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朗上口 作者:红鲫鱼
分卷阅读6
场景,感受到脖子前温润的玉佩,想起那个张熟悉的媚颜,心中一痛,看向对面的眼神带着一丝与他极其不符的恨意。
温广庭转而看向杜小千的位置,心里隐隐约约地感觉一阵不对劲,太像了,真的是太像了,那道身影分明是温家二少爷的重影,但是看着来人一抬头,又心中失笑着否定了结论,这个小混混怎么可能是温家二少爷?温家二少,乃世间纨绔子弟之最,非金玉不饰,一饭非千金不食,非皇锦不衣,一身贵气就连自己这个父亲拍马都赶不上,怎么可能穿着粗布麻衣,谄笑阿谀。
“这是在下的表亲。”孟朗察觉到了温广庭的视线,欠了欠身,一语带过地介绍了杜小千,这正是杜小千所希望的。察觉到温广庭的视线重回到孟朗身上,低头沉默的杜小千心里松了口气,心里越发的苍凉,想来大姨娘和三姨娘将父亲迷得七荤八素,将自己这个孩儿都是忘得干干净净了呢,这般想着,寒意在心头挥之不去。
夜间一片寂静,随着鸽子的咕咕叫声,苍羽略空,一只雄壮的鸽子扑凌了两下准确地落在了孟朗的窗棂,主人将信笺摘下,奖赏般的将两块糕点抛入空中,鸽子似有灵性,三两下落入暗夜中不见了身影。
孟朗看着信笺上的一行字,眉头微蹙,纸上赫然写着:“温广庭危险。”疲劳地揉了揉眼角,这一趟果然没那么简单,心里思忖,联系之前的消息,温家内战、温广庭危险,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简直就是一目了然,但是敢在温广庭的眼皮子下做手脚的会是谁呢?
温家嫡长子温卓是乃是温家名正言顺的后继之人,天资聪颖,倒是为商的可塑之才,可惜此人心胸狭隘,做事斤斤计较,一脸阴鸷之色让人不喜,更有传言说此人人后对仆人非打即骂,拳脚相加,院内有不少仆宁愿自缢尽忠也不愿去那里做事,让温广庭头疼不已。
同一个时间,温家嫡长子住苑内,温卓来回踱步,表情狰狞可怖,突然,一道黑影出现在院内的亭台。
“怎样?温广庭这个老狐狸有没有察觉?”温卓急忙问向那个黑衣人。
“温少放心,任那老小子奸如鬼也察觉不出来。”黑衣人桀桀怪笑,语气满是自得。
“放肆,家父岂是你可以侮辱的。”温卓听到好消息,先是松展了眉头,身上的冷汗涔然打透了衣襟,然后毫不留情地怒斥着这人。
黑衣人也不争辩,怪笑了两声,飞身而逝,温卓没有捕捉到他脸上那一丝怜悯的笑容,又在庭院中快走了两步,用内力探知四下无人后方才冷哼一声,放心地回到房内。
清晨,温府一片祥和,雾气半遮半掩,花香四溢,刻有“温府”的镶金匾,红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孟兄,今日是温家一年一度的狩日,何不同行?”大厅里,温广庭一身紫金劲服,袖口一个云绣“温”字,一身霸气隐隐而发,正是而立之年,雄心壮志凌云,话从口出,一股气息更是毫不犹豫地锁定在场的每一个人。
“好啊,早闻温家骏马天下少有,孟某今日也可以一饱眼福了。”感受到温广庭强横的气息,孟朗暗赞一声,单是这分聊发少年狂的气势又岂是常人能匹敌的,这位温家家主也是有几分能耐的,对今日的狩日也是充满了好奇。
温家狩日,可以延及到太上皇的时候,那时温家还不是良国第一马匹销售商,温家老爷子年轻气盛,中了状元后和太上皇在“皇家狩猎日”的成绩不分高下,虽说小人巧语捧高太上皇,但是正是这一份狂气入了当时还是太子的太上皇的眼,特赐温家狩日,以激励良国子民励精图治、强健体魄。由此,也有江湖暗中传言,之前和温家竞争的大家的败落也是皇命所为。
在狩日当天,温府全体男子下至七岁稚童、上至五十花甲都在温家马场集合,也正是在这一天,温家的奴人如有表现优异者可卓拔为近侍,入得家主的眼,前途似锦。但是女子在这天则必须斋戒沐浴,一日不食,直至府中男子狩猎归来再将食物烤制,祭祖饮酒,这条规定一直沿袭百年,除非到生死存亡关头不得破,但是只有一年,那还是在二十年前,还是温广庭在位的时候一位女子浑身是血地出现在校场,貌赛西施、国色天香,此乃温家秘传。
