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 作者:亦舒
分卷阅读18
人,怀着破碎的心,如常地活着,我的当务之急是要把青山留着。
那夜我拥着平儿睡。
唐品为这件事诧异。她并没有批评史涓生。但是她说:“我知道有人趁妻子怀孕时遗弃她。”
后来我们在律师楼处签屋契,余款交银行分期,分十年给,每个月四千六百。
我得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我能做什么呢。
唐晶说:“首先,我要替你伪造一份履历表,没有人会聘用一个坐在客厅中的太太。第二,请你记住,只要肯学肯做,你总挨得下去,打工并不需要天才。”
我只觉背后凉飕飕的,说不出彷徨。
唐晶微笑说:“谁生就的劳碌命?这世界像一个大马戏班子,班主名叫‘生活’,拿着皮鞭站在咱们背后使劲地抽打,逼咱们跳火圈、上刀山,你敢不去吗?皮鞭子响了,狠着劲咬紧牙关,也就上了。”
我默默听着。这话虽然滑稽,但血泪交替。
唐晶伸出手,“欢迎你加入我们的行列。”
我忽然开口:“唐晶,就仿佛数天之前,我与你一起午饭,那时候我心中才跟自己说,高薪?一万块一个月又如何?叫我天天早上七点挤到中环,就算拣了钱就可以马上走,我也懒得起床。你说,唐晶,这是不是折堕?”说罢我竟然忍不住,仰面哈哈地笑起来。
轮到唐晶不出声。
我解嘲地说:“唐晶,子群说得对,没有一生一世的事,我的福气满了。”
找工作这一关最难过,我不能事事靠唐晶。摊开南华早报聘请栏,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薪水这么低,堂堂大学生才三千多底薪,虽然说机会好有前景,升得快,但从底层到升职,简直是一篇血泪史,我还没开始,心底已经慌了。
第四章
我的职业有了着落。
叫我去见工,我狂喜。
唐晶赶紧为我做了一封证件,签名人是她:“在雇用期间(六年),持信人工作尽力,信用可嘉……”
她成了我的老板。
我愕然。为我说谎,唐晶太可爱。(我们只爱肯为我们牺牲的人。想要我们牺牲的,我们恨他。)
“穿像样的套装上班,”唐晶说,“第一印象很重要。”
“我有,我有华论天奴的套装”我抢着说。
“疯了,”她说,“穿一万元的洋装去做份月薪四千五的工。”
“什么?四千五?”我的高兴一扫而空。
“你想多少?”
“你的月薪多少?”我反问。
“他妈的,你跟我比?”唐晶撑着腰骂将过来,“你是谁我是谁?我在外头苦干十五年,你在家享福十五年,现在你想与我平身?有四千五再很好了,是我出尽百宝替你争取回来的。”她冷笑连连,“你这种人,根本不值得帮的,老土得要死。”
我怔怔看住唐晶。
“你会做什么?十多年前的一张老文凭,当厕纸都没人要,若非凭我的关系,这样的工作还找不到,你做梦呢,以后要我帮的地方还不知有多少,先抖起来了?”
我热泪滚滚而下,“唐晶,你这张嘴!”
“骂醒你,早该有人骂醒你,太嚣张。”
我坐下来,“好好,我去做,我去做。”
“我早该知道,你做那么两三个星期。又该休息了,早上七点你起得了床?”
“你何必逼人太甚,唐晶。大凡你能做的,我也会做,”我愤慨地拍案而起,“又不需要天才,你只不过早人行几年,不必气焰太甚。”
唐晶说:“好,这话是你自己说的。”
我喃喃道:“四月一日上工,愚人节。”
“我经过时装店,替你取了那两条裤子。”唐晶忽然说:“我决定拿来穿,你省一点吧。”
“何必这么体贴?”我辛酸地说道。
“我应该怎么办?”唐晶技摊手,“鬼叫我七岁那年认识你——上海妹不会说粤语,没人肯同你做朋友,打那个时候我便教你‘士担’便是邮票,‘白鞋’是运动胶鞋,我们一起跳橡筋、捉迷藏、到后山去找酸味草,你忘记了?”
