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主义症候群 作者:雾十
分卷阅读116
王霍大哥:呵呵)。
第二天,新婚的吴氏夫妻搭乘中午的飞机,飞往了著名的海滩,开始了他们的蜜月之旅。
一周后,楚清让终于明白了林楼那天在宋媛媛的婚礼上到底对霍以瑾念了什么咒,让霍以瑾愿意一直陪他跳了一曲又一曲——林家派来常驻c国的负责人与林楼终于交接完毕,这天上午十点,霍以瑾在机场送别林楼。
楚清让本来也想来送的,奈何他还有工作(《主守自盗》剧组休息够了自然又要开工了),又因为公众人物的身份太惹眼,被林楼、谢燮乃至霍以瑾一起残酷的拒绝了。
谢燮则因为公司的突发事件而“遗憾”的让霍以瑾代表了他。
“我以前可没发现他这么舍己为人过,把轻松的活儿推给我,自己去处理麻烦的事情。”霍以瑾笑着与林楼一起打趣谢副总,她不想谢燮和林楼因为这事儿生疏了,所以耐心的解释道,“所以说对于谢燮来说,送人才是要命的,他那个玻璃少女心最见不得这种送别的场面了,怕他自己哭的太丢人。”
“我知道。”林楼依旧是那么一副吸血鬼出行的打扮,大檐帽、大围巾外加一副大墨镜的全副武装,不少人都在朝这边看,以为是在机场遇到了什么大明星。
幸而林楼的保镖不是吃素的,这才给霍以瑾和他留下了足够的私人空间。
林楼借着墨镜让人看不到他眼神的便宜,近乎贪婪的紧紧注视着眼前的霍以瑾,就像是看一眼少一眼似的,怎么都舍不得放开。
林楼突然发现,他和霍以瑾同岁,从小学一路升到中学,当了整整十二年的同学,六年的同班同学,却好像从来都只能如现在这般在暗处悄悄的看着她,不敢靠近,不敢深入,不敢……让她有一丝一毫的发现。
小学的时候,他看着她牵着她哥的手,被保驾护航着从一圈的媒体记者中杀出重围,走进了他的隔壁班,那时候他想着要是他们能在一个班该多好。
中学的时候,他们终于一个班了,她是班长,他是体委,她是学生会会长,他是体育部部长,他看着她和谢燮一起上学一起下学,在心里想着要是能和她当朋友该多好。
长大后,他们终于是朋友了,他却又想着……
人心不足蛇吞象,不管他想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他知道她很幸福,就已经是他这一辈子最满足的事情了。
“你会一直幸福下去的,对吧?”
“当然,我们都会一直幸福下去。”
那天婚礼上,他与她在月下共舞时这样一问一答道。他一手握着她的手,一手握着她的腰,呼吸着她身上淡淡的皂荚香,感受着她温热的气息,好像他已经拥有了全世界。
今日机场之上,他笑的轻松随意,对她说:“我又不是不回来了,也不知道谢燮那个家伙伤感个什么劲儿。”
她跟着一起笑了:“是啊,真不知道谢燮的脑回路在想什么。”
……
他在想这是给我最后与你独处的机会,他在想我真的不会再回来了。他不说,我不说,你便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如你不会记得小学六年级时,我和一群捣蛋鬼被罚站在老师办公室,你则是替老师在办公室里给同学的作业本上盖小红花奖章。我以为你也是被罚的学生,提醒你不要乱动东西,要不老师会更生气。
你没有直接反驳我,反而体贴的应下了罚站之说,对我说,没事,老师不会知道的。
我再没回答你,不是因为不想和你说话,而是一心只有一句绝对不适合在那个时候说出口的话,你笑的可真漂亮。
……
入关口之前,林楼在一众保镖的层层包围下,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霍以瑾,看她笑的还是那么漂亮。
第74章 对总裁的第七十三印象
对总裁的第七十三印象:总是被秀恩爱。
林家的私人飞机上,林楼终于摘下了隐形眼镜,露出了自己本身的瞳孔颜色——白的仿佛与眼白已经融为了一体,只有在模糊间,才能依稀看出那十分淡的粉色作为区分瞳孔与眼白的特征,从小到大,一直如此。
他的头发、眼睫毛以及眉毛其实也是这样的银白色,只不过都被特意染成了黑色作为掩饰。
谁能想到呢,当年中学的时候,全校都以为的他那一头作为叛逆标志的白毛,才是他真正的发色。
随行的管家在林楼没入座前就拉下了整个机舱的窗帘,避免林楼直接曝晒于阳光之下。他看着神色恹恹地林楼,最终还是决定僭越的问一句:“您这又是何苦呢?”
