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慢调 作者:匡澜
分卷阅读16
月,八个多月。”
苏眠喝了口酒,依旧很漫不经心:“记性真好。”
男人身上有种久经交际场所的熟稔:“两个男人为了你在我店里打得头破血流,最后还招来了警察,我想记不住都难。”
苏眠唇角泛上淡淡的笑意,“这事不是很常见的吗?”
男人倚着吧台探身过来:“很常见,但两个男人为了你打架,你却扬长而去,如此冷酷的人我倒是没见过第二个。”
苏眠道:“我不认识他们。”
酒吧灯光流转,男人直起身体,“不认识?这个理由好。”
陈慕走过来,见他们正在聊天便问:“聊什么,我也听听。”
男人有些吃惊的看着陈慕:“你们认识?”
陈慕解开西装的扣子在苏眠旁边坐下:“你没跟他说?”
苏眠晃着酒杯: “你这位中间人不到,我怎么说?”
陈慕:“那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大学同学david,”又转向大学同学,“我同事,苏眠。”
david恍然大悟:“原来你是苏眠,幸会。你可以叫我罗文,david这个名字也就allen叫习惯了。”
苏眠:“那个香港的歌手?”
罗文赞赏似的点了点头:“真聪明,一点就透。因为我父亲非常喜欢罗文,就干脆给我起了一样的名字。”
陈慕:“我记得大学的时候,同系的一个香港女孩疯狂的推崇那个歌手,还因此纠缠了david一阵。”
罗文叹气:“当年我年轻气盛,没挨住女孩的纠缠,被她攻城略地,结果三月不到,就把我抛弃。”
“那女孩明艳动人,你也乐在其中,得了便宜还卖乖。”陈慕笑着拆穿他。
说话间罗文调出了两杯酒,将其中一杯递给陈慕:“竟然拆我台,小心我在苏眠面前曝你料。”
陈慕接了酒: “你倒是曝,看我怕不怕?”
罗文立刻凑到苏眠耳边,“allen说他第一次见你是在……”
陈慕虽然知道罗文一向有分寸,不会真说出不该说的话,但还是一把将他拽了开。罗文奸计得逞的炫耀:“allen一向光明磊落坦荡荡,我以前根本抓不到他的小辫子,今天托你的福。”
陈慕的脸色沉了下来,似乎有些不高兴。
罗文当下明白了几分,于是道:“高总在那边,你们不去打个招呼?”
苏眠:“我就不去了,代我向他问好。”
陈慕离开后,苏眠起身去洗手间,酒吧的小舞台上三人的乐队正在唱《five hundred miles》。
“if you miss&rain l\'m on, you will kno;l am gone
you bsp;hear the whistle blo;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you bsp;hear the whistle blo;hundred miles
……”
苏眠在人群里停了下来。
坐落在中央商务区繁华地段的酒吧似乎不应该是这种文青的民谣调子,事实上台下的观众都屏住了呼吸。
旋律写着流浪,歌词写着忧伤,有些离别一旦开始便是永远。
城市对每个迷失者都是城池,每个没迷失的人可供迷失。多少年以后你我为各种理由走遍所有繁华不繁华眼角带血嘴角带泪十字公路,彼时从街头走到街尾,不担心会遇到谁,只担心会遇不到自己。
苏眠面无表情的听完了这首歌。
第16章 暧昧期(4)
去而复返的陈慕看见罗文倚在吧台上正似笑非笑的在看他: “她去洗手间了。”
陈慕挑了挑眉:“有话直说,你这么贼眉鼠眼的看着我干什么?”
罗文:“你跟她什么关系?”
陈慕:“同事。”
罗文:“只是同事?”
陈慕没说话。
罗文:“我是不是跟你说过,今年二月份有人在酒吧闹事?”
陈慕:“这里隔三差五就有人闹事,你说的是哪件?”
