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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吸血鬼的职业生涯 作者: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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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有问题,“你遇到车子丢车子,怎么不遇到警察丢警察啊?”也不用偷人家的驾照了。
死人类一本正经的摇摇食指:“警察是人民的保姆,国家的保护者,混乱交通的救星,当然要好好保护,好好尊敬,怎么可以乱丢呢?”
……
从某方面讲,死人类应该算是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第13章 躯壳
从船公司出来,死人类和他的车还在楼下,我坐上车后,他一边埋怨我瞬移还木手木脚,一边发动车子往海关驶去,所幸道路车辆拥挤,死人类终于安分守己的把车开到海关门口,没有再中途上演几出惊魂记。
他去海关大楼找他的一个朋友,基于老父从小“投我以桃,报之以李”的教育,换我在车内等他。
死人类去了很久,我在车里等得相当不耐烦,于是伸手去开车子的门,想出去透透气,人类发明的交通工具不但速度落后,连舒适度也差,还污染环境,真不知道发明者为什么对这类废物的更新换代如此热衷。
伸手拉了拉,再拉了拉,我试了n次,车门还是紧闭,我有限的坐计程车的经验不出差错的话,估计我是被死人类锁在车子里了。
???为什么这些家伙都热衷于把我困在某个地方?瑞好歹早上有过来解除结界,虽然过了一夜,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车内的空气加倍的闷重。
看了下窗外,忙碌走动的食物们没有注意这边的,于是我穿过车前玻璃闪到某个角落。
外面的空气并不比车子里好多少,我站在大楼的阴影下,看着对面的一棵梧桐树,那里隐隐飘来一股腐烂的气息,此刻正午的阳光太过猛烈,我不知道瑞的狗皮膏药过了一日一夜还有没有效用。
犹豫了下,我对着阳光伸出左手,手心立刻传来轻微的刺痛感,心头奇异的略过一丝情绪,来不及捕捉,我已缩回手来。
我很想再接再厉的伸出右手,太阳公公已很配合的躲进了云层,记得瑞说他曾研究过,血族不能生活在阳光下,原因跟太阳的某种辐射有关,他就是借此做出那堆狗皮膏药的,结果瑞的旷世发明居然若干年前被某个人类偷学去,改良成了人类女子的美容用品。可怜瑞说不出容于世的理由,只好白白被那偷师的人类侵害专利。
快步跑到梧桐树下,我盯着微微潮湿的泥土发呆,脚下的土跟周围的明显颜色深浅不同,我脚踏的土颜色要深一些,分明是有谁翻动过这里,应该是打算掩埋什么或是取出过掩埋的东西,不过看这腐烂的气息愈来愈浓,恶臭味中又似乎透出一股类似檀木的芳香,底下的东西应该还在。
这气味,就如同欧洲的洗手间某个人类刚刚完成他的新陈代谢,水完美的达成清洁工作而风却在那密闭的小空间暂时不能发挥威力造成的后遗症,我忍不住捏捏鼻子。
想想这旁边是海关,据说对我们这行而言是比较神圣的地方,我若伸手在树下挖掘估计不是很方便,但那檀香夹带着来不及散去的灵气却不容我弃这堆土而去,那是凤凰一族的气息,散得已经差不多,可恨追踪不是我的长项,当然撅土更加非我所长,我闭上眼,传音给莫里:“我在n城海关门前,你在附近的话过来一下。”
莫里很快回复我,说他马上过来。
睁开眼,我猛然跳了一下,原来死人类已经办完事从海关大楼出来,见我站在树下闭着眼睛,就拍了拍我肩膀,这事我小时候常做,老父有次被我吓得从太师椅上跌下来,挨了顿板子后我就不再做这类顽童做的事。
死人类不愧是武侠迷,见我吓了一跳,立刻担心的凑过来问:“没事吧?应该不会拍到走火入魔吧?”
我看着他犹豫了一会儿,可能表情比较呆滞,死人类已经伸手来摸我额头,难道走火入魔的额头温度会升高?