林楼闭目养神,并没有回答管家的问题。因为对方确实是僭越了,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以及这么做会得到什么结果,他很肯定自己能接受这个结果,并不需要别人在他已经做完之后再说什么。
于是整个机舱就这么尴尬的沉默了下去。
一路无话,林楼甚至小睡了一会儿,直至快到e国了,他才终于开口问了管家一句:“陈叔你知道什么是白化病吗?”
“当然知道。”管家陈叔几乎不用思考就立刻答道,他伺候了林楼和他母亲两代人近几十年的光景,对白化病可以说是再清楚不过了,“用医生的话来说,白化病就是由于酪氨酸酶缺乏或功能减退引起的一种皮肤及附属器官黑色素缺乏或合成障碍所导致的遗传性白斑病。患病者视网膜无色素,虹膜和瞳孔呈现淡粉色,怕光。皮肤、眉毛、头发及其他体毛都呈白色或黄白色。(以上引自度娘),简单来说就是您和夫人的外表这样,白头发白眼睛,有可能会怕一点光,但在其他方面您和正常人是一模一样的,您不比他们寿命短,不比他们体格弱,更不必他们智商低,只是外表不太一样……”
管家陈叔越说越激动,他想和林楼说这话已经很多年了,这也是林楼早逝的母亲想告诉林楼的,你与别人一样,甚至比他们更出色,根本没什么好怕好自卑的。
林楼对这一席话却没什么触动,因为从小到大他不知道从爷爷奶奶那里听说了多少遍这些类似的话,早已经习以为常,他也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有别于常人的长相而产生过什么自卑的心理,他只是……“你知道它在我看来是什么吗?”
陈叔回答不上来,只能安静的等待林楼的答案。
林楼却最终也没有给出答案,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说。
白化病一般不是家族遗传就是近亲结婚的结果,换句话说就是,它是别人传给林楼的,如果林楼结婚,他也会就这样传给他的孩子,孩子还有孩子,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哪怕大部分不会发病,只一个就够受的了,好比他自己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他可以不在乎白化病从小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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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霍大哥:呵呵)。
第二天,新婚的吴氏夫妻搭乘中午的飞机,飞往了著名的海滩,开始了他们的蜜月之旅。
一周后,楚清让终于明白了林楼那天在宋媛媛的婚礼上到底对霍以瑾念了什么咒,让霍以瑾愿意一直陪他跳了一曲又一曲——林家派来常驻c国的负责人与林楼终于交接完毕,这天上午十点,霍以瑾在机场送别林楼。
楚清让本来也想来送的,奈何他还有工作(《主守自盗》剧组休息够了自然又要开工了),又因为公众人物的身份太惹眼,被林楼、谢燮乃至霍以瑾一起残酷的拒绝了。
谢燮则因为公司的突发事件而“遗憾”的让霍以瑾代表了他。
“我以前可没发现他这么舍己为人过,把轻松的活儿推给我,自己去处理麻烦的事情。”霍以瑾笑着与林楼一起打趣谢副总,她不想谢燮和林楼因为这事儿生疏了,所以耐心的解释道,“所以说对于谢燮来说,送人才是要命的,他那个玻璃少女心最见不得这种送别的场面了,怕他自己哭的太丢人。”
“我知道。”林楼依旧是那么一副吸血鬼出行的打扮,大檐帽、大围巾外加一副大墨镜的全副武装,不少人都在朝这边看,以为是在机场遇到了什么大明星。
幸而林楼的保镖不是吃素的,这才给霍以瑾和他留下了足够的私人空间。
林楼借着墨镜让人看不到他眼神的便宜,近乎贪婪的紧紧注视着眼前的霍以瑾,就像是看一眼少一眼似的,怎么都舍不得放开。
林楼突然发现,他和霍以瑾同岁,从小学一路升到中学,当了整整十二年的同学,六年的同班同学,却好像从来都只能如现在这般在暗处悄悄的看着她,不敢靠近,不敢深入,不敢……让她有一丝一毫的发现。
小学的时候,他看着她牵着她哥的手,被保驾护航着从一圈的媒体记者中杀出重围,走进了他的隔壁班,那时候他想着要是他们能在一个班该多好。
中学的时候,他们终于一个班了,她是班长,他是体委,她是学生会会长,他是体育部部长,他看着她和谢燮一起上学一起下学,在心里想着要是能和她当朋友该多好。
长大后,他们终于是朋友了,他却又想着……
人心不足蛇吞象,不管他想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他知道她很幸福,就已经是他这一辈子最满足的事情了。
“你会一直幸福下去的,对吧?”