罗文:“就是那个中年男人搭讪独自前来的单身姑娘,却被姑娘用言语戏弄了一番,然后恼羞成怒的那个。”
陈慕喝了一口酒:“好像有点印象,你继续说。”
罗文道:“中年男人扬起手要打姑娘,却被路过的年轻男人拦住了。这不拦还好,一拦事更大,恼羞成怒的中年男人骂骂咧咧的嘴巴不干净起来。年轻男人拿言语激了他两句,两个人就动起手来了。我看事情闹得有点大,就上去劝,眼风里瞟见那位引发事故的姑娘却一言不发的走了。事情因她而起,我自然不能让她走,就追了出去。面对我让她留下来的要求,她以一种近乎疑惑的语气问我为什么?那反问的力度让我有点让我怀疑自己是否认错了人,可我的确没有认错人。我说我们报了警,希望她留下来作个证,她再一次反问这事跟她有关系吗?我以为这女人是怕事,就耐心跟她解释不会有麻烦,就是做个证而已。她听我这么说就问你哪只眼睛看到是因我而起?一个过气猥琐的男人试图通过勾搭女人来证明自己宝刀未老和一个妄图用英雄救美来证明自己有魅力的男人,他们拿我当枪使,难道我还要留下来给他们善后?后来我分析当时为什么没有再留她,不是因为她的话有道理,而是在那一瞬间明白了这姑娘并不是怕事,而是对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事都绝对冷漠。事情结束之后,我把这番话转述给了英雄救美的年轻男人,那男人反而表示对这姑娘很有兴趣。他留了名片在店里,如果姑娘再来,就打电话给他。”
罗文瞟了一眼陈慕:“你觉得我要不要打电话给他?”
陈慕面无表情:“为什么问我?”
罗文:“你那么聪明,一定知道我说的这个姑娘就是你那个同事。”
陈慕:“我知道是我知道,你怎么做是你的事。”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罗文掏出手机打开了微信。
不管是不是真的不在乎,只要陈慕不说,罗文就假装不知道。罗文热衷于看热闹,尤其热衷于看陈慕的热闹。他认为陈慕这几年太过于波澜不惊,女人一个接一个的换,恋爱谈得越多,独身主义的价值观越牢固。虽然独身主义没什么不好,但他还是希望有人能搅动陈慕这一池春水,那怕是搅糊都无所谓。
但罗文的信息还没发出去,那晚英雄救美的男人已经来了,而且看上去并不像是巧合,男人连招呼都没打径直到来到了调酒小哥面前:“人呢?”
调酒小哥道:“估计去洗手间了,您可以在这等会,来什么酒?”
心头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罗文一巴掌呼在调酒小哥的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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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八个多月。”
苏眠喝了口酒,依旧很漫不经心:“记性真好。”
男人身上有种久经交际场所的熟稔:“两个男人为了你在我店里打得头破血流,最后还招来了警察,我想记不住都难。”
苏眠唇角泛上淡淡的笑意,“这事不是很常见的吗?”
男人倚着吧台探身过来:“很常见,但两个男人为了你打架,你却扬长而去,如此冷酷的人我倒是没见过第二个。”
苏眠道:“我不认识他们。”
酒吧灯光流转,男人直起身体,“不认识?这个理由好。”
陈慕走过来,见他们正在聊天便问:“聊什么,我也听听。”
男人有些吃惊的看着陈慕:“你们认识?”
陈慕解开西装的扣子在苏眠旁边坐下:“你没跟他说?”
苏眠晃着酒杯: “你这位中间人不到,我怎么说?”
陈慕:“那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大学同学david,”又转向大学同学,“我同事,苏眠。”
david恍然大悟:“原来你是苏眠,幸会。你可以叫我罗文,david这个名字也就allen叫习惯了。”
苏眠:“那个香港的歌手?”
罗文赞赏似的点了点头:“真聪明,一点就透。因为我父亲非常喜欢罗文,就干脆给我起了一样的名字。”
陈慕:“我记得大学的时候,同系的一个香港女孩疯狂的推崇那个歌手,还因此纠缠了david一阵。”
罗文叹气:“当年我年轻气盛,没挨住女孩的纠缠,被她攻城略地,结果三月不到,就把我抛弃。”
“那女孩明艳动人,你也乐在其中,得了便宜还卖乖。”陈慕笑着拆穿他。
说话间罗文调出了两杯酒,将其中一杯递给陈慕:“竟然拆我台,小心我在苏眠面前曝你料。”
陈慕接了酒: “你倒是曝,看我怕不怕?”
罗文立刻凑到苏眠耳边,“allen说他第一次见你是在……”
陈慕虽然知道罗文一向有分寸,不会真说出不该说的话,但还是一把将他拽了开。罗文奸计得逞的炫耀:“allen一向光明磊落坦荡荡,我以前根本抓不到他的小辫子,今天托你的福。”
陈慕的脸色沉了下来,似乎有些不高兴。
罗文当下明白了几分,于是道:“高总在那边,你们不去打个招呼?”
