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喜欢你 作者:沈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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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去同一个城市上大学了。”
可是现在,这句话再也用不上了。
此后的很多年,她总是有意地规避着这一天的记忆,一个男孩孤独地站立在公车站牌下,以等待的姿势,而他等的人不会来,永远不会出现。
沈珺上初中以后,吴女士没有见她哭过,但是那一天,她这个从来大大咧咧的女儿坐在她的旁边,用一件外套盖在头上,低声地抽泣了一路,让她也跟着抹了好几次眼泪。
几岁到几岁可以被定义成青春,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青春因为某个人,莫名其妙地开始了,又因为这个人猝不及防地戛然而止。从此以后,午夜梦回,都是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就像心里莫名空出了一块。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不是最后一章,
这不是最后一章,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明天还有哦。
☆、第五十三章
孔迪又挨骂了,灰溜溜从老板办公室逃出来,因为老板让她买来送给女伴的花在半路上被车门挤掉了一朵,从九十九朵变成了九十八朵,用正常人的思维去思考,这事儿肯定是不会被发现的,但她的老板不是正常人。
“这个死变态。”孔迪将那束九十八朵的香槟玫瑰往甩在沈珺办公桌上,正低头认真作图的沈珺被她吓了一跳,捂住突突突跳得胸口说,“又怎么了。”
孔迪以说悄悄话的姿势把玫瑰花的事情描述了一遍,义愤填膺地说,“你说他是不是脑子里进屎了,老娘堂堂d大毕业高材生来给他做助理,见天的让我跑腿,就因为缺了一朵花就要让我重买,重买你知道吗?”
“不能让花店里的人送过来吗?”沈珺建议道。
孔迪心如死灰地叹了口气,“我也想啊,但是他说我亲自去拿显得这束花比较有诚意。”说着她又气氛地拍了下桌子,“去他奶奶的诚意,他向姑娘表诚意,凭什么受苦的是老娘。”她往自己的腿上看一眼,哀怨道,“可惜了老娘这双大长腿,本来是为做贵妇准备的,没想到成了这个死变态的骡子。”
和孔迪做了这么久的同事,沈珺已经习惯了她隔三差五对老板的控诉,随口说了句,“那不如你辞职呗。”
刚才还像点燃的炮仗,听到沈珺这一句,孔迪全身的火突然被浇灭了似的,软绵绵地靠在沈珺的办公桌上不说话了,“哎,要不是看在薪水的份上,我早就……一个白眼翻死他。”
还是没骨气。
这是一家游戏开发公司,老板凌晨,即孔迪口中的“死变态”是个留学回来的富家公子,不知是出于兴趣还是一时兴起开了这家公司,由于这位公子背后经济实力雄厚,开工资从来不吝啬,所以员工们还算干劲十足,就像孔迪说的那样,一切看在钱的份上。
沈珺和孔迪一样,是一年多前来的公司,她的岗位是原画概念设计师,面试时,公司的策划师给了他们每人一段文案,用两个小时的时间把文字变成图画。她思考了十分钟,刚好画到截止时间。公司办事效率奇高,十分钟后,她还没抬脚离开,就接到了电话通知,让她第二天上班。
在她印象中,老板虽然幼稚了点,但是年轻帅气,慷慨大方,和孔迪口中的完全不一样,可能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吧。
孔迪认命,万念俱灰地说,“那我去买花了。”
“等等,”沈珺扯了扯她的袖子,把她给扯住了,“我帮你吧。”
“啊,你要帮我去买,这怎么好意思。”孔迪口上说着不好意思,实际就差给沈珺让路,恭送她去了。
沈珺低头笑了笑,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几张和香槟玫瑰颜色相近的纸,一把剪刀,还有胶带,开始折折叠叠,剪剪粘粘。孔迪疑惑地看了一会儿,终于明白她想干嘛,惊讶道,“你不会是想做一朵吧,靠谱吗?”
