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不单行 作者:洛塔猫

    分卷阅读87

    元萧先用手指沾了点泡干粮的水,抹在姑娘干裂的嘴唇上,姑娘的嘴唇动了动,元萧赶忙把碗拿过来,放到姑娘嘴边,碗沿儿压着姑娘唇缝,一点点的往嘴里喂。

    喂了好一会儿,终于,一声细弱的呻吟从姑娘口中溢出,紧闭的双眼轻轻眨动,然后睁开。

    “醒了,醒了!”围在周围的人都松了口气,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姑娘转醒之后,环顾四周,听同行的人说是眼前的这位玉面公子救了自己,惨白泛青的脸上顿时晕染出薄薄红晕,轻细着嗓音,向元萧道谢。

    “医者父母心,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元萧浅浅一笑,站起身来,抽空还得意的瞥了突厥一眼。

    突厥冲元萧傻呵呵笑着,与有荣焉的一副尊容。

    “活菩萨啊!”

    刚才回突厥话的老人忽然高呼一声,扑通一声,再次跪倒在地。

    “大王和这位活菩萨救了小老儿的孙女,小老儿愿随大王上山端茶送水,当牛做马报答此恩!”

    这下,起了连锁反应。

    其他同行的灾民紧跟着扑通通跪成一片,齐声恳请:

    “大王,收下我们吧!”

    预想中可以大捞一笔的大买卖,莫名其妙的摆了乌龙,三光寨里从此又多出二三十口子。==bbb

    通过这次乌龙劫道事件,元萧发现三光寨的这群土匪与山下传言中给他们塑造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形象有很大出入。

    他们是土匪。

    却愿意慷慨解囊,救济甚至收留灾民。

    他们很少下山打劫。

    至少元萧在寨子里的这段时间只见他们行动了这一次。大部分时间都在寨子里耕田,在山上放养牲畜,或者打猎。除了言行粗野些,形容凶恶些,就是一群憨厚,朴实,善良的普通百姓。

    元萧适当的打听了一些他们的出身。

    除去跟着突厥建立寨子的元老阶层是被官府通缉的真正意义上的前江洋大盗,其他大部分人都和这次收留的灾民差不多。

    于是,元萧得出结论。

    三光寨里的土匪们,是一群匪得不够彻底,匪得心软善良的半吊子傻瓜土匪。

    而大当家突厥则是傻瓜中的傻瓜,傻得只会盯着他傻笑,流哈喇子的傻瓜大王。(╰_╯)#

    “大当家,你脚上的鞋都破了,这是我给你纳的鞋,你穿上看看,不合适我再回去重做。”

    元萧一边把各种草药混在一起,研制新药,一边给研制过程做记录。突厥拿把小板凳,坐在元萧专用的灶房门口挂着傻笑痴看着元萧的一举一动,随时做好给元萧打下手,做苦力的准备,眼睛里的热情能把这间灶房烧为灰烬。

    元萧已经适应突厥这种恐怖的粘人行为,撇开使唤突厥的时候,基本可以心平气和的无视突厥的存在,当然,一并无视的还有突厥一直不肯降温的热情。

    突厥一点感觉不到元萧的冷落与无视,反而越来越享受每天和元萧相处的时间,元萧偶尔对他吆五喝六的奴役,全被他美化成元萧对他的羞于启齿的爱意。==bbb

    正当突厥陶醉得无可救药时,清脆的嗓音唤起他的注意,扭过头,一个算得上俏丽的年轻姑娘,红着一张讨喜的苹果脸,含羞带怯的望着他,手里还捧着一双崭新的黑色布鞋。

    “诶?”⊙﹏⊙?

    一时反应不过来的发出单音节的困惑。

    作者有话要说:尊滴素时隔好久滴更新……

    顶锅盖逃跑……==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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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抓虫~t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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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遇险...

    要说突厥的长相,那是浓眉大眼,挺鼻薄唇,五官立体,棱角分明,一身古铜色的健康肤色,加上彪悍,健硕的体型,完全就是一标准性格猛男,离面目可憎相差十万八千里。

    可是。

    活了三十年,突厥却从来没受女人青睐过。

    往往,女人(还有小孩)见到他只有害怕的份,胆子小点儿的,当时就敢嚎啕大哭。

    关于这一点,突厥曾经很郁闷。洗脸时,也会对着水里自己的倒影琢磨,到底哪里吓人。琢磨好久,都没琢磨出个所以然。

    时间久了,反倒看开,不在乎了。也就不再指望哪家姑娘能慧眼大开,对他萌生好感。

    所以,当破天荒头一次有妙龄少女对他示好,除了惊讶,突厥真没敢往其他地方遐想,只当是人家姑娘家对他救命,收留之恩的酬谢。

    “这鞋挺好,可怎么只有老子的?上次把你救醒的是掌柜的,你该谢他才对。”突厥心安理得的收下鞋,不忘帮元萧也讨要一双。

    他的鞋破旧了,掌柜的三天两头上山采药,还总亲自上门给行动不方便的老人看病,鞋子磨损也挺厉害。只他一个人穿新鞋,心里不落忍。

    “大当家与元公子的恩情小女子没齿难忘,只是,若非大当家将我们收留,给我们容身之地,给我们衣物粮食,只怕不光小女子,我们这群苦命人都已饿死路旁。所以,就着手边的材料,先给大当家赶制出一双鞋,聊表心意。元公子的,过几日便可做好,望大当家与元公子莫挑理。”小姑娘话里话外都意在说明突厥才是寨子里一言九鼎的实权人物。

    “不用客气,医者救人,不求回报。你感激大当家即可。”元萧在屋子里冷冷搭茬儿,摆明不稀罕人家姑娘的好意。

    “掌柜的,不然老子这双给你?老子邋遢随便惯了,旧鞋穿着更自在。”突厥听出元萧的语气比平时更冷,生怕元萧为这一双新鞋跟他生气,连忙捧着鞋跑到元萧身边讨好。

    心里还怪罪人家姑娘不会为人处事,好心好意给弄成挑拨离间,影响了他跟元萧之间的和谐(?)氛围。

    “我干嘛穿你都嫌弃不要的鞋?”

    第一,他不稀罕狗剩。(╰_╯)#

    第二,他不要别人施舍,尤其来自一个恶劣的土匪头子。(╰_╯)#

    第三,死土匪眼瞎了?他的脚才多大,哪里穿得下死土匪的鞋?!死土匪分明在炫耀,别人看重他更甚于他。(╰_╯)#

    “老子没嫌弃这双鞋,老子挺稀罕呢!”

    “你稀罕你穿,我不稀罕。”元萧说完,放下手里的瓶瓶罐罐,拎起空药篓,正要背上,立即被突厥手快的抢了过去。

    有人愿意做苦力,元萧没理由拒绝,轻轻松松举步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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