“当然,我们都会一直幸福下去。”
那天婚礼上,他与她在月下共舞时这样一问一答道。他一手握着她的手,一手握着她的腰,呼吸着她身上淡淡的皂荚香,感受着她温热的气息,好像他已经拥有了全世界。
今日机场之上,他笑的轻松随意,对她说:“我又不是不回来了,也不知道谢燮那个家伙伤感个什么劲儿。”
她跟着一起笑了:“是啊,真不知道谢燮的脑回路在想什么。”
……
他在想这是给我最后与你独处的机会,他在想我真的不会再回来了。他不说,我不说,你便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如你不会记得小学六年级时,我和一群捣蛋鬼被罚站在老师办公室,你则是替老师在办公室里给同学的作业本上盖小红花奖章。我以为你也是被罚的学生,提醒你不要乱动东西,要不老师会更生气。
你没有直接反驳我,反而体贴的应下了罚站之说,对我说,没事,老师不会知道的。
我再没回答你,不是因为不想和你说话,而是一心只有一句绝对不适合在那个时候说出口的话,你笑的可真漂亮。
……
入关口之前,林楼在一众保镖的层层包围下,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霍以瑾,看她笑的还是那么漂亮。
第74章 对总裁的第七十三印象
对总裁的第七十三印象:总是被秀恩爱。
林家的私人飞机上,林楼终于摘下了隐形眼镜,露出了自己本身的瞳孔颜色——白的仿佛与眼白已经融为了一体,只有在模糊间,才能依稀看出那十分淡的粉色作为区分瞳孔与眼白的特征,从小到大,一直如此。
他的头发、眼睫毛以及眉毛其实也是这样的银白色,只不过都被特意染成了黑色作为掩饰。
谁能想到呢,当年中学的时候,全校都以为的他那一头作为叛逆标志的白毛,才是他真正的发色。
随行的管家在林楼没入座前就拉下了整个机舱的窗帘,避免林楼直接曝晒于阳光之下。他看着神色恹恹地林楼,最终还是决定僭越的问一句:“您这又是何苦呢?”
林楼闭目养神,并没有回答管家的问题。因为对方确实是僭越了,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以及这么做会得到什么结果,他很肯定自己能接受这个结果,并不需要别人在他已经做完之后再说什么。
于是整个机舱就这么尴尬的沉默了下去。
一路无话,林楼甚至小睡了一会儿,直至快到e国了,他才终于开口问了管家一句:“陈叔你知道什么是白化病吗?”
“当然知道。”管家陈叔几乎不用思考就立刻答道,他伺候了林楼和他母亲两代人近几十年的光景,对白化病可以说是再清楚不过了,“用医生的话来说,白化病就是由于酪氨酸酶缺乏或功能减退引起的一种皮肤及附属器官黑色素缺乏或合成障碍所导致的遗传性白斑病。患病者视网膜无色素,虹膜和瞳孔呈现淡粉色,怕光。皮肤、眉毛、头发及其他体毛都呈白色或黄白色。(以上引自度娘),简单来说就是您和夫人的外表这样,白头发白眼睛,有可能会怕一点光,但在其他方面您和正常人是一模一样的,您不比他们寿命短,不比他们体格弱,更不必他们智商低,只是外表不太一样……”
管家陈叔越说越激动,他想和林楼说这话已经很多年了,这也是林楼早逝的母亲想告诉林楼的,你与别人一样,甚至比他们更出色,根本没什么好怕好自卑的。
林楼对这一席话却没什么触动,因为从小到大他不知道从爷爷奶奶那里听说了多少遍这些类似的话,早已经习以为常,他也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有别于常人的长相而产生过什么自卑的心理,他只是……“你知道它在我看来是什么吗?”
陈叔回答不上来,只能安静的等待林楼的答案。
林楼却最终也没有给出答案,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说。
白化病一般不是家族遗传就是近亲结婚的结果,换句话说就是,它是别人传给林楼的,如果林楼结婚,他也会就这样传给他的孩子,孩子还有孩子,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哪怕大部分不会发病,只一个就够受的了,好比他自己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他可以不在乎白化病从小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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