我怔怔地用手托住头。真的,我们还游荔园,逛工展会,买前座缥看卡通片。
后来进中学,我俩双双到瑞兴公司买迷你群,法国皮鞋,做梦也希望能赴日本一游,电影明星迷亚论狄龙。
我与唐晶并没有念贵族学校,我们两家的家境非常普通,众孩子挤在一堆,不外是有口饭吃,是以我后来嫁史涓生,不少女同学都表示诧异。到底是西医呢,真高攀他。
我们像姐妹般拉扯大。那时子群比我小一截,拖着鼻涕的小孩,我不屑与她交谈,感情反而很差。
考上大学,开心得我俩晕得一阵阵,这个时侯,唐晶开始沉殿下来,而我认识涓生,无心向学。
“——在想什么?”
我柔声说:“唐晶,这些年来,你也吃足苦头吧。”
“柬埔寨还有活人呢,我锦衣美食,岂肯言苦?”
一直还那么滑稽,真了不起。
我终于开始那职业妇女生活。
安排妥当,星期一、三、五一定回去看平儿,周末等他们来探访我。
四月一日,我居然能够准时起床,因为一夜失眠,百感交集。
搭船过海去上班,渡轮上男女大部分皆睡眼惺松,面孔苍白,都低头阅报,也有化妆鲜明的女人,紫色的胭脂在清晨的光线中尤其悲怆,打扮好了应出席大宴会大场合,不应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再鲜艳的花也糟踏了。
也有当众抓痒、挖鼻孔、擤鼻涕、剪指甲的人,我低下头,不敢看下去。
嫁史涓生太久,与现实脱节,根本没有机会与社会上其他人接触,如今走出来,成为他们一分子,我倒可以习惯,只不知过他们会不会接受我。
我的老板叫布朗先生,英国人。伊的英语带着乡下口音,他块头大,而且近四十岁,已开始发胖,一套三件头深蓝色西装紧紧绷在身上,大概是七八年前缝的,已经少了三个号码,但他仍依希望可以再穿三年,背心包着胃,裤腰包着肚腩,袖子已磨得起镜面。
我进他房报到的时候他正在除外套。转过身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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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怀着破碎的心,如常地活着,我的当务之急是要把青山留着。
那夜我拥着平儿睡。
唐品为这件事诧异。她并没有批评史涓生。但是她说:“我知道有人趁妻子怀孕时遗弃她。”
后来我们在律师楼处签屋契,余款交银行分期,分十年给,每个月四千六百。
我得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我能做什么呢。
唐晶说:“首先,我要替你伪造一份履历表,没有人会聘用一个坐在客厅中的太太。第二,请你记住,只要肯学肯做,你总挨得下去,打工并不需要天才。”
我只觉背后凉飕飕的,说不出彷徨。
唐晶微笑说:“谁生就的劳碌命?这世界像一个大马戏班子,班主名叫‘生活’,拿着皮鞭站在咱们背后使劲地抽打,逼咱们跳火圈、上刀山,你敢不去吗?皮鞭子响了,狠着劲咬紧牙关,也就上了。”
我默默听着。这话虽然滑稽,但血泪交替。
唐晶伸出手,“欢迎你加入我们的行列。”
我忽然开口:“唐晶,就仿佛数天之前,我与你一起午饭,那时候我心中才跟自己说,高薪?一万块一个月又如何?叫我天天早上七点挤到中环,就算拣了钱就可以马上走,我也懒得起床。你说,唐晶,这是不是折堕?”说罢我竟然忍不住,仰面哈哈地笑起来。
轮到唐晶不出声。
我解嘲地说:“唐晶,子群说得对,没有一生一世的事,我的福气满了。”
找工作这一关最难过,我不能事事靠唐晶。摊开南华早报聘请栏,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薪水这么低,堂堂大学生才三千多底薪,虽然说机会好有前景,升得快,但从底层到升职,简直是一篇血泪史,我还没开始,心底已经慌了。
第四章
我的职业有了着落。
叫我去见工,我狂喜。
唐晶赶紧为我做了一封证件,签名人是她:“在雇用期间(六年),持信人工作尽力,信用可嘉……”
她成了我的老板。
我愕然。为我说谎,唐晶太可爱。(我们只爱肯为我们牺牲的人。想要我们牺牲的,我们恨他。)
“穿像样的套装上班,”唐晶说,“第一印象很重要。”
“我有,我有华论天奴的套装”我抢着说。
“疯了,”她说,“穿一万元的洋装去做份月薪四千五的工。”
“什么?四千五?”我的高兴一扫而空。
“你想多少?”
