超群”这种话了吧?

    *

    随着秋意渐浓,在西部内陆地区产卵繁殖的大雁们,开始结队南归。

    恐怕,它们是感受季节变化最明显的一群鸟类吧?

    边疆的秋天,天空碧蓝碧蓝的,太阳还是大大的。成群的大雁,就开始排成“人”字形队伍,往南方飞去,准备取暖过冬。

    等到春回大地,它们再次振翅远行。

    从南到北,飞行数月,重新回到自己的家乡产卵繁殖。

    生活,就是这么重复地进行着。

    黎元元时常仰着小脑袋,观察着过往的雁阵。

    一个硕大的“人”字形,从头顶上飞快地掠过。

    据说,这么飞行,可借助前面的头雁扇动翅膀而减少风的助力,继而节省后面雁群的体力。这种经验代代相传,最后形成了几百只大雁一起结成“人”字形雁阵,往南方飞行的奇观。

    而这种景致,也只有在边疆才能见到吧?

    还有秋日的夜晚,那些从干道上穿行而过的夜行者。

    他们一路高歌,婉转而悲凉,就像在述说着一个古老的传奇故事。

    田爸爸说,这是去戈壁滩上捡柴禾的毛驴车队伍。

    那些领唱的,是天生的歌唱家,一口气能唱一个晚上。

    对这些夜行者,她是好奇的。

    最初歌声响起来的时候,还特地跑出去围观过。

    月色下,她站在门前的矮凳上,面朝着东边,遥望着。

    只见高高的干道上,一辆一辆的毛驴车前后衔接着,组成了一支毛驴车车队。

    最前面是领头的驴车,有一位维族青年躺在高高的柴禾堆上,一边悠然地驱赶着驴车,一边放开嗓子对着月亮歌唱。

    而后面一串串驴车除了柴禾堆,却无人看守。

    最后压阵的,又是一辆驴车,柴禾堆上照旧躺着一位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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