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尽之夏 作者:庄也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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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季将至,防汛成了头等大事。这群比小孩大不了多少年轻人被分了组,按照指示修修小堤坝,通通旧河道,工作量远不如当地的农人,可惜城市里长大的众人实在体力有限,每天的任务量男孩们尚能勉强交差,女孩们就吃力得多了。

    某一天,苏迦和安德鲁完工后顺手帮了一把隔壁田里的两个姑娘,自那以后,互帮互助的国际合作就成了惯例。

    当然,在安德鲁和米娅搭上话之后,睦邻友好的重任就交给了苏迦和另一个美国姑娘艾玛——

    其时大多正逢黄昏,每一面水田里都倒映着一枚红澄澄的落日。安德鲁赤脚站在水田里,身上连带着头发都脏兮兮的,像一只刚在泥水里撒过欢的大狗。他凑在米娅耳边窃窃私语,蜻蜓在他们身边盘旋。

    米娅的英语有很重的俄国口音,说什么都像带着大舌音。她发不好安德鲁的名字,索性按照斯拉夫语的惯例,叫他安德烈。

    幸好安德鲁活泼多话的天性完美地弥补了两人之间的语言障碍。

    艾玛曾经很是坏心地干扰过这对小恋人,指使安德鲁去做些琐碎小事。对看客心思一无所知的安德鲁跳进隔壁的水田拿回一只桶、一把锹,再或者其他什么鸡毛蒜皮的东西后,又坐回眼巴巴的米娅身边,这场景,艾玛每次都能看得乐不可支。因为捉弄这对恋爱的小鸟实在过于有趣,苏迦甚至都没有象征性地阻拦一下艾玛。

    丰富的植物,多汁的水果,勤劳的居民,热恋中的情侣,还有温柔的、慵懒的,使人容光焕发、耳目灵动的空气,东南亚向这群年轻人施予了近乎慷慨的浪漫。

    当然,苏迦并非没有抱怨。

    安德鲁什么都好,就是干活时几乎不穿上衣——“我知道怎么把自己弄干净,但怎么把衣服弄干净就不太在行了”——他挥起工具,狠狠地敲落在松软潮湿的地面上,溅了自己一身泥。

    这种胡搅蛮缠的理由,苏迦无从反驳也不屑反驳,只能忍受安德鲁炫耀他那身被器械严格锻造过的精肉。

    不过到了晚上——

    “洗澡实在是太麻烦了,还没有热水。真羡慕衣服,衣服有洗衣机,安德鲁可是只有安德鲁自己。”刚刚洗完澡的安德鲁擦着头发坐在床边,水珠沿着他精赤的脊背滚落,在床单上洇出一块块小小的痕迹。

    苏迦将目光从手中的钢笔移到了安德鲁白`皙发达的背肌上,看了一会儿,忍住了翻白眼的冲动。他收好了钢笔,摸出手机,开始刷游戏论坛。

    “我会被这些敲骨吸髓的小东西折磨死的,”安德鲁哭丧着脸,委屈地数着前胸被蚊子叮出的红斑,“二十七个,苏,你知道吗?整整二十七个,后背上还有更多。上帝啊,资本家也比它们仁慈。你说我会不会死于失血过多?”

    “大动脉失血才有可能危及生命吧。不过,东南亚常见的库蚊是jev的主要传播媒介。根据目前你的情况,死于日本脑炎,应该比死于失血过多更值得担忧。”苏迦都懒得从屏幕上抬起头来。

    “苏,你背教科书的样子非常像我的教授。他今年还不到四十岁,头发已经所剩无几了,讲课无聊得像个牙医。”

    “我隐约觉得,你这是在夸奖我年轻又渊博。受之有愧,不过还是谢谢你,安德鲁。”

    “……………不用客气,苏先生。”

    繁重的体力劳动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难熬,除了一天过去身上能洗下三层泥来。

    整整一周重体力活之后,他们终于等到领队开金口:“周末大家好好休息,注意安全。”

    话音未落,这群精力过剩的年轻人的欢呼,只差没掀翻他们刚刚修好的屋顶。

    “我们明天搭车去城里,一起去夜市,”暂时逃离了苦役的安德鲁看上去心情很好,相当雀跃,“苏,你会一起来的吧?”

    住处离清迈市中心尚有一段不短的车程。在与世隔绝的小山村里呆了一周,任是谁都有些渴望城市的热闹,面对安德鲁的邀请,苏迦自然从善如流。

    清迈城的历史可追溯到14世纪。至今整座城市依然缺乏现代化的兴趣,显出一种懒散的旧,民居密布,屋檐交覆,不知年岁几何的墙基上苔迹斑驳;然而旧也旧得颇有风度,粗服乱头不掩丽色,住户商家们在门前的方寸之地遍植鲜花异草,娇红浅碧,缺乏打理却也生得奔放,毫不作态,自成一番气候。

    一周里有七天半是晴的,云触手可及,天蓝得像块镜面,让人总忍不住伸出手去擦一擦。

    何肇?一在万柳街有一幢独门独院?的两层小楼,门廊在芭蕉与花树的掩映下几乎匿迹。他住在楼上,楼下辟作了工作室。隔壁是一对庄姓的华人夫妇,先生做珠宝生意,太太是清迈综合医院的医生,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女儿,名叫庄克柔,生得娇美活泼,还会说两句粤语。搬来的第四天,何肇一清晨出门散步归来,正巧遇见庄太太送女儿上学,小姑娘背着书包拎着画夹,笑起来一口糯米牙,双手合十,颇潦草地躬了一躬:“何生,日安啊。”

    早饭大多是水果,菠萝、芒果、山竹、荔枝,还有极甜的龙眼;?配街角点心店的泰式卷饼,放熏牛舌和生菜叶,抹上一层厚厚的甜辣酱。

    何肇一是个好病人,谨尊医嘱,不能吃不宜吃的连看都少看。

    饭后吃完药,当天的报纸也到了。读罢睡一个漫长的回笼觉,等正午起床,再晃去饭馆吃刚出炉的柠檬草烤鸡。那家饭馆是何肇一偶然发现的,门脸不起眼,小巷里一间,门外有树有花。庭院里是一排顶天立地的黄铜烤架,直到中午才开始烟熏火燎,充作饭厅的室内装潢老旧,只有两张桌子。

    下午因为实在太热,游客们大多销声歇骨,正适合静下心来涂涂抹抹。日头不那么大的时候,何肇一还会出门写生。其实赴泰前所有的工作都已告一段落,现在不过是让过分清闲的自己免于无聊。

    只是,在游人炽盛之地,大概不适宜做任何需要私人空间的事。何肇一面善而迥异于当地人的长相,让他总免不了半途停下来充当游客信息中心的命运。除此之外,偶尔还会被问些别具好奇心的问题:

    —在这里定居了啊?

    —没有,长住。

    —房子贵不贵呀?

    —还好吧。

    —为什么选清迈呢?

    —我喜欢天气热咯。

    ……

    没涂两笔就入了夜,好在他也不着急。

    节奏一旦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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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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