沈珺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只说了句,“等二十分钟,到时候如果不好的话,你再去买呗。”
孔迪倒也不急着走了,只嘀咕了句,“要是一般人,说不定也能蒙混过关,可是那位啊,”她瞄了眼老板办公室,“是个鸡蛋里挑骨头的主儿。”
沈珺动作很快,不过两三分钟,便折出一朵盛开的玫瑰,孔迪以为这就好了,只见沈珺又拿出一个调色盘,往里面挤了些油彩颜料,倒了点水,开始调色。孔迪赞叹,“这是要发大招啊。”
沈珺向她挑了挑眉,快速地用笔在颜料盘里一蘸,便开始为纸玫瑰着色。
孔迪正认真地欣赏着,大办公区的广播就响了,来自老板的声音,“emily,我要喝咖啡。”
emily是老板对历任助理的统称,孔迪原本是没有英文名的,来这儿工作以后就被迫冠上了这个英文名。
她无语地翻了个白眼,泡咖啡去了。
待她再回来时,她那束98朵的香槟玫瑰里就多了一朵色彩斑斓,看着超有艺术感的纸玫瑰。她忍不住感叹,“我的乖乖,你可真有一双化腐朽为神奇的巧手啊。”
“那是。”沈珺又起身吹了吹那花,确定上面的油彩已经干透,直起身子说,“你就跟你大佬说,这是花店的新品,寓意是,最与众不同,永不凋谢的那一朵是她。”“她”指的自然是老板送花的对象。
“啧啧啧啧。”孔迪看着那束花摇头,“沈珺啊沈珺,亏得你是个女的,否则就你这瞎扯的本事,指不定祸害多少无知少女呢。”
无知……少女吗?
无知少女喜欢斯文败类。
沈珺心口某个地方突然像被烫了一下,一阵刺痛,她不经意地蹙了蹙眉,不过孔迪没注意,她蹬着七八厘米的高跟鞋去找她的大佬去了。
沈珺将刚才散下来的一缕鬓发拨到耳后,开始收拾桌子上的颜料纸屑。差不多整理妥当,正要拿着调色盘去洗手间,顾明轩就从她对面的位置上站起来,抢过她手里的东西,说,“我刚好要去洗手,我去洗。”
沈珺本来还想推辞一下,话到嘴边,还没说出去,大长腿已经走出了很远一段距离。
顾明轩是两个月前刚来美工部的新同事。当时美工部有位前辈突然辞职,在还没有招聘到代替他的人之前,大家分摊他的工作,比往常忙碌了许多。有天沈珺因为加班睡过了头,一路狂奔到公司楼下,结果与来面试的顾明轩撞了个满怀,她捧在手里的画啊,纸啊,落了一地。
顾明轩手里的文件也散了,所以两人各捡各的。捡完站起来才看到对方的脸,沈珺赶着去办公室,也没来得及细看,只知是个个子高高的小孩。待她继续朝着电梯方向往前走时,那小孩突然出声叫住了她。
“诶,大姐。”
大姐?
虽然知道他在喊自己,但沈珺没搭理他也没回头,因为她非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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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去同一个城市上大学了。”
可是现在,这句话再也用不上了。
此后的很多年,她总是有意地规避着这一天的记忆,一个男孩孤独地站立在公车站牌下,以等待的姿势,而他等的人不会来,永远不会出现。
沈珺上初中以后,吴女士没有见她哭过,但是那一天,她这个从来大大咧咧的女儿坐在她的旁边,用一件外套盖在头上,低声地抽泣了一路,让她也跟着抹了好几次眼泪。
几岁到几岁可以被定义成青春,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青春因为某个人,莫名其妙地开始了,又因为这个人猝不及防地戛然而止。从此以后,午夜梦回,都是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就像心里莫名空出了一块。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不是最后一章,
这不是最后一章,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明天还有哦。
☆、第五十三章
孔迪又挨骂了,灰溜溜从老板办公室逃出来,因为老板让她买来送给女伴的花在半路上被车门挤掉了一朵,从九十九朵变成了九十八朵,用正常人的思维去思考,这事儿肯定是不会被发现的,但她的老板不是正常人。
“这个死变态。”孔迪将那束九十八朵的香槟玫瑰往甩在沈珺办公桌上,正低头认真作图的沈珺被她吓了一跳,捂住突突突跳得胸口说,“又怎么了。”
孔迪以说悄悄话的姿势把玫瑰花的事情描述了一遍,义愤填膺地说,“你说他是不是脑子里进屎了,老娘堂堂d大毕业高材生来给他做助理,见天的让我跑腿,就因为缺了一朵花就要让我重买,重买你知道吗?”