看他似乎是忧虑的样子,虽然装得有点假,我还是当机立断决定先抛弃敌友的疑惑,毕竟此时此刻,天底下比土拨鼠能干的就属死人类了。
简略的告诉他凤凰一族的小公主附在雉鸡身上在人界失踪,我在这棵树下感觉到凤凰一族特有的灵气,请他帮忙把土里埋的东西取出来。
死人类大概也闻到了寻常人类感觉不到的腐烂气息,所以他听聊斋故事的神情在我请他帮忙把那掩埋的东西取出来时,他点头点的很勉强。
“不如我们去找把铲子吧。”死人类沉默半晌,提议道,“晚上来挖掘比较好,现在人太多了,光天化日之下在海关门前撅土,应该会有麻烦。”
“晚上灵气散尽,就探查不到凤凰公主的去向了,”我很快乐的催促他,“这附近也找不到铲子,你有专长就要好好运用一下。”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上天有眼啊。
“这话听来怎么这么耳熟?”死人类嘀咕了几句,还是伸出手去,我看了看四周,还好没有大减价和车祸现场,人类向来对周遭环境表现的比较漠然。
死人类的右手中指和食指抽搐了几下,我的注意力被他的兰花指吸引过去,一眨眼,树下就多了一只死去的雉鸡和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
绅士当然是莫里,人类社会有既定的游戏规则,所谓精英,基本配备就是西装皮鞋公文包,和网络游戏里人手一套装备原理相同,虽然那西装看上去就死死板板,不过配上莫里的贵族架子勉强可算得上相得益彰。
我有点佩服莫里的能力,居然突然在人群中现身,周围的行人包括海关保安(比照公司大楼电梯口穿制服的,那个应该是保安吧?)都没被吓到。
仰慕之余,我立刻很有好学精神的跟莫里讨教,结果死人类听到立刻很不客气的戳破我佩服的泡泡:“他是从海关大楼走出来的,只不过从你背后走来,某些动物又有些特长,行走时不会发出声音。”
“啊,那个是猫吧,”我说到一半。
……
莫里狠狠的瞪着我,我这才反应过来,死人类心眼忒小,就为了报复我刚刚让他挖雉鸡的尸体,转眼就借刀杀人,瑞说的对,果然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两个家伙用我死去的母亲的口头禅来说应该是八字相冲,我很庆幸他们现在碰到一起没有再度开打,虽然空气中火药味浓厚的似乎随时可以引爆十万吨炸药。
莫里深吸了一口气,不知道是探测凤凰公主的气息还是需要克制他的愤怒,他这口气吸的非常长,以至于死人类开始频繁的看手表,我等了一会儿,莫里悠悠的把那股气又缓缓吐了出来,他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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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类一本正经的摇摇食指:“警察是人民的保姆,国家的保护者,混乱交通的救星,当然要好好保护,好好尊敬,怎么可以乱丢呢?”
……
从某方面讲,死人类应该算是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第13章 躯壳
从船公司出来,死人类和他的车还在楼下,我坐上车后,他一边埋怨我瞬移还木手木脚,一边发动车子往海关驶去,所幸道路车辆拥挤,死人类终于安分守己的把车开到海关门口,没有再中途上演几出惊魂记。
他去海关大楼找他的一个朋友,基于老父从小“投我以桃,报之以李”的教育,换我在车内等他。
死人类去了很久,我在车里等得相当不耐烦,于是伸手去开车子的门,想出去透透气,人类发明的交通工具不但速度落后,连舒适度也差,还污染环境,真不知道发明者为什么对这类废物的更新换代如此热衷。
伸手拉了拉,再拉了拉,我试了n次,车门还是紧闭,我有限的坐计程车的经验不出差错的话,估计我是被死人类锁在车子里了。
???为什么这些家伙都热衷于把我困在某个地方?瑞好歹早上有过来解除结界,虽然过了一夜,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车内的空气加倍的闷重。
看了下窗外,忙碌走动的食物们没有注意这边的,于是我穿过车前玻璃闪到某个角落。
外面的空气并不比车子里好多少,我站在大楼的阴影下,看着对面的一棵梧桐树,那里隐隐飘来一股腐烂的气息,此刻正午的阳光太过猛烈,我不知道瑞的狗皮膏药过了一日一夜还有没有效用。