一行人出现在马场,一匹匹精壮的马整整齐齐地站在马厩,被马奴伺候地服服帖帖,浑身找不出一根杂毛,马厩三面环墙而建,但是单单地在校场的北方,一个孤零零的马厩坐落在众人的视野中。仿佛知道众人在想什么一般,一向大气的温家家主也是开始嗫嚅开,干咳了一声,“这是不孝子的爱畜,就是在旁人面前性情粗暴,有领驭众马的能耐,无法只得将其困于厩内。”看向众人的眼神一咬牙,想起自己不成器的二子,温广庭顿了顿,说道:“若是在场有驭术高明之辈不妨将此孽畜带走,也算是了了温某的一番心思。”
众宾笑了笑,却没有再提这事,笑话,温家制不服的马只怕给了他们也是平添笑料,和不做顺水人情一语带过呢,也算是给东道主面子。杜小千混在人群里,心里却是乱糟糟的一团,看到爱宠变为爹爹口中的“孽畜”心里的苦蔓延到嘴角,只怕他这个儿子也不过是“逆子”吧。
孟朗一边应付着温广庭,看向杜小千的目光却是若有所思,这人跟在身旁,平日和自己无论怎么吵闹都是没心没肺的带过,恰到好处的讨好、恰到好处的谄笑、恰到好处的顶撞,但是一切都是太过平静了,不是吗?若不是看到这少年袖中攥紧拳头蹦起的青筋,自己几乎都被他骗了过去,还以为他真的是个“混混”呢。
若是孟朗这个时候还能一厢情愿地将杜小千看成混混,那才真真是损了“玉面圣手”这片招牌,他的直觉和他的味觉一样灵敏,单单是那番相貌、那片气定神闲只怕也不是一般人家生养的起的。出门在外多年,他见过的混混大多是虎狼之辈,就算遮掩地再好也是有迹可循,但是这个少年……媚眼上挑,一颗泪痣一抖便是一番生动的联想,粉唇一起出语不凡,居然识得自己入菜用的药材,且将自己的入菜之理能分毫不差地叙述出来,甚至于食材用量、食法、适用季节都能有条不紊得叙述一些,还有一些想法能给自己不小的启发,让孟朗愈发认为自己带了一块蒙尘的璞玉,或者说是他自愿隐藏起来,一想到那双灿若晨曦的美眸,心中抖了一下,自叹果然自己捡到的都是宝啊!
正在这般沉思着,一声马鸣响彻庭院,霎时间温广庭的脸色沉到极致,那马鸣如怨如泣又饱含着激昂,单单是这声嘶鸣就可以知晓此马的不凡,马厩里本来安静的马儿开始踏着蹄子,不安地打着响鼻,一时间众宾性质昂扬、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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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感受到脖子前温润的玉佩,想起那个张熟悉的媚颜,心中一痛,看向对面的眼神带着一丝与他极其不符的恨意。
温广庭转而看向杜小千的位置,心里隐隐约约地感觉一阵不对劲,太像了,真的是太像了,那道身影分明是温家二少爷的重影,但是看着来人一抬头,又心中失笑着否定了结论,这个小混混怎么可能是温家二少爷?温家二少,乃世间纨绔子弟之最,非金玉不饰,一饭非千金不食,非皇锦不衣,一身贵气就连自己这个父亲拍马都赶不上,怎么可能穿着粗布麻衣,谄笑阿谀。
“这是在下的表亲。”孟朗察觉到了温广庭的视线,欠了欠身,一语带过地介绍了杜小千,这正是杜小千所希望的。察觉到温广庭的视线重回到孟朗身上,低头沉默的杜小千心里松了口气,心里越发的苍凉,想来大姨娘和三姨娘将父亲迷得七荤八素,将自己这个孩儿都是忘得干干净净了呢,这般想着,寒意在心头挥之不去。
夜间一片寂静,随着鸽子的咕咕叫声,苍羽略空,一只雄壮的鸽子扑凌了两下准确地落在了孟朗的窗棂,主人将信笺摘下,奖赏般的将两块糕点抛入空中,鸽子似有灵性,三两下落入暗夜中不见了身影。
孟朗看着信笺上的一行字,眉头微蹙,纸上赫然写着:“温广庭危险。”疲劳地揉了揉眼角,这一趟果然没那么简单,心里思忖,联系之前的消息,温家内战、温广庭危险,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简直就是一目了然,但是敢在温广庭的眼皮子下做手脚的会是谁呢?