“不能让花店里的人送过来吗?”沈珺建议道。
孔迪心如死灰地叹了口气,“我也想啊,但是他说我亲自去拿显得这束花比较有诚意。”说着她又气氛地拍了下桌子,“去他奶奶的诚意,他向姑娘表诚意,凭什么受苦的是老娘。”她往自己的腿上看一眼,哀怨道,“可惜了老娘这双大长腿,本来是为做贵妇准备的,没想到成了这个死变态的骡子。”
和孔迪做了这么久的同事,沈珺已经习惯了她隔三差五对老板的控诉,随口说了句,“那不如你辞职呗。”
刚才还像点燃的炮仗,听到沈珺这一句,孔迪全身的火突然被浇灭了似的,软绵绵地靠在沈珺的办公桌上不说话了,“哎,要不是看在薪水的份上,我早就……一个白眼翻死他。”
还是没骨气。
这是一家游戏开发公司,老板凌晨,即孔迪口中的“死变态”是个留学回来的富家公子,不知是出于兴趣还是一时兴起开了这家公司,由于这位公子背后经济实力雄厚,开工资从来不吝啬,所以员工们还算干劲十足,就像孔迪说的那样,一切看在钱的份上。
沈珺和孔迪一样,是一年多前来的公司,她的岗位是原画概念设计师,面试时,公司的策划师给了他们每人一段文案,用两个小时的时间把文字变成图画。她思考了十分钟,刚好画到截止时间。公司办事效率奇高,十分钟后,她还没抬脚离开,就接到了电话通知,让她第二天上班。
在她印象中,老板虽然幼稚了点,但是年轻帅气,慷慨大方,和孔迪口中的完全不一样,可能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吧。
孔迪认命,万念俱灰地说,“那我去买花了。”
“等等,”沈珺扯了扯她的袖子,把她给扯住了,“我帮你吧。”
“啊,你要帮我去买,这怎么好意思。”孔迪口上说着不好意思,实际就差给沈珺让路,恭送她去了。
沈珺低头笑了笑,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几张和香槟玫瑰颜色相近的纸,一把剪刀,还有胶带,开始折折叠叠,剪剪粘粘。孔迪疑惑地看了一会儿,终于明白她想干嘛,惊讶道,“你不会是想做一朵吧,靠谱吗?”
沈珺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只说了句,“等二十分钟,到时候如果不好的话,你再去买呗。”
孔迪倒也不急着走了,只嘀咕了句,“要是一般人,说不定也能蒙混过关,可是那位啊,”她瞄了眼老板办公室,“是个鸡蛋里挑骨头的主儿。”
沈珺动作很快,不过两三分钟,便折出一朵盛开的玫瑰,孔迪以为这就好了,只见沈珺又拿出一个调色盘,往里面挤了些油彩颜料,倒了点水,开始调色。孔迪赞叹,“这是要发大招啊。”
沈珺向她挑了挑眉,快速地用笔在颜料盘里一蘸,便开始为纸玫瑰着色。
孔迪正认真地欣赏着,大办公区的广播就响了,来自老板的声音,“emily,我要喝咖啡。”
emily是老板对历任助理的统称,孔迪原本是没有英文名的,来这儿工作以后就被迫冠上了这个英文名。
她无语地翻了个白眼,泡咖啡去了。
待她再回来时,她那束98朵的香槟玫瑰里就多了一朵色彩斑斓,看着超有艺术感的纸玫瑰。她忍不住感叹,“我的乖乖,你可真有一双化腐朽为神奇的巧手啊。”
“那是。”沈珺又起身吹了吹那花,确定上面的油彩已经干透,直起身子说,“你就跟你大佬说,这是花店的新品,寓意是,最与众不同,永不凋谢的那一朵是她。”“她”指的自然是老板送花的对象。
“啧啧啧啧。”孔迪看着那束花摇头,“沈珺啊沈珺,亏得你是个女的,否则就你这瞎扯的本事,指不定祸害多少无知少女呢。”
无知……少女吗?
无知少女喜欢斯文败类。
沈珺心口某个地方突然像被烫了一下,一阵刺痛,她不经意地蹙了蹙眉,不过孔迪没注意,她蹬着七八厘米的高跟鞋去找她的大佬去了。
沈珺将刚才散下来的一缕鬓发拨到耳后,开始收拾桌子上的颜料纸屑。差不多整理妥当,正要拿着调色盘去洗手间,顾明轩就从她对面的位置上站起来,抢过她手里的东西,说,“我刚好要去洗手,我去洗。”
沈珺本来还想推辞一下,话到嘴边,还没说出去,大长腿已经走出了很远一段距离。
顾明轩是两个月前刚来美工部的新同事。当时美工部有位前辈突然辞职,在还没有招聘到代替他的人之前,大家分摊他的工作,比往常忙碌了许多。有天沈珺因为加班睡过了头,一路狂奔到公司楼下,结果与来面试的顾明轩撞了个满怀,她捧在手里的画啊,纸啊,落了一地。
顾明轩手里的文件也散了,所以两人各捡各的。捡完站起来才看到对方的脸,沈珺赶着去办公室,也没来得及细看,只知是个个子高高的小孩。待她继续朝着电梯方向往前走时,那小孩突然出声叫住了她。
“诶,大姐。”
大姐?
虽然知道他在喊自己,但沈珺没搭理他也没回头,因为她非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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