“你的月薪多少?”我反问。
“他妈的,你跟我比?”唐晶撑着腰骂将过来,“你是谁我是谁?我在外头苦干十五年,你在家享福十五年,现在你想与我平身?有四千五再很好了,是我出尽百宝替你争取回来的。”她冷笑连连,“你这种人,根本不值得帮的,老土得要死。”
我怔怔看住唐晶。
“你会做什么?十多年前的一张老文凭,当厕纸都没人要,若非凭我的关系,这样的工作还找不到,你做梦呢,以后要我帮的地方还不知有多少,先抖起来了?”
我热泪滚滚而下,“唐晶,你这张嘴!”
“骂醒你,早该有人骂醒你,太嚣张。”
我坐下来,“好好,我去做,我去做。”
“我早该知道,你做那么两三个星期。又该休息了,早上七点你起得了床?”
“你何必逼人太甚,唐晶。大凡你能做的,我也会做,”我愤慨地拍案而起,“又不需要天才,你只不过早人行几年,不必气焰太甚。”
唐晶说:“好,这话是你自己说的。”
我喃喃道:“四月一日上工,愚人节。”
“我经过时装店,替你取了那两条裤子。”唐晶忽然说:“我决定拿来穿,你省一点吧。”
“何必这么体贴?”我辛酸地说道。
“我应该怎么办?”唐晶技摊手,“鬼叫我七岁那年认识你——上海妹不会说粤语,没人肯同你做朋友,打那个时候我便教你‘士担’便是邮票,‘白鞋’是运动胶鞋,我们一起跳橡筋、捉迷藏、到后山去找酸味草,你忘记了?”
我怔怔地用手托住头。真的,我们还游荔园,逛工展会,买前座缥看卡通片。
后来进中学,我俩双双到瑞兴公司买迷你群,法国皮鞋,做梦也希望能赴日本一游,电影明星迷亚论狄龙。
我与唐晶并没有念贵族学校,我们两家的家境非常普通,众孩子挤在一堆,不外是有口饭吃,是以我后来嫁史涓生,不少女同学都表示诧异。到底是西医呢,真高攀他。
我们像姐妹般拉扯大。那时子群比我小一截,拖着鼻涕的小孩,我不屑与她交谈,感情反而很差。
考上大学,开心得我俩晕得一阵阵,这个时侯,唐晶开始沉殿下来,而我认识涓生,无心向学。
“——在想什么?”
我柔声说:“唐晶,这些年来,你也吃足苦头吧。”
“柬埔寨还有活人呢,我锦衣美食,岂肯言苦?”
一直还那么滑稽,真了不起。
我终于开始那职业妇女生活。
安排妥当,星期一、三、五一定回去看平儿,周末等他们来探访我。
四月一日,我居然能够准时起床,因为一夜失眠,百感交集。
搭船过海去上班,渡轮上男女大部分皆睡眼惺松,面孔苍白,都低头阅报,也有化妆鲜明的女人,紫色的胭脂在清晨的光线中尤其悲怆,打扮好了应出席大宴会大场合,不应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再鲜艳的花也糟踏了。
也有当众抓痒、挖鼻孔、擤鼻涕、剪指甲的人,我低下头,不敢看下去。
嫁史涓生太久,与现实脱节,根本没有机会与社会上其他人接触,如今走出来,成为他们一分子,我倒可以习惯,只不知过他们会不会接受我。
我的老板叫布朗先生,英国人。伊的英语带着乡下口音,他块头大,而且近四十岁,已开始发胖,一套三件头深蓝色西装紧紧绷在身上,大概是七八年前缝的,已经少了三个号码,但他仍依希望可以再穿三年,背心包着胃,裤腰包着肚腩,袖子已磨得起镜面。
我进他房报到的时候他正在除外套。转过身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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