犹豫了下,我对着阳光伸出左手,手心立刻传来轻微的刺痛感,心头奇异的略过一丝情绪,来不及捕捉,我已缩回手来。
我很想再接再厉的伸出右手,太阳公公已很配合的躲进了云层,记得瑞说他曾研究过,血族不能生活在阳光下,原因跟太阳的某种辐射有关,他就是借此做出那堆狗皮膏药的,结果瑞的旷世发明居然若干年前被某个人类偷学去,改良成了人类女子的美容用品。可怜瑞说不出容于世的理由,只好白白被那偷师的人类侵害专利。
快步跑到梧桐树下,我盯着微微潮湿的泥土发呆,脚下的土跟周围的明显颜色深浅不同,我脚踏的土颜色要深一些,分明是有谁翻动过这里,应该是打算掩埋什么或是取出过掩埋的东西,不过看这腐烂的气息愈来愈浓,恶臭味中又似乎透出一股类似檀木的芳香,底下的东西应该还在。
这气味,就如同欧洲的洗手间某个人类刚刚完成他的新陈代谢,水完美的达成清洁工作而风却在那密闭的小空间暂时不能发挥威力造成的后遗症,我忍不住捏捏鼻子。
想想这旁边是海关,据说对我们这行而言是比较神圣的地方,我若伸手在树下挖掘估计不是很方便,但那檀香夹带着来不及散去的灵气却不容我弃这堆土而去,那是凤凰一族的气息,散得已经差不多,可恨追踪不是我的长项,当然撅土更加非我所长,我闭上眼,传音给莫里:“我在n城海关门前,你在附近的话过来一下。”
莫里很快回复我,说他马上过来。
睁开眼,我猛然跳了一下,原来死人类已经办完事从海关大楼出来,见我站在树下闭着眼睛,就拍了拍我肩膀,这事我小时候常做,老父有次被我吓得从太师椅上跌下来,挨了顿板子后我就不再做这类顽童做的事。
死人类不愧是武侠迷,见我吓了一跳,立刻担心的凑过来问:“没事吧?应该不会拍到走火入魔吧?”
我看着他犹豫了一会儿,可能表情比较呆滞,死人类已经伸手来摸我额头,难道走火入魔的额头温度会升高?
看他似乎是忧虑的样子,虽然装得有点假,我还是当机立断决定先抛弃敌友的疑惑,毕竟此时此刻,天底下比土拨鼠能干的就属死人类了。
简略的告诉他凤凰一族的小公主附在雉鸡身上在人界失踪,我在这棵树下感觉到凤凰一族特有的灵气,请他帮忙把土里埋的东西取出来。
死人类大概也闻到了寻常人类感觉不到的腐烂气息,所以他听聊斋故事的神情在我请他帮忙把那掩埋的东西取出来时,他点头点的很勉强。
“不如我们去找把铲子吧。”死人类沉默半晌,提议道,“晚上来挖掘比较好,现在人太多了,光天化日之下在海关门前撅土,应该会有麻烦。”
“晚上灵气散尽,就探查不到凤凰公主的去向了,”我很快乐的催促他,“这附近也找不到铲子,你有专长就要好好运用一下。”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上天有眼啊。
“这话听来怎么这么耳熟?”死人类嘀咕了几句,还是伸出手去,我看了看四周,还好没有大减价和车祸现场,人类向来对周遭环境表现的比较漠然。
死人类的右手中指和食指抽搐了几下,我的注意力被他的兰花指吸引过去,一眨眼,树下就多了一只死去的雉鸡和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
绅士当然是莫里,人类社会有既定的游戏规则,所谓精英,基本配备就是西装皮鞋公文包,和网络游戏里人手一套装备原理相同,虽然那西装看上去就死死板板,不过配上莫里的贵族架子勉强可算得上相得益彰。
我有点佩服莫里的能力,居然突然在人群中现身,周围的行人包括海关保安(比照公司大楼电梯口穿制服的,那个应该是保安吧?)都没被吓到。
仰慕之余,我立刻很有好学精神的跟莫里讨教,结果死人类听到立刻很不客气的戳破我佩服的泡泡:“他是从海关大楼走出来的,只不过从你背后走来,某些动物又有些特长,行走时不会发出声音。”
“啊,那个是猫吧,”我说到一半。
……
莫里狠狠的瞪着我,我这才反应过来,死人类心眼忒小,就为了报复我刚刚让他挖雉鸡的尸体,转眼就借刀杀人,瑞说的对,果然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两个家伙用我死去的母亲的口头禅来说应该是八字相冲,我很庆幸他们现在碰到一起没有再度开打,虽然空气中火药味浓厚的似乎随时可以引爆十万吨炸药。
莫里深吸了一口气,不知道是探测凤凰公主的气息还是需要克制他的愤怒,他这口气吸的非常长,以至于死人类开始频繁的看手表,我等了一会儿,莫里悠悠的把那股气又缓缓吐了出来,他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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