温家嫡长子温卓是乃是温家名正言顺的后继之人,天资聪颖,倒是为商的可塑之才,可惜此人心胸狭隘,做事斤斤计较,一脸阴鸷之色让人不喜,更有传言说此人人后对仆人非打即骂,拳脚相加,院内有不少仆宁愿自缢尽忠也不愿去那里做事,让温广庭头疼不已。
同一个时间,温家嫡长子住苑内,温卓来回踱步,表情狰狞可怖,突然,一道黑影出现在院内的亭台。
“怎样?温广庭这个老狐狸有没有察觉?”温卓急忙问向那个黑衣人。
“温少放心,任那老小子奸如鬼也察觉不出来。”黑衣人桀桀怪笑,语气满是自得。
“放肆,家父岂是你可以侮辱的。”温卓听到好消息,先是松展了眉头,身上的冷汗涔然打透了衣襟,然后毫不留情地怒斥着这人。
黑衣人也不争辩,怪笑了两声,飞身而逝,温卓没有捕捉到他脸上那一丝怜悯的笑容,又在庭院中快走了两步,用内力探知四下无人后方才冷哼一声,放心地回到房内。
清晨,温府一片祥和,雾气半遮半掩,花香四溢,刻有“温府”的镶金匾,红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孟兄,今日是温家一年一度的狩日,何不同行?”大厅里,温广庭一身紫金劲服,袖口一个云绣“温”字,一身霸气隐隐而发,正是而立之年,雄心壮志凌云,话从口出,一股气息更是毫不犹豫地锁定在场的每一个人。
“好啊,早闻温家骏马天下少有,孟某今日也可以一饱眼福了。”感受到温广庭强横的气息,孟朗暗赞一声,单是这分聊发少年狂的气势又岂是常人能匹敌的,这位温家家主也是有几分能耐的,对今日的狩日也是充满了好奇。
温家狩日,可以延及到太上皇的时候,那时温家还不是良国第一马匹销售商,温家老爷子年轻气盛,中了状元后和太上皇在“皇家狩猎日”的成绩不分高下,虽说小人巧语捧高太上皇,但是正是这一份狂气入了当时还是太子的太上皇的眼,特赐温家狩日,以激励良国子民励精图治、强健体魄。由此,也有江湖暗中传言,之前和温家竞争的大家的败落也是皇命所为。
在狩日当天,温府全体男子下至七岁稚童、上至五十花甲都在温家马场集合,也正是在这一天,温家的奴人如有表现优异者可卓拔为近侍,入得家主的眼,前途似锦。但是女子在这天则必须斋戒沐浴,一日不食,直至府中男子狩猎归来再将食物烤制,祭祖饮酒,这条规定一直沿袭百年,除非到生死存亡关头不得破,但是只有一年,那还是在二十年前,还是温广庭在位的时候一位女子浑身是血地出现在校场,貌赛西施、国色天香,此乃温家秘传。
一行人出现在马场,一匹匹精壮的马整整齐齐地站在马厩,被马奴伺候地服服帖帖,浑身找不出一根杂毛,马厩三面环墙而建,但是单单地在校场的北方,一个孤零零的马厩坐落在众人的视野中。仿佛知道众人在想什么一般,一向大气的温家家主也是开始嗫嚅开,干咳了一声,“这是不孝子的爱畜,就是在旁人面前性情粗暴,有领驭众马的能耐,无法只得将其困于厩内。”看向众人的眼神一咬牙,想起自己不成器的二子,温广庭顿了顿,说道:“若是在场有驭术高明之辈不妨将此孽畜带走,也算是了了温某的一番心思。”
众宾笑了笑,却没有再提这事,笑话,温家制不服的马只怕给了他们也是平添笑料,和不做顺水人情一语带过呢,也算是给东道主面子。杜小千混在人群里,心里却是乱糟糟的一团,看到爱宠变为爹爹口中的“孽畜”心里的苦蔓延到嘴角,只怕他这个儿子也不过是“逆子”吧。
孟朗一边应付着温广庭,看向杜小千的目光却是若有所思,这人跟在身旁,平日和自己无论怎么吵闹都是没心没肺的带过,恰到好处的讨好、恰到好处的谄笑、恰到好处的顶撞,但是一切都是太过平静了,不是吗?若不是看到这少年袖中攥紧拳头蹦起的青筋,自己几乎都被他骗了过去,还以为他真的是个“混混”呢。
若是孟朗这个时候还能一厢情愿地将杜小千看成混混,那才真真是损了“玉面圣手”这片招牌,他的直觉和他的味觉一样灵敏,单单是那番相貌、那片气定神闲只怕也不是一般人家生养的起的。出门在外多年,他见过的混混大多是虎狼之辈,就算遮掩地再好也是有迹可循,但是这个少年……媚眼上挑,一颗泪痣一抖便是一番生动的联想,粉唇一起出语不凡,居然识得自己入菜用的药材,且将自己的入菜之理能分毫不差地叙述出来,甚至于食材用量、食法、适用季节都能有条不紊得叙述一些,还有一些想法能给自己不小的启发,让孟朗愈发认为自己带了一块蒙尘的璞玉,或者说是他自愿隐藏起来,一想到那双灿若晨曦的美眸,心中抖了一下,自叹果然自己捡到的都是宝啊!
正在这般沉思着,一声马鸣响彻庭院,霎时间温广庭的脸色沉到极致,那马鸣如怨如泣又饱含着激昂,单单是这声嘶鸣就可以知晓此马的不凡,马厩里本来安静的马儿开始踏着蹄子,不安地打着响鼻,一时间众宾性质昂扬、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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