苏眠:“我就不去了,代我向他问好。”
陈慕离开后,苏眠起身去洗手间,酒吧的小舞台上三人的乐队正在唱《five hundred miles》。
“if you miss&rain l\'m on, you will kno;l am gone
you bsp;hear the whistle blo;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you bsp;hear the whistle blo;hundred miles
……”
苏眠在人群里停了下来。
坐落在中央商务区繁华地段的酒吧似乎不应该是这种文青的民谣调子,事实上台下的观众都屏住了呼吸。
旋律写着流浪,歌词写着忧伤,有些离别一旦开始便是永远。
城市对每个迷失者都是城池,每个没迷失的人可供迷失。多少年以后你我为各种理由走遍所有繁华不繁华眼角带血嘴角带泪十字公路,彼时从街头走到街尾,不担心会遇到谁,只担心会遇不到自己。
苏眠面无表情的听完了这首歌。
第16章 暧昧期(4)
去而复返的陈慕看见罗文倚在吧台上正似笑非笑的在看他: “她去洗手间了。”
陈慕挑了挑眉:“有话直说,你这么贼眉鼠眼的看着我干什么?”
罗文:“你跟她什么关系?”
陈慕:“同事。”
罗文:“只是同事?”
陈慕没说话。
罗文:“我是不是跟你说过,今年二月份有人在酒吧闹事?”
陈慕:“这里隔三差五就有人闹事,你说的是哪件?”
罗文:“就是那个中年男人搭讪独自前来的单身姑娘,却被姑娘用言语戏弄了一番,然后恼羞成怒的那个。”
陈慕喝了一口酒:“好像有点印象,你继续说。”
罗文道:“中年男人扬起手要打姑娘,却被路过的年轻男人拦住了。这不拦还好,一拦事更大,恼羞成怒的中年男人骂骂咧咧的嘴巴不干净起来。年轻男人拿言语激了他两句,两个人就动起手来了。我看事情闹得有点大,就上去劝,眼风里瞟见那位引发事故的姑娘却一言不发的走了。事情因她而起,我自然不能让她走,就追了出去。面对我让她留下来的要求,她以一种近乎疑惑的语气问我为什么?那反问的力度让我有点让我怀疑自己是否认错了人,可我的确没有认错人。我说我们报了警,希望她留下来作个证,她再一次反问这事跟她有关系吗?我以为这女人是怕事,就耐心跟她解释不会有麻烦,就是做个证而已。她听我这么说就问你哪只眼睛看到是因我而起?一个过气猥琐的男人试图通过勾搭女人来证明自己宝刀未老和一个妄图用英雄救美来证明自己有魅力的男人,他们拿我当枪使,难道我还要留下来给他们善后?后来我分析当时为什么没有再留她,不是因为她的话有道理,而是在那一瞬间明白了这姑娘并不是怕事,而是对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事都绝对冷漠。事情结束之后,我把这番话转述给了英雄救美的年轻男人,那男人反而表示对这姑娘很有兴趣。他留了名片在店里,如果姑娘再来,就打电话给他。”
罗文瞟了一眼陈慕:“你觉得我要不要打电话给他?”
陈慕面无表情:“为什么问我?”
罗文:“你那么聪明,一定知道我说的这个姑娘就是你那个同事。”
陈慕:“我知道是我知道,你怎么做是你的事。”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罗文掏出手机打开了微信。
不管是不是真的不在乎,只要陈慕不说,罗文就假装不知道。罗文热衷于看热闹,尤其热衷于看陈慕的热闹。他认为陈慕这几年太过于波澜不惊,女人一个接一个的换,恋爱谈得越多,独身主义的价值观越牢固。虽然独身主义没什么不好,但他还是希望有人能搅动陈慕这一池春水,那怕是搅糊都无所谓。
但罗文的信息还没发出去,那晚英雄救美的男人已经来了,而且看上去并不像是巧合,男人连招呼都没打径直到来到了调酒小哥面前:“人呢?”
调酒小哥道:“估计去洗手间了,您可以在这等会,来什么酒?”
心头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罗文一巴掌呼在调酒小哥的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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