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成熟时 作者:李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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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了上来。

    眼前的一切开始模糊不清,时光仿佛回到了十三岁那年的秋天。

    我记得那也是一个阴沉的天气,我跟梁池去市里玩。

    不用想也知道是我要求的,那时候我们做的很多事都是我提起来的,梁池这家伙习惯沉默,那时候只要我说做啥,他就只会默默执行,不反对也不质疑。

    那次我们是去市里的体育馆打羽毛球,回来的时候也像这样下起了秋雨。

    幸好我们去的时候有准备,带了一件雨衣,那种骑车用的单人雨衣,前摆要比后摆长,刚刚只能够一个人用。

    我说他骑车,要他穿着,可谁知道他也不说话,默默穿上雨衣,等我上车后,他就将雨衣一转,将那用来挡雨的前摆直接套在了我头上。

    也没等我反应,他一声抱紧我,然后就踩着自行车开始往家里猛骑。

    我在后面紧紧抱着他当时还不算特别结实的腰身,听着雨滴落在雨衣上面的声音,心里那种少年特有的情愫就不觉漫了出来,人就不觉靠的他更近了一点。

    到家时,梁池除了头,其他地方全部都湿了,而我在他后面,除了脚上湿了点,身上基本上都是干的,我当时很不好意思,但是他却不以为然。将我送到家就骑着车走了,那时候我也是站在家门口看着他慢慢离开的背影。

    画面重叠,然后过去的所有被从我眼睛倒退,扭曲,最后被吸入一个虚无的黑洞,我从回忆中醒过来,想着,那时候梁池回去后似乎就重感冒了。

    一股迟来的愧疚感就随之冒上了心头。

    这时候,两个拿着球拍的人从雨里冲进了宿舍大楼,我才发现自己还站在宿舍楼的门口,我刚准备上楼,却听到其中两人中的一个抱怨道:“想不到学校为了迎合市里的马拉松连体育馆都关了。”

    另外一个应和着:“那可不,这天还下雨了,想打个球都不方便!”

    看着他们消失在楼梯口的身影,一股强烈的不安慢慢席上了我的心头接着冲向了我本就酸软的四肢百骸!

    就在这时候,我收到了一条短信:贱人,这就是你跟我抢男人的下场,落款处写着方静的名字……

    第19章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1

    1

    那是我第一次进酒吧,而且是一家gay吧!

    当我随着那个儒雅的男人踏进酒吧大门,看到灯光下那些画着惊艳妆容,扭得花枝招展的人时,一种说不上来的抵触感就从我心底冒了出来。

    这个世界明显跟我毫无关系!

    似乎看出了我的不适,一直走在我身侧的男人用他宽厚的手掌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刚开始也不习惯,来的次数多了,就慢慢对这些东西麻木了。”

    我自然而然的问道:“你经常带男人来这里?”

    他呃了一下,似乎很尴尬,但还是解释道:“会来,但是带男人来的次数很少。”

    我抬着眼看他,明暗不定的灯光下,他的五官都透着股说不上来的神秘感,我不知道他话的真假,只得笑了笑,却没想到他反而急了似的,一下掰住我的肩膀,说:“我真的很少约的!”

    那一刻,我像是触碰到了一个以前我从未触碰到的领域,我问他:“你是指约人上床吗?”

    他明显一愣,然后自然的勾起了嘴角,我自动将他那种笑容理解成了一种讥讽,像是为了证明什么,我一把拉起他的领结,然后用力吻住了他。

    身畔传来连番的欢呼声,但我却没了平时那股要命的尴尬,我像极了一个为了得到观众认可的小丑,努力演绎出一副情场老手的感觉。

    他开始回应我,甚至双手自然而然的环抱住我的后腰,将我紧紧收到了他的怀里,他衬衣下饱满的肌肉让我头晕目眩。

    那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亲吻,我是指在双方都还是清醒的状态下。那种感觉我并不知道怎么去形容,当时除了自己噗通乱跳的心脏,和他扎着我嘴巴的胡须,我只隐约闻到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阵阵香水的味道。

    那是一种像是甘草晒干后的清冽香味,闻的人不自禁意乱情迷。

    我开始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我知道再这样下去绝对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我终于用力推开了他,然后在一群惊呼和口哨声中冲出了灯光暧昧的酒吧。

    在之后的人生里,我也有过跟多类似的经历,但每一次都只能止于亲嘴,我无法跟一个毫无感情基础,陌生的人滚床单。

    我想,这也许是我那卑劣性格里唯一一个值得被歌颂的地方吧。

    2

    2012年夏,我大学毕业。

    这一年,全国多地都降了声称百年难得一遇的大雨,w市自然也在其列。

    用余梦的一句话,这出门都不用走,光靠浪了。

    毕业后,我开始随着毕业大军投入找工作的队伍,当然这个茫茫大军里还有余梦和张傲。

    张傲妈的意思是要他俩回去接手他妈已经在南镇周遭发展了几家的工厂,然后结婚。但是余梦却突然临时变了想法,想多在外面攒点经历,张傲当然知道自己这个对象的想法,可又怕跟别人跑了,就她走在哪里,她就跟到哪里。

    余梦来找过我几次,他想找我和她一起开家奶茶店,但是我却考虑很多因素,一直都没直接答应他。

    就这样,我还是住在学校为工作的事情发愁。

    那时候我们宿舍有两人都签了工作,还有一人准备考研,已经提前回家做准备,宿舍现在就剩下了我一个人,越是形单影只,越是会让人焦躁难安。

    幸好那时候,胡潮会经常往我这边跑,他也不忙着找工作,每次问他,他就哈哈一笑,说,你放一百个心,以后你跟着我,绝对不会让你饿着的。

    然后这个话题就聊不下去了。

    七月的某个大雨天,胡潮一如往常提了一堆烧烤来我的宿舍找我,不同以往的是他今天还带了一打啤酒,他知道我不喝酒,以前很少拿酒来的。

    我知道,这家伙肯定是有什么事情要跟我宣布了。

    “干嘛,准备来个毕业季不醉不归啊?”我笑他。

    “那可不,准备把你灌醉了抗回家去!”他咧着嘴笑着。

    我对着他这种玩笑话已经产生抗体了,就笑了笑,然后将他带来的烧烤盒一个个的打开,等我拉开一瓶啤酒后,他一把抢过去,然后咕哝咕哝的喝完,我看着他上下运动的喉结,和顺着嘴角往下滴的啤酒,不觉无语,道:“喝这么急,赶着去投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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